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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行业现状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4-02-22 16:02:2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医疗机构行业现状,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医疗机构行业现状

篇1

1 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1 综合服务

综合服务型互联网医疗主要提供在线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预约挂号、在线支付、就诊提醒、提取报告单等服务。有条件的医院还可以建立移动医疗监测系统,对患者生理参数进行监测,针对性地提供就诊服务,在紧急状况下还会自动发出预警信号,使得互联网医疗更具及时性、便捷性。

1.2 医患信息交流

该类型互联网医疗通过建立数据库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利用,主要提供在线问诊、健康咨询等服务。一些医疗网站邀请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坐诊,为患者提供私人诊疗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如,“好大夫在线”网站作为我国互联网规模较大的医患沟通平台,已经在线注册了3200余家公立医院,拥有大批的医生资源,可提供多种在线医疗服务。

1.3 信息化服务

该类型互联网医疗主要是针对专业医务人员开辟的服务模式,可以为医务人员提供丰富的药品信息、用药指南、医学计算工具、医学文献等。甚至一些医疗网站还推出了与医院诊疗相关联的应用程序,如杏树林网站为医务人员提供移动查房应用模式,使医务人员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查房。同时,该网站还能够向医务人员介绍最新的药品,使医务人员了解药品动态。

2 互联网医疗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互联网医疗发展势头强劲,但是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 盈利模式不完善

由于互联网医疗的发展速度较快,从而使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未能跟上其发展的步伐,这就造成了现行的法律中对医生在网上行医的资格限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国内互联网的使用群体也并未养成付费使用手机客户端的习惯,自愿支付软件费用的移动设备用户相对较少,通过软件收费的形式进行运营,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所不符。如“好大夫”网站中所提供的几个在线医疗服务产品中,仅有电话咨询一项会向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其它服务产品均为免费提供,并且也没有向患者收取必要的问诊费或是挂号费,上述种种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了互联网医疗盈利模式不完善的问题。

2.2 诊疗效果不确定

稳定性不足是当前互联网医疗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其中的安全隐患相对较大,故此,国内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对引入网络移动医疗系统有着多方面的顾虑,大部分机构都抱着观望的态度,并未真正进行实施。

2.3 行业环境不规范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医疗行业并未完全开放,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其市场化的程度较低,很多医疗单位不愿向社会公开本院的医生及病患信息。由于医疗行业的发展环境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也尚未将互联网医疗纳入到统筹规划当中,医生借助APP向患者提供在线诊断是否涉嫌院外行医也尚无定论,这些种种都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影响。

3 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的建议

3.1 加快互联网医疗监管立法

我国要针对互联网医疗领域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规范和指导该行业发展,为强化该行业监管提供政策依据。首先,在监管政策中将移动医疗平台纳入到监管范围内,定期对移动医疗APP进行评估。其次,对移动医疗APP建立风险监管体系,包括入市前申请、资格审查、风险评估等,提高移动医疗APP的市场准入门槛。再次,区分不同医疗应用软件类型,对各类型用途软件进行规范化监管,如临床应用类软件只能提供医务人员临床经验交流等应用,而不能提供患者咨询服务;健康咨询类软件只能为患者提供日常生活健康咨询服务,并提供医前指导意见,而不能对患者病情进行在线诊断。

3.2 建立互联网医疗行业监管机制

我国应从法律层面对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进行监督约束,准确界定互联网医疗行为的概念,对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从事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并对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医务人员资格和服务权限进行界定,不断提高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此外,我国有关部门还要针对互联网医疗发展现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对互联网医疗监管的成功经验,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对移动医疗机构和医师服务进行质量控制,从而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如,医疗机构的医师要想在医疗网站上提供相关服务,必须获取所在医疗机构的批准, 并要求医师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 妥善安排好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工作时间。

3.3 加强互联网医疗机构监管

我国要针对不同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类型和项目,对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将机构资质与人员准入作为监管的重点。具体如下:一方面,审核部门要对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审核,办理备案手续,要求从业医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拥有注册执业医师资格。另一方面,审核部门要对提供互联网医疗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要求第三方机构所聘请的医师必须在其相关专业范围内开展咨询服务,规范第三方机构的运营。

4 结论

总而言之,互联网医疗在我国医疗行业中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多种服务模式,为提高在线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务人员交流学习有着重要意义。为了促进互联网医疗行业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管力度,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成熟的盈利模式,创建良好的行业运行环境,保障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医务人员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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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宁,李G,王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的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J].首都医药,2015(04):99-100.

