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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批评史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4:2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古代文学批评史,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古代文学批评史

篇1

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在其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成体系的一套名词术语、范畴系统,一些传统批评的概念和术语,如“气”、“味”、“趣”、“神”、“韵”、“沉郁”、“飘逸”、“阳刚”、“阴柔”等等,至今仍然为汉语文学批评所沿用。现代中国文学批评的话语系统,除了借鉴西方的批评理论和概念工具,还需要认真清理中国古代的批评术语。

一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类型

阅读古代诗话词话,扑面而来的大都是对作家作品艺术精神和风貌神韵的整体直观术语,诸如“气”、“味”、“趣”、“神”、“韵”、“沉郁”、“飘逸”、“阳刚”、“阴柔”等等。它们对传统写意性的文学作品往往具有独特的把握功能,能够给有共同阅读背景和艺术经验的读者以极大启发。这些术语,不仅是传统批评中沟通批评家和读者的中介,同时因其反复使用被不断注入深刻的美学内涵又成为了传统美学思想体系的概念范畴。

除了诗歌批评的简约性用语,我们在大量的评点派批评文字中,还随处可见从社会人生体验中借用而来的分析小说戏曲形式技巧的术语,诸如“寒冰破热”、“草蛇灰线”、“急脉缓炙”、‘笙箫夹鼓”、“一击两鸣”等等。运用这些不同于诗文评论的术语,往往能够使批评家的文学理解与读者的阅读经验和社会经验协调起来,增加批评的可读性。

此外,清代以来,文学批评中开始出现一些先释后用的术语,如金圣叹提出的“以文运事”、“因文生事”、“因缘生法”,陈廷焯提出的“沉郁”,王国维提出的“悲剧”等。这些批评用语已经不同于那些虽有诗意却内涵模糊的弹性语言,具有确定的内涵,带有现代文学批评话语方式的特点。

二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特点

以西方文学批评的术语为参照,我国传统批评术语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模糊性、多义性和具象性。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提出者往往是用以表达自己审美理解中的感受印象,故不作明确界说;运用者则主要也是依据自己的体会,并不注重根据上下文来推断提出者所要表达的含义,故一个概念术语统统难以求得一致。每一批评术语都有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多种含义。例如古代批语中常用的术语“味”,就具有这一特点。陆机首先将“味”用之于文学批评,《文赋》云:“阙大羹之遗昧,同朱弦之清泛。”用白煮的肉汁比喻文章缺乏必要的修饰而乏味。《文心雕龙》中多处用“味”,“味”已转变成专门的文学批评术语:“深文隐蔚,余味曲包”(《隐秀》);“儒雅彬彬,信有遗味”(《史传》);“子云沉寂,故志隐而味深”(《体性》);“张衡怨篇,清典可味”(《明诗》)。到了钟嵘《诗品》,“味”特指诗歌的艺术性:“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昧者也”;晋代玄言诗“理过其辞,淡乎寡昧”。到了唐代诗评中,“味”的涵义又有新的发展。《文镜秘府论》云:“诗不可一向把理,皆须入景语始清味”;“景与理不相惬,理通无味”;“诗一向言意,则不清及无味;一向言景,亦无味。事须景与意相兼始好”。

这里的“味”显然是指情意交融产生的抒情诗特有的艺术韵味。晚唐司空图进一步提出“味外之旨”、“韵外之致”,南宋杨万里倡言“去词去意”而诗“昧”犹存,“味”又成为了超乎言间之表的文学韵致,一种综合了诗歌全部艺术要素的美感效应。至此,“味”作为文学批评的重要术语,其基本含义才得以明确。

由于批语术语的提出者是用以表达自己的审美感受,因此往往使术语带上具象比喻的色彩。批语术语的具象性使批评文本具有隐喻的特点,如果这种具象比喻贴切中肯,便能超出批评家一己之感受,为后批评家所采用。《石林诗话》卷下曾说:

古今论诗者多矣,吾独爱汤惠休称谢灵运为“初日芙渠”,沈约称王筠为“弹丸脱手”,两语最当人意。“初日芙渠”,非人力所能为,而精彩华妙之意,自然见于造化之妙,灵运诸诗,可以当此者亦无几。“弹丸脱手”,虽是输写便利,动无留碍,然其精圆快速,发之在手,筠亦未能尽也。“初日芙渠”等,出语精当,比喻贴切,作为风格批评的术语,被后人经常采用。

