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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旅游规划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2-13 11:11:1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城乡旅游规划,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城乡旅游规划

篇1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2)12-0220-05

1引言

历史文化城镇是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的载体,反映着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的延续和发展,是历史遗留给当代的重要文化资源。而旅游作为当今时代的朝阳产业,也是活化历史文化城镇、使其融入当今社会生活并不断创造社会、经济价值的重要手段。

历史文化城镇旅游已经成为当今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种以历史文化城镇为旅游活动载体的旅游形式最重要的吸引力便是在于历史文化城镇的整体风貌、特色的地域文化和旅游者与当地居民及经营者的互动行为。

2历史文化城镇旅游规划的现状反思

历史文化城镇作为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尚未有特定的规范指导其规划编制。现状历史文化城镇的旅游规划内容大多借鉴城市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研究成果进行编制。

然而,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不难得出以上规划在历史文化城镇旅游中难以面面俱到之处:城市规划的研究内容以土地的利用为重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历史遗迹的保护为主,而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以特定场地空间的保护更新为主。三者俱聚焦于场地空间及建筑的静态控制与保护,忽略了旅游规划中最重要的行为、动态影响,而其后果直接体现在了现状历史文化城镇旅游的普遍问题中。

(1)管理不当,风貌难以维持。旅游管理者是指旅游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和指挥下级去完成任务职责的组织成员。他们是旅游管理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是旅游组织的支柱和决定旅游管理水平的关键力量。他们为区域旅游提供决策方案、合理调配资源和处理协调各方面关系。

现在国内大多数进行旅游开发的历史文化城镇旅游区都存在管理粗放、发展目标雷同、分工不明、缺少管理力度等通病。这些管理上的不当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历史文化城镇的旅游发展,更有甚者威胁到其旅游风貌及品质。国内的历史城镇旅游地区的管理主体基本分为政府主导和企业主导两大类,其中前者为主者居多。在管理开发的初步,受各种建设条件、政策及城市发展的影响使得大部分历史城镇的旅游发展缺失个性,地域文化的多样性少有得到体现;其次在开发过程中,管理权力下放使得旅游区域内的发展各自为政,难以进行可持续开发;同时在进一步开发中,由于管理力度不足的问题着重体现在(人文以及自然)环境保护不利、周边地块控制不足、服务基础设施匮乏等方面,整体降低了历史文化城镇旅游开发的氛围和品质,使其历史风貌难以维持。

(2)经营不当,氛围难以营造。旅游经营者是指以经营为目的,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他们为旅游消费者提供旅游商品和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因此,他们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项目的类型、种类及品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区旅游的氛围和旅游体验的质量。

现在国内的旅游经营存在相当多的诟病,其中以不法经营和不适宜经营尤为严重。细说来,前者主要为无证经营的个人或组织在历史文化城镇中进行的经营活动,由于缺乏管制,他们所提供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甚至有强买强卖、以次充好、恶性欺诈等行为,严重影响当地旅游氛围;同时此类不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很可能加重原本就不轻松的交通、游览压力,破坏游览性质。而后者所提到的不适宜经营主要指那些经营项目类型、氛围与历史文化城镇不相宜的经营活动,如寺庙前大肆叫卖甚至开设荤腥餐饮、古街上门店装饰“特立独行”等,它们的存在无一不对原本的历史文化城镇的整体风貌和历史氛围产生不良影响,拉低整体氛围,降低旅游品质。

(3)游客行为引导不当,体验品质难以保证。游客是历史文化城镇的旅游消费主体,是旅游管理者和经营者的服务对象,他们在历史文化城镇内的旅游行为可谓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原本旅游资源和旅游开发中管理经营成果的反映。他们的旅游行为不仅对历史文化城镇本身产生影响,他们的行为体验也将影响到历史文化城镇的旅游质量和品质。

在现今国内大多数历史文化旅游城镇中游客不和谐行为随处可见:自辟路线、无视禁行告示、随意攀爬、乱丢垃圾、践踏草坪、违规停车等。一般来说,历史文化城镇对此采取的是设施引导、语言引导及事前引导的行为来引导游客的旅游行为,即设立旅游警示标志、利用导游的示范教导作用以及团队间的提醒教育等,但此类行为对游客的行为引导作用微乎其微。如若此类不和谐旅游行为继续存在甚至恶化,将严重影响历史文化城镇旅游的运营成本及旅游品牌的塑造。

3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中控制要素及

体系构建理念3.1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制要素选取思考

《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中提出旅游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区内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它规划管理要求,为区内一切开发建设活动提供指导。”

