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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5:05:0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

篇1

把国家建设成为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国,始终是古今中外所有国家的奋斗目标。但是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本身是一个矛盾统一体,不谋经济发展,成不了富国,也谈不上强国;只谋经济发展,可以成为富国,但如果忽视国防建设,仍旧成不了强国。这就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切实做好“统筹发展”这篇大文章。历史实践表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关系处理得好,就会实现二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反之,或“穷兵黩武”,或武备荒废,都必将因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畸形发展而伤及国家发展有机体。前苏联为争夺世界霸主地位与美国展开超越国力的军备竞赛,最终被美国拖垮、导致党亡政息;清朝的康乾盛世,白银储备世界第一,但是,富国弱兵,后来,虎门一声炮响,一代王朝从此败落。科威特富甲全球,但国防虚弱,以至在几个小时之内就被伊拉克占领。因此,历史一再警示我们,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是事关国家发展和强盛的根本性问题。对此,我党的领导集体多次强调要坚持国防和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强调指出:“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推动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必须坚持走军民融合这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发展路子。所谓“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国防和军队建设深深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后勤技术保障体系等,从而形成国防和军队建设与经济建设动态均衡发展的有效机制。正如同志所指出:要依托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把国防建设融入现代化建设全局之中,统筹国防资源与经济资源,注重国防经济和社会经济、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军队人才和地方人才的兼容发展,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这条路子,对于国家和军队建设来说,既可以节约大量的国防费开支,又可以从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有效获得极为丰富的军事资源和战争潜力,因而它是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子,也是实现富国强军战略之百年大计的一条好路子。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开辟,无疑有利于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这对于加快推国防经济的发展,实现新世纪新阶段国家总体战略目标效应的最大化,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走“军民融合”式的国防经济发展道路,是实现国防和军队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

篇2

国防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国防经济发展的方法、手段和模式,其发展变革要受到同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生产方式的深刻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对于国防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两者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可分割。因此,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于国防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当前中国以扩大内需为主的宏观经济政策对新形势下国防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调整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同时也提供了历史性战略机遇。

需求结构转变为提升国防经济的发展质量提供了巨大空间

我国经济发展内需不足,主要与人们收入较低且增幅较慢,公共产品短缺,国民收入分配向行政支出投入倾斜过多有关。因此,适应需求结构转变,增强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有助于弥补国内消费、投资需求的不足。

国防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扩大公共投资需求的重要领域之一,对于这个领域的投资可以帮助政府扩大国内公共产品的供给,从而弥补国内消费、投资不足,拉动经济发展。需求结构的调整将不断推动政府投资向关系国家安全及国民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倾斜,从而保障国防经济发展所需;国防经济的发展成果反过来又将进一步补充国内投资、消费需求的不足,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按照适度扩大内需的要求,逐步改善军队的福利待遇及各项配套标准,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加,从而提高军队的内需,进而从另一个方面提高了国内需求和消费,推动国家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就业角度看,军队和国防经济部门以及为其服务的各部门是社会就业渠道的重要来源之一,国防经济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从而间接增加社会消费需求。国防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使得国防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从而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高整体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产业结构转变为国防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拓宽了渠道

我国长期存在着农业基础薄弱、工业素质不高、服务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产业结构转变发出了国家要加大力度优化工业结构和加速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信号,这为改善国防工业现状和进一步推进军队社会化保障提供了战略机遇。

目前我国国防经济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总体上军队后勤的规模和摊子依然较大。现代战争要求军队不仅仅要依靠技术优势,更重要的是要依靠强有力的统筹配合能力,这种强有力的配合能力就包含了各个系统之间的配合和军民配合。军队在现代战争条件下应集中精力提高战斗力,减少社会事务参与度。因此,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承担军队的社会化事务将成为提升国防经济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军队社会化保障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大量企业有能力、有条件参与到军队的社会化事务中去,企业利用自身的社会化优势为军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反过来,企业也在参与军队的保障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从而促使国防经济与国家经济相互进行能量交换的幅度不断加大,这为军队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保障拓宽了渠道,大力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逐步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

要素结构转变为国防经济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支撑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过多依靠增加物质要素投入及劳动力投入,经济发展多以高耗能、劳动密集为主,而技术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足。其结果是导致了物质资源消耗大、综合利用率低和环境成本高等问题。