作者简介

篇2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20.14.040

[中图分类号]F23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20)14-00-03

0引言

进入21世纪,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人工智能在诸多领域中應用大放异彩。对于医疗机构的财务人员而言,就业压力直线上升。财务人员只有不断提升自我,将自己尽快转型为拥有控制和分析职能的管理会计,才能免于被替代。管理会计既是传统会计的重要分支,也是一种全新的会计形式,侧重于单位内部的财务内容整合,通过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进行财务内容分析和部分财务评价,在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四大层面展开管理。大部分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得比较完善,而由于经济成分复杂、经营压力大和制度不完善等原因,民营医院对管理会计的重视程度不够,体系建设不容乐观、阻碍重重。

1医疗机构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现状

1.1医疗机构管理会计应用环境现状

第一,外部环境。医疗行业的行业规范不明晰,医疗机构管理会计体系处于自发性、非健全、低水平、缓慢性发展建设时期,尤其是民营医院的管理会计规章制度非常不完善,没能借鉴同行单位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成果。第二,内部环境。首先,大部分医疗机构的领导层存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需求和意愿,期望借助管理会计为其决策提供支撑和服务。其次,医疗机构内部控制情况相对良好,大部分医疗机构已完成内控评估和内控建设,建立了符合风险防控要求的信息化管理制度与规范。再次,现阶段设置专门的管理会计部门和岗位的医疗机构少之又少,多借由继续教育用绩效核算人员或审计人员替代专门的管理会计人员。最后,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的会计核算基本实现了信息化,绩效考评系统、成本预算核算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等具有医疗行业特色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比重相对较大。

1.2医疗机构管理会计活动现状

第一,现阶段医疗机构的管理会计活动范围较窄,主要工作内容为“绩效管理”和经济效益分析,并未结合财务及医疗业务现实,没有系统地展开规划、决策、控制及评价活动,更不用谈与医疗机构息息相关的战略管理及风险管理。第二,医疗机构管理会计活动缺乏系统性,工作处于无意识状态,与医疗业务融合度低。大多数医疗机构都是表面上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等部分职能赋予管理会计,管理会计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没有进行闭环管理。第三,鉴于管理会计的功用和职能,从业者应为复合型专业人才,但是现今财经类专业培养的会计人才偏重于财务会计范畴,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导致医疗机构开展的管理会计活动不容乐观。

1.3医疗机构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现状

第一,医疗机构乃至整个医疗行业不重视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大多利用软件公司开发设计的信息化系统。第二,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一部分医疗机构斥巨资引入管理会计信息系统,但依旧存在兼容性不够、无法实现数据共享、系统接口标准不一致、无缝衔接难、缺乏统一性和个性化等问题,医疗机构管理会计信息化基础薄弱且发展迟缓。第三,管理会计信息数据质量不高。将近一半的财务工作者强调自身所在医疗机构信息数据获取方式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样本小、无法共享。另外,值得关注的是,约1/3的医疗机构未建立符合风险防控要求的管理会计信息化制度与规范,数据安全性受到潜在威胁。

2信息化时代阻碍医疗机构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因素

2.1不重视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工作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会计制度不断完善,医疗机构面临全新的要求和挑战。医疗机构管理者对管理会计体系建设重视不够,目光依然局限于传统的财务会计领域,财务工作以核算账目为主,无法展开财务预测与分析工作。尤其是民营医院,经营者对管理会计的认知和定义错误,将其放于管理岗位上,忽视了管理会计的职能作用,主观认为其具有管理权和财务权的分权嫌疑,造成管理内容缺失。另有部分管理者对管理会计认知不全面,认为强调管理会计是将会计的报表工作和计算工作分离,导致人力资源浪费和成本增加。

2.2管理会计制度不健全

管理会计主要负责财务报表的整合和分析工作,不在会计规则内。然而,现阶段医疗机构管理者和经营者依旧不能认识到管理会计的本质,甚至置之不理,新型管理会计制度依然隶属于会计体制、偏向于体制内容,实质上就是将管理会计等同于财务会计管理。但是会计综合体制完全不适合管理会计,导致管理会计陷入两难境地,改善现有会计制度内容刻不容缓。管理会计的核心是整合与分析工作,但由于管理会计制度的偏离使其侧重于管理会计部门,而不依照机构制度和领导指示,使管理会计的工作难以完成。另外,需要关注的是现行医疗机构管理会计体系缺乏监督体制。诸多民营机构甚至公立机构不重视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工作,缺乏人才建设应有的监督体制和完善的考评制度。

