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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制教育的认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4:1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对法制教育的认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1 研究背景

1.1 教师语法认知发展历程

教师的语法认知是教师认知的一个部分,包括教师对于教授语法的理念、决策、信念、习惯、偏好。它不仅仅是教师对于语言体系的显性知识,还包括教师如何运用语法知识以及确保学生获得一定的信息量(Andrews, 1999)。一个具有自主语法认知的教师不仅要深知如何运用语法,而且要能体会学生在学习语法过程中的困难与挣扎,培养学生对于语言错误和其他语法特征的高度敏感性(Wright,2002)。Borg (1999a)认为教学法的选用、语法点的选择、课堂交际的模式、教学中的语篇结构、语法术语的使用以及教学效果等受职业培训、自身学习风格、学习内容、学生特点、心理因素、情境因素以及教学环境等等多重因素交叉影响对教师的语法认知和实践均有影响,因此,本文针对从在职英语教师对语法教学的认知作为切入点,针对以下问题做出调查研究:(1)不同层次的英语教师对于语法教学理念和实践的排序如何?(2)在职后组中,性别、教龄和地区是否对教师的语法实践理念和实践造成影响?

2 研究设计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2011年参加华南师范大学主办的“广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项目”的30名小学教师、30名初中教师和参加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30名高中教师。问卷包括:(1)在职英语教师语法理念问卷;(2)在职英语教师语法实践问卷,均改编自Andrews(2003)的问卷, 每份问卷各涵盖30个问题,6个范畴包括:句型练习、聚焦意义、聚焦形式、归纳法、演绎法、元语言策略。

3 结果与讨论

3.1 不同级别教师的语法理念和实践分析

从数据中,笔者发现语法理念中的6个范畴和语法实践显著相关,这说明了教师的认知,也就是教学理念对教学实践中的决策有着巨大的影响。

从描述性数据中,笔者得出了小学、初中以及高中英语教师的语法教学理念和实践排序如下:(“>”表示得分较高)

小学组:句型练习>聚焦意义>聚焦形式>归纳法>演绎法>元语言策略

初中组:聚焦意义>句型练习>聚焦形式>演绎法>归纳法>元语言策略

高中组:聚焦意义>归纳法>元语言策略>演绎法>句型练习>聚焦形式

笔者发现,在小学组中,句型练习的得分最高,而元语言策略的得分最低,说明在小学教师在上课的过程中,很多小学教师仍然用传统的语法句型训练,通过反复练习来强化学生的记忆;演绎法和归纳法的使用频率都偏低,张文娇(2010)对小学生英语道歉学习的研究中发现,演绎式教学法能更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语用意识,而归纳式教学法能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对语言形式的掌握和激发学习的动机。然而,在小学组中,教师使用的归纳演绎教学策略极少,这使得学生在早期基础阶段对语言形式敏感度不高。

在初中组中,得分最高的是聚焦意义,最低的仍然是元语言策略。笔者发现多数的初中教师都采用交际教学法,更加注重语言意思的习得,这一现象与新的中学教材改革方向趋势一致,其目标是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包括建立扎实的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等素养;句型操练和聚焦(下转第103页)(上接第81页)形式的高得分说明了初中老师还是较多地运用传统的 “刺激-反应”的句型操练方式;演绎法和归纳法分数均较少,仅领先于元语言策略,说明了初中教师在初中语法的教学方法上,对语法方面的教学投入较少。由于初中是打基础的阶段,语法知识的输入也是相当的重要,而这种只关注意思和句型训练而忽略其他语法基础的现象,是值得大家注意的。

在高中组中,得分最高的依旧是聚焦意义,而聚焦形式得分最低。高中英语课程强调在进一步发展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基础上,着重提高学生用英语获取信息、处理信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聚焦形式的高得分说明了高中英语教师的教学方向与课改方向一致。另外,高中组中的归纳法、元语言策略和演绎法的排位较前,说明了高中课堂还是相当注重语法知识的教授,尤其是元语言的输入。

3.2 不同因素对语法理念和实践的影响

(1)性别。数据表明,男女教师在语法教学理念方面并没有显著差异,被调查者的性别对语法理念影响不大,这与Andrews(2003)的发现一致。

(2)教龄。教师教龄对聚焦意义和元语言策略的选择有一定的影响;笔者发现相比有经验的教师,新手老师使用的语法术语较少,而他们的教学方法倾向于演绎法。在此研究中,新手教师更加倾向于使用传统的教学法。认为新手教师在工作早期阶段,为了在学生中树立威信,经常利用更加传统的教学方法来帮助管理教学活动。相比有经验的教师,那些新手教师更加注重课堂管理,由于在教学初期,缺乏经验,难以即刻建立自己的信念机制,而又迫于学生考试分数的压力,因此使用传统的教学方式是最安全有效的方式。

