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32:09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法律对创业的重要性,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关键词:中小企业;创业环境;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3001102
1 研究目的和意义
资料显示,我国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有1000万户,约占企业总数的99%,工业产值的60%,利税的40%,就业人数的75%,销售收入的60%。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在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实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大连中小企业局的统计(2012年)显示,大连中小企业总户数超过11万户,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总量的60%,税金占全市税收总额的3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5.1%,实现就业总数的8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大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安置就业的主渠道、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国内外研究成果均表明,创业环境是影响中小企业创业成功的重要因素。创业环境的质量是影响企业创业成功的重要因素。创业环境是指以创业活动为中心,开展创业活动的范围和区域,是企业者所处的境遇和情况,是政府和社会为创业者创办新企业搭建的一个公共平台。随着我国中小企业创业涉及的产业领域的不断扩大和规模的不断的增长,对创业环境的评价体系和机制变得日益重要。对中小企业创业环境评价体系的研究,不仅可以为创业者评估自己的创业能力和环境因素提供一定的参考,还可以为政府完善创业服务功能、建立有效的创业环境支持体系提供一定的政策建议。评价的主要工作包括确定评价方法、制订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和对评价结果做出反应。其中,制订评价标准体系是整个评价过程的基础。
2 创业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2.1 全面性与重要性的结合
影响创业环境质量的因素很多。从创业与环境的互动来看,创业环境包含了政府政策、社会文化、金融服务、科学技术等多个方面,表现为维度的全面性。从创业的流程来看,创业环境包含了从审批、设立、支持服务等多个环节,表现为过程的全面性。为了对地区创业环进行客观的评估,在选择创业评价指标时,应综合全面地考虑各种环境因素。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在不同历史阶段,影响创业环境的因素具有不同的重要性,这应该在指标体系的权重方面予以体现。
2.2 科学性与可比性相结合
创业环境评价的科学性体现为指标的选择应在参考国内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实证研究确定;可比性原则是指评价体系的建立应该选择含义准确、便于理解、易于合成计算的可靠指标,同时要选用范围和口径相对一致的总量指标,也可选用一些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科学可比性是保证评价体系真实、客观和易于鉴别的关键。
2.3 简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在评价指标体系的选取过程中,既要考虑指标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又要立足于可采集到的统计资料或文献资料,且容易计算或换算,以便于有效地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
3 评价体系的构建
3.1 指标的选取
在创业环境的研究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Gnyawli和Fogel(1994)提出的五维度模型,该理论认为外部环境对初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力,主要从政府政策和规程、社会经济条件、创业和管理技能、创业的资金支持和创业的非资金支持方面对创业环境的质量进行评价。英国伦敦商学院和美国百森商学院于1997年共同发起成立了GEM(The 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全球创业观察)模型。GEM模型提出从金融支持、政府政策、政府项目、教育与培训、研究开发转移、商业和专业基础设施、市场开放程度、有形基础设施、文化和社会规范九个维度,来研究影响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传导机制。GEM模型是当前比较权威用以评价创业质量的工具。