在此规范中不难看出“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依然是旅游规划的规划重点,然则仅有土地类要素的控制是不够的。针对历史文化城镇旅游中更加关注“整体风貌、特色的地域文化和旅游者与当地居民及经营者的互动行为”的特点及现实历史文化城镇旅游中的种种问题,本文欲将对旅游区域内的行为控制作为其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的另一规划重点。

3.2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制要素选取理念

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应是在旅游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各个地块中的土地利用性质调整、建筑建设的限定等土地类控制要素及地块管理经营的行为控制、游客行为引导等行为类控制要素一道对历史文化城镇中用于旅游的地块加以控制,使之既能符合城镇控制规划和文物保护的要求,又可体现旅游发展特色、满足游客需求、提升旅游品质。

3.2.1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中的土地控制

历史文化城镇的特定文化和艺术价值在空间物质上可分为建筑特色、场地风貌、空间格局与环境氛围等4个层次,故旅游控规在对其整体风貌和特色的地域文化的打造中,亦应从此4个方面对土地建设进行控制,以达成总体规划的目标与内容(图1)。

3.2.2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中的行为控制

在历史文化城镇的旅游活动中,三类主要直接相关群体(旅游管理者、旅游经营者、游客)同当地居民一道成为历史文化城镇的主要使用者,他们的行为不仅反映了历史文化城镇旅游的状态同时也对其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故在旅游控规中的行为控制中亦应对此四类古城使用人群加以控制和引导,以助于进一步提示历史文化城镇旅游的氛围和品质(图2)。

4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编制的方法与

体系探索在河南新密古城的旅游控规中,笔者针对古城现状保存状况和旅游发展总规在其控规的编制方法和控制引导体系上进行了探索创新,其中包括了地块的划分、旅游控规指标体系的构建等方面。

新密市位于中国河南省中部,地处五岳之一的嵩山东麓,其历史记载可追溯至上古时期。新密古城位于老城中心区南部,处于旧时商业区和官宦人家的住宅区。现存的历史建筑群主要集中在老城的中心城区,共有文保单位9处,古民居300余处。整个古城街道格局犹在,民居建筑多为低矮的旧式民房和部分后期新建的2~3层房屋,旧房均具有典型的中原传统建筑风格,多为清代及民国初年所建,保存基本完整。

4.1地块划分:以资源为本,划分不同类型地块

新密古城内的现状利用旅游资源大致可分为四类:文物遗存、湮灭古迹、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建筑,根据资源存在状态及其周边环境,规划首先为这些资源所在区块进行区块性质划分(表 1、图3)。

在此地块性质划分的基础上,依托古城内现状道路街巷格局和规划开发要求,将整个古城的场地整理后统一地块划分为历史核心区、风貌控制区、环境引导区三个主要类别,确立不同的保护开发理念(表2、图4)。

4.2旅游控规指标体系:土地控制与行为控制并重

基于旅游规划的特殊性,规划在常规性的控规体系中对土地和建筑建设的控制体系基础上,研究加入规范约束引导旅游区域内活动的行为控制体系,同时针对历史文化城镇的特殊资源特征,亦应加入一系列满足古城保护和氛围营造的特殊指标。由此形成在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中“土地—行为—特别要素”的控制措施(表3)。

5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编制刍议

旅游控规的编制目的在于将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发相衔接,作为旅游开发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下一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而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究其资源的特殊性,应在统筹满足其城镇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基础上开展旅游,这就要求历史文化城镇的旅游控规建立更加详细和明确的规划过程和体系。

5.1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编制过程

就前文提到的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中所言及的统筹城乡规划、文物保护、旅游发展等多个方面,这要求我们在做其旅游控规时需要以包括历史文化城镇的城乡规划、保护规划、旅游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为规划依据。故将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的编制流程按先后顺序回顾如下(图5)。

5.2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指标体系概念框架

历史文化城镇的控规指标体系包括历史文化城镇土地要素控制指标、历史文化城镇行为要素控制指标和历史文化城镇其他特殊要素控制指标三部分(图 6)。

6结语

本文结合新密古城旅游控规的编制实践和研究,尝试提出了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的“土地—行为—特别要素”三层面的控制措施,并建立了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的编制指标体系概念框架,试图引起对确立旅游中的行为控制在旅游控规中的地位这一议题的关注和讨论,以期促进我国历史文化城镇旅游控规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夏南凯,田宝江. 控制性详细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5:234.