(3)地区。地区因素也对教师教学具有一定的影响。笔者发现相比市级学校的教师,乡镇学校在聚焦形式这一方面的得分有点差异。比起市级学校,乡镇学校的教师对聚焦形式的关注更多。这是因为总体而言,相对乡镇学校,市级学校学生英语水平更高,教师学历要求更高,更有经验,因此市级学校的教师更倾向于交际教学法,而对语言形式的关注度较低;而乡镇学校的教师,由于学生水平的限制,更加侧重于语言形式的正确性。

4 结论

篇2

认知法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提出,该理论认为语言学习是一种智力活动,离开智力,就谈不上语言学习,学习应该是有意识的。外语学习主要是通过对所学外语的语音,词汇,语法的分析理解而掌握语言结构,而运用语言的能力将会随着语言在有意义的情景中的适用而得到发展。

认知法的理论基础之一是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人的智力发展的本质在于头脑中的认知结构改造的连续性。人们开始面对一种新事物,首先是竭力使这种陌生的东西与头脑中已有的认知结构(即图式)联结起来。一旦这种联结实现,头脑中的认知结构便发生复杂的调整和改变,形成高一级的认识结构,对更为复杂的刺激作出适应性的反应。

乔姆斯基创造“语言习得机制”这一概念。乔姆斯基指出,儿童正是利用这一潜在的语言能力将充满抽象规则的语言体系内在化,使之成为语言运用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儿童逐渐发现了语言的深层结构和将其转化为表层结构的规则,从而创造性地运用语言。因此,规则性和创造性是语言的两大特征,语言的理解和产生同时出现,不可分割。

二、认知法对大学英语教学的启示

1.外语学习应在理解语言规则基础上进行

认知法认为,学习外语不仅是养成习惯,而且是创造性的语言活动。人类的学习方式不同于动物的学习方式,后者是以刺激―反应的学习。而人类具有高度发达的大脑,学习外语不是动物型的学习,而是理解规则,运用规则,是一种创造性的过程。认知法认为,语言是一种受规则支配的体系。语言的学习是一种以规则为基础的创造过程。认知法还提出,任何语言里的句子都是无穷无尽的,人们不可能学到每个句子,但在学习的过程中,却能理解从未见过的句子。认知法认为这是智力或语法在起作用。学生只有在理解语言体系之后才能进行语言运用,没有激活认知过程,人们就不能模仿语言。Krashen认为可理解的输入是一切成功的第二语言学习的必要所在。因此,在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首先使学生理解所学语言规则,然后引导学生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运用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去发现语言的基本结构和规律。在这些活动中,教师不要过多地干预学生。教师的任务是鼓励学生,给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树立他们的自信心,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 认知法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

认知法强调外语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一切教学活动的中心,教师应该把学生当成一个主动参与与意义构建的个体。英语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基础课程,对它的掌握依赖于学习个体的实践。教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参与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帮助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语言活动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智力因素。认知法认为,外语学习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实际和全面运用外语的能力。EFL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中心,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学习。外语教师在EFL教学活动中起组织和指导作用。

3.认知法主张听说读写四项语言技能齐头并进

和听说法不同,认知法认为言语的听、说、读、写是相辅相成的,应该全面发展,不分先后。认知法认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要多种感觉器官综合运用。在耳听理解的基础上,学会口头表达;在眼看加理解、记忆的基础上,学会书面表达。我们使用的语言是音、形、义、貌的综合体。听与读、说与写分别是接受语言与产生语言的方式,也是综合运用语言的组成部分。在日常交际中,听、说、读、写相互诱发、补充、交织在一起,构成活生生的语言运用。实践证明,认知法所提倡的听说读写齐头并上不失为一种优秀的学习方法。

4.认知法认为教师对学生的错误应该分析和疏导

学习外语经常出现各种错误,这是在所难免的。认知法认为,语言的习得是按“假设―验证―纠正”的过程进行的,出现错误是正常现象。教师应该对学生出现的错误进行分析,查明出错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并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教师要对学生所犯错误进行必要的指点和疏导,不要有错就纠,使学生产生怕出错的紧张感。教师要鼓励学生大胆运用外语,调动学生学习外语的积极性,在学习中不断进步,逐步培养正确运用语言的能力。

篇3

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与发展不断对英语教学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而英语教学培养出来的人才不能满足社会的新要求与新需要,这一矛盾会推动英语教学不断改革,不断向前发展。在英语教学改革步步深入的今天,我们探讨认知法理论及其与英语教学的关系,以认知法理论为指导改革英语教学,无疑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大有裨益。

