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28:4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环境卫生建议意见,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目前,我县县城建成区面积近7.5平方公里,其中:旧城区4.5平方公里,新城中吉片区3平方公里,辖1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15万人,垃圾日产量约180吨。现有日处理能力25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场1座,垃圾中转站6个,临时垃圾池44个,公厕19座,果皮箱300个,环卫专用车20台。全城道路面积49万平方米,环卫从业人员314人,其中环卫处25人,垃圾处理场25人,临时工264人。
二、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近几年来,虽然政府加大了环卫设施建设的投入,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导致环卫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城市日益发展的需要。目前,城区只有19座公厕,新城中吉片区2.5平方公里按标准至少应设置公厕6座,垃圾中转站4—7个,而现在只有6座公厕,无垃圾中转站。在中吉片区的建设中,住宅楼院、住宅小区、商业区等未将公厕、垃圾中转池等环卫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客观上造成市民如厕难,无处倾倒垃圾,给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是部分市民在环境卫生方面的公德意识差。由于多年形成的陋习,加之新城正处于大建设时期,大量农民涌入县城打工、经商、居住,市民的环卫意识仍然较差,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在车站、街头随意散发宣传资料,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等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较薄弱。长期以来,城市管理工作一直采用行政手段来达到工作目标,但由于城市是一个人口密集,构成复杂的有机整体,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大,就需要社区加强管理,而目前的状况是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尚未形成,环境卫生工作无人管,导致背街小巷“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沿河两岸倾倒垃圾严重,每逢重大活动,环卫部门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清理。
四是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沟通协调不够。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管理和执法分离后,管理单位期望通过加强环卫执法来保障环境卫生工作,但执法部门则期望管理部门加强管理来减轻执法工作量,加之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内容较多,人员相对紧张,环境卫生执法力度不够,以至于出现互相埋怨的现象。
五是新城正处于大建设时期,建筑渣土装运车增多,客观造成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难度增大。
三、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人民是城市的主人,应当使广大市民成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城市管理主体。巩固环境卫生管理成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关键在于市民素质的提高,因此要将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一是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利用广播电视、开辟专题宣传栏目、加强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大范围、高频率舆论宣传声势;二是积极开展创建“红领巾义务监督岗”、“老年志愿者监督岗”、“社区文明监督员”等活动;三是坚持创建行动与宣传教育紧密联系,继续开展城区“万人保洁”活动;四是从学生抓起,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开设“做文明市民”的一系列教育活动。
(二)完善环卫设施,夯实环境卫生管理基础
1、加大公共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实行公共环境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等)与房屋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建设,一方面有利于与市民生活设施的同步配套,缓解环卫设施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在建成房屋后再规划建设环卫设施时,选址附近的居民反对。针对旧城和中吉片区垃圾中转站、公厕不足的问题,应在旧城环城路一带已搬迁拆除的地方适当增设闭封式的垃圾池,在中吉片区根据规划要求利用空地增设垃圾中转站、公厕,在选址时既要考虑服务半径能满足需要,又要尽量把影响群众的因素降低到最低。在新城安康、平桥新区建设时,要按设置环卫设施的规范要求,及早规划好环卫设施,要对环卫设施的建设留足发展空间。
2、严格住宅小区、商业区等开发项目业主自建环卫设施的审核工作。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封闭式垃圾池、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环卫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不予验收,不能交付使用。为此,环卫管理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过程,以便加强环卫设施的监管。
(三)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建立环境卫生区域管理责任制