本文以GEM模型为基础初始指标评分,邀请来自大连的创业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的28位专家对初始指标体系进行评分。专家的来源的基本数据如表1所示。从表1看出,本次德尔菲专家意见法邀请的专家具有领域分布较全面、结构较为合理的特点。
表1 创业环境评价体系专业来源
专家来源 人数 构成比例
政府 5 17.9%
创业企业 11 39.3%
高校 7 25%
研究机构 5 17.8%
合计 28 100%
第一轮筛选结束后,专家给出的了如下意见:
(1)对政府政策和政府项目指标的整合。
专家认为,政府政策和政府项目在衡量创业质量时有助于对问题的分析,但作为创业环境评价体系时,二者有重合的部分,为了便于对问题的研究,可以进行整合。
(2)对特定指标进行删除。
专家认为社会文化项下的“家人支持程度”、“创业认同文化程度无法量化预测”;而“有形基础设施”对于对大连这类公共设施和信息通讯设备较发达的地区重要性较弱,建议删除。
3.2 数据的统计
在专家意见的基础下,对初始指标进行修正后得到了七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的创业环境评价体系。创业评价指标评分表采取量表的情况,按照“重要性程度”的评价。重要性程度按照5个等级非常重要A(5分)、重要B(4分)、一般C(3分)、不重要D(2分)“非常不重要E(1分),由专家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专家评分如表2所示。
表2 中小企业创业环境评价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出现频率 平均分
一级指标
类别 重要性 二级指标类别 A B C D E
政策法律 7 政策及法律落实情况 13 7 5 3 0 4.07
实行状况 开业审批的步骤 3 6 8 8 3 2.93
审批费用 2 5 8 10 3 2.75
注册资本的要求 15 3 6 3 1 4.00
政府行政收费 5 8 7 5 3 3.25
融资环境 3 信贷担保金额的获取 10 8 5 3 2 3.75
创业基金渠道畅通程度 8 9 6 3 2 3.64
其他融资渠道畅通程度 7 6 5 8 2 3.29
市场环境 1 市场进入了障碍 16 4 5 3 0 4.18
消费者水平 9 6 8 2 3 3.57
市场管理的规范程度 10 7 6 5 0 3.79
社会文化 2 商业氛围 8 6 6 5 3 3.39
环境 合作创新程度 7 8 6 5 2 3.46
人力资源
环境 3 劳动力素质 7 9 6 5 1 3.57
人员流动情况 7 9 10 2 0 3.75
劳动力成本 12 8 6 2 0 4.07
当地吸引人才的措施 8 9 6 3 2 3.64
技术环境 6 高校数量 5 10 5 7 1 3.39
研究与开发支出情况 6 8 9 3 2 3.46
社会服务 5 创业指导服务 9 7 5 5 2 3.57
环境 创业法律咨询服务 5 8 8 6 1 3.36
创业财务咨询服务 8 7 6 6 1 3.53
信息支持 4 创业网站开设情况 12 7 3 3 3 3.79
环境 市场信息的及时程度 9 8 5 2 4 3.57
新技术信息的引进程度 5 6 8 6 3 3.14
4 结果分析
4.1 一级指标重要性分析
从七项一级指标的综合平均分来看,专家认为其重要性程度依次为市场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人力资源环境、信息支持环境、社会服务环境、技术环境和政策法律政策实行状况。市场环境排在第一位说明中小企业的创业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市场方向的选择。社会文化环境与人力资源环境分列第二和第三则说明创业行为受到了社会文化氛围的深刻影响;信息支持环境、社会服务环境分列第四、五,说明随着信息技术和社会中介服务的普遍发展,其对于创业的敏感度在下降;技术环境和政策环境分别位列第六、七则说明技术综合因素和政策法律政策实行状况对于中小型企业的创业影响很弱。
4.2 二级指标重要分析
虽然政策法律政策实行状况在七个一级指标中得分最低,但在二级指标中“政策及法律落实情况”得分为4.07,位居第二。其它超过4分的二级指标分别为注册资本的要求(4.00)和市场进入了障碍(4.18)。得分超过3.7分的二级指标分别为市场进入了障碍(3.75)、市场管理的规范程度(3.79)、人员流动情况(3.75)、创业财务咨询(3.79),这说明从专家角度而言,中小型创业企业更需要市场的支持因素、稳定的人员结构和规范的财务咨询。综上所述,对于评价体系的构建应针对具体二级指标进行权重的赋值,从而客观有效地反映出影响创业环境的要素权重。
本文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选择大量的指标,根据专家打分法使定性指标定量化,将多指标问题转化为较少的新的综合指标问题。这些新的综合指标不仅保留了原始变量的主要信息,彼此之间又互不相关,又比原始变量具有某些更优良的性质。这样可以使得在评价大连中小创业环境时从关键因素出发,有效地减少了工作总量,使评价指标更具有操作性和客观性。
参考文献
[1]蔡壮华,杨旭华,李耀玮.创业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商业时代,2008,(34).
