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9:0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银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
(一)更严格的资本金要求
《巴塞尔协议Ⅲ》规定最低总资本充足率仍为8%,但是提高了核心资本尤其是普通股的占比,即要求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由4% 提高到6%,普通股最低标准由2%提高到4.5%,并可于2011 年到2015 年分阶段达到要求。
(二)建立资本留存缓冲和逆周期资本缓冲
《巴塞尔协议Ⅲ》中引入了2.5%的资本留存缓冲,由扣除递延税项及其他项目后的普通股权益组成。如果商业银行的资本留存缓冲比率达不到该要求,监管机构将限制银行拍卖、回购股份和分发红利等。这项规定将于2016年1月起适用,并于2019年1月开始生效。同时,该协议还规定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建立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
《巴塞尔协议III》关于过渡期安排,从现阶段银行资本状况,以及对银行盈利情况和为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支持等方面考虑,将过渡期规定为2013 年1 月1 日到2019 年1 月1 日,在此期间分阶段达到《巴塞尔协议III》的相关规定。
(三)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
通常系统性重要银行也被认为具有“大而不倒”的道德风险,因此,需要对系统性重要银行建立额外资本,通过这一规定使得系统性重要银行具有较高质量的资本,具有更强的损失吸收能力得以稳健的发展。建立应急资本机制,如应急可转债,当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银行濒临倒闭时,通过债权人参与共同承担损失,因而不但能够减少对纳税人的影响,还使得银行得以继续经营。
(四)在风险资本框架之外,引入杠杆率监管指标
新协议规定了最低3%的权益资产比指标,以控制银行的杠杆融资规模。但是,由于银行经营模式的不同,杠杆率指标与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冲突。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建议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国监管部门开始对杠杆率指标进行监控,以观察其与资本充足率框架的契合情况。2013年为正式实施期间,所有与杠杆率相关的信息披露应从2015年开始执行。
(五)流动性监管指标
金融危机爆发的又一重要原因是银行流动性监管不足,全球银行业缺乏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标准,此次,《巴塞尔协议III》引入流动性监管指标。首先提出流动性覆盖率(LCR)监管指标,衡量在设定的严重压力情景下,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否充分满足短期(一个月) 流动性需要,规定要求不低于100%。于2011年开始进行检测,于2015 年实施。其次提出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监管指标,用于度量银行较长期限内可使用的稳定资金来源对其表内外资产业务发展的支持能力,规定要求必须大于100%。于2012 年开始进行检测,于2018 年实施。
二、《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资本充足率指标的影响分析
短期来看,核心资本充足率提升对我国银行业影响不明显。中国银监会目前规定国内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限为11. 5% ,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 而《巴塞尔协议Ⅲ》中这两个指标分别为8% 和6%, 即便巴塞尔新协议马上执行, 国内资本充足标准仍高于国际标准。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主要以信贷为主,以利差收入作为主要的利润来源,信贷业务为资本消耗型的银行业务模式。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正处于快速发展时候,以及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将快速发展,对于信贷的需求将会增大。再加上提出了《巴塞尔协议III》资本要求,我国银行业将面临资本监管压力。其次监管资本中普通股所占比例的增加,普通股被认为是高质量的资本,因此其资本成本也最高,这将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成本。
(二)对建立资本留存缓存和逆周期资本缓冲影响分析
根据《巴塞尔协议III》的规定,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 2.5% 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协议规定资本留存缓存和逆周期资本缓冲由普通股和其他高质量的资产构成。根据目前我国监管当局对资本留存缓存和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要求来看,尚不足《巴塞尔协议III》中2.5%的要求。《巴塞尔协议III》提出的更高的资本要求,这将会使商业银行的再融资或者使得其未分配利润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
(三)对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的影响分析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银行体系需建立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使得对于系统性重要银行计提风险准备,当发生重大风险或者经营失败时,通过额外资金进行风险补偿或启动应急资本机制,从而使银行能够得到稳健的发展。由此可见,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的建立对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稳定性具有重要影响。
三、我国银行业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调整经营模式
长期来看,我国银行业将面临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国需要建立健全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如通过调整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将普通股资本补充方式同内部资本积累补充方式相协调,以实现高资本补充低成本。还可通过创新混合资本工具等,通过开发创新型金融工具以增加银行资本。
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努力调整经营业务模式,减少资本消耗型业务,增加资本节约型业务,进而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以最小的资本消耗尽可能获取最大的经营效益。
