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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义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4:1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义,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义

篇1

一、郊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与特点

郊区城乡一体化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既要保留农村原有的优秀元素,又要和现代城市元素进行有机整合,从根本上做到“城乡一体化”。因此,城郊结合部村庄城乡一体化规划可以理解为一个“保留”的过程,最终实现“共存”的目标。

“一个保留”――作为建设者对于有提升至城市品质的潜质、对整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支持作用的元素进行保留;其次,应该明确通过土地集中、产业升级等手段,促使农村元素品质有所提升,并且不影响城市化发展,实现对该区域经济、城市功能、生态环境等有所作用,“原生物”和“现代化“融合在一起,实现资源共享,相互结合,成为 “城乡综合体”这种共生关系!总的来说有依据地保留该保留的剔除该剔除的,譬如说农民安置房应该保留多少,可根据农村人口数量多少进而决定;原有植被该保留多少,可以结合城郊区域范围大小及与周边产业配合的程度进而定夺!。

二、真人桥村城乡一体化发展概况

(一)背景

真人桥村位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城郊结合部、先导区核心区向西拓展的前沿。未来作为长沙高新区产业发展服务基地、都市休闲农业的种植示范基地、岳麓山下的休闲度假旅游基地。

1、高新区的就业要求与真人桥村失地农民自身素质的矛盾

长沙高新区的各种高科技现代产业的引进,对岗位上的技术要求与失地农民的基本素质产生了矛盾,失地农民无法达到其相应的技术要求,久而久之,随着土地转换渗透性的加大,大量失地农民只能以一种“摊贩式”模式生存,抑或是从事许多力不从心的最底层劳动,造成土地转换前后生活条件的强烈反差,降低满足感。

2、土地转换过程中的安置模式单一

就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土地转换模式中,根据宅基地、承包地的土地面积,对应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或者将其放在安置区房屋建设资金里面,多还少补,使得原有不同条件的农民在住宿条件上得到统一。对于一些原本土地条件充裕的农民来说,仅在住房优势上得以体现并不能满足其原本要求,这也产生了统一下的不统一因素,同时也对其拆迁积极性造成影响。因此在土地转换过程中,将原有的土地优势渗透到多方面的资产优势、社会待遇优势,则可以在多种层次上使其得到满足。

(二)思路

1、高新区就业矛盾至就业新机遇的转换

从客观条件上来看,就目前而言,当地农民虽然技能素质水平不能够满足高新区各产业对其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另外方面,各种新产业的引入为当地实则提供了一个非常良好的就业环境。如果失地农民能够在技能上、素质上达到其基本要求,则就业后的发展前景、工薪待遇将比在家务农高的多。因此,我们可以利用这一大环境的就业契机,从农民技能素质入手,进行就业培训,来实现矛盾至机遇的转换。

2、待遇多样性

通过对失地农民安置的多方面因素考虑,设立相关安置条件的多样性与全面性,并以拆迁户主原有各种条件为优势转换,通过一定路径实现不同层次的待遇申请,实现安置模式的多元化以及村民选择的主动性,更加深入、全面地完成拆迁安置及后续工作。

三、郊区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土地转换的推荐模式

1、定义

绿卡模式:政府设立土地回收机构,结合拆迁补偿策略回收土地,同时建立以土地、人口、产业为主的数据库,收集失地农民基本信息,结合长沙高新产业开发区中的信息产业园技术,建立完善的信息数据库,以绿卡为媒介,实现土地转换过程中的信息连锁及相关善后工作。

绿卡模式的作用:通过绿卡信息政府可以有效的、直观的了解失地农民的当前信息及生活条件,为其合理有效的提供安置场所及点对点的善后服务,并通过技能培训及就业推广来提升区域的总体生产实力,更加有效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2、信息库

(1)信息收集

失地农民相关信息的收集录入,形成一个完整的数据库,其中数据包括宅基地信息、承包地信息、户主家庭状况、受教育程度、技能特长、目前工作岗位、社会保障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