2.3缺乏管理会计人才

医疗机构管理会计除了掌握完备的财务会计标准知识外,还需掌握医药行业相关基础知识,比如,医药定价、设备定价等知识,这样才能完成医疗机构的管理会计工作,但由于医疗机构管理会计具有小众性,普遍缺乏专业高端人才。传统高校偏重于培养企业管理会计人才,极少与医疗机构合作,使医疗行业管理会计人才缺乏。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的错误认知导致管理会计大材小用、错误使用。为节省成本,民营医院普遍直接将财务会计变为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对其他附加知识和管理会计专有的数据分析知识掌握不足,难以达到管理会计职务要求。另外,整个医疗系统缺乏管理会计人才培训体系。医疗体制改革要求会计人员掌握先进的专业技术,对医疗业务有良好的认知,而现有的会计人员无法满足医疗机构构建和完善管理会计体系的实际需求。

2.4管理会计信息化程度不高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全国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如火如荼开展。大部分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集中在医疗服务方面,缺少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工作。医疗机构的财务数据信息平台金算盘系统保存口径不一的碎片化数据信息,无法为管理会计进行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管理供给有效信息。除此之外,现阶段大多数医疗机构采用的预算管理系统无法完全满足临床科室明晰科室月度、季度和年度经营收支状态的现实要求,极大降低了预算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3信息化时代构建医疗机构管理会计体系的创新策略

3.1提升對管理会计职能的重视程度

医疗机构要构建完善的管理会计体系,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在深入认知管理会计的岗位、职责的前提下,重塑财务管理部门。第一,医疗机构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需重新审视医院财务工作,认识到构建管理会计体系已成必然趋势,加紧完善会计部门,尤其要将管理会计单列为关键建设内容。第二,重视并加强管理会计人员在医疗机构管理中的协助、分析功能。在制定发展战略时,借助实践经验与财务分析手段,全面提高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工作水平。

3.2建立健全管理会计体系相关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是构建医疗机构管理会计体系的基石,而责任规划是建立健全会计制度的关键。因此,医院要为管理会计设置专门的、独立的工作岗位,保证各部门配合工作,并对机构管理者负责,分析医院的基础情况,形成报告,真正实现管理会计工作的整体性。第二,设置监督管理会计岗位或部门,形成健全的监督体制。医疗机构在构建内部管理会计体系的过程中,采用内部自查自检与外部监督评价相结合的监察形式,实现互相监督、互相评价、听取建议、加强服务、提升效率的目标。具体而言,首先,对管理会计工作内容、工作报告的及时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展开初步审查,做出内容评价,保证医疗机构整体经营的稳定性。其次,对管理会计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以防止管理会计联合其他部门营私舞弊、以权谋私。

3.3引进和培养管理会计人才

良好的医疗质量离不开各个岗位优秀人才的努力。由于管理会计并非常规岗位,现阶段也未有对口培养单位,从业人员较少,招聘难度倍增,但也不是无计可施。第一,委托专业猎头完成管理会计人才招聘,提出优厚薪资水平、优越福利待遇、完整晋升通道、专业技能培训等条件,吸引优秀的管理会计人才,解决医疗机构目前管理会计岗位缺失问题。第二,医疗机构应善用政策进行校企联合育人,为高校医学专业大学生提供专业实习岗位,高校根据要求培养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从根源上解决人才缺乏的问题。第三,构建完善的管理会计人才培训体系,有步骤地拓展团队规模,招聘理论知识多、技能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定期培训、重点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知识储备水平,并借助明确、合理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

3.4加快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

篇3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9-0162-02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行医活动,国家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容易影响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于密集的劳务工廉价的医疗需求,使得非法诊所“生命力”非常旺盛,虽然监督执法部门加强了打击力度,但利益的驱使,使得非法行医无法得到根治。

