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1 16:50:2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无形资产税收筹划,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技术开发费税收筹划的相关概念
1、技术开发费的定义及其税务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其所得税的税务处理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并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同旧的税法相比,新税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首先,不再要求企业当年必须盈利;其次也不再要求开发费用必须增长10%以上;第三,对由于实施加计扣除造成的亏损,允许在五年内进行弥补、展期扣除;此外,在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上,新增了研发费用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分期摊销时可以计算加计扣除的规定。
2、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我国从西方引进的一个概念,它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目前,我国学者对于税收筹划的研究很多,可谓是众说纷纭,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概念。
学者赵连志曾指出,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使得企业在合理经营的过程中对投资、经营和理财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最终达到晚纳税、少纳税的目的,并从中取得收益。
在国家税务总局编写的注册税税务师教材《税务实务》中指出税收筹划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统筹安排,从而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的纳税方案进行缴税。
由上述定义可知,税收筹划首先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筹划,其次税收筹划的目的为达到企业价值或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最后税收筹划就是通过投资、经营、理财活动进行安排。
二、技术开发费税收筹划实例分析
例如:有某新办科技型企业,该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2012年为其第一个获利年度,且该年度只有该项目一个研发项目,该年度经营利润为600万元,另外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5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150万元)。2013 年1月该项目研发成功并形成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并假定这10年间,没有其他研发费用发生。每年年末,未扣除该项无形资产摊销前的税前利润均为10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无风险报酬率为10%。
若采用费用化处理,由上述条件可知,2013年和2014年企业处于免税期,应纳所得税为0。2015到2017年享受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其每年应纳所得税为12.5万元。2018到2022年每年应纳所得税为25万元。
若采用资本化处理,由上述条件可知,2013年到2014年企业处于免税期,应纳所得税为0。2015年到2017年享受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每年应纳所得税为9.69万元。2018年到2022年每年应纳所得税为19.38万元。
按照10%的折现率进行折现,资本化方式下,由此计算的现值净收益为 23.06 万元。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的对策
1、税收筹划应注意防范风险
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带来收益,但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首先,应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避免出现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那些片面的、钻法律空子的税收筹划行为都会为企业带来极大的风险,会让企业得不偿失。因此企业要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筹划项目和合适筹划方案。
2、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税收筹划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同时税收筹划的方案选择会受筹划人员主观性的影响。因此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制定出一个合理合法并使企业得到最大收益的筹划方案。目前,在我国企业中,很多税收筹划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对我国财务、会计和法律等相关政策掌握程度不高,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因此,企业应该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是很有必要的。
3、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企业的会计账目是进行纳税的重要依据,若企业不能保证其账目的能够真实的反应企业的经营活动,其进行的税收筹划也是徒劳无功的。因此企业应当规范其会计处理,保证其能真实的反应企业的经营活动,这是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4、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
在我国,各地区的税务机关对于本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并与税务机关在对税法的理解保持一致。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主动增强其对企业经营状况和技术开况的跟踪了解,才能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与税务机关的“双赢”。
5、整合纳税目标与财务目标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不能仅仅只考虑纳税额的多少,从而只选择纳税少的方案。而应该从企业整体考虑,将纳税目标与财务管理目标进行整合,真正的将纳税活动融入到企业整体财务活动中去。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盈利、偿债能力以及投资经营风险等等,从而达到提升企业价值的目的。
6、聘请税务机构进行税收筹划
前面已经提到了,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对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要求较高。若企业本身不具备这样的人才,可以选择税务机构进行税收筹划。税务机构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熟悉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够帮助企业更好的在遵守法律的同时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因此,企业可以在综合各项成本的前提下,选择聘请税务机构进行税收筹划。(作者单位:绵阳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
参考文献
[1] 刘静,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J],中国经济问题,2000,(06)
[2] 丁丽冬、王珂,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考[J],商业研究,2001,(08)
[3] 刘耀华,会计政策选择与税务筹划[J],审计月刊,2005,(6)
一、对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研究的意义
