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4:0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nnotation of integrated management of water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the necessity,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water management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s well as the main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some ideas on the management structure, operational mechanism and the reform measures.
Key words :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water supply; existing problems; operation mechanism; reform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水务管理一体化的含义
水务管理一体化是水务管理所涉及的各项职能和各个环节之间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对区域的防洪、排涝、供水、需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地下水回灌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取水许可、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是处理各种与水有关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其实现了由一个部门对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的统一规划与调度。该管理新模式提出更加注重对城乡涉水事务以城市水务管理为平台进行规划与管理,提出建设一个科学的、高效的水务信息管理平台及管理体系。
依据部分地区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现状分析,结合水务管理实际情况,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管理体制方面
部分地区水务局目前仅有水资源管理职能、城市防洪职能和城乡供水管理职能,城市排水管理职能、城市节水管理职能和污水处理管理职能属其他单位管理,可以看出部分地区水务局没有真正实现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且与城建系统、环保系统的分工协作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系统内政企、政事不分的问题较为明显。
2、运行机制方面
合理的水价(包括自来水和再生水的水价,同时应考虑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用户权益来制定)形成机制尚未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融资渠道尚未形成,水务现代企业运营机制改革滞后。
3、政策法规方面
现有的行政法规不适应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水务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尤其是有关农村方面的水务规划与管理规范条例尚未建立。
4、队伍建设方面
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的思想观念、人员结构和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新体制的要求等。
5、信息化建设方面
部分地区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立起来,不利于管理信息的处理与共享,难以使水务管理系统科学、高效的运作,尤其是乡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更不完善,甚至空白。
总之,最根本的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职能划分不够明确,各部门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协调磋商机制,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公民平等权等未有明显体现,监督体系不够完善,水务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尚未完全建立。
三、实施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实施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有其必要性与必然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适应新形式的要求
随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用水量不断增加,并且对供水、用水的安全保障要求越来越高,这必然要求改变旧的、不合理的水管理模式,实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2、是贯彻中央方针政策的体现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贯彻中央治水方针,实现管理方式转变的必然趋势。当前,水利工作正处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关键阶段,今年,我国又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这就要求我们顺应时代的潮流,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后,必将有力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是促进城乡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城乡饮水安全的必然要求
水资源系统的内在联系,也要求城乡水资源进行一体化管理,以便更好地促进城乡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是合理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体制保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供水安全与农村用水安全必然要求。
四、水务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构想
1、是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全面贯彻中发[2011]1号文件水价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调整水价要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相结合,真实反映水价成本,加大污水处理征收力度。从水源到供水、从供水到排水、从排水到污水处理逐步建立统一的水价体系,以价格杠杆促进节水。
2、是建立多元化的水务投融资机制。
国内外经验表明,供水、污水处理单纯由政府承担,无法保证正常投入,运营效果不好,必须走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路子。在充分发挥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的同时,继续用好现有投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水源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切实减少对政府的依赖,减轻财政负担。
3、是建立市场化的企业运行机制。
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后,必须建立“产权清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水务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水务部门也要建立责权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健全国有资产补偿和保值增值运行机制。
4、是建立法制化的行业监督运行机制。
坚持依法管水、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建立水资源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让公众参与水量分配、水价调整及涉及公众权益的用水管理。建立自动化、网络化的水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定期公布水资源状况,加强监测和监督管理,保证水量、水质安全,依法管水,健全供水应急预案。
五、水务管理一体化的改革措施构想
实现水务管理一体化,必需改变当前的水务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水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务体制改革,具体措施详述如下。
1、推进水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行政职能。
a、整合行政职能。改变目前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的水资源以及相关涉水事务城乡分割、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将分散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涉及城乡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归并为一体,统一由一个部门对城乡水资源和相关涉水事务实行集中管理。
b、理顺职责关系。水务主管部门管理的重点是涉水的执法、规划、许可、保护和调配等事务。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协调配合、积极支持水资源和相关涉水事务的集中统一管理,避免出现新的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逐步建立新型的水务管理体制。
