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8:12:5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消防工程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校舍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从实际情况看,危房改造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年校安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全县校舍总面积将达到104万平方米,比年校舍排查时的总面积增加12万平方米。其中,A、B两级安全校舍52万平方米,占全部校舍的50%;C级不安全校舍30.1万平方米,占全部校舍的29%;D级危房仍有21.9万平方米,占全部校舍的21%。按照中央、省、市要求,2013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所有C、D两级危房改造,并多次下发文件明令要求严禁学校使用D级危房校舍,全县的校改任务非常繁重,危房仍然是影响学校安全的重要因素。
二、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标准化学校建设,全力加快实施校安工程,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投入为主。校舍改造的规划、立项、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由县政府校安办统一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本辖区中小学校舍改造工作承担主要责任,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工作的力度,确保中小学校舍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坚持改一所成一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着眼长远,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学校师生增员等动态因素,科学合理规划辖区内的校舍危改项目,集中资金,确保改造一所学校成功一所学校,满足学校长远发展,着力提高危房改造的综合效益。
三是坚持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抓好校舍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要科学配置辖区内的教育资源,重点投资建设一批规划科学、设计新颖、标准较高、质量过硬的标准化学校,特别要注重建设乡镇规范化(寄宿制)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
四是坚持工程质量与效益相统一。中小学校舍改造项目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在科学规划设计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确保改造新建校舍的最低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今年规划实施88所学校(幼儿园)校舍危房改造项目,新建校舍15万平方米(其中楼房9.9万平方米,平房5.1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3407.2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7923.6万元;规划消除危房17.1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12.8万平方米、C级危房4.3万平方米。全县基本完成校舍D级危房的改造,完成部分C级危房的改造建设;完成全部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和部分农村初级中学标准化校舍建设改造任务。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乡镇公办幼儿园改造建设。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今年我县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其中列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40所。结合本次学校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建设学校附设园5所,规划新建校舍3700平方米,资金概算312.2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168万元、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资金144.2万元。
二是乡镇规范化中心小学改造建设。新建改造8个乡镇8所标准化寄宿制中心小学,主要配套建设学校餐厅及综合功能室,规划新建校舍1.67万平方米,计划消除D级危房0.3万平方米。资金概算1611.8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817.2万元、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资金794.6万元。规划项目完成后,将实现县政府提出的全县每个乡镇(合并乡镇前的原建制)至少建成一所标准化寄宿制中心小学的目标要求。
三是乡镇规范化初级中学改造建设。新建改造14个乡镇18所初级中学(部分学校分期改造),主要建设学生宿舍、餐厅和教学功能用房,规划新建校舍6.9万平方米,计划消除危房9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7.9万平方米。资金概算6249.7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3262.6万元、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资金2987.1万元。
四是校舍安全工程面上的建设项目。面上学校改造项目以重点消除D级危房为目标,规划建设改造学校57所,其中新建14个乡镇54所学区小学和村教学点,改造3所县直学校。规划新建校舍6.1万平方米,计划消除危房7.8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4.6万平方米。资金概算5094.5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3536.8万元、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资金1557.7万元。规划项目完成后,全县农村小学D级危房将基本改造完成。
四、实施步骤
2012年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县校安工程项目下达前期,重点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制定辖区内年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规划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校舍改造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县直有关单位依据下达的年度规划项目,按照有关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施工单位对校舍改造项目进行改造。县政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达到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要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县财政局依据政府投资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项目评审,按工程实施进度规定及时拨付校舍改造补助资金。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工程决算审计。
(三)迎查阶段。主要迎接上级复验,对年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把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校舍改造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校舍改造任务。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包扶乡镇的工作任务就是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研、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做工作,会同包扶乡镇,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督导考核机制,把校安工程实施列入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检查,通报工作进度。对未按要求按时完成校舍改造工作规划或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违规操作和延迟工期的,以及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或弄虚作假、套取上级校舍改造专项资金的,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全市中小学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不断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摸清全市中小学校舍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依据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分年度、分步骤地进行维修改造。
2.坚持工程建设与我市教育总体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等我市教育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与效益。
3.坚持按照重点优先的原则。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和项目建设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以及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学校,优先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4.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等确定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确保改造加固后的校舍安全、科学、实用、经济、美观,达到质量标准。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
从开始,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
(二)工作步骤
1.全面普查中小学校舍情况。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教育、建设等部门,对本市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普查,摸清危房底数,掌握总体情况,并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上报工作情况。
(1)开展校舍排查工作。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校舍选址安全排查、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两部分。根据排查结果,提出是否需要迁移避险、是否需要鉴定和专门处置意见。排查组由市教育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安监管理局、地震局和公安消防部门抽调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特别是建设局要抽调勘察、设计(结构)、施工等方面的骨干技术人员。
