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4 15:38:4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城乡建设用地分类标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内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必须坚持的工作原则
首先以实际为出发点,必须符合规划原则
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地块必须是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已确定的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工矿企事业单位破产、关闭搬迁后的废弃地等,建新地块包括用于拆旧区农民安置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
规划:拆旧地块必须是相关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可整理复垦区,建新地块必须是相关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区。拆旧地块和建新地块同时要与相关县(市、区)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
其次挂钩指标按计划归还,坚持增减平衡原则
完善相关实施计划措施,严格按计划编报项目计划,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必须详细叙述其主要用途。挂钩周转指标必须专项用于建新地块,不得挪作他用,并应按照年度实施计划优先用于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安置和乡村基础设施等建设,使用后有节余的,可用于城镇建设。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项目区内拆旧地块整理的耕地面积,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精髓
1、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
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民了解增减挂钩项目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让农民群总充分认识到增减挂钩工作是一项真实的利国利民的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以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项目拆旧地块涉及到的农户有充分的知情权,国土部门在收集、整理项目拆旧区资源的时必须和当地的农民签署农民意愿书,征求农户拆迁意见,确保农户同意拆迁后将该拆旧地块纳入本次增减挂拆旧资源中。坚决反对强拆强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让农民的参与需求技术和制度相结合。国土部门及编制工作人员到项目区所在地就农户拆迁拆迁意愿、规划布局、工程设计与当地各方面的专家和群众进行座谈,广泛听取各部门以及群众的意见;编制小组人员深入调查,了解项目相关利益主体对项目实施的看法;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到项目的规划中来,鼓励群众多提意见,提好意见,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
2、农民的安置补偿必须依法依据
涉及拆迁户的安置房严格按国家规定一户一宅进行安置,按国家规定的占地标准进行建设。新建住房用地安排在各村闲置建设用地。建设由村委统一申请,统一安置。同时,对拆旧区拆迁农户的补偿主要以货币补偿为主,征求权利人的意见,按照征地方面的程序、规定和政府相关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综合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人均住房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实行统规统建,并按可住房标准进行建设;配套基本生活设施,要求达到最起码的入住条件;人均配套8平方米养殖、杂物房,集中建设,分户饲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畅通的对内对外信息及交通网络等。
3、加强增减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力度,严格审批、专项使用
为确保 “增减挂”项目顺利实施,当地部门应将“增减挂”项目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设立“增减挂”专项资金,由“增减挂”项目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为了拓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资金来源,除政府资金以外,也可已开辟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的多元投资渠道,可通过项目招标、合作、合资等形式,广泛吸引境内外资金的参与,促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事业的发展。
4、项目区实施前后土地权属变更造册登记
土地权属关系调整是指对规划后的土地产权进行调整,其目的是既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权利,避免发生土地权属争议,使规划后的土地产权关系明确;促进社会稳定。将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土地开发整理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产权保障,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生产力,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此从以下方面开展土地的权属调整工作。
5、公众参与是增减挂钩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关键
公众参与是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人士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态度和观点,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项目的建设更加民主化、公众化,从而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性,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更加完善,更加合理,使项目的顺利实施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进一步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长远发展。技术承担单位和国土部门、各级政府部门人员一道进行实地踏勘,充分听取当地村民的意见。发放征求意见书,逐户获取村民的对拆旧区、建新区、安置区的意见。获得项目区的基础资料,经过综合分析、整理后实施规划草案,并再次征求意见,以使项目实施规划方案更切合实情。
参考文献:
[1] 杨庆媛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析——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为例(安徽农业科学,Journal of Anhui Agri.Sci.2007.35(8):2377—2379)