第二,批评术语的人化倾向。以人喻文学,是占代批评术语体系的突出特点,秦汉以来,以气、以性论人的传统,导致六朝批评家以人为喻的术语成批出现。古人批评中普遍采用的诸如“气”、“才”、“性”、“情”、“志”、“骨”、“神”、“脉”、“文心”、“句眼”、“肌理”、“神韵”等术语都是“近取诸身”以人为喻的产物。六朝文学批评大多带有品评特点,而最早设品所论的对象,便是人。品藻人物的风气影响到品画、品书、品诗,自然就带上了由品人带来的特点。

第三,传统批评术语具有长期延续性,在不断运用中注入新的内涵,使其具有活力的同时,也容易老化,几成套语。

例如古代批评的“气”,由单词而推衍为许多复合词,内容越来越丰富,含义各有侧重。有的侧重于人身之气,如“志气”、“意气”、“气力”、“风气”、“生气”、“神气”、“才气”等;有的侧重于艺术方面,如“辞气”、“气象”、“气格”、“气势”、“气体”、“气韵”、“气脉”、“骨气”、“气味”、“气调”、“气候”、“声气”、“气魄”等。古人谓“文以气为主”,居于主体地位之“气”便成为判断作家作品艺术品位的重要尺度,由此衍生出如此之多的“气”,其原因就不难理解了。玩味之余,很难辨别各种近似而又含义模糊之“气”的含义,不觉反生疑惑:是否有必要提出这样多烦琐之“气”?“掷笔三叹之余,好心肠的行家应该告诉普通读者一个诀窍:与其永远纠缠不清,不若大刀阔斧”,将这些眩人眼目的“文字迷宫”予以合并归类,抓住它们所要传达的真正含义。

随着小说戏曲批评的兴起,批评家“别作奇警之新熟字以为命名”,如评《西厢》有烘云托月法,月度回廊法,羯鼓解秽法,那辗法,浅深恰好法,起倒变动法;评《水浒》有倒插法,夹叙法,草蛇灰线法,大落墨法,绵针泥刺法,背面铺叙法,弄引法,獭尾法,正犯法,略犯法,极省法,欲合故纵法,鸾胶续弦法,等等。这些术语来自日常生活用语,易流于批评者个人一时之趣味,不易被他人理解。故这一类的批评术语只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在一部分小说戏曲作品的评点中运用,频率较低。

三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文化成因

传统批评术语产生于汉民族的文化背景之中,打上了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烙印。先秦时期,哲人对于抽象意义的表达普遍是从具体的感性对象人手的,并借助于感性对象本身的某些特点使人领悟其所要表达的抽象内涵。孔子强调高尚独立的人格,但也从未作过关于人格的抽象论述,而只是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老子认为“有生于无”,“无”即“道”,是难以用语言来界定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因此也需借助于具体物象的“空虚”来使人体会“无”(道)的特点:“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诞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老子·十一章》)远古的八卦也是现象直观的产物,《周易·系辞下》说:“《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陨然,示人简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可见,八卦是在对象中对“象”之“像”的抽象,而抽象的结果不是导致概念的产生,而是对“象”的模拟,《系辞上》说:“对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先秦哲人这种在现象中直观本质的直观思维方式,成为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逻辑起点,奠定了古代思维的基本形式,制约着古代学术文化的发展方向,并影响到中国人的文化心理。传统批评术语的具象性、模糊性与多义性,作为直观思维(主要表现为把握事物现象的表象特征及其本质属性的主体性活动)的产物,既为历代批评家长期遵奉,也为广大读者所认可。

中国古代语言文字的特点对传统批评术语的形成也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汉字没有走上与大多数民族语言共同的拼音化道路,而成为对现象进行概括、模拟的象形一表意符号系统,与古代直观取象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许慎《说文解字叙》认为八卦的起源同时也是文字的起源,文字因而也具有类似“象”的特点:内涵不确定,包容性极大。这就客观上限制了语言文字在数量上的膨胀,“古者字极简,……字简则取义自广。统此一字,随所用而别。熟绎上下文,涵咏以求其立言之指,则差别毕见矣”。尚简不仅是文字的固有特点,而且是使用汉字的文人的习惯,刘大槐《论文偶记》云:“文贵简”,“简为文章尽境”。字简和尚简的语言表达习惯制约着术语概念的精确。西方哲人,力图弄清术语内涵不同层次的逻辑关系,力图区分不同术语之间的界限,其结果是术语增生,而中国古代哲人则不作此种区分,“统此一字,随所用而别’。