(2)信息转换

对土地转换后的村民安置工作进行多要素的分类,如住房、社保、就业、合股等。通过对高新区土地征用标准对土地进行价位分类换算,并以价值及福利两种方式进行积分制处理。

农民可以根据福利积分换取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服务,通过价值积分换取宅基地或承包地合股权等。此外,积分可以随着工作年限及就业情况通过政府扶持的方式增加,并作为今后的社会奖励。这一方面可以保障农民在土地转换过程中的主动性,也可以给原本宅基地很小、生活条件较差的农民一个很好的缓冲时间,可以通过几年工作后,换取更加好的居住条件及社会保障服务。

3、对绿卡模式的硬件及体制支持

政府通过对村民社区的建设、就业教育机构的设立、合股成包的招商、社会保障的配套设立等方式作为绿卡积分的兑换对象。农民可以自主的凭借自有绿卡的积分信息,进行相应的兑换。

在兑换过程中,政府相关机构须控制好农民最基本的兑换对象,比如必须确保住房及社会保障等,在此方面进行强制要求,而积分的多少可以通过兑换房屋的数量(设上限)、面积及建筑模式的不同、股份占有额的不同、社会福利的拓展等得以体现。

4、绿卡模式简易流程图

5、绿卡模式的优越性

(1)创新点

绿卡模式是现代城市建设中一种信息化、人性化的土地转换式,其凸显了政府宏观把握的深度以及失地农民的主动选择性,更准确地体现出土地转换前后的一种平衡。

(2)相比传统模式的优越性

安置模式的多样性增加了拆迁过程中农民的积极性,降低了拆迁难度。

信息库的建立可以使拆迁前后资源分配网络化,更加精确地实现点对点的安置。

兑换模式的使用构架了一个明确的转换待遇标准,使得转换安置过程更加明晰。

土地库存制提高了政府对土地的宏观把握能力,使土地利用目的性更强,效率更高。

土地的整体转换过程将土地转换中的矛盾变为高新区的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6、绿卡模式对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解决

(1)就业人群分类

通过受教育程度、身体素质条件、年龄段潜能等信息,在就业支持方面进行分类处理。

(2)不同程度人群的就业推动措施

对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群,可以通过设立培训班的方式,其进行技能培训,通过考核者可以直接进入该企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培训机构同时也可以向社会开放,实现点对点的专业学习体制。而失地农民相关亲属、家人等,可以通过学习费用上的优惠以及录取的优先权等方面进行优势补偿。针对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人群,则优先考虑其技能所长,如农耕、栽培等,进行休闲区内服务机构的、市政设施养护、休闲服务工作的就业安插。享受基本社会保障、社会待遇,发放薪酬。对于一些小个体户,则由政府提供社会保障养老,通过供老年休闲娱乐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来充实其晚年生活。比如可以设立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种植园、休闲植物园等公共服务场所。同时在拆迁保障过程中,按批次发放老年卡,使之享受长沙市老年保障服务。

篇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城市化,优化城乡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新型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崛起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快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环境治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面貌较大改观,打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

二、任务目标

年上半年,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年底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全民参与。以街、镇为主体拟定本辖区内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推进计划。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

2、分类实施、逐步推进。将各街、镇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清运、卫生保洁逐步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管理体系。以建城区、近郊村(居)、街(镇)驻地、国道、省道、景区道路沿线为重点,优先治理严重影响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分步推进,全面实施。

3、健全机制,实现长效。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要求,逐步建立“村清扫收集、街(镇)中转、区代运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检查、督导体系。健全完善城乡环境整治运行机制,条件成熟后,街(镇)道路保洁、设施建设、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工作采用委托管理模式,由区城管局实行统一管理,区环卫清运服务中心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代运,实现城乡环境整治的长效化和制度化。

四、内容要求

1、设施配置:

(1)垃圾转运站:原则上按每街、镇建设一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标准配建生活垃圾转运站,共计14处,其中新建13处(配置见附表),垃圾转运站设置应便于本辖区内村庄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建设用地由各街镇负责解决,占地面积不少于4亩,每个转运站配压缩清运车1辆,摆臂车4辆,侧装车2辆,每处转运站造价约300万元。转运站由各街、镇选址后报区城管局,区城管局负责转运站主体建设,转运站压缩设备、转运箱、垃圾清运车和垃圾收集车的配套。各街、镇负责提供本辖区内垃圾转运站的用地及水、电、路的配套和协调,并负责转运站场地硬化和周边围墙的修建。

