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文范文 保险公司团队管理

保险公司团队管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3:0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保险公司团队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保险公司团队管理

篇1

2010年9月份,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放开保险资金参与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早在2006年,保监会就已允许保险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及参股商业银行;而本次《暂行办法》的出台,则对保险公司参与股权投资的方式及资金规模做出详细规定。至此,保险公司参与PE投资正式开闸。

对于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比例,《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含直接投资及间接投资)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按照保监会公布的2010年年末保险行业资产总额50481.61亿元,则保险资金参与PE投资的总额将超过2500亿元。

梳理目前已独立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10家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下同)2010年年末资产,得出各家公司可用于PE投资的资金规模。其中,中国人寿集团以888亿元居各保险公司之首,其次是平安保险集团和太平洋保险集团,可投资PE资金规模分别达到586亿元和238亿元。此10家保险公司从事股权投资资金总额达到2371亿元(见图)。

险资PE政策缓慢开闸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企业股权或者间接投资企业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柜关金融产品。此前,在国务院及保监会试点政策引导下,保险公司在这两种股权投资方式上也已有所探索。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成为保险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之滥觞,其后,保监会相继《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为保险公司参与股权投资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政策依据(见表1)。

2006年,中国人寿入股广发银行,平安集团于2006,2007年相继入股深圳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其后,人保集团、太保集团、中再集团也相继对未上市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投资。基础设施方面,2008年6月平安集团旗下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牵头其他三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了“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这4家公司的母公司作为委托人,将募得的160亿元投资入股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间接股权投资即投资PE基金,目前仅披露中国人寿集团及平安集团各投资过两只基金,中国人寿分别投资了绵阳科技城产业基金及渤海产业基金,平安集团则分别投资西部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及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看出,目前保险公司所投基金均为具有政府背景的产业基金,目前仍未有纯市场化的PE基金获得保险公司注资(见表2)。

投资平台趋于多元化

《暂行办法》提出,参与股权投资的保险公司,其资产管理部门拥有不少于5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拥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对于保险公司参与PE投资,业界普遍认为专业人才及团队的缺乏是主要瓶颈之一。而对于团队及投资平台的搭建,各保险公司进度不一。

目前,平安集团依托其“保险、银行、投资”的金融全业务战略,在股权投资方面走的最远,平安信托旗下子公司――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是平安集团主要的股权投资平台,而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一位内部人士表示,平安创新资本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同一支股权投资团队,团队规模在50人以上。

中国人寿集团也在其资产管理公司之外另设了投资平台――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是中国人寿集团旗下的专业另类投资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养老养生投资及资产管理等领域。人保集团则成立了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旗下专门对系统内外的保险及非保险资金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非交易业务的专业化运作平台。

其他保险公司目前则均以旗下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权投资平台,多数已设立股权投资团队。如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设有一支超过10人规模的股权投资团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有非上市股权投资部,其业务包括收购兼并、战略投资,成长性和财务性投资等多个方面;太平资产管理公司的项目投资业务设有“股权投资计划”,是以发起股权投资计划或直接投资等方式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

此外,中再资产,新华资产、华泰资产等公司也均设有股权投资业务,但目前并未设置独立的股权投资部门,而是作为创新业务部或者综合投资部门的一部分。对于团队搭建,上述公司人士表示,在资产管理公司之外,保险公司内部还设有股权投资团队,在分工方面,保险公司团队进行项目挖掘并做投资决策,而资产管理公司团队则提供技术支持。

4月20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涉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调整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由保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意味着今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可以设立自己的子公司,此举或将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旗下设立专门的股权投资平台。

小型险企渴望变身GP

面对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两种不同投资方式,各保险公司也有不同的选择。对于平安集团、中国人寿集团、中国人保集团等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及完备投资团队的公司而言,直接投资是其首要选择,尤其是平安集团在“全金融”体系下,可灵活应对保险资金投资的政策限制。