一定的时代和社会都拥有只属于自己的文化环境,对于既定文化传统,批评家没有选择的余地,也无法抗拒它的渗透力,只能被刻上历史文化的印记。中国古代直观取象的思维方式,形成的概念术语笼统含糊,缺乏明确定义,这明显的不利于科学的发展,因为术语概念是人们进行科学研究的符号工具和理论思维成果的物化形式。任何一种理论体系的建构,都要以内涵和外延明确的术语概念为前提。

篇2

随着当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总量成倍增长,以往单纯的以传授知识型为主的教学模式已风光不再。面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矛盾和困惑,许多有识之士不约而同地为能力和素质教育而呼吁。以培养能力、开发智力、注重素质为核心的教育模式日渐成为目前教学改革的新趋势。长期以来,我们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课程的教学中一般都采取“灌输式”教学方法。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教学方法,教师神情严肃地满堂讲授,学生正襟危坐地被动听讲,师生之间缺乏主动真诚的以“问题”为中心的互动和交流,学生很少有根据自己的理解发表看法和意见的机会,他们的个性由此受到压抑。而教师在课堂上由于总得不到学生的积极回应,课堂气氛始终沉闷,有时情绪难免会受到影响,这样潜在的灵感不易激发,教师的讲课水平也会大打折扣,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因此,本人认为,改革以灌输式为主的教学方法,采用“问题教学法”等新颖的教学方法,符合当今的教育教学规律,能够更加适应现代教学的需要,满足广大高校学生日益提高的学习要求。

问题教学法的主导思想是以问题为核心,通过大量的有内在联系的“问题”的不断“刺激”,学生在思考中掌握知识。采用这一教学方法的主要目的是立足于对学生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和创造性才能的开发,克服长期以来存在的死记硬背和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问题教学法源远流长,古希腊就有了问题教学法。20世纪初,杜威曾提倡过问题教学法,认为教学法的要素和思维的要素是相同的,这些要素按序列为:情境、问题、假设、推理、验证,称为五步教学法。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世界性课程改革运动的开展和思维心理学研究的深入,问题教学法在教学中运用的越来越广泛。从心理机制看,问题教学法是属于探究性的,使用这种方法时,学生掌握的知识不是教师直接提供的,而是教师引导学生去发现的。因此其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动,调动学习的积极性。

一、《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课程教学应用“问题教学法”的可行性

当前我国课堂教学改革及学科素质教育的要求决定了“问题教学法”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课程教学中运用的可行性。我国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素质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当前我国课堂教学改革及学科素质教育要求把“问题”作为教学的中心,问题教学法的采用,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和分解课堂教学目标,使教师和学生的行为活动更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集中精力解决具体问题,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并通过在课堂中调动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和进一步优化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

现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也决定了问题教学法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课程教学中的可行性。当今社会信息多元,资讯发达,崇尚竞争;当代高校学生总体来说个性鲜明且自信,目光远大且敏锐,思维活跃且敏捷,思想新颖且解放,有很强的独立意识和参与意识。这是“问题教学法”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课程教学中应用很好的基础和条件。问题教学法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课程教学中的可行性还由该门课程的特点所决定。《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课程的显著特点是理论系统、完整,逻辑严密且又高度抽象和概括。它要求学生必须擅于运用较强的理性思维、逻辑思维等创造性思维去理解和掌握基本理论。若《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课程教育教学中采用问题教学法,鼓励学生大胆、主动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不仅可以锻炼、提高他们的“问题意识”、理性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更重要的是通过增强他们的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战胜自我的信心。