[2]马勇. 旅游规划与开发[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4:379.

[3]李继峰. 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中的不谐和因子研究[J].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36(6):129~132.

[4]任伟. 旅游消费行为的调控与引导[J]. 现代经济信息, 2011(17):114.

篇2

关于城市旅游规划理论,在二十世纪60年代国外就有研究。最为著名的是马列士将旅游开发与规划运用于城市发展理论中。二十世纪80年代,城市旅游规划理论由巴特勒(R.W.Butler) 提出。这位加拿大地理学家所提出的理论,为后来的城市旅游规划研究奠定了基础,并运用这一理论对于城市旅游系统以控制。Mill&Morrison进一步提出了城市旅游的功能性,并对于影响城市旅游规划的各种要素进行研究,认为城市旅游规划所涉及到的资源,除了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之外,还包括政府政策、金融资本、社区服务等等。要促进城市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协调性,就要促进各项资源的融合,提升城市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以促进城市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关于城市旅游规划的研究更为完善,所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城市规划、旅游景点、度假胜地等等,所制定的旅游规划措施对于城市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城市旅游规划的现实意义

(一)城市旅游规划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城市旅游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途径,不仅可以强化城市的经济实力,也提升了城市竞争力。这就意味着,城市旅游要发挥其作用,还有赖于城市规划。由于城市旅游具有参与性和多元性特点,且与城市规划之间构成整体,两者统一发展,因而城市旅游规划是具有一定的方向性的,一方面要考虑到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另一方面要考虑城市可利用的旅游资源以及旅游市场的发展,以定向开发旅游项目。

(二)城市旅游规划服务于城市旅游发展

城市旅游规划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满足旅游者对城市的要求,主要是为城市旅游者提供服务。但是,城市旅游规划并不是对城市进行整理性旅游性质的规划,而是由特定的经济部分来执行,为城市的旅游发展制定总体思路,以发展城市的旅游业。这就意味着,城市旅游规划属于是城市建设规划范畴,但局限于旅游规划,所以,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着局限性。城市旅游规划是以城市的旅游区为规划对象,所规划的内容包括旅游资源、经济条件、旅游项目开发等等,都要按照城市旅游发展的思路进行设计,以使旅游区有步骤地开发,有计划地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城市旅游空间使有限的,要将有限的空间合理利用,并扩展到整个城市规划中,就要从旅游服务的角度制定旅游规划,以实现城市旅游业带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

三、城市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所存在的差异性

(一)规划空间的差异性

从规划的空间规模上来看,城市规划覆盖整个的城市空间,而城市旅游规划则划分为不同级别,随着级别的降低,规划的空间规模也会相对缩小。

(二)规划指标的差异性

城市规划存在着硬性指标,涉及到城市的性质、建设标准和城市的发展目标。这些指标可以信息化到交通、绿地、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建设用地等等,都要按照功能分区进行总体部署。城市旅游规划则从旅游服务的角度出发,对旅游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规划,所涉及到的内容以旅游服务为主,要求旅游设施齐全,且设置有旅游保护系统,并对旅游市场进行研究,以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旅游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城市规划雷同,属于是城市规划内容中的一部分。所不同的是,城市旅游基础设施的规划局限于宾馆、饭店以及娱乐场所。

(三)规划功能的差异性

城市规划是国家政府对于城市进行宏观调控,对于城市中的各项建设性活动进行协调,以推进城市健康发展。城市旅游规划是国家政府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与旅游设施之间协调利用,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发展。

三、协调城市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

(一)注重城市规划的品牌效应

城市旅游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城市的文化品牌。对于城市进行旅游规划,要考虑到城市总体规划,两者之间相得益彰,才能够使城市品牌呼之欲出。城市品牌所囊括的内容很多,主要是人们从城市的外在表现形成对城市的总体印象和评价。城市要发展,良好的城市品牌所发挥的辐射效应是不可忽视的,既有利于城市旅游产品的促销,还能够为城市吸引越来越多的建设性人才。从经济的角度而言,做好城市旅游规划,从城市的历史和城市文化的角度出发开发旅游产品,并将旅游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融合,使得城市特性更为突出的同时,还会使旅游者对于城市发展的主题更为明确,有利于吸引投资以及城市产品的推销。对于城市而言,城市旅游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其所发挥的效应关乎到城市的发展。