对于直接投资的投资策略,各保险公司的选择基本上趋于一致,即倾向于消费品、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制造业、医疗等行业的成熟企业,其投资方式多是上市前投资或者并购整合相关投资。不过,《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投资策略有明确的规定:“产业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或者是战略新型产

业,或者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不得投资高污染、高耗能。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等企业股权”,“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因此,采取间接投资方式将是摆脱行业限制的有效手段。另外,资产规模相对较少的保险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也更倾向于间接投资。中再资产管理公司人士即表示,考虑到再保险资金特点,其投资主要考虑风控,因此更倾向于间接投资:对所投资基金的选择,也将主要倾向于成熟基金,其中母基金会是相对理想的选择,但目前国内可选择的基金数量有限。

对于保险公司投资PE基金,《暂行办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管理资金余额不得低于30亿元:具有10名相关专业人员;退出项目不少于3个:基金规模不得低于5亿元且保险公司认购不得超过20%:不得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不得投资设立或者参股投资机构。以此标准来看,目前国内PE市场上可供保险公司选择的基金数量较为有限。因此,目前一些保险公司也开始探索以基金管理者的角色参与PE投资,即保险公司作为GP发行股权投资产品(基金),进而突破其股权投资资金规模占总资产5%的限制。2008年,平安集团等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首次采用了股权投资计划模式投资京沪高铁,并有其他三家保险公司参与认购,其计划即具有一定的基金属性;但之后并未出现其他此类模式的尝试,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发行股权投资类金融产品也并未表达明确态度,因此多数公司仍处于观望阶段。

对于一些资产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而言,如果不能作为GP发行产品,其投资空间将十分狭小,比如本次排行榜中资产规模最小的华泰保险,其可用于股权投资的资金仅有7亿元。华泰资产管理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即表示,希望通过发行股权投资产品参与投资。据了解。华泰资产市场化程度较高,其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仅有1/3来自华泰保险内部,其他2/3来自第三方。因此,以GP身份参与股权投资对其意义重大。

篇2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要想能够更好地提升其保险产品的销售量,需要及时地调整营销模式,结合自身保险公司实际情况,组建一支专业保险销售团队。在进行组织专业销售团队过程中,应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开展。第一,吸纳专业人才。在组建专业团队前,需要通过多个渠道来引进新员工,通过社会招聘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具备专业知识、具备丰富工作经历、具备工作热情、具备可塑性的专业人才。第二,在公司内部进行调整。结合自身公司的实际情况,从公司内部调整一部分综合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且对销售工作有一定热情的工作人员进入到一线销售团队当中,壮大一线销售团队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激活内生动力。第三,从队伍中进行筛选。财险公司可以从人进行切入,把近年来销售业绩较为突出并且具备相应入职条件的人吸纳进销售团队当中。重点对其销售业绩以及品行进行重点考核,可以适当放宽其学历及年龄限制,在公司内部提供一条人晋升的专性通道。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发挥出其专业特质,进入到公司组建的专业销售团队为公司服务。第四,增加团队成员归属感。对于新入员工,公司应该制定出相应的政策,让其能够在进入专业销售团队中时能够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增强新入员工自信心。对于内部调整进入到专业销售团队的员工,应该制定出合理的薪酬机制,增强内部员工的工作热情。对于晋升入职的人,可以让其担任团队负责人职务,增强人的归属感。通过制定出相应的政策,让所有进入到专业销售团队的工作人员能够发挥出最大化的工作能力,促进团队销售能力以及管理能力的提高。第五,在专业销售团队中,要开展传、帮、带的工作机制,让新入职员工能够在老员工的带动下,对整个财产保险销售业务进行详细地了解,并且能够以最快速度以及最佳工作状态投入到团队合作当中。同时,要加强对团队全体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来调动起团队成员的创业积极性,让其发挥出自身创新能力,为团队销售带来新的动力以及思路,促进专业团队的销售业绩近一步提升。