二、《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课程教学应用“问题教学法”的具体要求

把问题教学法引入《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的课堂,首先需要把一些似是而非的场景与问题教学法区别开来。有时课堂也许是以问题为核心组织教学的,老师在教学中会问很多问题,但其中一些是属于“填空式”的,常常把一个深刻的、一个可以进行探究的问题,分解成若干个细小、不需要学生独立深刻思维,很容易就得到答案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没有思维深度,没有探究性,不利于学生多元智能的培养,是背离问题教学法的。还有一种情况是以教师为主体,由教师在课堂教学时先提出问题,并要求学生记下这些问题,然后由教师再逐一讲解。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帮助学生形成明确的问题意识,并有重点的掌握知识,从而较好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可是整堂课的问题,都是老师提出的,属于老师想当然的问题,老师步步引导,逼迫学生思考,表面上看,学生也在思考回答问题,但实际上是没有自己独立的思维,只是被老师牵着鼻子走。这种被动的问题教学法对学生问题意识的产生只起到外力推动的作用,而作为学习的主体,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的能力仍未得到更大程度的有效开发。

笔者认为,上述问题的症结在于那种所谓的问题教学的立足点错站在了教师一方,而非学生,因而忽略了问题情境的创设。以学生为中心的问题教学法,应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质疑能力为主要内容,以培养学生个性、创造性为目的。因而,在教学实践中,问题教学法的实施,最关键的一个环节,也是最基础的一个环节,那就是问题的提出。要使学生对一堂课的知识产生学习研究探讨的兴趣,从而把自己的问题提出来,以作进一步解决。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应有意识加大对学生自主提出问题能力的培养。

学生自主提出问题能力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可以从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始着手。教师提出问题再逐一讲解的模式可以保留,在此基础上增加要求学生在课前按照教师提出的问题先行准备的内容,并要求学生在准备的过程中写出书面作业。这样,在新课讲授以前,先由教师在上一讲结束时预告下一讲的内容,并给出基本问题,然后分头指定几名学生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应内容。布置这些问题时,为了锻炼学生的研究能力,一般不开列参考书,而是让学生自己摸索,查阅资料,然后独立完成。与课堂提出问题再逐一讲解的基本办法相比,这一做法由于事先把问题交给了学生,就会将部分学生带进了问题教学法的运行轨道。

学生有了独立解决问题的经验后,教师要有意识的引导和督促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具体做法是,在要求学生课前以问题形式预先准备的基础上,再要求课前准备的学生选出两本以上的同类教科书进行教材对读,或者搜索两种以上关于同一问题的不同看法,然后仔细比较这些教科书及文章对所准备问题的叙述及其异同,最后给予相应评说。学生在比较了不同观点之后,往往会自然的提出许多相关问题,并生出解答这些问题的渴望。课堂实践证明,这样的方法对于引导学生自主提出和发现问题是简单而有效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学生的问题意识被充分激发之后,回过头来,还要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研究问题的能力。此前由教师提出问题,学生被动的做出解答,这时候学生虽然已具备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但他们的视野往往被教师的问题所拘囿,不能站在一个更广大更自由的学术背景中去解决这些问题。现在学生能够自主提出和发现问题,再适当引导和鼓励他们探索不同的解决路径,学生研究问题的能力就会得到较快的提高,这样就保证了问题教学法的基本目标得以实现。

实际上,问题教学法从西方传入后,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课程教学中得到积极推广并已经取得了一些良好的效果。它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作为教育教学重点,从传授现成的知识转移到在教师指导下,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方法的轨道上来,是对传统灌输式教育教学模式的超越。

参考文献:

[1]李建中《古代文论教学的当代视野》[J],《中国大学教学》2009年第5期.

[2]司宁达《中国古代文论教学存在的问题透视》[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篇3

这种情形,使得我们在对这一学科作本体意义上的审视和思考时,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种尴尬局面:一方面是称谓的多样性。按照教育部的认定,本学科的正式名称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但在时下的教学与研究中,用来指称本学科的,除“中国文学批评史”外,还有“中国文学理论史”、“中国文学思想史”、“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中国文艺美学史”、“中国诗学”等名目。对此,表面上学界采取心照不宣的态度,都明白研究是大致在哪个领域之内进行,并且在一个约定俗成的名目下不断赋予新的含义。这种大而化之的态度有时未免会使术语、范畴的内涵过于宽泛,以至难以准确界定。而事实上,每个研究者心里也很清楚,一般说的文学批评史,与文学理论史、文学思想史、文艺美学史是有差异的,其外延并不完全吻合。这不能不使得一部分研究者要采取谨慎的态度。从建国前的陈钟凡、罗根泽、朱东润,到新时期的蔡钟翔、罗宗强、张海明等,一直耿耿于对学科名称的分辨、界定和讨论,乃至有的学者已采取了为其正名的做法或提出了这种主张。(注:详见蔡钟翔等《中国文学理论史》(一)《绪言》,北京出版社1987年版,第36~37页;张海明《关于古代文论研究学科性质的思考》,《文学遗产》1997年第5期。)。另一方面是指称的不定性。“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种学科称谓,其所指称的对象并非是单一的,这部分的是由于前一方面的原因,即约定俗成的名目被不断赋予新的含义,然而问题更在于,当“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外来语被舶入中国或者说“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特定的符号开始被交流和使用的时候,它的指涉原本就具有多重性。而这一点似乎并没有引起太多注意,更不用奢言去深究了。这种笼而统之的习惯思维定势,不仅会直接影响到我们对有关问题的准确理解,有时甚至因为逻辑上的模糊而影响到对意思的正确表达。

