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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1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无形资产评估基本方法,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无形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篇1

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参考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著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转贴于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参考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篇2

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参考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著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参考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篇3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基础

(一)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非货币性资产,其特点一是该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二是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具体包含的无形资产种类有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成本法是指扣除其各项损耗后从被评估资产的现实成本中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无形资产成本法适用的条件需要具备可以参考的历史材料,并能调整得到重置成本,许多信息和指标需要通过收集和分析获得。如果形成无形资产的时间不是很长,并且还有一种类似的无形资产用以替代,这时成本法就比较合适。例如想要评估一种电脑的价值,如果找到另一种编程不同而数据处理能力相近的计算机软件时,成本法就是最为合适的。

市场法就是把类似可比较的资产与被评估资产相对比,还要调整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这种评估方法就能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首先需要有一个比较活跃,相对而言发育比较完善的资产市场;其次是可以收集到技术参照,参照物及可以和被评估资产得到可比较参数等材料,这是运用市场法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市场法强调具有合理的、类似的还得是比较简单的无形资产,总而言之,被评估无形资产和类似的参照物需要在相同的行业,而且充分又合理的依据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还要将以往被评估无形资产的交易信息和相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市场信息收集起来。

收益法就是说把估算的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用这种方法确定被评估资产准确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价值也就越大。商标权之所以能够独立转让,是因为使用商标能够带来额外收益,所以其价值是依据其提供的额外收益来确定的,商标权价值评估使用与收益现值标准,主要采用收益法。

二、对主要发达国家无形资产评估的借鉴

相比较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历史,国外无形资产评估发展历史相对而言会比我国的发展历史早得多,即使这样,在国际上看待无形资产评估问题也是在不太完善、比较新颖的层次。到目前为止,以美国为代表的综合各方面的评估体系和以英国为代表的单一不动产评估体制成为国际上评估业发展的主要模式,无形资产评估与动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相比还比较新颖。

显而易见的是一些无形资产对经济、科学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如果想要与国际评估市场接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开放需要得到很大方面的提高,这是促进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三、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管理和计量不可靠

虽然人们日益接受无形资产的作用,但相对于人们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无形资产的计量、管理和评估还是没有有形资产的那么透彻。所以在管理无形资产的层次上,特别是对无形资产的计量和评估工作的理解尚浅,还不能满足这个时代飞速发展的需要。于平稳的会计系统来看,把不易计量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收付平衡表中将会比较困难。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可以被会计准则普遍接受,并且按照一定期限或其经济寿命进行摊销,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可以把各阶段的开发费用作为费用来处理,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即是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这样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这会使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就会不具有可靠性,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就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

(二)评估方法不确定

目前无形资产在评估时没有掌握合理的评估范围和适合的评估对象,有些地方和企业相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值越来越高,而评估的范围对象却越来越大导致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

无形资产评估参数和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某些评估机构在选取评估方法和参数时不严谨、不科学。由于我国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并且无形资产成交案例比较少,无形资产评估所需要的参数就会很难获得,从理论上讲,收益法和市场法是目前我国无形资产比较适合的两种评估方法,这对于大量并且公开的成交案例和一个比较活跃的交易市场是市场法所需要的,由于我国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使得有关资料是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

(三)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比较混乱

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比较广泛,利润相对于有形资产较高,诱惑力也比较强。这就造成某些行政部门走了出来,想要充分掌握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和计量的权限,于是这就促成了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的复杂。原因在于权威的管理部门和统一的法律相对匮乏,我国评估市场的复杂与混乱给评估机构带来一些机会,评估机构中不乏社会中介组织,但也会有一部分是上级主管衍生出来的或是依托其行政主管机关的所谓的中介组织。这些机构会导致垄断某一行业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的后果,这违背了评估市场的规律与公平,令其他相关机构失去了与之竞争的机会,所得结论也就相对不会客观公正,往往就会导致权威性渐渐消失。