二、合理化组织架构为销售能力提升提供支持

在管理上需要从多个层面来调整其销售组织架构,通过不断地对管理链条以及工作流程进行优化,来提高销售团队的管理以及服务水平。第一,建议在省级公司设置相应的保险产品管理以及销售渠道业务管理部门,通过相关产品管理部门来对整个保险产品实施管控以及协调工作,这个管理部门主要是针对产品线的整体业务为发展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发展策略以及产品效益规划。销售渠道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的工作是对保险产品的相关销售渠道进行管理,结合省级区域制定相应的拓展规划,并且与产品管理部门相结合,接受其部门的管理与指导。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可以由产品线管理部门负责来进兼任,实现相关工作的对接,有利于后续开展的销售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如果分别对不同部门进行分别架构,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整个管理运作的成本,同时也繁琐了管理链条,对于管控以及服务效率会存在一定的影响,导致业务无法得到持续发展。第二,建议在市分公司设置与省级公司相对应的组织架构。同时需要对具体目标客户的行业属性以及大客户的量级进行详细地设置。对于市级业务部门而言,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而且是一种独立核算的部门,所以市级业务部门负责人不需要在产品线管理进行兼任。第三,建议在县级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设置时,不需要设置产品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相应的客户渠道以及相应的业务设置来进行维护。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需要在这个基础上设置相应的业务拓展团队,并且在县级公司领导的带领下,认真执行上级产品线管理部门所制定的业务规划。

三、完善考核机制为提高销售能力提供保障

对于销售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时,应该在一个相对公平的基础上,制定出差异化、合理化的考核办法。不要对所有的销售人员实行同样标准的考核,需要综合考虑销售团队规模、发展的基数。同时要针对不同区域中所开展的业务指标来制定出相应的考核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不同团队的综合增长速度,同时也需要根据某个区域内所开展业务的饱和度来适当调整考核指标。根据不同地区三年以内的经营效益以及不同的保险产品等差异性来合理分配财务资源。在制定具体分配政策时,要以综本成本为基准,对于赔付率较低的区域可以适当增加销售费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调动基层公司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地把控好承保管控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不仅有效树立了公司形象,同时也能够促进效益较好的保险种类得到高速地增长。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在具体执行时应该控制好省级公司进行按保险种类进行配置销售费用上限与实际落地差异费用预算之间的矛盾,同时也需要控制好相关费用进行配置时的合理性以及规范性。

四、通过拓展财产保险销售渠道提高销售能力

1.加大电话销售以及网络销售渠道发展力度

当前许多保险公司开始了电话销售以及网络销售渠道的竞争。这两种销售渠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整个财产保险产品销售的成本,并且改变了传统销售时所受到时间以及空间限制的限制性。我们可以通过借鉴欧美以及发达国家在电话销售以及网络平台销售保险产品的成功经验,加大电话销售以及网络销售渠道的力度,结合自身公司的实际情况,把这两个销售渠道作为未来的战略性发展方向。加大对这两种销售渠道的硬件投入,建立起能够与客户进行及时沟通与交流的网络平台及电话服务中心。认真制定出保险业务进行网络销售后的后续服务工作,不断地扩大保险业务电话以及网络销售渠道的规模以及市场占比,让财产保险业务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同时,提高整体销售能力。

2.加强交叉销售渠道发展力度

所谓的交叉销售渠道,所指的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对客户不同的需求进行满足,而且形成一体化的销售形式。对于保险行业而言,具有丰富的保险相关产品,工作人员在开展销售时,可以结合客户的不同需求来对其进行交叉销售。让客户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提高销售工作人员的销售业务,促进了销售人员销售能力的提升。

3.加强与中介机构的合作

在这个工作环节中作为财产保险公司,应该保持与其业务中介机构之间的良好沟通。通过与其之间形成的合作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达到共赢的目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契约形式,与其业务中介机构形成资源共享或者资源互换的运作,从而可以有效提高渠道拓展效率。同时,可以与当地一些汽车销售点进行合作,通过多元化的服务类型为汽车消费者提供汽车维修途径,并且换取到其销售点的车辆保险业务。让汽车消费者能够简化购买保险的流程,并且享受到优质全面的保险服务。此外,财产保险公司还可以与金融机构形成有效合作,为需要进行贷款的客户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服务,让金融机构能够得到相应的中介收入之外,还能够得到贷款企业风险保障,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通过与不同中介机构间的合作,财产保险公司能够有效提高销售业绩,也能够让相关的工作人员提高业务知识,促进其销售能力的提升。