1 非法行医的现状

(1)非法行医内容:①无证行医行为;②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③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④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效验不及时;⑥助理医师单独执业;⑦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不及时;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科室设置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的危害:①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尤其是无证行医,将会造成最直接、最严重的危害。由于非法行医人员大都没有医师资格证书,不具备专业人员和专项技术设备,无医疗防范意识和急救措施,医疗质量难以保证,甚至给患者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②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格局:医疗机构违法人员作为第三者,以赢利为目的,随便设点,开设诊疗科目,挤占医疗市场,逃避卫生执法人员的管理,扰乱了医疗市场经营管理秩序。③增加医疗纠纷的发生:在一些医疗事故中,由于医疗机构误诊、漏诊、延误救治;未认真履行告之义务;病历书写存在问题等原因引发了医疗事故。

(3)非法行医的基层特点:①在城中村,无证行医行为较多。尽管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但由于无证行医需求大、地点隐蔽,经济条件的制约,法治宣传不足、监督力量不够,非法行医仍然十分严重。②卫生条件差。无证行医设施简陋,环境恶劣,有的非法行医者衣、食、住均在诊所内,消毒管理极其简陋,甚至部分诊所根本没有消毒设施,使就医者没有安全保障。③致死率高。由于“医务人员”无资质、医疗条件恶劣,非法诊所致死率很高。2008年中央电视台就曾播出以“深圳关外两区非法诊所平均每月医死一人”为题的报道。④出租、承包科室现象都比较隐蔽。给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4)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

2 医疗卫生监督现状

(1)基本职责: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以后,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医疗机构的行政许可、审批、校验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的查处,其中情节严重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和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均应该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情节严重”解释为:①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②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③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④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⑤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医疗卫生监督困境:①执法力量不足:长期以来我国十分重视对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和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但在医疗行为的日常监管上往往面临精力和能力不足的问题,与其他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监督执法力度相比,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比较弱。②法律法规滞后,处罚力度小:目前,已经出台的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很多,由于时间跨度大,有的相对滞后,有的相互衔接不够甚至出现矛盾,不能适应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处罚力度有时也偏轻,难于起到威慑作用。③执法保障不足,执行难度大:社会医疗机构由于是当地卫生部门核发《执业许可证》,监督处罚比较配合,但非法诊所和游医的无证行医由于人员流动大、抗拒性强而且部分人员带黑社会性质,如果不是联合公安、民兵统一行动或许得到其安保支持执法难度很大。

3 各地采取的新方法

(1)深圳:卫生监督部门通过建立健全“1+7”医疗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确保监督覆盖率,努力增加监督频次,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疏导并重,处罚与教育并重,规范医疗市场,实现对医疗机构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1”就是严格准入制,把好准入门槛。“7”包括:①医疗机构不良执法行为计分制。对医疗机构实施不良执业行为实行年度累积计分制度,并于公示,定期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和扣分情况向社会公布。②违法违规医疗机构法人约谈制。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触动决策层,有效解决问题。③对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公示制。包括公示栏公示、内部通报和媒体公告三种方式。④全市医疗机构巡查制。⑤年度校验现场审查制。对校验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责令整改,必要时提出暂缓校验意见,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促进依法行医。⑥完善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2007―2008年全市共吊销了8家严重违法违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所好转。⑦引导扶持机制。对医疗机构加强了引导和扶持,组织了送法活动和定期的培训,以期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基础上提高其管理水平,促进其全面的可持续性发展。

(2)宁波:针对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数量多、内容广、专业性强,而这些法律法规为卫生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的同时有的卫生法律法规时间跨度大,相互不够衔接,甚至出现矛盾,不能适应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情况和医疗机构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诚信服务和自我约束不强的问题。通过提高医疗机构自身的依法执业意识,杜绝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及违法行为的发生。

4 建议和对策

(1)增大政府的重视度,加大对医疗卫生监督的投入力度,加强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可以在基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建立的一支区域性带安保力量的执法队伍统一进行执法查处。

(2)建立强制联合执法的机制,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在执法过程中,得到科技、公安、监察、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等部门配合。对于监督过程中碰到的难点、疑点问题互通信息,加强联合执法。

(3)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非法行医者的法律意识和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和开辟专题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形式进行宣传。

(4)完善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准入,进一步放开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做到堵和疏相结合,有效减少非法行医行为。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医疗市场的放开成为必然,但医疗机构的准入还不够公开透明和规范,不是严格地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而是存在着太多的行政长官的意志和社会关系在发生作用。

(5)加大对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和跨区域医疗保险报销的呼吁,使非法行医特别是“黑诊所”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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