一、认知法的形成与理论基础

认知法是六十年代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首先提出的,是作为听说法的对立面产生的。认知法又称为认知符号法 (cognitive-code approach),强调成人学习的特殊性。它认为英语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实际和全面运用英语的能力,尤其是理解能力和自学能力。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中心,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学习,英语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组织作用和引导作用。

乔姆斯基(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是认知法形成的普通语言学基础。乔姆斯基创造出了“语言习得机制”这一概念,他认为人类天生具有学习语言的潜能。乔姆斯基指出,儿童正是利用这一潜在的语言能力将充满抽象规则的语言体系内在化 (internalization),使之成为语言运用的基础。语言的理解和产生同时出现,不可分割。“认知”方式是心理学的一个术语,它用来描绘不同的人在观察、组织、分析及回忆信息、经验等方面的不同习惯性倾向。认知法企图用认知―符号学习理论代替听说法的刺激―反应学习理论。在学习声音时,同时学习文字,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从学习英语一开始就同时进行训练,允许使用本族语和翻译手段,它认为语言错误在英语学习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副产物,主张系统地学习口述和适当地矫正错误。它强调理解在英语教学中的作用,主张在理解新学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交际练习。

认知法形成的心理学基础来自认知心理学。瑞典著名的心理学家皮亚杰 (Jean Piaget)创立了“发生认识论”,在研究知识的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上针对行为心理学家的S――R公式提出了S―AT―R公式,其含义是:刺激 (S)被个体同化于认识结构中 (AT), 人们才能对刺激做出反应 (R)。皮亚杰认为掌握新的知识是一种智慧活动,而每一种智慧活动都含有一定的认识结构。人不同于动物,人是有智慧的。因此,人们不论是接受刺激,还是对刺激做出反应,都是受认识结构的支配。皮亚杰的理论充分肯定了人在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和主导地位。

关于认知法形成的教育学理论学基础,最早是18世纪哲学家维柯提出的观点:人只能清晰地理解他们自己建构的一切。传统的教育观认为:知识是对外部客观世界的被动反映,教学的目的就是使学生获得这种外界的映像。因此 ,必须并且可以对他们施行“教学” ;美国心理学家及教育家布鲁纳(J.S.Bruner)在60年代初的教学改革运动中提出了“基本结构”理论和“发现论”。他认为教学要以学习者为中心,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课堂教学主要是学生的活动,教师则起指导作用。学生应当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对所学内容的观察、分析及归纳等思维活动自己去发现知识基本结构中的原则、规则、概念,而不应由教师灌输。

二、认知主义的学习观对中学英语教学的启示

认知主义的学习观对中学英语教学有巨大影响。这一影响不仅表现在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估上,更重要的是对传统教学观念的一种革命。从哲学意义上讲,主体指认识者,客体指同主体相对立的客观世界,是主体认识和活动的对象。在语言教学活动中,教学对象――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学内容――语言则是教学活动的客体。正确认识了语言教学中的主体与客体,它是搞好语言教学工作的前提,也是教师选用适当的教学方法的重要依据。在遵循认知主义理论的课堂教学中,学生是学习主体,教师只起引导作用。知识不是教师传授的,而是学生在一定情境中,借助他人 (教师和学习伙伴 )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建构意义的方式获得的。

由于英语学习的过程是新旧语言知识不断结合的过程,也是语言能力从理论知识转化为自动应用的过程。而这种结合与转化,必须通过学生自身活动才能得以实现。没有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就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能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就不会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译的综合语言机能。这就告诉我们,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英语教学方式必须改变,而启发式教学则应该是目前英语改革大力提倡的一种教学方法。然而由于中学英语学习自身的特殊性,长期以来,我国的许多英语学习者和英语教师都过于突出死记硬背及语法和语言点精讲在英语学习中的作用。许多教师在组织课堂活动时忙于赶进度、传授语言知识而忽视启发方法的运用;或片面运用了一些启发方式而教师语言却缺乏启发性,问题设计不够精练,不能切中要害,激发思维;或没有充分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导致课堂气氛死板,缺乏民主氛围,不利于学生积极思维及运用所学语言进行交际训练。

英语教学的各种实践活动都是在一定的英语教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不同的英语教学思想反映了人们对英语教学规律的不同认识。启发式教学活动体现了认知与非认知的统一,以及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互作用的统一的特点。就形式而言包括问答式、讨论式、发现式、实验式、问题解决式等;就方法言,它又可分为目的启发、悬念启发、情感启发、对比启发和诱导启发。这几种方式可以联合实施,也可以单独应用。实践证明,符合认知主义理论的启发式教学能够真正启发学生思维,帮助学生获取真知识且教学方法灵活多变,富有创新精神,易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参考文献:

[1]郭家碧.认知法外语教学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J].课程・教材・教学,1994(6):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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