[2]王艳波,唐根丽.创业与创业环境评价研究的理论发展评析[J].集体经济,2011,(3).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步入了新常态。经济的新常态营造了有利的创新创业市场环境。高校是国家创新创业人才重要培养基地。然而,我国创业教育起步晚、经验少,创业教育在当前的实践教学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缺失便是诸多问题中的一个。而且,民办高校学生的创业就业竞争力事实上明显弱于重点高校和一些普通院校,加上自身资金、师资等方面的不足,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尤为薄弱。民办大学生创业法律知识储备不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能力不足,这给创业增加了诸多困难与风险,甚至造成创业者或企业面对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处境。因此,做好民办高校创业法律教育,使创业学生了解国家创业政策,熟悉法律知识,增强创业法律意识,对实现依法创业意义重大。
一、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目前,民办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时,忽略或者轻视了创业法律教育在创业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有关创业的法律知识空缺或很少涉及,尤其是多半非法学专业学生创业法律常识贫乏。知识的缺乏成为了大学生成功创业的阻碍。所以,民办高校在开展创业教育时应加强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教育,这是创业成功的重要抓手。
(一)有助于丰富创业基础知识
大学生创业要掌握扎实的基本知识,如创业计划书、市场调查、税收政策等。成功的创业者应具有充足的专业基础知识,突出的社交能力和应对复杂问题的办法。这些有的源于课本,但更多的是平时的积累。法律是大学生创业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知法、守法,并依法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创业者,才能提高其创业的成功度。
(二)有助于提升创业法律意识
大学生通过学习创业法律基础知识,熟知与掌握创业法律法规与政策,具备较好的法律能力,在创业过程中,运用法律思维方法参与创业活动,将对创业法律知识的理解转化为创业法律意识。这种法律意识能够较好地指导大学生的创业行为。
(三)有助于管控创业法律风险
创业是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实践活动的过程。法治社会里,法律风险可能出现在学生创业的任何时期,如:合同风险、劳动关系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及税收风险等。因此,有效的创业法律教育能够使大学生高效掌控创业风险。
(四)有助于最终实现依法创业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时刻受到法律规则的调整、指引、约束和保护。大学生创业实则也是一个法律行为,自然会享有法律权利并承担法律义务。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势必遇到诸多法律问题,这就要求创业者必须在准备创业时通过创业法律教育掌握相关创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在进入市场时知法、用法,实现依法创业。
二、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现状与问题
因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较晚,创业教育起步也晚,导致民办高校的创业教育经验底蕴还不足,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和公办院校的支持力度,至今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创业教育体系和模式。在“创业法律教育”方面,很多民办高校不重视创业法律教育,甚至没有专门的创业法律课程或内容。少数开设了就业创业指导课的民办高校,其课程体系也并不完备,创业法律教育未能得到很好开展,或者已开的创业法律教育课是以教师对基本法律知识的课堂讲授为主要教学方法和手段。这对实践性要求较高的创业活动来说,无疑难以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目前,创业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创业法律知识不足
大学生创业者对法律及国家政策的熟知度和操作性较弱,不会充分有效利用国家在税收、融资、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另外,大学生在创业期间因法律知识缺乏,运用法律知识维权的能力有待加强,大学生创业者在经营企业过程中遇到与相关方当事人的矛盾或纠纷时,不善于协商调解或利用法律处理争议,以维护其正当权益。
(二)创业法律意识淡薄
民办高校大学生因创业法律意识贫乏,致使其创业常“走弯路”,创业成功率较低。创业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导致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薄弱,遇到棘手问题,不知如何运用法律手段避免创业风险。当前民办院校鼓励和扶持学生创业多体现在项目的申报、审批,计划书的制作等环节上,忽视了学生创业法律意识的培养,学生创业前缺乏必须的法律意识和规避法律风险的应急方案。
(三)创业法律课程缺乏
我国民办高校创业教育课仍在探索时期,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课程指标体系,更没有将创业法律基础课纳入该体系。通常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或者就业指导课中,涉及创业教育的一些内容。这两门课往往开设时间短(一般仅开设一个学期),课时少(通常每两周才上一次课),很少涉及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纵然高校开设有公共课,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也不是专门针对学生创业开设的,所学内容与创业缺少关联性。甚至法学专业的学生在系统法律知识学习的过程中,也很少有老师专门或串讲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或案例。学期临近结束,一切以考试为目的,突击复习,疲于应付。这些导致创业法律教育缺乏,于是在普及创业者的法律知识,增强创业者的法律意识,提升创业者的法律素养,锻炼创业者的法律能力方面造成了一定影响。
(四)创业法律教育师资不足
高校创业法律教学要求讲课人员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丰硕的创业实践经历。然而,当前我国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现有师资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背景庞杂,多由高校行政人员或学生管理人员兼任,法律知识不精,实践教学经验不足,无法有效完成创业法律知识的系统讲授,不能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的需求,难以充分理解、运用法律和指导学生养成法律思维,不利于学生创业意识的形成和提高。
三、完善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建议
创业法律教育是高校创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各民办高校应重视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教育,通过开设创业法律基础课,培养和提升创业综合素养,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从而降低创业风险,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一)加快完善创业法律教育师资队伍结构
针对目前民办高校创业法律教育教师队伍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各高校应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由熟悉相关法律事务和企业创业运作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同时,学校应广泛招募由优秀创业者、企业家、校友和企业法律顾问组成的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充分发挥导师在指导大学生创业中的作用。教师主要传授相关法律知识;导师重点介绍创业运作、规制和救济等方面,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创业意愿强烈的大学生或创业团队,有学校或导师联络相关企业进行实习,或开展网络实训及模拟企业管理,学以致用,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开设创业法律基础课
随着我国立法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对创业的大力支持,有关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越来越多,大学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法律法规,因此,可结合创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学习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通常包括商事组织法、商事主体行为及其规制法、解决商事争议的法律等。
