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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要求及标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2 17:23:56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环境卫生要求及标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街道成立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城管监察大队北太平庄分队常务副队长

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科科长

组员: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城管监察大队北太平庄分队副队长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和科技创安分中心主任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2、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积极作用,在社区中广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街道组织走访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宣传政策,征求意见,达成共识。

二、认真组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确认、责任人确定工作

1、街道抽调城市综合管理科、监察分队、城市管理和科技创安分中心及社区服务中心各一人,组成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综合管理科和地区爱卫会。

2、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组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确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的确定和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3、办公室主要承担:

(1)配合区市政管委对专业作业区的划定工作;

(2)本街道保洁中心责任区的划定;

(3)辖区内社会单位责任区的划定。

(4)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资料的汇编、上报和抄送。

3、工作小组自5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进行调查、划分、确认,并于6月底前完成。并将有关资料上报区市政管委,抄送城管监察分队、城市管理和科技创分分中心。

4、7月份工作小组完成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的发放工作。

三、责任确定的标准要求

严格执行《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管理办法》中第二章《责任确定》和第三章《责任书告知》的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并按照要求定期向市政管委报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责任区范围变更信息,协助区市政管委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标准

按照《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管理办法》中第四章《卫生标准》的要求,积极向地区社会单位进行宣传,并加强检查监督。

五、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卫生责任的监管

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长期对地区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察和监督,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1、街道城市综合管理科负责统筹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制监督检查工作,与地区社会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加大宣传力度,构建社会单位互动机制,对于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协调相关单位处理发现的问题。

2、城市管理和科技创安分中心负责加强对辖区网格的巡查,加强对社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篇2

2、体制完善:

各社区不断完善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抓好环境卫生服务站管理层和工作层建设,正常运作、量入为出、自负盈亏。

3、领导重视:

各社区要把环境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街道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考核各社区能否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内容,把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与社区干部工作业绩评估结合起来,与干部目标管理奖挂钩。

二、检查考核办法:

1、对各社区环境卫生检查实行百分制。

2、办事处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3、办事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在每周四督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40%。

4、城区管理科在日常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5、市、区检查通报及群众来信对社区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加分或减分作为该社区当周综合得分的加(减)项。

6、各社区每周总评得分由红庙子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

7、各社区主要领导及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站长每天对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性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年底作为档案资料考核项目。

8、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5分以上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优秀。

9、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0至95分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合格。

10、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至90分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基本合格。

11、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分以下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不合格。

12、在每月4次检查中,对成绩突出的社区将挂环境综合整治流动红旗,成绩差的社区将挂黑旗。

13、在全年的检查评比中,累计达6次挂黑旗的社区取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全年目标管理奖,累计4次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半年目标管理奖。

14、对挂黑旗的社区,必须将黑旗悬挂明显处,对未悬挂的检查评比小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30%的得分值。

1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社区,红庙子街道办事处将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社区,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16、各社区对检查考核评比小组提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要积极落实解决,同一问题被再次指出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否则追究社区领导责任。

17、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建设落实情况列入各社区年终目标考核项目,其中包括管理队伍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以及实体化建设落实情况。

各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进行考核:1、小区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资源转换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资源共享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2、自建保洁队伍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社区自行组建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管理、保洁工作的开展、资金的有效运作上,组织建设方面考核社区全委会是否研究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是否有经营理念,建设队伍方面考核社区环境卫生状况纵向比较所发生的变化,管理队伍方面考核环境卫生管理是否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是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是否足额收费;3、自建保洁队伍和小区物业保洁队伍相结合型社区:重点考核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自建和物业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及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考核社区能否对纯居民区域实施长效管理。

18、环境卫生打分检查实行综合考评:实行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纵向比较本社区卫生整治的效果。横向评比时分类别进行:

一类社区:汇嘉园、汇芙园、阿勒泰路、锦福社区

二类社区:天海、金泰、头宫、公交、嘉和园社区

三类社区:平顶山、克西路、北园春、泰琇、汇珊园、新通社区

三、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细则:

红庙子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根据《沙依巴克区环境综合整治竞赛考核评比办法》、《沙依巴克区市政市容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制定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细则:

(一)巷道清扫保洁评分标准(15)

1、不按时清扫,3处以上扣0.5分;不及时保洁,3处以上扣0.2分;整条街巷未清扫保洁、卫生脏乱扣1分;

2、巷道有垃圾污物,每处扣0.1分

3、巷道有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每处扣0.05分;

4、巷道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清扫作业,清扫质量不达标,每处扣0.2分;

5、背街小巷有卫生死角,每处扣1分。

(二)垃圾桶(箱)站点管理评分标准(10分)

1、垃圾容器摆放不整齐或不按规定设置及外体不干净的扣0.1分;

2、垃圾容器未满而周边有散乱垃圾,发现一处扣0.1分;

3、在卫生区域焚烧垃圾、树叶、杂物,查处一处扣0.1分;

4、垃圾桶(箱)站点周围有污水、污物或有严重蚊蝇孳生现象的,发现一处扣0.1分;

5、垃圾站点清运不及时,发现一处扣0.1分,不按规定堆放或清运不干净,发现一处扣0.1分;

6、垃圾未及时清运,造成垃圾容器满溢,每处扣0.1分。

(三)袋装垃圾收集站管理评分标准(7分)

1、袋装垃圾收集站(点)未按时开放扣0.1分;

2、未实行袋装化管理或将非生活垃圾混入袋装站及站点周边有散乱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2分,由此影响清运工作或造成清运机械损坏的,发生一次扣0.3分;

3、袋装垃圾站站容不整,设施不完备,标志和提示文字、图案不清或缺损的扣0.2分;