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种局面在近一个世纪的研究中竟差不多被熟视无睹,少有问津。以致迄于今日,当我们面对学科性质以及诸如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价值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时,仍存在不少的困惑,甚至误解;就连学科的名称,到目前也仍未取得统一,以至于因称谓多样、指称不定而歧解丛生。而由这种局面引起的无谓的论争与探讨,自然会无端地戕害某些学者的学术生命,徒劳地占据某些领域的思维空间。由此联系到即将展开的21世纪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文学批评史指称的阐释问题,不仅是制约本门学科研究效率的一个问题,而且还是关系本门学科科学定位及其是否能够获得充足的义理而自立于学界的一个问题。

那么,究竟什么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就是说,它的具体指称对象到底是什么?根据我们的理解,“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种语言符号,一个名称,其所指称的对象起码有三个,或者说它至少要涉及三个层面的意义。即:它既可以指一个学科,也可以指一个研究门类或方向,还可以指一种研究对象。

关于第一个层面,它应该是指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可以说是广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学科,它所涉及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领域也是异常宽泛的。有的学者还就此问题进行过专门研究和系统整理。认为作为学科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其研究内容在一般意义上划分,应包括四个方面:(一)中国古代文学批评:1.批评理论(批评理论、原则、标准、方法);2.批评实践(作家作品评论);(二)中国古代文学理论:1.文学本论(文学观念、文学功用);2.文学分论(创作论、技巧论、形式论、通变论、鉴赏批评论);(三)中国古代文学思想:1.文学思潮;2.文艺论争;(四)中国古代文论的民族特色:1.古代文论体系,2.理论倾向、形态等诸方面的特征。

如从研究手段或侧重点着眼,还可将其划分为三个方面:(一)资料整理:1.原著的校点、注释、翻译;2.索引、类书、辞典等工具书的编撰。(二)理论研究:1.史的研究:(1)综合性的文学理论批评通史;(2)侧重某一方面的通史,如批评史、理论史、思潮史;(3)断代史;(4)分体文学理论史;(5)专题史;(6)范畴史;2.论的研究:(1)专人、专著研究;(2)重要命题、范畴研究;(3)中外比较文论研究;(4)跨学科研究。(三)学科史研究。

如从研究材料的角度入手,那么它还可以被分为十个方面:(一)具有较强理论色彩的文论专著;(二)收入传统诗文评中的,包括诗话、词话等评论性论著;(三)散见于别集中的谈论诗文及其它文学样式的书信、札记、随笔;(四)诗文词曲专集和小说、戏曲的序、跋、评点;(五)体现在总集、选本中的文学思想、批评观念;(六)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存在、直接表现作者文学主张的作品;(七)间接表现作者文艺思想的文学艺术作品;(八)散见于历史、哲学、宗教、文化典籍中的相关材料;(九)口头流传的民间故事、传说中隐含的文学思想;(十)代表一定时期审美观念、趣味、风尚的艺术品。(注:张海明:《关于古代文论研究学科性质的思考》,《文学遗产》1997年第5期。)

通过这种系统的整理和细致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学科,其研究的范围应该是涵盖整个中国古代文论,也就是说,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它所指称的,乃是中国古代文论。如果不计较语言自身的稳定性特征以及约定俗成者的权威意义,那么在这一层面上,此二者之间是完全可以互换的。这或许可以部分地揭示出为数众多的学者总习惯或偏爱于以中国古代文论来指称本学科的理由与情结所在。也许就现实的研究而论,以“中国文学批评史”来命定这一学科的名称显得过窄,有点儿名不副实。而且,即使改作“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也难以包容它的全部研究内容。但如果我们从约定俗成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似乎倒也无可厚非。

