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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规范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15:41:0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建筑工程消防规范,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建筑工程消防规范

篇1

Abstract: the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is the construction of a special link, its construction quality also decides construction project delivery after use security and stability. Therefore,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in addition to design and material choice stage in quality control besides, in the installation construction stage, must also be strict quality control, to ensu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fire normal operation of the facilities. In view of present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acceptance inspection work problems, sort out a set of effective fire control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used to guide the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the whole construction.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Fir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人们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能等方面越发关注,因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的质量关注度也随之增加。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中,也对消防给水管道的安全性、供水能力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则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重点。

一、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存在问题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一套专门针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就目前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的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情况来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下面就以南宁市某高层建筑项目验收实例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1、消防给水管网压力不足,未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试压。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只对管网进行了试漏试验,试验压力根本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将有可能导致将来火灾救护时因管网水压不足而失效。

2、室内消火栓配件和安装未能满足消防要求。

室内消防栓及配件采购时由于验收手续不全或者长期存放的原因,使箱体内的水带、接扣、水枪均有损坏,部分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消防竖管管径过小,未按消防标准设置,导致水流量无法满足规范要求。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缺乏明显标识。

报警阀组安装位置过高,地面没有排水设施,末端试水装置缺少试水接头,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消火栓、自动喷水系统水泵接合器混淆,安装时候没有明显标志。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与通信线缆混装,报警系统联动功能失效,不符合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明确指出:不同系统、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内。本项目施工中将火灾报警系统布线与网络通信线路同管布装,存在安全隐患。试水末端放水验收过程中,未见系统压力指示有任何变化,水流指示器不动作,水力警铃无反应,防火卷帘下降、电梯迫降等联动功能失效。

二、建筑工程消防施工控制措施

消防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全是在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未遵照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结果。由于施工措施的控制不足,导致消防验收需要不断整改及报批,给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增加了难度。因此针对消防设施施工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应做出重点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强化消防设备采购及验收手续;

选择具备消防设施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行产品采购,杜绝三无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不允许安装不符合消防规范的产品。比如消防栓箱门材质要求为玻璃,但是仍有部分施工队伍采用候补木门的方式。消防产品验收时,要注意水管接扣、水枪等产品应有形式认可标志,水枪、水带等应采用统一规格产品。

2、管网安装及试验必须要满足规范要求。

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在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消防给水管道应当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室内消防竖管直径不应小于DN100;室内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独立设置,以便于在检修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超过5个。管网施工必须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建议管网安装完毕后,要由监理旁站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3、施工前应做好图纸会审,提醒设计进行必要变更及修改。

篇2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筑逐渐呈现出复杂性、综合性趋势,但是我国城市建筑还存在严重的消防问题,对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1]。基于此,本文就对城市建筑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以期促进我国城市建筑的快速发展。

1我国城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分析

1.1城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工作把关不严格

现阶段,我国城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对各类建筑物都进行了明确的分配,并严格按照城市建筑消防安全对建筑物防火间距、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设计[2]。但是不同专业的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只是按照相关强制性指标进行设计,对施工现场指导不严格,从而导致城市建筑消防设计图纸与实际工程不吻合,从而造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存在先天隐患。

1.2城市建筑工程监理监管力度不够

现阶段,影响我国城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问题出现的主要因素就是工程监理监管力度不够[3],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内容上:①部分建筑企业缺乏施工技术管理的监督机制,导致建筑管理人员无法按照规范的施工工作流程对施工人员技术进行监督工作,同时也无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进行针对性的管理,从而造成建筑施工质量严重下降。②我国建筑企业缺乏一套完善的施工监督管理制度。由于我国建筑工程大多数都是使用总分包的制度,但是不同建筑项目之间还有着严重的差异性,所以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就无法保证施工项目之间具有连贯性和紧密性,导致建筑工程工期延长,建筑工程施工效率下降。

1.3城市建筑工程违法降低标准

施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工作把关不严格和城市建筑工程监理监管力度不够是造成城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主要原因,而城市建筑工程违法降低标准施工是造成消防安全问题的成为事实的主要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追求利益,偷工减料,采用劣质、伪劣消防产品施工,造成城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故障严重;②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设计施工,擅自变更原设计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等,造成建筑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③部分施工人员技术不高,在施工过程中遗留下后期难以整个的火灾隐患;④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缺乏对消防安全设备的管理工作,造成城市建筑工程消防设备成为摆设,从而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2我国城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分析

