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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4:3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篇1

引文: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它是一种有规范的竞争活动,通过公平竞争,不仅能够防止市场垄断现象,还能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而好的制度的实施需要严格管理去约束,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本文通过对招标投标管理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义

1.1有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化

法律规范下进行招标投标,意味着建筑市场的交易都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能够促进建筑交易行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可以促进企业重视并不断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技术能力和施工效率。

1.2有助于控制建筑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

投标的企业为了能够中标,必然会提供优秀的施工和建设方案,认真评估和计算工程报价,并通过各种方法降低工程报价,如改进建设方案,优化资源配置,不浪费人力、物力等。这样不仅控制了建筑工程成本,也保证了工程质量。

1.3有利于遏制腐败,提高经济效益

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行为的重灾区,通过对招标投标进行层层监督的严格管理,有效遏制行贿受贿等现象的发生。另外,工程招标不仅能降低企业的经营花费,还能带来合理的报价,使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2招标投标管理中常见问题

2.1规避招投标

(1)在设计上做手脚。在工程建设中不断变更设计,扩大建设规模,增加投资额,使项目决算远远超过中标价。有些工程就采用这种手法,低标准招标,一旦中标开工,就不断变更设计。

(2)巧妙的利用融资和垫资。融资人或垫资人常常是由业主或主管部门推荐,先由垫资人出资,再由政府分期付款。这可以看出,融资和垫资工程实质上是政府投资工程,是一种典型的规避招标的手段。

(3)集体拍板做幌子。有些地方为了规避招标,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以工期短、要求高为幌子,在按意图形成会议纪要,公然违反法律,以集体拍板的行为来规避招标。

2.2虚假招投标

(1)假招投标是所有的投标文件均由一家投标企业制作,拟中标的设计方案制作优秀,而其他方案故意粗糙混乱,报价也是由这一投标企业统一报价,使拟中标人最具有竞争力,顺利的赢得招标。

(2)一些没有准入资格的个体承包商为了谋取利益,通过某些手段挂靠在有资质企业,然后以具有资格的投标单位的身份进行投标,以达到目的。

(3)行政干扰投标。个别领导为了谋私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方式干预招投标活动,也有某些投标企业打着领导的幌子排斥其他的投标人。

2.3权利标和关系标现象严重

所谓的权利标是指一些相关部门利用其在职权利进行建筑项目内定,并找一些相关联的单位作为竞标陪衬,在开标前就已内定中标单位。而关系标是指一些施工单位有一定的能力中标,但是在中标后该建筑施工项目本身没有能力施工或相关施工资质不够,这样就可以凭借其关系转包给施工资质够或有施工能力的单位,这样在没有施工经历情况下的施工企业通过层层外包,层层拼缝压价就使得最终承包的施工单位对于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缺少相应的人员和成本资金,对于一些承包的施工单位,其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能力参差不齐,图纸设计不符合标准,就会使工程的质量大打折扣。标底的错项、漏项、重复项都无法避免和挽回。权利标主要以报价高低为基准,评分多少,定量多少均以控制人为准。关系标则以找熟人、托关系为主,这种投标其后期的施工质量难免让人担忧。

3招投标管理问题的解决办法

3.1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是把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按数量、单价、合价的分类表示出来,以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我国经过多年的摸索,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由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市场自主定价,相关部门动态监督。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能引导企业进行价格竞争,消除定额的阻碍作用,让企业拥有定价权,能有效剔除违规报价,维护市场秩序。

3.2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服务与管理功能于一体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对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相互联网,并且各建信息数据库,共享招标项目信息、投标单位资信及评标专家信息,这不但方便承发包双方及中介机构的交易活动,而且还有利于管理部门的集中指导监督。

如图1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监管体系。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工程交易中心在招投标管理中的作用。一是要建立高效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二是要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项目总承包、专业和劳务分包等各项招投标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三是行政监督部门在工程交易中心对工程招投标实施监督提供相关服务;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3.3逐渐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杜绝权利标和关系表的出现

为了使招投标工作在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下运行,就必须完善招投标法,组建专业的评标机构。具体可从几方面进行入手:首先,应从招标过程中基本建设的部门入手,组建层级建设项目责任制的业主单位,然后则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小组或招标办公室的规模建立相关机构,最后应组建第三方招标机构。前两种的组建和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的临时负责工作有关。他们对建筑工程的整体理解程度和行政干预影响较大,以此会出现招标人贿赂招标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则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也不能使工程如期的进行下去。对于第三方专业的招标机构,应对招标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让招标工作和建筑工程的实施者具有专业化的知识。这种机构和行政机关还有国家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属于完全独立的机构运营体,以此就更能够保证机构的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率,从而有效的规范我国的招投标市场,这也将是我国未来建筑工程招标发展的主流业务模式。

4总结

我国的招投标工作存在着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的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还不完善。因此,应不断完善,不断对评标专进行管理,创新管理手段,避免出现假招标的问题,严格按照招标法进行,杜绝出现权利标、关系标,在投标过程中可以开放的选择和优化开标形式,简化投标流程,建立电子商务招投标平台,实现招标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在计算机互联网等辅助工具的帮助下逐渐实现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评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使招标市场在一个严谨、规范的环境下运行,利用相关的市场审批管理系统还够按照流程进行,逐渐减少招投标风险,使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市场在一个稳定、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健康发展。