篇3

一、我国保险企业销售渠道建设的现状分析

保险销售渠道是指保险产品从保险人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流动的载体。广义上,保险销售渠道分为两大类,即直接销售渠道和间接业务渠道。通过公司销售人员面向客户直接销售的业务为直接业务,而通过专兼业机构或其他单位、社会团体作为中介,有其所能接触到的客户群推荐、销售公司保险产品的业务统称为间接业务,其中,中介业务渠道又包含专业中介和兼业。从目前来看,我国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保险专业中介市场总体发展良好,局部开始调整

2009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26%,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1.75%,占全国总保费收入5.15%,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4.88%,显示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良好的发展态势。保险公估机构的估损金额同比有所下降,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显示了保险公估机构更加注重对业务的选择性。

2.保险兼业仍是重要渠道,业务继续进行调整

保险兼业全年实现的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为40.05%,虽然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仍是保费收入重要渠道。银行保险兼业降温明显,与去年同期相比,银行兼业渠道保费收入占保险兼业机构实现保费收入的比例下降2.08个百分点。保险兼业机构数量增长明显,主要源于银行邮政机构的增长。保险公司与银邮渠道之间的合作关系正在逐步走向成熟稳定。

3.保险营销员数量增长较快,实现的保费收入及占比明显上升

保险营销员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4.5万人,较上一季度增加11.2万人,增长的态势十分明显。全年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增长较快,实现保费收入4126.91亿元,同比增长22.10%,占总保费收入的37.06%,无论是保费收入增长的速度和占总保费收入之比均比去年同期明显上升。在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世界经济复苏基础并不稳固的形势下,应密切关注营销员数量的快速增长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制约我国保险企业销售渠道建设的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保险业销售渠道建设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销售渠道的健康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对销售人员缺乏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

公司对销售人员的管理粗放,尽管保险公司也建立起了比如个人、直属业务团队,与多家机构、经营公司等签署了协议,但渠道中的销售人员得不到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业绩考核标准欠科学,人淘汰率高等原因,导致了保险人的短期行为严重,流动大,业务不稳定,使续保率下降,2007年山东寿险公司“孤儿保单”业务量占整个续期总量的15%~20%,而且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财产保险公司人渠道也不容乐观,公司内部直销人员更是各自为战,单枪匹马展业,没有形成团队优势,销售人员增员困难,后援无力、后劲不足。

2.渠道成员的考核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有的保险公司在选择商时并没有对他们的市场开发能力、团队的销售能力及信誉度进行认真考核,致使部分商不思进取,不努力去开拓市场,而是安于现状,享受公司的费率、品牌、服务等政策,但并未为公司提高销售量。同时对渠道成员的激励方法单一,基本上是费率或手续费返还;对商的评估也缺乏科学、切实可行的评估标准,未能形成一套优胜劣汰选择评价体系。

3.销售渠道缺乏行之有效的渠道管理运行机制

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公司单一的销售渠道策略逐步向多元化销售渠道策略转化,与此同时,与销售渠道多元化相伴而生的渠道冲突问题也愈演愈烈,成为困扰保险公司的一个难题。渠道冲突是渠道成员之间就终端客户资源的争夺,当这种竞争的基础失衡,或者说保险公司那里获得了诸如业务政策的倾斜、相对较高的佣金等某种稀缺的优势时,便形成冲突。保险渠道之间的冲突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不同保险公司同类保险渠道之间的冲突。这种渠道冲突是因保险公司之间竞争所产生的,特别是在独家的情形下,冲突表现的较为明显,它体现了保险公司在实力、规模等方面的对比关系。

第二,同一保险公司内部销售渠道的冲突。中介渠道之间、人之间、员工之间的业务交叉现象广泛存在于保险公司内部,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窜货”。

