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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历史难点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10:02:0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初中历史难点,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学习新知识时要有许多基础知识的,可是有些基础知识学生从来没有学过,例如初二学生在学习电压时,由于学生没有基础,很难理解。很多学生会提出到底什么是电压的问题,在学生中会形成难学的印象,这样就形成了教学的难点。针对知识准备不足造成的难点,我们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地讲一些有关的预备知识,用最易于学生接受的方式传授,切忌不要生搬硬套,使学生心理上产生负担,例如学习电压时采用类比的方法,用水压来类比电压,这样学生会由水压联想到电压,就不再会有难学、难于接受的感觉。

二、日常形成的思维定势带来的影响

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生活经验和体验,在学习物理时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对于所讲的知识会感到难于理解,简直不可思议。例如:人提着一桶水沿水平路面行走200米时,人不做功。生活经验表明,提着一桶水走路会累得筋疲力尽,但从物理角度表明这种情况,根本不做功,学生很难理解;再如:人用力推大木箱,虽然很用力,但没推动,多数学生会认为是推力小于阻力造成的,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推力等于阻力的,这样的情形很多,学生理解的不好,便会产生物理太难的感觉。

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老师在讲解知识时,要注意分析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学生的思维规律,用适当的教学方法来突破这些难点。例如在讲人提着一桶水沿水平路面行走时不做功之前,对功要严格定义,关键词要重点突出,强调功等于作用在物体上的力跟物体在力的方向上通过距离的乘积。而提着水桶沿水平路面行走,这种情况虽然有作用在物体上的力,但物体在力的方向上没有通过距离,所以人无论走多远都不做功;在讲人推木箱没有推动时,多数学生都会有推力小于阻力的错误结论,这种情况教师可以从平衡状态的物体受力情况来分析,木箱没推动说明处于静止状态,即平衡状态,而平衡状态的物体受到平衡力的作用,推力和阻力一定大小相等;如果学生还不能理解,也可以逆向思考,如果推力小于阻力,木箱在水平方向受到不平衡力的作用,假如推力向东,由于阻力大于推力,那么木箱将会向西运动,这时我们不用再讲,学生自己也会认识到真的错了。

三、概念相似,形式相似,会让学生产生模糊的认识

例如:液体压强公式P=ρgh和浮力公式F=ρgv,两个公式形式相似,不易区分;压强公式P=F/S 与功的公式W=F.S ,两个公式字母相同,容易混淆;像热能与热量等,概念非常相似,意义不同,这些形式相似的公式和概念,对于刚学物理的学生来说,难度较大,总是容易弄错。针对这种概念相似,形式相似形成的难点,教师讲解时要进行透彻的分析,重点讲清每一个公式的物理意义和使用条件。(1)相似的公式要理解意义,每一个物理公式表示一个物理概念或物理规律,不仅仅是字母的单纯关系,如:P=ρ1gh 表示密度为ρ1,深度为h的液体产生的压强;F=ρ2gV则表示物体浸在密度为ρ2 的液体中,排开液体体积为V时,物体受到的浮力。 P=P/S表示物体单位面积上受到的压力,即压强;而W=F.S 则表示力和物体在力的方向上通过距离的乘积,即力对物体所做的功。这样才能使学生在理解含义的基础上,记住公式,不再混淆。(2)相通的概念要注意区别:像热能和热量这两个概念,要分清它们,就要明确指出它们的区别,热能即内能,是指物体内部所有分子的分子动能和分子势能的总和;而热量是在热传递的过程中,转移的内能的多少,也就是说在热传递的过程中,高温物体放出热量,内能减少;低温物体吸收热量,内能增加,这样对概念指出了区别,才能突破知识的难点,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概念。

四、物理概念和规律的直观性较差,思维过程复杂,学生又缺乏感性认识造成的难点

物理中有些概念和规律,学生往往缺乏“亲身体验”和“亲眼所见”而持怀疑态度,这样就会形成知识难点。如在讲电磁学时,对于磁场的存在,讲电学时电流的存在,由于看不见、摸不着,学生对其存在持怀疑态度。针对这种情形,我们可以利用实验的直观性,来增强规律和概念的可信度。看不见、摸不着的磁场是否真正存在,通过一个实验,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把几个能自由转动的小磁针,放在条形磁体的周围,让小磁针在水平面内自由转动后,便会看到小磁针静止时,南北极方向发生偏转,不再指向原来的南北方向,而且有一定的规则。学生看后,再引导学生分析,没有条形磁体时,小磁针自由转动以后,总是南极指南,北极指北,现在情况不同,说明小磁针一定受到了力的作用,这一定是条形磁体产生的作用,它们之间的作用便是通过磁场产生的。这样学生才会打消怀疑,这样用实验的直观性可以突破知识的难点。