随着居住的社区化,暂住、流动人口和无单位归属人口的成倍增长,以及过去依靠单位来管理环卫体制的衰落,现有的管理办法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出现了“横管不到边,纵管不到底”的新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和完善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十分必要。建设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有利于组织动员辖区内各单位、各团体、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搞好自己所在社区的环境卫生。社区建设主要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热情,使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必须根据《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划清管辖区域,明确责任。汉丰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划定辖区背街小巷、社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卫生责任区,各部门、单位与汉丰镇政府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全社会的作用,提高背街小巷、社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水平;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改革作业方法,切实控制道路扬尘,提高保洁质量,严格按照行业规范上岗作业,早晨6:30前完成清扫,根据季节变化,调节洒水次数,主要道路每月至少保证一次冲洗。
(四)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
根据《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强化执法工作,在加大宣传的基础上,对违章行为予以重处。市政监察大队要成立环卫执法中队,专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的执法,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五)深化体制改革,逐步推行市场化运着模式
必要性。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无论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还是垃圾处置,政府部门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2002年12月27日,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指出,“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或承包单位”,2004年7月22日,县政府全体工作会再次提出“利用政府掌握的特许经营授权职能,对城市公共设施的特许经营权、依附于公共设施之上的冠名权、广告设置权等进行公开拍卖转让,将一些由政府直接从事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街道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等市政事业委托给企业经营”,明确要求将环卫作业逐步推向社会,施行市场化、产业化。针对我县环境卫生管理与作业实际情况,为整合资源,适应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理顺环卫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环境卫生管理成本,节约城市维护资金,结合前期开展的环卫作业市场化调研工作,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离”的原则,组建环境卫生作业公司,将环卫作业企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势在必行。
操作方案。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离、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卫作业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城市的环境卫生作业主要包括街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及垃圾的处置。其中,街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是环卫作业的源头;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是环卫作业的中间环节;垃圾的无害化处置是环卫作业的最后结果。街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量大面宽、质量要求高,其费用由城市维护费供给,不存在有偿服务,是纯粹的公益事业。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目前已是企业化运作,独立性强,其费用最终来源于垃圾处置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故暂不纳入此次改革。故现阶段只对街道的清扫、保洁及水域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作业实施企业化运作,即率先将街道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作业从环境卫生管理处的环卫作业中分离出来,组建“开县水域生活垃圾清运有限责任公司”,独立作业。实施“管养”分离。通过运行,再逐步将其推向市场,通过公开竞标、发包方式给予有经营能力的作业队伍,真正实现环卫作业提高质量、适应发展、降低成本的目标。从而真正使具体的环卫作业实现“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社会化服务”。
(一)麦当劳甜品站等摊档不符合步行街管理要求,严重阻塞交通;没有设置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设施(如自来水、下水管道等);靠近医院,容易发生交叉感染;油烟污染大,市民投诉意见强烈,元旦前一律取缔,还路于民。
(二)步行街中心临时摊位元旦前一律取缔。
二、市场周边管理
(一)坚决治理南昌、新宁、城北、城西和东门五大市场周围占道乱摆乱卖现象。此项工作由市公资办负责,并由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监督、指导实施。其中重点是:
1、新宁市场。已拆除的雨篷一律不准搭建,市场周围设置的临时摊位仅限于经营蔬菜类。经营时间由清晨6时至上午10时,不得超时、超越范围经营,更不得设置雨伞、雨篷等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实行划线定位管理,留出足够通行道路。
2、城北市场。周围临时摊位一律分流至石洞市场,杜绝占街经营现象。
3、城西市场。11月底前周围临时摊位一律分流到台海路临时市场,杜绝占街经营和搭建现象。
(二)台城镇属下市场严禁占街占道设摊经营,确需设摊要重新定位,指定经营时间,不准搭建有碍市容的建筑物及雨蓬。此项工作由台城镇负责,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指导、监督实施。
三、城区街道管理