[2] 林建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探讨——以江西省定南县为例(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3)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3-0213-01
当前,我国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土地供给不断减少,土地供给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进城居住,农村“空心村”等不断增加,通过迁村并点或整村搬迁的方式腾出土地进行复垦,结余土地指标用于建设用地供应的方法应运而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就是其中之一。为确保项目实施顺利推进,需要对其可行性及对策措施等进行探究。
1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背景
我国人多地少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建设用地与经济发展需求矛盾突出,人口众多与耕地相对较少矛盾突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推进中,建设用地需求较多,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既可以提供耕地保护的动力、增加农民增收渠道,又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从其发展背景看,既有城镇化加快推进、建设用地需求增加的因素,更重要的因素则来自农村:农村居住点布局散乱,人均居住占用土地面积较大,特别是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缺乏统一标准,空余宅基地较多,在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的情况下,“空心村”较多,村民居住条件较差。
2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
2.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对策措施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的实施利国利民,但项目具体实施中涉及众多工作,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国土及有关部门联合推动,基层乡镇负责实施的方式进行,要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工作推进机构,在乡镇成立专门的项目指挥部,在具体实施村庄形成工作小组,对资金、规划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加强政策制定和宣传、面积测量及认定、拆迁补偿协议签订等关键环节的组织领导,形成高效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项目实效。项目实施成效如何,关键是规划制定是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为此,要在正式实施前,组织有关基层镇街对辖区土地状况、新增土地潜力等进行摸底,对辖区内农民分布状况进行全面把握,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编制完善规划。安置区建设要统筹考虑居民需求和经济能力,在坚持集中居住、节约用地的基础上,设计不同档次和层次的户型,特别是在安置区选址、安置房建设标准、拆迁补偿办法等工作环节,要全面征求群众意愿,并按照民主化流程,在经过村民大会等讨论程序后再予以公布实施。
三是强化考核监管,维护群众利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中,各项工作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到众多资金等问题,必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核激励和监督管理办法,坚决杜绝项目实施中的各类“跑冒滴漏”问题。考核监督和管理办法要及时予以公布,让群众有全面了解,确保通过正确引导,使项目实施全程都依法依规实施,保障群众权益不受损害。要加强源头控制,在项目审批中就要对项目区基本情况、土地和资金平衡测算情况、投融资操作方式、实施步骤以及群众意愿情况进行全面把握,在群众意愿达到一定比例后才予以审批。项目审批后,国土部门要与基层乡镇等单位联合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公司制定完善土地整治实施方案和规划,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备审批。
四是搭建操作平台,规范运行流程。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项目操作,由政府部门成立投融资建设公司负责项目资金和建设等工作。投融资公司作为特许经营主体,要通过贷款抵押等方式融资,并通过项目招标等方式确定安置房建设主体单位,后期可通过项目结余指标获取政府资金用于贷款利息偿还或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全过程,都要按照规范流程操作,村民与村委会、村委会与镇街以及村委会与投融资公司、镇街与投融资公司等都要签订协议,规范各项目实施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在安置房建设中,要坚持从施工设计单位、施工材料等全部内容都要公开招标,严格按照与村民协议标准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时交房。
五是上下互动协调,统筹各方实施。要加强相关部门以及镇街、村居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确保项目全过程都相互配合、协调推进。特别是在实施中要注意把握好政策实施与村民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严格土地复垦验收、安置房建设验收等标准,确保实现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
2.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具有诸多社会效益,但现阶段实施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农民集中居住后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无法延续传统生活方式,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生活方式改变又会影响传统的民俗保留等,容易造成民俗文化消亡;居民集中居住后脱离了土地,如果不能及时开拓增收渠道,容易降低村民收入。
针对上述问题,在项目实施中要坚持慎重原则,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项目实施利国利民,但具体到项目区居民,就是要尊重居民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在居民全部通过或达到一定比例后,才对项目予以审批、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前要统筹考虑好居民增收渠道、乡土民俗文化保留、生态环保等问题,切忌不顾实际的盲目开展项目,目实施后获取的土地增值收益也要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让农民收益。二要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项目规划审批通过后,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划,按有关实施办法予以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复垦土地要严格标准,统筹规划好道路、灌溉水源等配套设施,确保建设为高标准农田,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三要坚持因地制宜推进项目。项目实施中要坚持个性化原则,在安置区建设、集中居住后居民增收等都要立足项目区优势和长处,积极引进乡村旅游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种养大户等,实现土地复垦后的集中规模化高效实用,坚决避免千村一面、土地粗放滥用等问题,真正做到让居民事前同意、事中顺心、事后满意。