篇2

学习新知识时要有许多基础知识的,可是有些基础知识学生从来没有学过,例如初二学生在学习电压时,由于学生没有基础,很难理解。很多学生会提出到底什么是电压的问题,在学生中会形成难学的印象,这样就形成了教学的难点。针对知识准备不足造成的难点,我们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地讲一些有关的预备知识,用最易于学生接受的方式传授,切忌不要生搬硬套,使学生心理上产生负担,例如学习电压时采用类比的方法,用水压来类比电压,这样学生会由水压联想到电压,就不再会有难学、难于接受的感觉。

二、日常形成的思维定势带来的影响

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生活经验和体验,在学习物理时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对于所讲的知识会感到难于理解,简直不可思议。例如:人提着一桶水沿水平路面行走200米时,人不做功。生活经验表明,提着一桶水走路会累得筋疲力尽,但从物理角度表明这种情况,根本不做功,学生很难理解;再如:人用力推大木箱,虽然很用力,但没推动,多数学生会认为是推力小于阻力造成的,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推力等于阻力的,这样的情形很多,学生理解的不好,便会产生物理太难的感觉。

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老师在讲解知识时,要注意分析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学生的思维规律,用适当的教学方法来突破这些难点。例如在讲人提着一桶水沿水平路面行走时不做功之前,对功要严格定义,关键词要重点突出,强调功等于作用在物体上的力跟物体在力的方向上通过距离的乘积。而提着水桶沿水平路面行走,这种情况虽然有作用在物体上的力,但物体在力的方向上没有通过距离,所以人无论走多远都不做功;在讲人推木箱没有推动时,多数学生都会有推力小于阻力的错误结论,这种情况教师可以从平衡状态的物体受力情况来分析,木箱没推动说明处于静止状态,即平衡状态,而平衡状态的物体受到平衡力的作用,推力和阻力一定大小相等;如果学生还不能理解,也可以逆向思考,如果推力小于阻力,木箱在水平方向受到不平衡力的作用,假如推力向东,由于阻力大于推力,那么木箱将会向西运动,这时我们不用再讲,学生自己也会认识到真的错了。

三、概念相似,形式相似,会让学生产生模糊的认识

例如:液体压强公式P=ρgh和浮力公式F=ρgv,两个公式形式相似,不易区分;压强公式P=F/S与功的公式W=F.S,两个公式字母相同,容易混淆;像热能与热量等,概念非常相似,意义不同,这些形式相似的公式和概念,对于刚学物理的学生来说,难度较大,总是容易弄错。针对这种概念相似,形式相似形成的难点,教师讲解时要进行透彻的分析,重点讲清每一个公式的物理意义和使用条件。(1)相似的公式要理解意义,每一个物理公式表示一个物理概念或物理规律,不仅仅是字母的单纯关系,如:P=ρ1gh表示密度为ρ1,深度为h的液体产生的压强;F=ρ2gV则表示物体浸在密度为ρ2的液体中,排开液体体积为V时,物体受到的浮力。P=P/S表示物体单位面积上受到的压力,即压强;而W=F.S则表示力和物体在力的方向上通过距离的乘积,即力对物体所做的功。这样才能使学生在理解含义的基础上,记住公式,不再混淆。(2)相通的概念要注意区别:像热能和热量这两个概念,要分清它们,就要明确指出它们的区别,热能即内能,是指物体内部所有分子的分子动能和分子势能的总和;而热量是在热传递的过程中,转移的内能的多少,也就是说在热传递的过程中,高温物体放出热量,内能减少;低温物体吸收热量,内能增加,这样对概念指出了区别,才能突破知识的难点,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概念。

四、物理概念和规律的直观性较差,思维过程复杂,学生又缺乏感性认识造成的难点

物理中有些概念和规律,学生往往缺乏“亲身体验”和“亲眼所见”而持怀疑态度,这样就会形成知识难点。如在讲电磁学时,对于磁场的存在,讲电学时电流的存在,由于看不见、摸不着,学生对其存在持怀疑态度。针对这种情形,我们可以利用实验的直观性,来增强规律和概念的可信度。看不见、摸不着的磁场是否真正存在,通过一个实验,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把几个能自由转动的小磁针,放在条形磁体的周围,让小磁针在水平面内自由转动后,便会看到小磁针静止时,南北极方向发生偏转,不再指向原来的南北方向,而且有一定的规则。学生看后,再引导学生分析,没有条形磁体时,小磁针自由转动以后,总是南极指南,北极指北,现在情况不同,说明小磁针一定受到了力的作用,这一定是条形磁体产生的作用,它们之间的作用便是通过磁场产生的。这样学生才会打消怀疑,这样用实验的直观性可以突破知识的难点。