(一)已批准进入市区经营的摩托车销售门店,严禁占用道路或骑楼经营。此项工作由市政监察大队负责。
(二)城区无证经营、经营场所面积不足、卫生设施不齐、长期占道经营的饮食店,要坚决取缔。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请工商局立案查处。
(三)城内设置的废品收购站,必须在元旦前迁出城区环市路和十大出入口2公里以外。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负责。
(四)不锈钢或钢铁材加工场(店)、石材店,不准在主要街道和居民区设置,已设置的一律在元旦前搬迁,逾期不执行的由市环保局提请工商局查处。
(五)经营面积不足,或长期占街经营、且屡劝不改造成噪音扰民的车辆修理行业,由市交通局取缔其执业资格,市工商局取缔其营业资格。
(六)对长期利用街道设置的便民行业,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乱搭建的情况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定下岗工人和无业市民的准入条件,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核定设摊位置。
(七)对乱张贴、乱涂写的查处。由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负责采用“呼死它”实施整治。台城公安分局和市政监察大队共同负责跟踪查处。
(八)城区乱搭建的雨篷一律限期在元旦前全部清拆,新建雨篷必须符合市区规划要求,以街道为单位,统一规格,统一色调。此项工作由市规则局负责。
(九)市区车辆统一划线定点停放(包括候客摩托车),违规者,由市交警大队严格查处。
(十)市区建筑闲置地块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日常监管,由拥有土地使用权者负责建围墙或绿化,不得乱堆乱放,防止形成卫生死角。
(十一)对城区十个出入口,按照管辖权限,由市公路局和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疏通清理道路两旁污水、垃圾杂物等,强化日常管理。
(十二)强化建筑工地围内施工,美化市区建筑工地围墙。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十三)强化宣传媒介对创建活动和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经常刊播相关宣传标语或新闻。此项工作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
(十四)做好学生卫生知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知识教育,开展“校前一条街”管理活动。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十五)做好下岗人员的安置工作,减少下岗人员占街经营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门前三包”管理
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所有门店统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此项工作由台城镇和市城市管理局共同负责。
五、泥头车管理
各管理处、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积极采取多种有效宣传形式,在全街道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思想宣传工作到位。办事处将安排一辆整治宣传车,对这一活动进行巡回宣传,时间为一周。各管理处、社区必须出墙报(板报)1期,在辖区内悬挂标语3条以上。
二、大力整治城乡结合部,建立有效管理机制
我街道66个村庄有34个村庄属城乡结合部位置,目前环境卫生较差、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影响了城市美观,与文明城市不相称,所以,要加大力度对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工作,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工作从以下方面着手。
1、拆除城乡结合部沿路乱搭乱建建筑物。
城乡结合部的乱搭乱建,大部分都是村民随意占地建筑,没有规划手续,没有审批手续,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必须组织人员予以拆除。①进富塘管理处的路旁附房;②七家山村口乱摆摊位,属重点整治拆除的路段。
2、清理城乡结合部的乱堆乱放。
城乡结合部的乱堆乱放也是影响市容市貌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花大力气整治好。对于一些废品收购、小作坊酒店及其它第三产业经营店,要安排好他们物品存放秩序,不能乱堆乱放,屡次不改或拒不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有随意乱堆乱放现象的发生。
3、城乡结合部要彻底整治环境卫生。
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要结合去年的“城市管理年”活动彻底进行整治,清理房前屋后的排水沟、排污沟,打扫室内外的环境卫生,硬化和维修道路,有条件的一定要进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各管理处村组必须建有2—5个垃圾坑,以便于垃圾收集(附整治重点)。
4、硬化城乡结合部的道路,维修背街小巷和次干道。
城乡结合部,要结合这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村庄的道路没有硬化的,各单位要拿出资金进行硬化,进村庄道路硬化了的要加强维修,村庄建好的要进行村庄硬化(附各单位道路硬化与小街小巷道路维修任务)。
5、建立有效的城乡结合部与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管理机制
城乡结合部与城中村的环境整治工作,每年要进行整治,各单位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要有人专门负责管理环境卫生,要有专项整治维修资金。
三、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
1、成立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华小新担任。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上报办事处。
2、整治时间安排。年5月1日—年7月30日为整治时间。具体整治时间安排如下:5月1日—20日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做到宣传到位,调查摸底要清楚;5月21日—6月21日为整治工作阶段,其中5月21日—6月10日为环境卫生整治,6月11日—6月31日为拆除乱搭乱建,做到拆除乱搭乱建、维修道路、清理乱堆乱放、卫生死角,7月1日—7月21日为道路维修和城中村道路硬化;7月21日—7月30日为总结提高验收阶段,工作没有到位的要总结提高,工作到位的要巩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