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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趋势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9:2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劳动力市场趋势,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通州区劳动保障局大力优化市场环境

一、优化信息环境。1.成立区、街(乡镇)两级劳动力市场调查队,深入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掌握全区劳动力状况、用工需求和岗位空缺等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支持;2.加强与各工业园区的交流,完善资源储备,建立快速匹配资源供给机制;3.加大信息力度,每半年公布一次劳动力市场供需走势分析。

   二、优化就业、创业环境。1.组建区创业指导中心,为城乡劳动者提供项目征集推介、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银行融资、代办等“一站式”创业服务;2.着眼建立“人才高地”战略,从解决当前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入手,联系部分企业作为实习基地,促其就业。

   三、优化网络环境。上半年建成通州区劳动力市场网站,形成集求职、招聘、人才匹配、技能培训、信息于一体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并实现城乡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网与政府网的连接。四、优化服务环境。力争上半年在全区16家公共职介机构完成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篇2

当前,本区劳动力市场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砖窑厂存在劳动条件恶劣、安全生产隐患多等问题;少数企业变相强迫劳动行为时有发生;铝合金加工点等无证无照小作坊仍在生产经营;非法职业中介尚未得到有效遏止。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包括砖窑厂、铝合金加工点等);严肃查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欠薪欠保、超时加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最终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招工和用工单位的行为得到规范,从而使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显著改善。

二、整治重点

(一)问题小砖窑

1、依法查处劳动条件恶劣、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状况的小砖窑。(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房地局配合)

(二)无证无照经营

2、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作坊、铝合金加工点等。(区工商分局牵头,区城管大队配合)

3、依法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人才中介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活动的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区工商分局牵头,区劳动保障局、人事局配合)

4、清理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队配合)

(三)非法招工

5、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或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配合)

6、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依法查处虚假招工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公安分局配合)

(四)非法用工

7、加强单位用工的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有关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使用未满16周岁劳动力、涉嫌限制人身自由、危害劳动者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卫生局、民政局配合)

(五)其他方面

8、加大查处违法广告力度,特别是在报纸、期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大众媒体上,、违法职业招聘广告的。(区工商分局负责)

9、加强对影响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卫生的乱张贴、散发招工广告和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等行为的管理。(区城管大队牵头,区公安分局配合)

10、加强对职业介绍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工商分局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声誉。各相关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介绍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求职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成立金山区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联席会议。区整规办为此次专项行动的总牵头单位。区劳动保障局为总责任单位。

(三)明确责任。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对劳动用工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各种非法用工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区工商分局主要负责检查并取缔无证无照的经济组织。区人事局主要负责规范各类人才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依法查处。区城管大队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乱张贴招工广告和散发小广告。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主要负责相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区卫生局主要负责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并会同区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处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区房地局主要负责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和对民工宿舍的检查。区民政局主要负责提供救助。区总工会主要负责接受职工的投诉举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区监察委主要负责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维护广大求职者特别是进我区务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平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规范企业招工行为,杜绝部分企业劳资人员与不法分子串通从事违法违规职介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

三、工作重点

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介绍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劳动力市场为重点,对以下对象进行清理整顿:

(一)以职业介绍为名,骗取求职者的钱财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以职业介绍为名,非法设置广告牌,影响市容市貌,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

(三)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省职业介绍许可证》,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

(四)虽取得营业执照和《省职业介绍许可证》,但在职业介绍活动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的;

(五)职业介绍机构或用人单位在介绍职业或招工时虚假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机构

成立由区领导任组长,区综治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管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

区综治办:把全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主办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省职业介绍许可证》,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对申请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对职业介绍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骗取求职者钱财或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

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依法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严格审查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具备准入条件和开业资格;对劳动部门依法吊销职业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以职业介绍为名,非法设置广告牌,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和非法职介的排查,畅通信息渠道,配合区职能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

(三)抓好落实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要在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属地监管”的原则,采取集中行动(每年春节、五一节和国庆节后)和日常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教育与引导相统一。集中行动由区综治办牵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其它部门、街道配合组织实施;日常查处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与所辖街道共同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打击非法职介,规范职业介绍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既是满足用工单位的需求、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的需要,也是维护求职者权益、促进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动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实际行动,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街道是第一责任人。区劳动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管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强大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职介,维护好劳动力市场秩序。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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