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中的竞争都在日益增加,这也造成了企业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成本(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税负的加重、用工成本增加、难以找到合适的人才等等)不断增加。而企业成本的增加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的步伐,甚至导致许多中小企业连日常的生产经营都难以为继。而此时,如果企业能进行及时、有效的税收筹划,不仅能在合理的范围能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还能帮助企业实现其自身的价值最大化。目前我国的税收筹划发展的较晚,许多理论和实践都还没有完全成熟,大多数税收筹划的研究都是针对大型企业开展的。所以小企业对税收筹划的需求就更为迫切,我们主要针对小企业在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各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帮助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税务筹划问题。对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研究还能帮助企业的管理者学习更多的关于税收方面的知识,为他们在平时经营和管理企业的过程中提供更多的角度去思考,让企业能够很好的生存和发展。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及调整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一致之处
第一,准则规定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不再计提减值准备,与税法的规定一致,避免了对企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工作,也能提高企业账务处理的准确性。第二,准则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进行了规范,规定小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采用年限平均法,因技术进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时,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这一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的管理方法,但在符合准则规定的情况下采用合适的方法,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第三,小企业在取得无形资产时,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包含商誉,与税法的规定一致,避免了因规定不同而导致涉税问题的出现。第四,新准则统一了小企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方法和摊销年限,对于无法明确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小企业对其进行摊销的年限不得低于10年,且小企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时只能采用直线法,不能采用其他的方法。这与税法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一致。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主要集中在对所得税处理的不同上,而在所得税处理问题上形成的差异又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由于企业一定期间的会计收益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不同产生的差异,以后各期不得转回。小企业的永久性差异主要包括,准则规定对于免税利息收入应作为投资收益,影响当期的收益;税法对于免税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三项经费全部可以计入当期的费用进行扣除,而税法则对三项经费规定了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有些收入准则规定不确认为收入,而税法规定应确认为当期的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归纳法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主要有以下情形: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当年工薪总额2.5%的部分可以结转至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企业当年发生的广告宣传费超过企业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结转至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这些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会被完全消除。
三、小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环境下的有利条件
由于我国的小企业大多数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有的小企业可能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意识到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但苦于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对其涉税问题进行指导,导致税收筹划的问题难以真正得以运用。而基本上所有的小企业都有降低税负的愿望,但在实际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还是应该把经营放在首位,其次再考虑税负的问题。因为企业应着眼于未来,税收成本只会给企业带来短期的收益,而其他的非税收成本如果能够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控制,企业才会有更好的发展。虽然,小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现在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准则规定的健全都为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我国的税收环境正在不断改进和优化,让小企业有了更好的机会去学习;会计核算方法的多样性和完整性也为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带来了可能;各种涉税中介机构的兴起,让小企业可以节约更多的时间去处理正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与税务有关的问题则可以让更为专业的中介机构去帮助企业处理。
税收筹划是企业高层次的金融活动,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筹资、投资、融资、利润分配,以及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笔者认为,所谓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的支持和税务机关的认可下,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运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法,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节流”的目的,更能增加企业的现金流,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周转资金,使企业拥有的财务资源得到最优化和合理化配置。
1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运用存在的问题
1.1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不够,税收筹划意识不强