4、袋装垃圾站无专人管理,发现一处扣0.1分;

5、袋装垃圾站内堆放各种物品的,每处扣0.1分;

6、袋装垃圾站内外、地面脏污,未定期清洗消毒的,每处扣0.1分。

(四)市容市貌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巷道流动摊贩设置合理,规范管理,未按要求发现一处扣0.1分;

2、电线杆、树木上有悬挂物,发现一处扣0.1分。

(五)市场和指定地段的摊位管理评分标准(5分)

1、早、夜市不按规定时间开市、收市的,发现一处扣0.1分;

2、摊位摆放不整齐的扣0.1

分;3、摊位周边有垃圾的扣0.1分;

4、摊位没有垃圾容器的扣0.1分;

5、市场地面污水、垃圾不按时清理扣0.1分。

(六)冰雪管理评分标准(15分)

1、冰雪责任不落实扣0.2分;

2、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清雪任务的,一处扣0.2分;

3、树沟林带未按标准堆放积雪,每处扣0.1分;

4、在规定时间人员未到位的,扣0.1分。

5、未按要求清运冰雪的,扣0.5分。

(七)建筑物容貌评分标准(9分)

1、巷道两侧建筑物上有明显污迹和尘土的,每处扣0.1分;

2、建筑物有陈旧、破损,严重褪色的,每处扣0.1分;

3、建筑物、商店橱窗或公共设施上有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0.1分。

(八)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管理评分标准(7分)

1、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门前及周边有污物,每处扣0.1分;

2、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门前及周边乱堆、乱放,每处扣0.1分。

(九)绿地、树穴管理评分标准(7分)

1、绿地、树穴有垃圾污物,每处扣0.1分;

2、树木上有塑料袋等悬挂物,每处扣0.1分;

3、绿地护栏脏污,每处扣0.1分。

(十)小区内垃圾箱、果皮箱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垃圾容器、果皮箱未定期杀灭蚊蝇,容器内及周围有蝇蛆,每处扣0.1分;

2、垃圾容器、果皮箱脏污破损、未定期清洗,每处扣0.1分;

3、垃圾容器、果皮箱未定期油漆,每处扣0.1分;

4、垃圾容器、果皮箱未按时清掏、擦洗的,每处扣0.1分;

5、垃圾容器、果皮箱周围有垃圾污物,每处扣0.1分。

(十一)公共厕所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公厕蹲位、便池、地面、墙壁、门窗、隔板脏污,每处扣0.1分;

2、公厕内有恶臭味、渗漏、蝇蛆的,每处扣0.1分;

3、公厕便池有尿碱,每处扣0.1分;

4、公厕内设施损坏严重,维修不及时,每处扣0.1分;

5、公厕内无照明设备或照明设备损坏,每处扣0.1分;

6、公厕内墙隔板、外墙有乱写乱画的,周围卫生脏乱的,每处扣0.2分;

7、公厕标识不明显,男女标识不清、不规范,每处扣0.1分;

8、旱厕无防蝇措施,未定期消毒,未定时清掏,每处扣0.1分。

(十二)其它方面评分标准(13分)

1、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必须落实政府、街道的环境卫生工作,支持城区管理科的工作,对督办的事项不按时办理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处2分;

2、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的查出一次扣1分。

篇3

1、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垃圾桶周围无生活垃圾;垃圾桶无破损现象;无焚烧垃圾及树叶、杂草等现象。

2、村庄内外无垃圾死角、无“三大堆”,房前屋后及村内空闲地无堆积杂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3、进村路、连村路及村内大街及巷道路面干净整洁,路边无垃圾,绿化带无杂乱枯枝乱叶。

4、村属地管理范围内河道、沟湾边岸整洁无可见垃圾,水面无漂浮垃圾。

5、村外周边、进村路、连村路、种植区、养殖区、林带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尤其要没有白色垃圾(方便兜、塑料袋、泡沫、岩棉等),实现村域范围内环卫保洁无缝覆盖。

二、保洁公司(保洁人员)职责

1、按照环卫工作标准和要求,配全环卫保洁人员,配齐垃圾桶等设施。

2、负责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村内主要街道做到每日1普扫,村内及村外200米范围内做到每日捡拾2次,村域内无卫生死角及零散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3、负责组织村内保洁人员教育培训,制定保洁人员工作制度,负责保洁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及具体工作安排。

4、适当提高农村环卫保洁人员工资,确保保洁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5、保洁人员要统一服装、规范着装,配备保洁车、扫帚、铁锨等配套保洁辅助工具,并负责辅助工具的日常管理、维护。

三、村两委职责

1、村两委是本村环境卫生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村容村貌治理和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泼乱倒及“三大堆”问题清理整治,妥善处理建筑垃圾、生产垃圾。

2、村两委要成立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一名专职环境卫生管理员,全面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该管理员由村两委成员担任,并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3、村级管理员主要负责保洁公司和村内日常保洁中遇到的难点和推诿扯皮等问题。

4、村级管理员要协助镇城管环卫办公室对保洁公司进行监督考核,每天至少巡察2遍(村居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城管环卫办公室和保洁公司,并监督整改落实。

5、村两委不能干涉保洁公司内部人员管理问题。

四、各责任区职责

1、按镇政府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逐村排查、摸清底数,联合整治、集中验收,重点治理农业生产垃圾(小麦、玉米秸秆等)、农村“三大堆”以及垃圾死角等。

2、每责任区确定一名专职环境卫生督导员,全面负责本责任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对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员进行管理督导,并协助镇城管环卫办公室做好城管环卫相关工作任务。

五、城管环卫办公室职责

1、具体负责全镇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及镇村容貌整治达标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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