(2)开展校舍鉴定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对需要鉴定的校舍逐栋进行鉴定,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或拆除重建。鉴定组由市建设局、房产局、地震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到省里培训,并取得临时资质,进行我市的校舍安全鉴定工作。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有关信息录入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后,上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我市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3.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和分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完成三年规划工程总量的30%,完成60%,2011年完成三年规划10%。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每项工程完工后,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成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组织编制和审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编制简报,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
市发改委负责配合市教育局制定本地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可研等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及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舍排查与鉴定工作;负责本地项目的前期规划编制、申报工作,制定工程实施规划;结合项目学校的实际,确定建筑面积、结构、标准、用途,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收集整理项目学校的各类档案资料。
市建设局、市房产局负责组织校舍排查鉴定工作,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报建登记,对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进行审核把关;出具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落实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招投标(议标)工作;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办理项目的开工及验收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害情况的指导、鉴定和学校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机构负责依法履行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等监督管理职责。
市监察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舍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建设用地、消防安全和资金管理使用、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认真查处校舍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审计局负责对当地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市水务局负责协助当地建设部门完成排查鉴定、指导选址等工作。
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地震局协助当地建设部门完成排查鉴定工作,指导当地学校选址、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等工作。
五、资金安排和管理
省政府规定校舍排查鉴定资金由市政府承担,校舍加固改造资金以市为主,国家和省级补助的方式予以保证。资金要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鉴定费用待省收费标准确定后,根据需鉴定的校舍面积确定。严格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采付制度和工程预算审批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一)建立工程公示制度。所有项目学校,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监督人员姓名等镌刻于项目标志牌上,便于群众监督。把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公开之中,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1.1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总任组长,副组长。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指挥小组设在工程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2火灾预防措施
1.2.1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在工地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8个,消防斧、消防镐各8把。备有黄沙,设4个消防兼施工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1.2.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3加强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联系,因消防部队隶属于武警部队,可以有帮助的保障消防安全。
1.3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3.1前期处置。
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1.3.2中期处置。
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
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同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必要时请他们协助扑灭火灾。
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
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1.3.3后期处置。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1.4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
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
第三、项目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
消防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建设单位驻工地值班电话。
第二章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1.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2.2.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2.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2.2.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2.2.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第三章 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
3.1应急准备
3.1.1培训
工程技术部和项目部对进场设备安装/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机械设备的性能及特点”、“机械设备维修规章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并做好记录;
3.1.2重大机械设备保险
必要时应对重大机械设备购买保险;
3.1.3设备租赁站的沟通
工程技术部建立合格的设备租赁商/供应商名册,随时了解其货源情况,以备施工不时之需。
3.2 应急程序
3.2.1工地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工程技术部。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3.2.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工作;
3.2.3对于伤亡人员按第六章“人员伤亡事故应急”规定;
3.2.4应急小组踏勘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3 恢复生产
3.3.1工程技术部/项目部按批准方案,将损坏的机械设备撤出并清理现场;
3.3.2项目部紧急调运相应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第四章、集体食物中毒与中暑、施工中毒与窒息应急预案
4.1 应急准备
4.1.1培训
项目部对全体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安全卫生知识”、“有关安全卫生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
4.1.2宿舍卫生
工地员工宿舍通风良好,配置电扇,并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地方和企业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3食堂卫生
员工食堂管理应满足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4医疗用品准备
项目部配备急救箱,高温季节储备防暑降温药品,食堂储备防暑降温饮料;
4.1.5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2 应急程序
4.2.1急救报告
如果分公司/项目部发生集体中毒/中暑事件,事发点员工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公司/项目部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有关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
4.2.2中毒/窒息人员救治
应急小组应迅速将食物中毒、施工中毒与窒息人员转送医院救治,必要时求助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护车转送病人;
4.2.3中暑人员救护
应急小组迅速将中暑人员护送至阴凉地带,服用防暑药品,平卧休息,食堂熬制防暑饮料送到救护现场;重症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救治。
4.3 沟通和调查
4.3.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应急小组应组织调查中毒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请求局医院或当地医疗机构牵头作医疗鉴定和调查;
4.3.2如果发生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局工程技术部应立即报告局长,局党委工作部按规定报告当地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第五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1 应急范围
本章仅含第3.5条台风和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如有突发的其它自然灾害则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执行。
5.2 应急准备
5.2.1气象信息的收集
