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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2 17:24:0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

篇1

一、活动内容

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突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青少年学生生活和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的学习宣传;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二、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13年4月)。2013年4月底以前,各校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安排。

2、实施阶段(2013年5-10月)。普遍开展“法律进学校1+1”活动。

3、总结阶段(2013年10月)。对活动进行总结。

三、主要措施

1、各校要把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到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政治教育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认真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六五”普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的读书活动,组织观看《代号12348》普法教育影片和DVD光盘。

3、认真组织青少年参加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书后)(此文件在长丰教育体育网通知公告栏2012年6月26日查询)活动,按要求及时将答题卡邮寄到竞赛办公室。

4、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

5、普遍开展“法律进学校1+1”活动,即:一次普法主题班会,一项特色普法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确定具体负责人,按照要求,利用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活动开展。

篇2

(一)加强领导,完善普法机构。成立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指导、统筹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地各校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制定规划,明确普法重点。印发《云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云南省教育系统2011-2015依法治教规划》,针对教育系统的群体特点,将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学校校长、教师、青少年学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活动。

(三)专款专用,保障普法经费。“六五”普法期间,省教育厅每年均安排普法宣传等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安排20万元,2012年安排25万元,2013年安排45万元,2014年安排40万元,2015年安排80万元。各地各校根据实际设立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重大活动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

(四)加强监督,确保普法成效。省教育厅完善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普法工作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机制,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将“六五”普法纳入对州、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与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签订《云南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积极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学习档案”。2015年7月,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加强厅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2014年5月,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和案例读本配发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14年6月,邀请云南大学杨临宏教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建设法治政府”专题讲座。2014年12月,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维川同志作“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三)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2011年12月,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全厅在编在职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学习考试和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全厅共180人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四)面向全系统组织开展法治培训。2014年7月,举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骨干专题培训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近270人参加培训。2015年10月,举办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近280人参加培训。此外,“六五”普法期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达1 300多人次。

三、创新开展教职工及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一)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2014年开展云南省首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全省共有1 050所学校的20万余名中小学生、教师及家长参加了竞赛活动; 2015年,全省共有 1 105所学校的28万余名中小学生、教师、家长参加云南省第二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二)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2014年,组织教师及大学生参加“教育部第一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省教育厅获杰出组织奖,曲靖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10篇作品获二等奖,7篇作品获三等奖,56篇作品获优秀奖。

(三)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2014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参加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省教育厅获优秀组织奖。

(四)在《云南教育》杂志上开设“教育法治”专栏。2014年9月起,在《云南教育》开设“教育法治”专栏,以案说法、法规解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月刊登1~2篇法治宣传文章。

(五)与教育部同步举行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2015年12月4日上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主办,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承办云南分会场活动。全省各地积极组织中小学同步举行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

(六)组织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2015年11月,组织参加教育部开展的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全省共1 554所中小学校的584 538名中小学生参加,参赛人数居全国第六,326 037名中小学生进入复赛。省教育厅荣获优秀组织奖,另有12家州(市)、县(市、区)教育局、337所学校获奖。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五”教育普法规划的要求,通过组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普法教育,加强各级各类中小学学生的法律启蒙教育、法律常识教育、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理念,有效预防犯罪,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培养合格建设人才。

二、活动时间

年11月至年5月

三、活动内容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1月15日至12月4日)

各学校要根据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要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班会队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师生皆知,全面启动普法教育活动。特别是要通过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好宣传活动,在广大师生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活动实施阶段(年12月5日至年2月28日)

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丰富学校法制教育内容,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全面推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1、继续在中小学开设好《法治教育》地方课程,并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切实做到法制教育课程开设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

2、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普法知识专题读书活动,让法律知识走进师生,入心、入脑,让违法犯罪远离校园,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3、组织召开法制宣传教育报告会,邀请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法制副校长、“五老”志愿者作法制教育专题报告,引导、启发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做守法、不违法的表率。

4、开展学生体验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征文、主题班(队)会、开设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自身体验,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生法律素养。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第二届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要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动员全县中小学生参与本次竞赛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在参与竞赛的过程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

6、认真组织收看《起跑线上的警示》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专题片,要确保收看率达100%,可截取其中的某个案例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通过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达到预防犯罪和掌握法律知识的目的。

7、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互动活动”,让“学生带法回家,送法到万家”,通过学生、家长互动,提高法制教育效果;充分利用各级普法机构提供的法制教育资源,教育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

8、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教师学法、用法活动,将法律知识纳入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

活动期间,县教育局依据制定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检查评估表,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新经验,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全面督促、指导活动顺利开展。

(三)活动总结阶段(年3月1日至5月15日)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学校要利用本次活动契机,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

2、树立典型,深入开展。活动中要及时发现典型,培植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总结典型经验,通过树立典型来影响和带动全县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3、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宣传信息和总结要及时报送县教育局基教股。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协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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