(二)城市景观具有旅游适应性

篇3

重庆市统景镇地处东经165°50’与北纬29°51’,重庆市渝北区东北部御临河与温塘河交汇处,拥有“山、水、林、泉、峡、洞、猴”复合旅游资源。统景镇区与统景风景名胜区毗邻,镇区总面积7.56km2,风景名胜区总面积8.52 km2。统景镇早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温泉旅游资源开发,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温泉旅游度假区。近年来旅游业迅猛发展,游客数量逐年上升,给现有风景区的基础设施、自然环境带来持续压力。风景区布局的旅游服务设施规模常常十分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要;而若超负荷布局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人地矛盾已十分突出。

2010年,统景镇镇区常住人口为12500人,预测2015年,镇区常住人口为15300人。根据有关数据估算,到2020年,统景镇年接待游客将达到76万人次,旅游收入可达3.2亿元。现有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将无法满足未来需要,亟需进行新的规划建设。

二、镇区与景区联动开发

统景镇属于旅游依托型小城镇。镇区与景区相互割裂,风景区现有旅游项目针对性弱,区域整体旅游形象和效益较差。为了提升区域旅游品质,镇区要扮演好旅游依托型小城镇的角色,旅游项目规划、建设避免与景区重复,做到优势互补,各有特色。因此本文的研究范围定为统景风景名胜区和镇区,共计16.08 km2。笔者将研究区域进行优化,最终形成旅游核心风景区、温泉旅游接待区、城镇配套建设区三大区域,如图1所示。

旅游核心风景区以现有景区为基础,用地面积向外适度拓展,拆除破坏景区环境的建筑物,升级旅游设施,保护良好的自然山水格局。温泉旅游接待区以已建成镇区为主,在改善基础设施,维持城镇基本功能的同时,整治沿街建筑立面,控制风貌,增强旅游接待能力,分散景区客流,实现服务功能。城镇配套建设区作为预留用地,用以满足城镇常住人口增长的需要。各个旅游项目根据功能区划,依托资源分布,形成离散布局。在不同区域开发同类旅游项目时,注意区别开发层次和时序,突出区域特点,完善设施,实现风景区和镇区有机结合、共轭开发。

三、设计旅游项目规划布局

(一)旅游项目设计

基于统景温泉旅游开发,笔者设计七类旅游项目:一是温泉体验项目,包括沐浴、医疗保健、养生美容服务等;二是温泉住宿项目,包括各类酒店、风情民宿、青年旅社、别墅等住宿服务;三是温泉观光项目,包括山水、林、峡、洞、涌泉、花卉、蔬果园、特色街区等;四是温泉餐饮项目,包括饮用泉、酒水吧、中西餐、小吃街等;五是温泉游乐项目,包括温泉水乐园、徒步登山、蹦极、攀岩、划艇活动、高尔夫俱乐部等;六是温泉文化项目,包括温泉科普博物馆、温泉民俗节庆活动等;七是温泉商贸项目,包括旅游购物品零售、特色农产品展销、商贸会议、高峰论坛等,布局情况如图2所示。

(二)旅游项目布局

旅游核心风景区依托密集的旅游资源,打造规模小而精美、特色鲜明的中高端系列旅游服务。区内布局体验项目(Ⅰ)如温泉医疗保健、温泉养生美容体验;住宿项目(Ⅱ)如温泉别墅、高端产权式酒店住宿;观光项目(Ⅲ)如山水、林、峡、洞、涌泉、花卉观光;餐饮项目(Ⅳ)如温泉饮用泉、高档中西餐;游乐项目(Ⅴ)如徒步登山、蹦极、攀岩、游艇、高尔夫;商贸项目(Ⅶ)如商贸会议、高峰论坛。温泉旅游接待区接纳大众客流,满足食、住、行、游、购、娱全面需求,营造浓郁的温泉旅游氛围。区内有序开发,规范管理,侧重大众化服务。区内布局体验项目(Ⅰ)如温泉沐浴、温泉足浴;住宿项目(Ⅱ)如经济型酒店、风情民宿、青年旅社住宿;观光项目(Ⅲ)如特色街区、花卉、蔬果园观光;餐饮项目(Ⅳ)如酒水吧、小吃街;游乐项目(Ⅴ)如温泉水乐园;文化项目(Ⅵ)如温泉科普博物馆、温泉民俗节庆活动;商贸项目(Ⅶ)如购物品零售、特色农产品展销。

城镇配套建设区主要用于满足未来增长的常住人口日常生活、居住需求,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建设,近期不作为旅游服务区规划,可布局餐饮项目(Ⅳ)大众化中西餐、商贸项目(Ⅶ)如旅游购物品零售、特色农产品展销,补充游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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