关于第二个层面,它应该是指以著作形态存在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成果,或可称为狭义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事实上这一层面的指称,才最符合这一称谓在舶来和衍生之初的原始意义。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它被提升的第一个层面用来充作一个学科的名称的。在学科创立伊始,它在这两个层面的所指是同一的,或者说是重合的。也就是说,同一指称对象获得了两个不同层面的意义,两者是二位一体的关系。

但随着时代的推移,学科研究内容的扩大,领域的拓宽,第一层面的所指逐渐发生了变化,第二层面的指称对象已经沦为第一层面指涉范围的一部分。这从前文我们对学科内容的归纳中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来,即从研究手段或侧重点着眼,它也只是理论研究方面“史”的研究内容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说,著作形态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是学科意义上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内容的一个方面,而再也不能成为它的代名词。如果注意不到这点变化,或者说无视这种差异的存在,那么在某种场合下,将可能会出现指称上的以偏概全的问题,即误把著作形态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当作整个学科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来看待,或干脆在意义上取而代之。

其实,要全面公正地界定一下两个层面上中国文学批评史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妨可以这样认为,即第二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知识种类、一门学问、一种科学,应该被看作第一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就是中国文学批评史这一学科的一个部门或一个研究方向。如果基于学科定位或学科体系划分上的需要,非要将第二层面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定位为一个学科的话,那么它充其量只能算作第一层面中国文学批评史的一个子学科,而且也只能够如此。

值得庆幸的是,在70多年的学科发展中,总算有人记起在本体意义上对这一层面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能指进行了明确的阐释。在上一世纪出版的最后一部中国文学批评史著作里,蔡镇楚这样表述道:“文学批评史以文学批评为研究对象,是对文学批评作系统的历史的考察。研究范围涉及到‘文学批评的历史’与‘历史上的文学批评’,故其以‘史’为纲,以文学批评为目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文学批评史料的调查、考证、分析、比较、综合、归纳,从纵的方面去探讨文学批评的发生、发展、演变的历史全过程及其规律性,并适当从横的方面进行批评家、批评流派、批评理论以及中西文学批评实践的比较研究,以寻求各自之间的异同及各自不同的文化性格。”(注:蔡镇楚:《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绪论》,岳麓书社1999年版,第37页。)也许蔡镇楚的概括还不尽完满,但这是可以继续研究的。毫无疑问,在已经出版的十余部中国文学批评史著作中,蔡镇楚是对这一问题进行关注并作出精细阐述的第一人。就这一点而言,其所付出的努力已足堪称赏了。

关于第三个层面,它应该是指客观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即中国文学批评的历史或称以历史形态存在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即学界通常所称的“原生形态的批评史”。质而言之,这一层面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乃是指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指这种事实相沿而成的历史。在这种意义上说,只要我们赋予一定的标准,能够证明某种事实确系客观存在,那么,这种客观事实自然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即我们所说的某一方面的历史。就中国文学批评史而言,它也就是指中国文学批评的发生、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

然而,如果我们来审视一下我们所赋予的标准,那么其中的问题也是明显的。那就是,在中国的文化史上,原本就不存在“文学批评”这一称谓。“文学批评”作为一种诞生于西方文化背景下的产物,若揆之以严格标准和原始意义,那么,在中国历史的文化土壤中,根本无法找到与之能够完全对应的对象。