第三,传统销售渠道与新型渠道之间的冲突。新型渠道的出现是保险公司渠道多元化的产物,它可以满足不同层面的消费需求,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传统渠道与新兴渠道之间的矛盾与生俱来,冲突表现最为激烈,很难调和。

三、加快推进我国保险企业销售渠道建设的对策措施

保险销售渠道的构建受市场环境、经营水平、消费习惯、监管政策等多种因素制约,因此在进行销售渠道建设中必须因地制宜,权衡销售模式的利弊,客观分析目前销售渠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渠道销售队伍的建设

销售队伍是销售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销售队伍建设,是提高销售渠道管理效益的保证,实践证明,只有好的销售团队和销售人员,销售渠道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此,销售渠道的资源配置和人员管理必须实行动态调整,有效地进行资源整合:一是要加强销售渠道销售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建立健全比如个人人团队、直销团队、中介团队、以及专业团队,对于管理不善的销售渠道和发展缓慢的销售团队要及时“诊断把脉”,并根据“病情”开出良方,该撤并的撤并,该调整人员的调整人员,该引进人才的引进人才,使销售团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从而保持销售渠道的畅通;二是要加强销售渠道费用管理,完善变动费用体系,根据不同的销售渠道、销售险种实行弹性费用核算,进一步整合销售资源,优化销售渠道流程,提高销售渠道管理效益。

2.加强渠道考核机制建设,实施科学的多元化的激励机制

对销渠道的考核与激励是保险公司渠道控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销售渠道的畅通与否很大程度决定于渠道考核激励政策是否完善。因此,公司要不断完善渠道政策,建立有效的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实行差异化管理。

(1)对渠道商的激励考核,要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体系

在设计销售渠道激励考核体系时,要充分估计渠道成员(商)的销售潜力,要有适当的宽度,太容易达标的,公司会得不偿失,过分难以达标的,又缺乏实际意义。奖励目标太大,公司划不来,太低廉,商又不满意。所以,如何制定激励指标和奖励目标是十分重要的,通常的做法是:先设定一个最底也就是保底销售指标,然后再设立一个销售激励目标,这两者之间的距离可以是20%到50%。如假设最低销售指标是100万,那么销售目标可以是120万到150万之间,奖励政策就可以按实际完成数来进行,假如正好完成100万,那就按完成指标的奖励兑现,如果超额完成了20万,那么除了该得的指标完成奖以外,还要给予超额的20万给予奖励,通常超额的奖励基数要高于指标基数,如果指标奖励是1个点的话,超额奖励起码在2个点,这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合理制定。

(2)对公司4S店等专业团队实行动态分级考核一是短、中期激励,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和年终考核,保费业绩突出、险种结构合理、客户满意度较高的专业团队,应树立其为典型,号召其他团队学习,对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还可以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设立“渠道管理津贴”;二是长期激励,为他们拓宽发展空间,在表现出色的销售渠道成员中选拔管理人才,给予重用;三是牢固树立“分工不分家”观念,坚持以人为本,为参与销售渠道的公司员工解决后顾之忧,用感情激励人。

(3)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制定综合管理指标的量化管理体系

要参考渠道效益、客户满意度、续保率、渠道价值、运行状态等指标,建立由公司引导的多元化利益分配机制,减少不同的渠道对相同利益目标的关注,引导每条销售渠道根据自身特点寻求组合利益最大化。公司应该在现有渠道利益分配机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渠道成员进行考核,并以此为基础从承保条件、理赔资源分配等多方面对不同的销售渠道给予授权,由单一利益向多利益引导,这样既可提高保险公司在利益分配上的话语权,又可顾及渠道之间价值取向的差异。

3.建立有效的关系营销沟通机制,解决好渠道冲突

沟通是解决一切矛盾和冲突的有效手段,建立关系型沟通机制是解决渠道冲突的重要途径,公司要通过加强与渠道下游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来预防和化解渠道冲突,具体包括: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