3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当前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针对当前农村土地使用现状,在适宜地区实施增减挂钩、土地整治复垦具有相当的比较效益,对项目实施流程进行研究,有利于提升项目实施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效益。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7-0015-2
1 基本情况
泗阳县地处苏北腹地,东界淮安市淮阴区,南濒洪泽湖、北邻沭阳县、西与宿城、宿豫区毗邻,西南与泗洪县接壤。作为传统产业以农为主的县,泗阳县人均耕地占有量2007年为1.09亩,低于全省1.28亩的人均水平。在宿迁市所辖三县中,无论是土地总面积、耕地面积、土地后备资源总量、还是人均占有量,也都低于沭阳县、泗洪县。
实际上,泗阳县遇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具有普遍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无疑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解决此类难题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必由之路。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背景
2005年10月,国土资源部相应出台《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也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6]231号),鼓励地方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内容
所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的基础上,按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采取科学的工程技术手段,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断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4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意义
4.1 “挂钩”计划
通过挂钩项目的实施,可利用挂钩周转指标,减少利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将有限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急需使用的重点项目上。同时,通过实施“挂钩”计划可以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出的结余指标(待上级审批后)用于乡镇或城区建设,解决了规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问题。
4.2 “挂钩”计划的意义
通过实施“挂钩”计划,有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点的聚集布局,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加快缩小城乡差别,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劳动条件,提高防洪排涝标准,节约水电,提高土地生产力,适应机械化作业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要求。
4.3 “挂钩”计划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意义
有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协调好与农、林、水利、建设、环境等部门用地关系,保护了基本农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有利于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 泗阳县农村居民点复垦潜力调查及现状
根据初步调查统计,我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约21.2万亩,其中可供整理复垦的农村居民 点用地面积约15.34万亩(含工矿0.14万亩),农户16.54万户,户均宅基地面积0.92亩。如能按此步骤逐步并顺利实施,对于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土地合理化利用,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局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积极而重大的意义。
6 全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情况及成就
自2007-2009年,投入专项8000余万元,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方法,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78个项目,项目区面积18128.4亩,实现新增耕地5301.6亩。
在三年多的实践中,全县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明确责任、精心选点、补助政策等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应进一步发扬规范。
7 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存在的问题
从实践的情况看,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7.1 存在于拆旧区农户的问题
7.2 存在于干部的问题
少数干部缺乏耐心,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由此引发农户对挂钩项目的反感,从而不积极配合,增加工作难度,甚至导致问题。
7.3 建新区的示范性不强,不能令群众满意
建新区选点不科学合理,农户不满意。有的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内,形成新的违法用地。
7.4 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
从实际情况看,相关部门无大局观念,不顾整体利益,各敲各的锣,各打各的鼓。有的单位还设立“户头费”之类的收费项目。
7.5 搬迁户用地及土地整理问题
7.6 实施的难度大
8 对策与建议
8.1 加大宣传
让农户明白家乡的建设方向。
8.2 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
针对全县实际,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做到依法、科学、稳健、和谐。在制定和实施方案时,要充分听取搬迁农户和基层意见并反复论证。
8.3 尽快出台并完善配套政策,规范补偿标准
用发展的眼光看,增减挂钩工作将是今后一定时间内的重要工作。
8.4 提升建新区品位
突出以人为本,实现和谐搬迁和建设。结合建设新农村、康居示范村活动,立足于高起点、高品位、高水平的建设思路。对建新区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确保好字当头。可通过组织拆旧区农户到外地参观成功单位的做法,引领广大农户自觉参与建设新家园活动,推动新农村建设。
8.5 成立专门机构(组织),确保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