1.商事组织法。大学生创业的首要问题是选择何种企业组织形式。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按照出资人的责任承担形式的不同,现代的企业组织形式可分为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这三部法律对企业的成立条件、程序、出资人责任形式、资金要求、风险程度、企业的经营管等方面规定了不同的内容。这需要创业者对企业法有一定的知识基础,便于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
2.商事主体行为及其规制法。企业创办后都需要依法与其他商事主体进行交易活动,就必须对商事主体行为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国家宏观调控法、市场管理法、知识产权法等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其主要涉及民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商标权法、专利法等。在此《合同法》显得尤其重要,因为每一次交易几乎都通过合同来完成,故大学生创业者应熟悉合同的要约与承诺,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借助合同控制风险,确保企业规范经营,规避法律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3.解决商事纠纷的法律。在创办和经营企业过程中,往往会与经销商、消费者等各种利益主体产生争议或纠纷,熟悉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可以使大学生创业者在订立合同之初或纠纷发生后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纠纷解决方式。这主要涉及《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此外,在劳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则需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以解决。可见,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涉及面广,内容繁多,开设创业法律教育课很有必要,对于准备创业的大学生而言,了解和熟悉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势在必行。
(三)增强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
创业法律教育的重要目标是培养与提升法律意识,使创业大学生能够做到知法、守法,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尊重交易习惯。民办高校通过创业法律基础课传授学生创业法律知识,通过开展创业法律校园宣传、开展创业法治讲座与知识竞赛等形式推进创业法律教育,引导大学生在内心深处认同法律,信仰法律,具有创业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处处依法办事,运用合法手段经营企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者的法律意识。
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
高校创业教育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只有具有较强的创业能力才能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创业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专业能力,在某一领域进行创业的过程中,首先就是要具备这一领域的专业能力,只有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才能对这一领域有更加充分的认识;第二,方法能力,主要是指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只有具备较强的创业方法能力,才能及时处理好在创业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第三,社会能力,主要是指在创业过程中所运用的人际交往能力、适应能力、合作能力以及自我约束能力等与智力因素无关的行为能力。学校在培养学生产业能力的过程中,要加强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实践是创业的基础。
高校创业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学生缺乏较强的创业意识
由于我国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学生的创业意识不强,认为只要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毕业后就能够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而创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尝试,而各大高校也并不是很重视创业教育,很多大学生根本都没有考虑过大学毕业后会去进行创业,对创业课程根本没有任何兴趣,所以对创业方面的知识了解很少,甚至有些学生认为创业就是成立公司。可是,随着我国大学规模的不断壮大,大学生的数量日益增加,就业难已经成为了当今大学生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加强大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变得越来越重要。
2高校忽视了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的部分高校在进行教育管理的过程中,仍然没有认识到开展创业教育的重要性,更多的是关注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即使开展了相关创业教育的活动,也只是形式主义,根本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只有少数高校认识到了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在学校积极开展各项创业教育工作,并且与素质教育相结合,产生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据相关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的创业教育水平明显低于全球平均创业水平,这与高校领导对创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为他们是开展创业教育的领导者,只有他们认识到了创业教育的重要性,才能有效提高我国的创业教育水平。
3政府的扶持力度不足,创业实践能力较差
开展创业教育不只是学校的事,也需要政府与社会的支持与配合。虽然,我国政府积极促进大学创业教育的开展,在资金与政策方面提够了一系列支持,各地区经常举办各种创业大赛、创业经验分享等活动,鼓励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可是,这些政策的落实不够到位,在很多程序上都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导致此类活动的举办效果不是很理想。除此之外,学生们的创业实践能力较差,这也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在设置专项基金、改善硬件设施等方面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解决高校创业教育管理存在问题的创新发展途径
1建立健全创业教育管理机制
有三种创业教育的管理模式可以为我省省属高校所借鉴:一是以教务处等教学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创业教育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教授学生创业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创业意识,培育学生创业精神。二是以校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学生管理部门为主体的模式。这种创业教育模式主要通过组织创业计划大赛、开设创业教育讲座、组织创业社团活动等形式开展创业教育。三是高校各部门综合协调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起着统管全局的作用,通常设立一个创业教育学院、创业教育中心、创业教育评估机构或大学生创业基地等,为使创业教育更加规范和系统,对教学过程进行考核与评估,并进行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等。
2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对学生具有不可忽视的引导作用,所以要积极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具体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不断完善教师选拔制度,在进行创业教育师资招聘的过程中,要进行严格考察,避免一些素质水平不高的人进入这一岗位,同时还要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大学兼职教师,给同学们分享一些实际的创业经验;第二,要经常组织教师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技能与教学水平的同时,还应注重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这样才能结合社会需求,指导学生创业。一些对创业教育特别重视的大学还可以挑选优秀教师到国外去进修,学习先进的创业教育经验,这对我国创业教育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