(2)每村设置2至4个垃圾转运箱,村内背街小巷根据需要设置240升垃圾桶,由各村根据村内户数按标准配备。根据初步概算,约需垃圾转运箱1719个,垃圾收集桶5730个。按每百户村民设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村级保洁员,负责本村环境卫生工作,约需保洁员1578人。

2、管理运行模式:

(1)街、镇、区城管局是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主体,街、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辖区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街、镇城管所配齐5-8人,所长负责城管执法工作,指导员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区城管局委托区环卫清运服务中心与行政村签订生活垃圾有偿委托服务协议,负责将生活垃圾代运至垃圾处理厂。

(2)以村委会为单位按照每户每年60元的标准承担生活垃圾代运费,可采取集体支付、企业捐赠、一事一议等多种筹资方式相结合的办法,由村委会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各村按标准购置垃圾转运箱、收集桶。住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箱或桶内(不得投放建筑垃圾和容易引起燃烧的垃圾);村委会负责本村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工作,杜绝乱倒垃圾、污物、污水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

(3)街(镇)驻地(含驻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等)生活垃圾由各街镇与区环卫清运服务中心签订有偿委托服务协议。驻地环境卫生设施由各街镇负责设置。

五、经费保障

按照“市场运作,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工作思路,区、街(镇)、行政村三级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费用,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1、区财政投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垃圾转运站建设。

2、区城管局通过争取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补助、环境卫生收费投入2900万元,用于垃圾转运站主体建设、购置转运站压缩设备、垃圾清运车辆和收集车辆。

3、街、镇承担本辖区内垃圾转运站用地费用,修建转运站围墙、场地硬化和水电配套的费用,每处转运站约40万元。

4、行政村承担本村垃圾转运箱、垃圾收集桶购置费用,每村预计需费用2-3万元。

(二)资金拨付管理方式。区政府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投入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给区城管局。城乡环卫一体化相关工程招标、车辆购置、设施采购等工作,由区政府统一进行招标或政府采购。其中垃圾转运站主体建设、压缩设备、配套清运车辆、垃圾收集车辆由区城管局制定计划,报区政府统一招投标;街(镇)、村配套转运箱、垃圾收集桶等城乡环卫一体化所需设施、设备,由街(镇)、村根据实际确定数量后,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型号的要求,与区城管局协商,可委托区城管局走政府采购方式购置,或自行组织报政府采购统一购置,相关程序及事项提前报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办公室备案。设施建设、专用车辆购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等工作所需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区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区审计局负责跟踪审计。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街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网络。建立区、街(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各村设一名村干部负责本村道路保洁、垃圾收集等工作的管理,接受街镇城管所管理,街镇城管所行政上接受街镇领导,业务上接受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业务指导。

篇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乡品位,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任务目标

加强乡镇(街道)、村两级环卫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目标,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3日至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成立环卫管理所,指定专人负责,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纳入2012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2012年必须达到60%,力争70%)名单,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模式,并上报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

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结合实施方案,按标准(每200人配一名保洁员)组建保洁队伍,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人员;与各村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合同》,积极组织村民清理“三大堆”(柴堆、粪堆、土堆),保持道路、庭院卫生整洁。

7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标准配备保洁车辆及辅助工具、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每10-15户设置一个标准垃圾桶)及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每150个垃圾桶配备一辆生活垃圾清运车),对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平台硬化,完成各项环卫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配置,并投入使用,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按有关要求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配备专用清运车辆。

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三大堆”和村内村居周边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建立完善各项环卫常规性管理制度和奖励机制,出台配套的规章措施,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正常运转。

(三)自查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对照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底前,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纳入2012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居全部达标,并定期检查考核,实现长效机制。力争2013年底,各乡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00%,环卫管理机构运行正常,环卫设施达到标准要求。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住建、财政、公安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确保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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