c、优化资源配置。按照新型的水务管理体制,相关部门要加大水利基础设施、防洪保安、污水处理、水环境监测等建设的投资和治理力度,保证水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供需平衡,逐步形成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治理协调推进的局面,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
2、推进水务体制改革,组建水务集团。
建立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的水务管理体制,明确界定政府、企业、事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城乡水务中的职责,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盈利性企业、公益性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的水务管理模式,建立所有权、经营权、监管权相互制约的城乡水务发展模式。在上述框架内组建水务集团。
a、水务集团的整合范围。将由水利部门管理及公用部门管理的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等涉水单位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人员无偿整体划归新组建的水务集团。
b、水务集团为企业性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激励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c、水务集团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水务集团隶属政府,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行管理。集团内设办公室、计划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劳动人事部、技术设备部、稽查大队。负责城乡水源、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规划编制工作及工程的设计、施工、投融资工作;负责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供给;负责源水、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管网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水费收缴工作;负责节水工作。
3、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改革顺利进行
a、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加强对水务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水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水务集团筹备组,组长由预任的水务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一、水务及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含义
(一)、水务的含义
水务是指以水循环为机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核心的所有涉水事务。水务主要包括:水资源、城乡防洪、灌溉、城乡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涉水事务。
目前我国使用的水务的概念有别于水务公司的服务形式,也不同于把分别由建设、交通、环保部门分别进行管理的城市防洪、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航运等方面的事务简单地水利的管理范畴,而应该以水循环为机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核心的涉水事务。
(二)、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含义
指水务管理所涉及的各项职能和各个环节之间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即对区域的防洪、排涝、供水、需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地下水回灌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取水许可、统一配置、统一调渡、统一管理。也就是说由一个部门对水质和水量负责。
二、水务一体化的优越性
(一)、理顺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保证。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对区域的防洪、排涝、蓄水、供水、排水、节水、水资源的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收利用等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这样才能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促进了城镇的防洪与排水工程建设。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既可以从区域上统盘考虑防洪与排水,也可以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解决部分工程的投资和运行费用,促进城镇防洪排水工程的建设。
(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产业。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可以使水利从以防汛抗旱为主的纯公益性基础设施向同时兼顾城乡供水、旅游、养殖和排水治污等经营性产业发展,以促进水利基础产业的良性运行与发展。
(四)、强化了水行政执法工作。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可以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丰富水行政执法的内容。切实解决以前由于是多个部门管水形成的困难,如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征集制度等实施都可迎刃而解。
三、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在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一)、改革认识不到位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地区改革的主动性和深度不够,有些地区改革进展较慢,而在已经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也可能存在着改革目标不明确,改革浮于形式的问题,改革后工作思路和工作内容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变化。
(二)、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主要表现为上下不对口、左右不协调的问题。如部分地区上下级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不一,带来了行政机构上下不对口、工作协调难的问题。同时,水务一体化改革要打破水务管理上原有的条块分割,要重新调整相关涉水部门的管理职能,会触及到一些部门的既有利益,如何理顺水利、城建、环保等部门的分工合作关系,这是一个困难的过程,需在实践中不断适应调整。
(三)、投资渠道不畅,水务市场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格局尚未形成。在改革过程中,一些地区政府机构职能发生调整和变化,导致水务基础设施政府投资主体缺位问题更加明显,原有的投资渠道没有了,新的投资渠道又没有建立起来。水务基础设施对社会资金、外资以及金融资本等吸引力不强,市场化机制不健全,水务市场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格局尚未形成。
(四)、国有水务资产管理改革滞后,水务市场产业化程度不高。水务国有资产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特点,以及相关经济政策还不配套,使国有水务资产管理改革面临着一些难题。在推动水务市场化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上水务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继续加快推进城市水务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仍然是许多地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五)、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亟待完善。一些过去的行政法规和政策已经不能适应现状,急需修订完善,同时,新的形势还要求制定新的政策法规体系来保证改革与发展的有序进行。
(六)、管理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高水平的管理人才缺乏,管理信息化、现代化程度较低,公众参与管理和监督不够,水务技术规范标准有待补充完善。
四、解决措施
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思路,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开拓进取,因地制宜地开展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快水务一体化改革步伐。要适应发展形势,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和落实治水新思路的必然要求,要从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解决我国水多、水少和水污染问题的高度,提高对改革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快改革步伐,真正实现城乡涉水事务的一体化管理。