(二)结合现实国情,合理安排过渡期限
如何在贯彻《巴塞尔协议III》的前提条件下不影响经济各部门的稳定运行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更严格的资本定义,更高的资本持有水平,更广泛的风险覆盖范围等,都是我国银行业在下一阶段工作中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过于仓促地实施新资本框架势必会对中国的宏观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太长的执行期间又会削弱新准则的政策效果。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寻找一个时间上的制衡点,以合理的速度对我国金融系统进行改革。只有这样,中国银行业才会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
一、引言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化正处于第三个阶段――互联网银行,银行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便携设备,利用其互相联通、开放融合的特点,展现全新的经营模式。但同时互联网银行各环节的信用风险都会暴露出来,加之互联网涉及面广、关联性强、风险呈几何级放大,一旦出现大规模信用风险,将可能撼动整个金融市场,因此,在互联网银行发展之初就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保障互联网银行安全的屏障显得十分重要。
二、文献综述
互联网银行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的具体表现,也是银行发展的全新阶段。但是在互联网银行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不难发现一些新的信用风险应运而生。朱丹、陈茜、王皓(2016)认为我国的互联网银行不论是从规模还是从技术上说,都是刚刚起步,整个信用体系还不完善,有技术层面的因素,也有制度层面的因素。王耀晨、王志文(2016)提出了互联网银行账户的安全等级受限,仅为弱实名电子账户,其安全等级有待于进一步。
虽然互联网银行已经成为未来我国银行业发展的新模式,但在O管工作中发现,与传统业务相比,互联网创新业务具备更特殊的风险特征,应对这些风险引起重视并尽快构建适合我国互联网银行的信用体系。纪敏、牛慕鸿、张翔(2015)认为有必要在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探索信贷机构利用信息技术程序化使用高质量征信数据的流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分类和点,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法,对于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机制,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良性促进作用是十分必要的。(李欣、冯娟、李敏,2015)
三、互联网银行的信用风险形态分析
(一)银行业传统风险新特征
安全问题。网络安全问题是困扰互联网的一大难题,此前频频报道的网上支付账号被盗就是例子。互联网账户的安全性与银行账户的安全性是无法比拟的,互联网的资金流无法避免安全问题。交易对手的账户一旦出现风险,资金出现问题,将直接导致信用风险的暴露。
平台运营问题。互联网产生信息流需要基于一定的平台,如阿里巴巴平台、敦煌网平台等。平台作为信息流的载体,本身运营的稳定性也至关重要。一旦平台运营出现问题,就相当于交易对手的生存平台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信用风险的暴露。
网络信用体制缺乏。互联网平台大量存在,给予了更多的选择,企业可以从一个平台转至另外一个平台继续经营。但互联网平台之间信息并不共享,平台之间并没有协同形成互联网行业规章制度。企业在一家平台出现不诚信行为或其他不利于风险评价的行为,不会影响其在另外一家平台的信誉,没有共享的黑名单制度将导致无法识别该问题产生的信用风险,因此互联网的网络信用体制尚待建立。
(二)互联网银行的全新风险特征
网络欺诈风险。互联网产品重创新,轻风控。互联网的时代鼓励创新,追求速度,为了便利快捷,有些金融产品没有经过严密的验证,只需简单的验证过程就能使用金融产品。还有持卡人安全意识淡薄。持卡人自身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也是造成网络欺诈损失的重要成因。通常,互联网支付时都需要提供持卡人的卡片信息、密码以及发送到手机的动态验证码才能够完成支付。不法分子要进行网络欺诈,也必须得到这些信息。因此很多不法分子会找各种理由来骗取持卡人的这些信息,比如网购退换货、机票退改签等为缘由骗取客户信息。此时,持卡人薄弱的安全意识成全了不法分子。美国征求、验证信用服务巨头益博睿(Experian)的《欺诈经济学:规避快速增长和创新中的风险》(2016)表明,中国是如今世界互联网风险最大的国家之一,网络犯罪导致的损失已经占GDP的比例为0.63%,这一数字仅仅次于美国的0.64%。因此,加强整个社会的安全用卡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
信息泄露风险。大数据时代,银行累积了大量的客户数据。互联网银行的数据库等级极高,一般很难盗取。但一旦互联网银行的数据泄露出去,不法分子不需要再进行后续匹配或计算,可直接运用银行卡数据进行支付或消费,容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如果互联网银行发生大规模信息泄露,客户会纷纷赶到银行网点提现、挂失等,从而给银行日常运营带来较大冲击。
四、互联网银行信用风险原因分析
一、客户的发展
众所周知,银行业务发展的核心是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匹配的产品和服务。在开门红之际,客户经理应全面整合手中的客户资源,维护老客户的同时引“新水”入池,老新结合,扩充客户数量,附以产品和服务,做大AUM,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利润。维护老客户最根本的是不断扩大客户的资产总量,实现多项产品的交叉配置;增加与客户的面见机会,了解客户最真实的理财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获取新客户的方法,不能仅局限于厅堂网点的挖掘,更应该走进企业和社区,在提供金融知识普及和增值服务的同时,挖掘有价值、有潜力的客户,为后期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客户基础。
银行为私人银行客户提供同质化服务,会降低客户的满意度。所以对于高净值客户的维护,应该另辟蹊径。第一,在与私银客户的接触中,我发现他们在忙于工作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寻找合作伙伴,增加人脉关系,那么作为与客户打交道最多的客户经理,应该利用先天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人脉渠道的整合,而这样的渠道资源往往是最宝贵,也是客户最看重的。第二,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提供与私银客户自身经营相关的行业分析。第三,与私银客户的家属紧密联系,为其提供家族财务规划、退休规划、税务规划、子女教育、资产传承、风险隔离等金融服务。
二、人的价值与金融科技的双轮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