(四)评估人员与机构不完善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是资产评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许多企业缺乏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和管理人员,兼职人员多且专职人员不多,评估综合素质不高。如果企业在需要人员时临时从别的部门调,这样必定会由于人员的不专业从而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产生影响,还有在无形资产的研发和培育阶段通常会缺少可行性分析以及详细的投资预算,没有从实际上考察投入的成本和预期收益的关系,就无法达到获得超额利润的目的,另外由于企业往往忽视无形资产的维护还会导致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我国虽然拥有3000多家评估机构但是专业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并有效地开展评估工作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却屈指可数,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现如今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还处于发展阶段,它的规范性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有些相关评估机构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不够完善,缺乏探索进取的精神,相对于研究和推广方面缺乏力度,一些评估机构不愿意投入更高的研究成本,只喜欢做那些常规的有形资产评估,从而制约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评估的需求。

四、针对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提出的完善对策

(一)加强无形资产价值管理

随着在企业管理中无形资产投资日益增大、种类多样化、数量日益增加、收益金额越来越多,并且来源渠道多样化,对这种特殊资源的强化管理就会显得更加重要。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相比,它对企业增值的最大作用在于其很大的递延价值。现代企业中必须得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综合管理机构,对无形资产这种资源进行总的掌握,要做到全面而又综合、系统地管理,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开发、引进还有投资都要进行这种有效的管理,还要使无形资产在企业资本运营中的实施目标来合理协调企业内外相关部门的组织关系,使之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这就需要在评估企业无形资产时考虑到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对预测和影响无形资产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并且要考虑到相互作用后给企业的预期收益产生的影响。

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无形资产更具有研究价值,因为它的未来收益更加难以预测。所以在计量无形资产价值时需要事先分析和调查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的作用,然后据以进行分析,鉴定出无形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还要在这个过程中分析、调查与鉴定出该无形资产相应的获利能力。

(二)选用灵活的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基本是一致的,大体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到目前为止,针对于企业的专利权评估问题,还没有找到统一适用的最佳方法,仍然还是继续使用着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也就是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这三种方法虽然操作性还比较强,但仍然不可以简单套用,每种方法都需要结合该种无形资产专利的具体情况才能加以应用。成本法主要适用于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评估,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产生的耗费也是必须的但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市场法则是考虑替代原则,从而运用类比的想法来考察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技术流程,而更多需要查找的是相类似的参照物价格,将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收集起来。收益法也就是从被评估资产的相应估测来评估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从而判断无形资产价值的,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在实际进行评估业务时,不同的评估目的导致不同的评估结果,不同的评估结果对评估事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应根据企业定的评估目的和条件,灵活地选择评估方法。

(三)健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体系

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应是完整统一而不是条块分割的市场,在统一市场的基础上,允许依照无形资产自身特点进行分类评估。评估和管理相分离,目的就是在于最大限度上保证无形资产的评估相对合理。并且通过处理和收集各种商标、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等各种信息,建立数据库,并逐步形成全国性的纵横交错的无形资产评估的信息技术网络。

(四)正确规范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对措施

评估机构对行政权力的依靠性比较强是目前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机构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他们缺乏独立的生存能力,并且国家对于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查还不够严格,另外就是专门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这种专业化机构相对比较少。因此,加速实施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等级管理制度是我国需要在评估管理产业提上日程的,合理规范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还要认真贯彻具体而又严格的审核制度,审核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机构的能力资格,还要相应鼓励股份制和合伙制形式机构的建立与发展,需要大力培育与建设出各种专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努力促进评估机构的改革,比如知识产权评估、商标评估等类似的专业机构,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与手段,努力与国际市场接轨。

总之,本文通过在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找出存在的瑕疵,对比分析了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适用范围,提醒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应该注意的问题,并对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仅供同仁们商榷。

参考文献:

[1]龙明.中国创业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研究[M].重庆大学,2011.

[2]张国富.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诸问题思考[J].经济问题,2012(10).

[3]张凤新.无形资产评估中若干问题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9.

[4]王志田.谈谈无形资产评估与管理[J].软科学,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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