(二)、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改革过程中只有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理解、支持,勇于探索,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加快推广行之有效的水务改革模式,才能不断理顺城乡水务管理体制,实现“一龙管水,团结治水”的好局面。
(三)、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对现实需要但还缺乏的政策法规要加快建立健全,对一些过时的要及时修改完善。要通过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和规范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水务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
(四)、健全水务投融资体制。按照有进有退的要求,调整政府财政投资范围,加大公益性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投入力度。水务企业的国有资产出让收益、经营权出让转让收益等,要用于水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水务投资环境,加快形成向水务产业倾斜的投融资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水务设施利用信贷资金、社会资金以及外资等力度。
(五)、推动水务市场产业化发展。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应准确定位,要从直接管理企业向市场监管转变,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加强政策引导,间接调控,强化监管,组织制定全面的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引入公平竞争机制。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1-0334-02
城乡一体化就是把城市与乡村、工业和农业、城市居民和农民作为一个整体,通过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运作、生态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一体化发展,以改变我国长期以来的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平等、经济发展上互补、居民待遇上一致,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现代文明和改革带来的实惠、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1-2]。
城乡一体化对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富裕和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3]。近年来,随着安徽省城乡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城乡一体化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然而,由于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在发展中存在着专业设置不合理、教育内容滞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高职教育经费投入不高、高职教育管理体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与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步伐不相适应。
1 安徽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现状
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安徽省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将城乡一体化作为社会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必由之路,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向纵深发展。安徽省自南向北分为皖南、皖中、皖北3个自然区域,全省建制镇908个,10万人以上人口的镇47个,20万人以上的镇1个。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安徽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1 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加快
随着农村劳动力流转户籍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断完善,农业劳动力非农化转移速度加快,农业就业比重下降,城乡恩格尔系数差异度逐步减小,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逐步被打破,安徽省城乡一体化水平一直呈稳步上升的态势。根据2011年《安徽统计年鉴》统计资料,2010年安徽省城乡恩格尔系数相差度0.013,非农产业比重 86.01%,城镇化率达43.2%,二元生产率对比系数为0.2。
1.2 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明显
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加大了安徽省城乡交通设施建设的力度;二是加大了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三是加大了农村社会事业设施的建设力度。目前安徽省行政村通汽车比重达99.6%,农民生活信息化指数为0.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47.8%,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比例为84.2%。
1.3 以民生工程为抓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快
安徽各地政府应大力做好民生工程,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体制机制,进而促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各方面均衡发展。目前,全省已基本实施了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并轨。1万人中农业科技人员数达3人,6岁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7.6年,每1 000人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达1.06人,农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例9.1%,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54.8%,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9.6%。
1.4 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近年来,安徽省加大农村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目前,环境质量综合指数64,城乡安全饮水卫生合格率93.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7.55%,森林覆盖率27.53%。
1.5 农村产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近年来,安徽省各地因地制宜,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较好地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和人口就业,农村产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2 安徽省城乡一体化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
安徽省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给高职教育的发展带来了生机,但对高等职业教育也提出了更新、更多要求。
2.1 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从目前来看,安徽省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农村劳动力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生产能力还处于简单的体力劳动阶段,远远不能适应城乡一体化对农村劳动力质量的要求。严峻的形势和状况迫切需要加大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文化水平。
2.2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复合型人才
随着安徽省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劳动力结构需要与之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便使农村劳动力能够适应多个领域、不同的工作需求。随着农业功能的增多和强化,社会对农村劳动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并且要求劳动力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要面向增长型产业,开拓新的就业领域。因此,必须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面向市场、企业和农村的多种功能,培养、培训大批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实用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向纵深方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