篇3

(一)对事故处理工作重视不够。随着事故处理改革的进程加快,特别是事故实行阳光处理后,各级领导把重心转移到重预防、重秩序中,往往片面地认为只有事故预防工作才能体现交管工作的政绩,从而对具体事故处理工作重视不足,对事故处理民警关心不够。如一般强调事故处理以勤务中队为主,没有根据形势发展调整勤务机制,导致事故民警疲于应付,刚坐下,又出警,大量警力浪费在路上,使事故民警没有精力分析事故成因提出相应对策。由于事故民警始终处于精神紧张状态,且工作很难出大成绩,面对又是繁琐的群众工作,导致事故民警不安心现状,不想去干事故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事故处理程序规范,手续多,要求高,导致交通事故处理难度增大。

1、救助基金未建立,抢救费用难保障。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常有人员伤亡,抢救伤员是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但往往有肇事人无法预付或者拒绝预付抢救费用,医疗机构在抢救伤员的同时也在催促支付抢救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至今仍未有相关规定出台,直接影响交通事故伤者抢救费的预付;同时,根据新规定事故处理部门既不能指定一方预付抢救治疗费,又不能因拒绝预付而扣留事故车辆,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的经济利益无法从法律制度上得到有效落实,从而使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处于被动的局面,交警常常遭到不能理解的受害者亲朋好友的指责、投诉、谩骂、围攻、甚至殴打,此类事件媒体已曝光多起,严重影响交警形象。

2、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难。《安全法》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明确规定了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中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规定了二十日的检验、鉴定时间,在对车辆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理伤人交通事故时对扣留车辆和驾驶证,只能依法办理,没有任何变通的可能性,一改过去交警部门什么时候不处理完事故什么时候不放车的规定。事故车辆提走后,伤者的抢救治疗费用更是无法保障,民警在放车前通知受害者家属及时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而法院往往要伤者家属支付至少上万元的诉前保全费用,而事实上这些弱势群体本身就无力支付抢救费,哪有能力支付诉前保全费,导致了交警部门在处理这些事故中非常被动,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不放车违法,放车后受害家属要找你麻烦,指责你投诉你,进一步增加了事故处理的难度。

3、强制措施少,事故办案阻力加大。外地籍驾驶人发生交通肇事后,一般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均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而刑事拘留是对外地籍交通肇事罪嫌疑人最有效的强制措施,但在具体实施上却遇到很多困难。当外地籍驾驶人在我地交通肇事后,虽能明确其应负主责以上,但因受害人正在医院实施抢救,就很难对肇事人实行强制措施。如果受害人在医院抢救几天后死亡,肇事人就得在公安机关“呆”上几天,这几天因性质尚不确定,就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又不能对他放任不管,如让其走失,一旦性质明确,受害方向公安机关要人,公安机关无法交待;但呆在公安机关,又没有法律依据,如凭重大嫌疑先行刑拘,一旦不够罪,既影响基层的批捕率,又要造成国家赔偿,无奈之下,实践中只得委派警员不分昼夜对其“调查访问”,其实是变相的监视居住,待受害人伤害程度明确后再确定处理意见,这期间使办案人员随时有成为被告的危险。

4、鉴定、检验机构缺乏。现行法规及规定对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做出了严格规范,必须指派或委托具备检验、鉴定资质和技术条件的机构及具有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完成检验、鉴定任务。目前,事故处理工作中遇到社会上缺乏有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及具备检验、鉴定资质和技术条件的鉴定机构,给我们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三)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难度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普通群众基本上不了解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仅仅凭感觉判断。许多受害者不懂、不愿、不敢打官司,一味的要求交警部门来解决赔偿问题,严重影响了案件的正常办理,事故处理民警常常陷入整日接待群众的工作中,无法开展正常的事故调查。在事故赔偿调解过程中,民警即使是有理有据,讲得口干舌燥,当事双方也未必能够接受,常常是费力不讨好。

(四)部分民警的综合素质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有的是业务知识与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等应用技能还有待提高;有的是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粗 糙马虎,比如引用法律条款错误、发案时间写错、笔录潦草、词不达意等;有的是该送达签字的,未让当事人签字,或虽签字但无日期,或无送达文书文号等;有的是办案水平不高,凭习惯办案,按老办法处事,以致在程序上不合法。如此“冒、跑、漏”的错误不断出现在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很难达到高要求、高标准的水平。

二、对策与办法

针对上述困难,本人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高度重视事故处理,调动民警积极性。各级领导要一如既往,高度重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充分调动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使事故处理做到公正、公平,为预防交通事故提供有益的对策,使整个交管工作化被动为主动。为此,要改变事故处理的勤务机制,要让交通民警都学会处理交通事故,真正做到一警多能。巡逻中队首先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理,遇到重、特大或疑难事故,才由勤务中队二线支援,把事故民警的主要精力从大量的接处警中解放出来,使他们保持充沛的精力,充足的干劲做好重、特大事故与疑难事故的处理,同时腾出时间,认真研判该地区事故发生的成因、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其二,要把勤务中队建成交警中的精英,干部培养的摇篮,使广大干警既安心此项工作,又主动、热情地做好该项工作。其三,要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使警队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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