对于这一点,自本学科的发轫之作陈钟凡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开始(注:这里只是以中国文学批评史这一指称以著述形态的正式出现为标准,如果按广义的学科标准来考察具体的研究活动,则当以黄侃、刘师培等于1914年至1919年于北京大学开设《文心雕龙》为这一学科现代研究的开始(参见罗宗强、邓国光《近百年中国古代文论之研究》,《文学评论》1997年第2期)。),国学者就有着清醒的认识。陈先生在其著作中指出:“诗文之有评论,自刘勰、钟嵘以来,为书多矣。顾或研究文体之源流,或第作者之甲乙,为例各殊,莫识准的,则对于‘批评’一词,未能确认其意义也。考远西学者言‘批评’之涵义有五:指正,一也;赞美,二也;判断,三也;比较分类,四也;鉴赏,五也。若批评文学,则考验文学之性质及其形式之学术也。”(注:陈钟凡:《文学批评》,《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二章,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6~7页。)虽然陈先生倾向于“以远西学说,持较诸夏”,但也确实道出了“远西学者”的概念与中国诗文评论之间的出入。至于稍后的罗根泽先生,更是在详尽细致辨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中国的文学批评本来就是广义的,侧重文学理论,不侧重文学裁判。所以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必须采取广义,否则不是真的‘中国文学批评’。”因此,尽管罗先生考虑到“约定俗成”在其著作中仍名之曰“文学批评”,但与此同时,也提出了应当改名为“文学评论”的主张。(注:罗根泽:《绪言·二文学批评界说》,《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一章,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8页。)这种意识从建国后一系列相关著作的名称变化中也能明显的感觉到,如《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郭绍虞)、《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敏泽)、《中国文学理论史》(蔡钟翔等)、《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发展史》(张少康等)。所有这些说明,人们在认识到这种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尝试着为其正名,为这一特定的表述对象寻找一个意义对等的语言符号。

但从约定俗成的角度考虑,在这种尝试性的探索还没有得出明确肯定的结论之前,我们不妨仍沿用“文学批评”这一称谓来指涉中国原生形态的文学批评——诗文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借指,或者赋予原有称谓以新的解释,将“中国文学批评史”理解为“有中国特色的文学批评史”。

这一层面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与第二层面所指称的对象关系至为密切。因为,后者以前者为研究对象,前者的客观存在是后者能够出现的前提,后者是对前者认识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二者是反映与被反映、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尽管如此,两者的指涉范围却并非是完全重合的关系。因为很显然,第三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一种客观存在发展的过程,而第二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对这种过程的一种主观研究的结果。前者的内容能否在后者那里得到反映和体现,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其一,以客观过程存在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否有必要全部纳入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视野并得到体现和反映,无疑这里需要经过一个具体——抽象——具体(抽象的具体)的过程;其二,从事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学者是否具备全面真实反映客观意义上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能力和水平。在这里,前者是一种研究的客观要求,后者是一种研究的主观条件。无论哪一方面,都会影响和制约作为客体研究对象的中国文学批评史进入作为主体研究结果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程度和范围。

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蔡镇楚在对第二层面上中国文学批评史进行能指的表述时,曾提到其研究范围涉及到“文学批评的历史”与“历史上的文学批评”。对此我们不置疑义,但这里存在着一个怎样理解的问题。我们认为,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应重点着眼于“文学批评的历史”即应致力于“史”的真实反映。至于“历史上的文学批评”,固然也应将其纳入研究视野,且要作为首要的立足点,但就本领域而言,似乎不应成为研究的终极目的。尽管“历史上的文学批评”是形成“文学批评的历史”的基本因素和实体内容,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发展过程的物质载体,但两者所强调的重点并不相同。“历史上的文学批评”所突出的是一种现象的客观存在,而“文学批评的历史”则强调的是一种客观现象的发展变化过程。前者除了从事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要对其进行关注外,也应该还是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研究或其它专题研究及比较研究的立足点,而后者则应主要是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着眼点。虽然不能将两者断然分开,但起码应该各有侧重,不容混淆。

如果将我们所阐述的内容稍作整理,那么我们大致可以得到这样一种认识,即三者的关系并不复杂。第三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过程,是一种本然意义上的东西。不论你是否承认,它都依然故我。我们没有办法对其作这样那样的假设和规定。第二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对第三层面上中国文学批评史进行研究的一种结果。其主旨是以现代眼光对第三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进行一种科学的理性的还原认识,努力使其呈现本来面目。第一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出于学科类属划分而出现的称谓,用来作为一个学科的名号。在三者之间,第三层面的指称对象是前两个层面指称对象得以出现的原因和能够存在的前提;第二层面上的指称对象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使第三层面指称对象彰显于现代人的主观世界;而第一层面上的指称对象则使第二层面指称对象获得了学科意义上的类属和归宿。如果三者之间虽然意义不同而指涉范围重合或同一,原也无须作仔细分辨,然而问题在于,三者非但有别,且就现实情形而言,其差异还很大。以至于在有些问题上,相互之间必须要借助必要的逻辑中介,而不能仅凭想当然去进行演绎推理,自然也就更谈不上相互替代或置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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