国防建设资源的有限性,迫使国防经济发展选择技术含量更高的模式。优化配置要素结构,减少国防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投入和人力投入,走科技进步的发展道路是国防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下,国防经济的发展应该借助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调整发展过程中的要素配比,加大在科技发展及人力资本储备方面的投入,在技术上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人力资本上加大对于社会人才的引进,促进国防经济的转型。

国防科技进步有助于促进国防经济向高精尖的方向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而丰富的国防人力资源可增进国防经济活动中的有效投入,提高国防经济效益。因此,国防技术的进步和国防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积累,将为实现国防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奠定技术和人力基础。

切实推动国防经济走“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上,理论界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其过程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军民结合强调“结合”,寓军于民强调“纳入”,军民融合则强调二者要合成为统一的整体。

国防建设离不开国家经济的支撑,这种支撑不仅仅体现在财力上,还体现在对于国防建设的技术和人力支持上。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优势日益突出,其主要优势在于长期的社会化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人力资本和先进技术。

由于国防经济的特殊性,在获得国外先进技术上会有一定的限制,而民营经济则在这方面受限较少,他们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不断汲取国外先进的技术和发展经验,逐步摸索出一整套的科研技术和管理模式。这些技术和模式是经过社会长期考验的,是经过长期积累得来的,对于国防经济的发展是很有裨益的。国防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如果可以从民营经济中汲取这些技术,对于国防经济发展及国防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民营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自身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本,尤其是一些大型民营企业,他们所积累的人力资本是巨大的。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本积累方式不同于国防经济部门,他们的人力资本积累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自身发展过程的沉积,是经过市场考验的。在国防经济与民营经济的融合过程中,国防经济部门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人力资本,作为自身发展的外部保障,从而实现军民人力资本的融合和共享。

军民融合可以是“民”参与到军中去,也可以是军参与到“民”中去。国防经济发展多样化、社会化,可以让一些有能力、有资源的民营企业参与到国防建设中去,也可以让国防经济部门参与到民营企业的发展中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从而实现双方共赢,促进军民的充分融合,促进国防经济的健康发展。

积极引导国防经济从“单向式”发展向“循环式”发展。过去的国防经济建设方式是单向性的,不具有重复利用性,其结果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国防工业领域。国防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应注重循环经济的发展,注意环保节能,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在国防经济领域,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引导国防经济从“单向式”发展向“循环式”发展转变,从一次性和单一性利用资源转向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资源,可以相对减少资源消耗量,提高国防经济效益。

篇3

Morgan认为军民融合既包括军队组织的重组和军事力量的变化,也包括政府政策的转变和研发的修改等;叶继涛认为军民融合至少包括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与基础设施共享,军民技术相互转化、军队采购社会化等内容。因此,军民融合式发展要求改革原有体制,克服军民分离、条块分割、市场封闭垄断、资源分散浪费等现象,即要求从宏观层面考虑国防领域与明与民用领域的资源融合,也要求在围观层面实现军地资源共享。

一、军民融合过程中政府作用的必要性分析

军民融合的主要参与客体是国防工业,由于其战略性、特殊性等特点,要求政府在军民融合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首先,国防工业是国家重要战略产业,担负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任务。国防工业体现国家军事发展的方向,也是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力。其次,国防工业受较强的政府行政干预和资金支持。由于国防工业投资大、风险高、资金回收期长等特点,造成其资金主要由国家供给,而且国防工业的重要决策一般都由国家做出。再次,武器装备的公共产品属性。国防工业的最终产品由全体公民所有,政府是其唯一买主,其产品由国家统一采购。而且武器装备在国家安全领域有着特殊地位,因此无法按市场规律定价,对其交易和参与各方都由严格规定。最后,国防工业研发形成的智力成果属于专门的国家知识产权,由国家所有,并受《国家保密法》保护。因此,在军民融合过程中,政府要平衡国家建设与经济建设、军工单位与民用单位、国防知识产权与普通知识产权的关系。

二、军民融合战略演变中政府角色分析

我国军民融合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军民分离期、民时期、军民结合期、军民融合期四个阶段,是国防建设、军队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建设的结晶,突出了政府在期间角色的转变。

军民融合式发展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国家作为制度的强制性供给主体,通过政策法规加以引导。因此,军民融合对国家和政府有强烈的路径依赖,在制度安排上以来与国家建设发展方略,在军事上依赖国家军事战略方针,在经济上依赖于国民经济的统筹规划安排。

三、新时期军民融合战略中政府作用

新时期,国家应从政策扶持转向顶层设计,通过战略规划、改革体制机制、出台法律措施等方面来加快军民融合的进度,深化军民融合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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