篇2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建筑项目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大,企业经营也要考虑风险因素,尤其是招嘶方诘姆缦占嗫亍T銮科笠倒芾碚叩姆缦占嗫啬芰Γ提高风险管理手段,可确保建筑项目的质量,保证施工安全,增加企业盈利,进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工程招投标的风险辨识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总体而言,目前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存在招标、评标、定标三个环节。

1.1招标环节

包括:(1)私自指定施工队伍。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将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指定施工队伍直接发包。(2)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如先内定好承包单位,而后象征性的进行招标,选择与自己有各种关系的施工队伍围标、陪标。(3)将项目“化整为零”,使项目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标准,把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或将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仅在较小的范围内招标公告。(4)招标机构存在问题。比如,部分招标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差,不规范,或评标办法不科学、不具体,可操作性差,工程量清单不细致,材料设备标准界定不准确;另外,部分招标机构受招标人控制,在编制招标文件、进行资格预审、制定评标方法、招标报名等方面,按招标人的意愿,为个别投标人量身设定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1.2评标阶段

包括:(1)参与评标的委员们一般较为固定,由此存在弊端,很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的行为。比如,业主授意或者暗示评委为“意向”投标单位打高分,左右评标结果,使评标工作失去客观性及公正性,导致评标工作质量低下。(2)有的业主在招标信息前,已经同招标机构有过私下接触,达成“互利协议”。招标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制定资格预审标准和办法时,往往会以业主“意向”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或抬高标准,或降低条件,从而操纵评标的结果。(3)有些招标机构业务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围标和陪标行为,甚至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违规。(4)招标评标与后期施工管理脱节。有些施工单位缺乏诚信,恶意低价投标,中标后企图设计变更增加造价;或中标后转包,更换项目经理、管理班组等。

1.3定标阶段

包括:(1)当建设单位“意向”的投标单位未中标时,在办理中标手续及签订合同中设置障碍,排斥中标人。(2)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比如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压价,指定购买材料、设备等,强迫中标单位私下承诺,在施工合同之外签订其它“不平等条约”。(3)强迫中标单位将部分工程转包给指定的施工队伍,或者将不够资质标准的“关系户”挂靠在中标施工企业,形成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

2、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风险管理策略

2.1完善招投标执行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积极完善招投标相关执行制度,及时发现招投标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跟进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以达到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最终目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基本上是自己监督自己,缺乏统一的指导协调的部门,容易发生多头管理和重复管理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边监管边完善,在问题未发生时提前介入。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依法行政。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护招投标的合法权益,是完善相关制度的最终目的。因此执法中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使得监管能力发挥到最大。

2.2风险自留措施

2.2.1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当风险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项目风险的存在,或者没有处理项目风险的准备,风险自留就是非计划的和被动的。事实上,对于一个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人员不可能识别出所有的项目风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计划风险自留是一种常用的风险处理策略。但风险管理人员应尽量减少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评价过程的失误,并及时实施决策,以避免被迫承担重大项目风险。

2.2.2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是指,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合理的分析和评价,并有意识的不断转移有关的潜在损失。风险自留对策应与风险控制对策结合使用,实行风险自留对策时,应尽可能的保证重大项目风险已经进行工程保险或实施风险控制计划。因此,风险自留对策的选择主要考虑它与工程保险对策的比较。

2.3风险控制措施

2.3.1风险回避。风险因素的存在是项目风险的必要条件,风险回避对策就是通过回避项目风险因素,回避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或不确定性。这是风险处理的一种常用方法。风险回避对策具有以下特点:①回避也许是不可能的,项目风险定义的越广,回避就越不可能。②回避失去了从中获益的可能性。③回避一种项目风险,有可能产生新的项目风险。风险回避对策经常作为一种规定出现,如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建筑材料等。

2.3.2风险损失控制。损失控制方法是通过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通过降低所发生损失的严重性来处理项目风险。与风险回避相同,损失控制是以处理项目风险本身为对象,而不论工程承包风险评价与对策研究是设立某种基金来对付。但回避偏重于一种消极的放弃和中止。损失控制措施可根据其目的分为:①损失预防手段、安全计划等。②损失减少手段。又分为损失最小化方案、灾难计划和损失挽救方案、应急计划。损失预防手段旨在减少或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损失减少手段则试图降低损失的潜在严重性。

结语

目前,国内的建筑市场在招标投标方面尚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要进行严格监管,以取得良好效果,促使建筑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下去。建筑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前提条件就是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防患于未然,促使建筑工程朝着安全、高效、优质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当前,有很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着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正常发展,导致工程的竞争在招投标制上失去了市场意义,很多弊端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以下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