在我国,税务筹划往往被视为逃税或避税的代名词,在随着人们对国家税收立法的贯彻和实施,我们清淅的认识到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中的“偷”为贬义词,是采用不公开的、隐瞒的方法使企业不缴税、少缴税,实为违反税收法律行为,是与税收立法完全相背道而驰的,是国家明文禁止的。避税则是钻法律的空子而进行的税负减轻和少纳税,从节税的角度上讲避税是不违法的,但也不提倡的,所以受到世界各种的默许;而纳税筹划是在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前对纳税的税种地位的一种选择。但回到税收实践中,税收筹划与避税有时很难准确区分,纳税筹划有避税之嫌,使纳税筹划有时会步入尴尬境地。另外,我国税收制度不完善,许多活动本身就处于边缘地带,有时需要税收人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甚至会出现对税收筹划与偷逃税识别能力低的情况。这样更会使企业的管理者混淆税务筹划与逃税两者的区别,从而加重了纳税筹划等同于避税之说。
1.2企业税收筹划水平不高,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
现在大部分企业意识到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大影响,也想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去减少企业严重的赋税情况,但由于水平的限制,企业有的人更关注于短期眼前节税效果,有的人追求“税负最低”,例如会想通过变化不同原材料发出的计价方法来人为地调节利润,有时还想过做假账,编造不实的经济业务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这样不仅没有达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还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另外,盲目的节税,只能使税收取得阶段性的目标,缺少全盘考虑的长期纳税筹划意识,未顾及到企业的长远利益,同样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损失和风险。
1.3纳税筹划人员的缺乏
一方面,我国的税收法律的庞杂和政策的频繁变更。因此纳税筹划人员要经常性更新自己的税收法律知识、与时俱进,而且要精通会计、财务管理等综合的会计专业知识;另一方面,筹划并不仅是财务部门的事,也应该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所以税收筹划时应以财务部门为核心,为企业出具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方案或建议,其他部门配合财务部门联动才能做到整体规划。但从我国实践中来看,大多数企业缺乏从事这类综合型的复合专业人才,更缺少多部门的配合联动行为。即使有个别部门有心进行税收筹划,恐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落到实处。所以,只有整个行业整体素质提高了,才能够进行筹划。另外,有些小企业会寻求税务公司的帮助,因税务以专业著称,但我国税务业仍也处于初级阶段。但据了解,目前事务所更重要承担税务咨询业务居多,很少可以给企业提供大的税收筹划的服务。所以,税务暂时也未能发挥给企业提供全盘纳税筹划的作用。
2纳税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运用形式
企业最常见纳税筹划二种形式,一种是慈善避税,另一种是寻找避税天堂。2010年盖茨以身作则呼吁全世界的富豪加入到慈善损款的行列。美国《财富》杂志称盖茨慈善“这是避税手段”。目前,我国有些企业也利用这一办理去筹划,不仅可以为企业赢得好的口碑,而且还可以达到财务管理的目标。寻找避税天堂也是目前使用频率最高的避税手法之一。避税天堂指的是较小的沿海国家和内陆小国,这些国家的主要特点包括税收体制不透明、税率极低等特点。以上两种方法总结起来主要是:其一,使税收成本降低,使应纳税总额得到绝对减少;其二,利用税率的差别和分歧的政策,实现纳税筹划的目的。由于各国税收原则不一致,税法有差别,不同的经济行为,为商家提供不同空间的纳税筹划办法。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还可以借助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手法减少税收,起到一定的节税目的。具体例举如下:
2.1投资、研发无形资产好处
多企业投资的方式很多,可以是实物,还可以是无形资产。很多民营企业的老板本身是技术专家,拥有专利,他们可以将技术专利作价,在经济法允许技术入股份额内投资于公司,一方面可以增加企业资产,减少投资时的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另一方面,专利属于无形资产,就可按无形资产准则在法律使用的年限内可以合理摊销,摊销额一般会计入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从而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注重无形资产的研发,我国的税收政策也是大力支持的,在研发无形资产可以利用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模糊性,恰当掌握无形资产资本化的额度,提前按税法50%加计扣除,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2.2提高职工福利实现一剑双雕
税法规定企业原工的工资是全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因此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薪酬,例如可以为员工提供掊训的机会、给员工子女教育提供教育奖学金,建立职工养老基金等统筹基金,单位统一薪酬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减少税负,同时也能提高企业的口碑,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积极性。对于员工的工资财务部门在给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要在七级纳税等级的基础上,考虑到临界值的影响,尽量使员工多劳多得,避免多劳多税情况的发生。
2.3基于纳税筹划,企业将通过利润弥补亏损
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盈利可以弥补5年的亏损,而且是税前利润进行弥补,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通过投资与收益的控制,将可弥补的亏损给予弥补,以减少企业的税收的应纳额度。
2.4企业分立来达到节税目
通过企业分立降低纳税人的身份等级,例如,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20%减征税,可以把超过小型微利企业进行分立,权衡分立时注册费等相关成本,每个小型微利经营一方面的业务,企业的业务范围没有减少但却可以减轻纳税负担。
2.5精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依据现行税法,过多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要进行纳税调整,意味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精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把这两项费用控制在标准之下。
2.6不同销售方式下的促销
在激烈的竞争中,企业采用多种营销策略,折扣销售、实物折扣、销售折让、以旧换新、以物易物,不同的销售政策,所交的税是不一样的,企业可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税收筹划。
3改进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现状的对策
3.1增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者的综合水平
首先,税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普级与培训,让他们懂法。只有在懂法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人员才能给企业进行有效的筹划。其次,企业各个部门也应组织联动起来,相互了解各部门的情况,找出可以为企业筹划的空间。
3.2税收筹划方案要具有综合性和事先性
首先,尽管税收筹划是按税种进行筹划的,但一笔业务往往同时涉及多种税,因此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局限于其中一个税种,筹划方案要从整体上系统地考虑。在筹划前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要从总体上系统地考虑各方面因素即整体利益最大化。其次,本身筹划就应在经营或投资之前进行,一旦业务已经发生,角色已经定位,就一定按税法进行纳税,就失去了纳税筹划的空间。纳税筹划不失为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但不是无所不能的,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不同的地区不同时期处理的方法都不完全相同,任何法律的适用都有严格的适用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任何筹划方案也因空间与时间的不同而不同,实现系统综合筹划。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