台风和暴雨季节,分公司/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5.2.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
台风期间,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回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5.2.3生产安排
台风期间不安排大型设备作业,不安排高处作业;
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5.3 应急程序
5.3.1用电管理
台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5.3.2人员疏散
特大台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3.3混凝土作业面处理
如果混凝土作业期间突发大暴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立即启动5.2.3条规定的施工缝设置预案紧急处理,人员迅速撤离;
5.3.4治安警戒
人员疏散的现场,应急小组组织留守保安队,并和当地警方联络沟通,做好工地/住地警戒工作,保护企业/员工财产安全;
5.3.5人员伤亡处理
如果发生坍塌或人员伤亡,则按第6条“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5.3.6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第4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5.4 恢复生产
5.4.1台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5.4.2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
第六章 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 应急范围
含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6.2应急准备
6.2.1施工现场配备担架1-2副,配备急救箱1-2只,内置急救包等外伤急救医疗卫生用品及消炎镇疼药材等;
6.2.2“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的沟通
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对工程所在地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伤科医院等就近医疗机构地点、交通线路、联系电话了解清楚,打印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下同)
6.2.3培训
项目部对进场员工尤其农民工,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认真讲解“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和“本岗位预防事故的办法”,并做好记录;
6.2.4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3 急救程序
6.3.1急救小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就地组织员工及时抢救伤员至安全地带,同时撤出死亡人员;
6.3.2工地救护员对重伤员进行止血急救措施,全部伤员立即转送医院诊断救护。对伤亡人员立即转送医院,请求医疗诊断,提出结论。
6.4 现场警戒
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负责警戒,保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以等待调查。
6.5 报告和沟通
6.5.1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技术部书面报告人员伤亡情况,远地项目部可以电传。对于死亡事故,项目部应于12小时内报告局工程技术部;
6.5.2工程技术部将重大伤亡事故通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请求协助;
6.5.3工程技术部协助项目部按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及善后工作。
6.6 恢复生产
6.6.1在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下,应急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和项目应急小组共同进行事故调查,经现场照相、访问、提取物证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工程技术部。必要时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6.6.2应急小组调查结束后,可以发出生产指令。
6.6.3应急小组召开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总结教训,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下续工作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七章、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事故的处理快速有序地进行,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及时救助”的原则,特制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预防控制
7.1.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预控机构和预控措施。
7.1.2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及对规范标准教育,提高对安全用电的预防意识和自救意识
7.1.3建立和完善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用电标准规范,避免事故发生。
7.2临时用电事故分类:
7.2.1发生重大外电线路大面积破坏,造成大面积停电;
7.2.2人员触电事故;
7.2.3挖断地下电力管线系统;
7.3应急救援组织
7.3.1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3.1.1机械设备:各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维护。
7.3.1.2药品器械:公司卫生所负责应急救援药品器械的配置,定期补充更新。
7.3.1.3消防器材:公司公安分处负责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指导使用方法,各项目部/专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
7.3.2联络电话号码
7.3.2.1特服电话: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7.3.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急救援中心办公室设在监理办公室
治安协调组组长:
现场救护组组长:
救援设备组组长:
车辆运输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7.4应急救援程序
7.4.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基本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事故情况拨打110、119、120、122及距离最近的供电部门等特服电话。同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保护事发现场。
7.4.2应急抢险救援
7.4.2.1发生用电事故后,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拉断现场总电源或分路电源,核实事故情况,避免因抢救时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其次要采取急救措施
7.4.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同时,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往事发地集结。指挥中心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各小组组长到指挥中心报到。指挥中心按事故类型、等级组织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
7.4.3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
7.4.4应急处理的反馈
对在发生实发事故时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的由公司或上级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对公司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充实和改进。
第八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 应急准备
8.1.1在施工现场和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火栓、砂箱、灭火铲、担架等,在施工平面图/工作平面图标识;
8.1.2工地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其供水量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施工中要保持供水正常,必要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8.1.3施工道路保持通畅,施工楼层设置紧急逃生导向牌,并保持逃生道路畅通,脚手架外架斜道,楼层内楼梯临时护栏保持安全可靠,工地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8.1.4应急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使之获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消防培训和演练计划/方案报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
8.2 应急程序
8.2.1就地应急
火情萌芽/初始阶段,作业点施工班长应带领员工立即组织就地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8.2.2紧急号召
机关、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紧急集合,根据火情发出指挥令,义务消防队接到应急指挥令后在第一时间内集合待命/投入扑救;
8.2.3紧急增援
如果火势较大,应急小组应立即致电119当地消防队增援。
8.3 应急疏散
8.3.1当火情严重,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也为消防队提供良好的扑救环境,应急小组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令,命令一切无关人员紧急撤离现场;
8.3.2应急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就地指挥分流人员疏散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报告应急组长,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8.4 现场警戒和保护
8.4.1人员救治
a.消防队员全力以赴在火灾点寻找救护伤亡人员,及时救出火场,就近送医院救治,必要时:
b.应急小组致电120急救中心到现场协助救护和送医。
8.4.2档案资料抢救
a.第一时间内需要抢救的是:企业经营、财务、工程核心机密档案资料;
b.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人员将上述资料抢救护送到安全地点,资料员/临时救护责任人要妥善保护,防止意外。
8.4.3物资抢救和警戒
a.保安人员在火情第一时间内应到达现场负责警戒,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b.应急小组组织其他员工积极抢救国家、企业和顾客的重要物资如设备、材料、电脑等,以保证灾后迅速恢复生产。
8.5 应急报告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