2.1严格设计审查,杜绝隐患源头

严格设计审查是解决我国城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的基础,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①城市建筑企业需要对设计人员的设计资格证进行审查,并严格检查各个设计单位的资质,保证设计单位只有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方面内容后才能负责城市建筑消防施工的安全设计[4]。②城市建筑企业需要严格实行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设计审查,提高城市建筑消防安全。③城市建筑企业需要对设计人员资格证进行审查,保证每个设计人员都是具备资格证之后才上岗,同时城市建筑企业需要对设计人员实行责任制,明白每一个设计人员身上所承担的责任,从而提高城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④城市建筑工程企业需要将设计审核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在实际方案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核,从而对设计方案中存在的缺陷进行完善,提高城市建筑工程质量,避免城市建筑工程中出现消防安全问题。

2.2加强城市建筑工程监理监管工作力度

加强城市建筑工程监理监管工作力度需要从加强建筑工程现场技术监管和工程检测设备监管两方面着手[5]。在建筑工程现场技术管理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对施工现场技术进行管理,选取有高技术职称、丰富工作经验、完备工作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对建筑工程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规范性指导,同时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执行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进行积极指导,从而进一步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得到控制,降低城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问题。在检测设备监督管理方面,建筑工程企业可以选择现代先进技术来完成设备监督管理控制工作。例如,在城市建设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可以配置超声回弹仪器和坍塌度检测仪器控制建筑工程中混凝土质量;可以利用超声检测仪器准确了解建筑工程施工中混凝土钢筋质量,在利用照相仪器通过摄影方式保存下来,从而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备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降低城市建筑工程出现安全问题的几率。

2.3严格工程验收,消除安全隐患

城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验收工作是保证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城市消防工程市场建设的发展的重要途径[6]。一般情况下,严格工程验收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①城市建筑工程相关人员需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工程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对城市建筑工程进行验收,只有保证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②相关人员需要对城市建筑工程中隐蔽工作进行严格验收,需要根据建筑工程中有关隐蔽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派遣监督管理人员对隐蔽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和审核,建筑施工人员在建筑工程隐蔽工作进行检查时,要在旁边统一站立,根据建筑工程隐蔽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解决,同时,要加强建筑工程隐蔽工作施工材料的验收,从而促进建筑工程施工材料合理运用。③需要加强对实际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证建筑工程与建筑工程标准相一致,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结果不合格坚决反对其投入施工,从而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④建筑工程企业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制度,严格按照经审查后的设计图纸施工,杜绝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施工。⑤建筑单位需要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检查机制,对城市建筑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从而保证建筑消防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在火灾发生时可以顺利发挥作用。

3总结

语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社会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加。因此,我国政府需要加强对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设计师需要对城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弊端进行综合考虑,并掌握消防设计的关键技术,从而避免城市建筑使用后发生安全事故,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动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卫东东.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的思考[J].城市建筑,2015(17):205.

[2]苏昭灵.关于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的思考[J].城市建筑,2016(18):208.

[3]赵飞.关于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的思考[J].科技经济导刊,2015(3):105.

[4]谭谷.加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5):237.

篇3

建筑工程防火审、验工作是消防监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新、改、扩建建筑工程逐年增加的新形势下,改革和加强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势在必行。

1. 建筑工程防火审、验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体制、观念、价值取向、利益主体的变化,建设、设计、施工、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产品生产单位作为市场主体,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不规范行为比较严重,加上缺乏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消防监督体制不顺、消防监督力度不够,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其中主要表现在:

1.1 建设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舍不得建筑消防设施投入;擅自更改消防设计;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或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遗留先天性火灾隐患。

1.2 设计单位:由于利益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设计单位的企业化,设计单位处于对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负责和受制于业主的矛盾之中,往往屈从于业主和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将消防设计上的让步作为竞争手段,随意降低消防设计标准,消防设计缺项严重。