1.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假公开招标

当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招标活动中,存在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些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违规操作”、“暗箱操作”上,打破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权利,也给了一些腐败分子作恶的机会。目前的假公开招标很多的“暗箱操作”已经蔓延到了整个招投标活动的始终,且就单个环节行为而言很难将其定为违法违规的范畴。尽管这些年我国的建筑市场在几次的整顿中已经有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各种违规行为的隐蔽性,仍然很难打击招投标过程中一系列的不正当行为。各种行为的整治有很大的危害性,建筑市场也处于一种不正当的非良性竞争当中,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1.2关系权力的互相利用

由于存在一些部门利用权力内定项目的问题,滥用的权力使得一些有实力有能力的施工单位一瞬间成为了陪衬,另一些内定的施工单位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中标。还有一些施工单位承接的工程不做,将其转包给资质平庸,没有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去做,于是出现层层转包、层层压价的情况。中标的施工单位本身缺少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技术与人员,图纸设计的深度不达标,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达标,还容易出现标底漏项、错项的问题,而且保密性也不强,泄露的事故时有发生。这才使得投标的单位以托关系为主,通过熟人或评标会评委等方式获取利益,出现了关系权力的互相利用[1]。

2.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2.1严格规范管理,避免假招标的现象出现

可以设立专门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提供经济评标服务和技术评标服务的专业人才库,同时根据不同的专业再设立其他的专业子库,只要是接到通知的专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评标,不能出现他人替代参与的情况。专家在参加评标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招标人员与招标的机构或是投标人之间有着密切的利害关系,则需要立刻提出主动的回避。在评标的时候,必须严格根据评标的方法对文件进行独立的评审,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或是相关负责人不能发表有诱导性的言论,不能影响其他评审的决定,也不能给其他评审施加任何压力。参与其中的任何人都不能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的人员协商评标事宜。评标的时候,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一旦发现评标中存在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及时向交易中心或相关的监督部门举报。针对专家团则要实行动态的管理,在每次的招标结束以后,交易中心要组织招标人或是机构对专家的评标工作在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度、工作公正性等方面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的结果计入专家的个人业绩当中,作为考核的凭证。如果评标的专家在一年之中因为无故缺席或是不参加评标工作、评标期间存在故意发表诱导性意见等情况的,就要收回聘书,取消专家的资格。凡是有行为影响到评标程序的正常进行的,都要给予警告的处分,而情节比较严重的,就要取消专家的评标资格,将其清除专家库。针对触犯法律的行为,则要严格依据司法机关的相关条例追究其刑事责任[2]。

2.2完善招投标法律

法律是约束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行为的保证,为了让招投标法真正落到实处,进而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标段选择业主的时候,可以允许一个承包商同时报投几个标段。因为受到短时间、重任务的限制,会导致工作人员精力分散,影响编写的质量和最终的中标率,因此最好将标段设置在3~5个最为合适[3]。我国当前的招标工作机构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招标人的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或是实行建设项目业主责任制的业务单位,第二种是政府主管部门设立的招标办公室或是招标领导小组,第三种是招标机构。前两种属于临时组建的机构,工作人员为临时抽调具体工作的职员,这些职员通常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专业知识和标准流程掌握不够,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因此更容易受到招标机构负责人有意图的影响。而最后一种为专业的招标机构,工作人员通常都是专业从事招标活动的人员,具有很强的专业指导性,掌握了牢固建筑工程招标流程知识,而且这种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国家的其他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的直接利益关系,所以相对于前两种机构方式而言,第三种更能保证招标质量,也是未来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工作发展的方向[4]。

2.3优化招标方式,简化招标程序

当前我国招标的方式是将设计图纸给投标单位,计算工程量,同时根据工程量的多少来填报单价。在投标之前,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要在计算工程量的工作上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填报单价,这样报价的成本就大幅度提高了,尤其是一些最终没能中标的企业,无疑造成了更大的损失。在国际上通行的方式是通过招标人委托专业的人士对工程量做出统一的计算,并将结果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提出。在进行投标时,投标人只需填写单价,不用计算工程量,这就有效节约了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同时还简化了投标的过程,减少投标时间,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简化开标的程序可以做以下工作:(1)实行集中报名制度,保证公告时间和期限不缩短的前提下,实行集中报名制度,并在公告的最后一天统一报名,有利于提高整个招投标工作的工作效率;(2)简化开标程序,之前涉及道德技术文件以及相关的商务文件以合二为一的形式只做一次开标,从而达到简化程序的目的;(3)评标委员会只需要审查和评审每个合同段评标得分排列前五的投标文件,如果其中出现了废标的情况,那么就根据得分的高低顺序将五名以外的投标文件递补;(4)如果是一些急于进行开工的重点工程,只要没有违反招投标原则,那么可以将其灵活地制定,开辟一些绿色通道,或是以邀请公民旁听的方式召开开标会,保证重点工程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5]。

3.结束语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假公开招标、关系权力互相利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工程施工质量以及建筑市场招投标规范。要完善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严格规范管理,避免假招标的现象出现;完善招投标法律;优化招标方式,简化招标程序。只有杜绝各种“权力标”、“关系标”的情况出现,健全工程建设管理电子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监督,遵循建筑市场审批管理,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工程投标风险,不断推动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杨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研究[J].东北师范大学,2013,11(17):24-26.

[2]胡亚敏.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2013,11(1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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