1.3 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近年来专业的和非专业的消防工程公司迅猛增加,由于消防工程公司多而乱、招投标制度不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借证施工现象突出,恶性的无序竞争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消防工程公司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1.4 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为了承接检测任务,主动“勾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互竞相压价,有时屈从于建设单位检测不合格就不付款的压力,致使检测流于形式。

1.5 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管理:由于消防产品市场运行不规范,加上政府对优质产品的支持力度不足,使质量高的产品不能得到广泛应用,质量低劣的产品没有受到强有力的约束。建筑工程中选用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与环境不相适应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问题十分突出。

1.6 公安消防机构:建审人员配备达不到公安部30号令提出的建筑工程按专业分工审核、技术总复核和审验分离的要求;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法规不健全、制度不配套、政府行政干预等原因,对建设、设计、施工、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产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监督不力;对规范宽严程度的把握、对疑难复杂的或超越规范的消防技术问题的处理均由消防机构提意见、出建议、定设想、作判断、搞审验,有失公正、科学;建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速度滞后于消防科技发展要求;目前行政审批中心大多还仅具有统一受理职能,离集中审批还有很大差距;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防火审核实行大包大揽,导致建设、设计单位产生依赖心理,设计质量得不到根本性提高;建审工作计算机联网流于形式,没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而且缺乏历史数据的收集与积累、整理与分析,不规范的信息处理方式导致建审工作的任意性和非程序化。

1.7 消防技术规范: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修订周期过长,不明确、不具体,甚至相互矛盾,而且定性规定较多,缺乏统一的量化标准和建立在系统工程、数学物理模型基础上的推导、演算和分析,无法解决新材料、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也带来消防机构执法弹性较大的问题。

2.改革和加强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的有效措施

建审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改革相适应,以保证消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发展。

2.1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针对建审人员匮乏而又无法按需配备的实际问题,要从提高建审人员业务素质,优化和改善建审队伍人才结构、知识结构入手,加大培训和再教育力度,树立和强化法制、平等、效能、科学、学习理念,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2.2实行简易审核验收模式。对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不再进行消防审核;对较简单的工程项目,由现场抽查转为审查资料为主;对其他建筑工程,实行审查资料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让建设、设计、施工、管理单位在资料上做出质量承诺,全方位提高建筑工程的消防质量。

2.3重大工程实行联系卡制度。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对重大工程实行联系卡制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将一些隐患消除在设计、施工阶段。

2.4构筑电子化建审工作新模式。对建审工作流程进行电子化模拟操作,将图纸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行政处罚、档案管理、工程查询、数据统计以及多级审批、工作流转、工作监控、信息发送等建审全过程进行计算机管理。

2.5对建筑工程实行动态监管机制。积极开发软件管理系统,建立本地区建筑工程信息库,将建筑工程的审核、验收、日常监管情况等信息输入信息库,无论审核人员如何变动、无论哪一级公安消防机构都能及时、全面了解建筑工程的动态管理情况,并为119指挥系统及火场扑救提供详实准确的基础数据。

2.6建立建筑工程审验协调机制。为解决审验责任脱节问题,应建立“审验协调机制”,由分管防火工作的领导和审核、验收人员共同组成审验协调小组,共同解决规范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以及规范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既可促进新产品、新工艺的使用,又有利于审核、验收衔接阶段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2.7改革建筑消防管理运行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动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建委、规划、工商、质检、保险等部门应将消防审核、验收作为前置条件,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2.8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审验工程质量,应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审验质量评判与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审工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3.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的发展趋势

3.1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将逐步推行和完善。按照“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推行和完善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消防法》修订时应进一步明确的内容,以强化设计、施工、建设和使用单位的法律责任,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全面地取消消防审批。

3.2消防中介机构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培育和发展消防中介组织,让其承担消防技术工作,实行有偿服务,守法经营并承担法律责任,消防机构只需强化对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3.3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将逐步得到应用和推广。随着适合我国国情的性能化建筑防火规范体系的建立,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的开发和研究,以及消防审核机制的完善,性能化防火设计将逐步取代传统的“处方式”审核模式和“集体负责”的经验型专家论证会,成为消防审核方式的主流。

3.4 风险共担体制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推行以承包履约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各方均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而保险公司则委托政府认可的机构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工程建设监督不严、责任不清、质量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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