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文范文 经济发展形势政策

经济发展形势政策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4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经济发展形势政策,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经济发展形势政策

篇1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之一:城市圈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全球热切关注的一个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成为利益主体,城市竞争与城市经营成为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从城市之间的城市竞争(主要表现为“行政区经济大战”),到“城市区域竞合”、“城市区域一体化”,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经营的三个阶段。

参考已建立的国际间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及我国目前存在的各种区域精进联合体,我国内部区域经济一体化可定义为: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地域上较接近或地理特征较相似的省区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城市之间,为谋求发展而在社会再生产的某些领域,实行不同程度的经济联合与共同经济调节,形成一个不受区域限制的产品、要素、劳动力及资本自由流动的统一区域的动态过程,它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区域内各地区合理分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促进联合体共同繁荣。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际上是一个建立在区域分工与协作基础上,通过生产要素的区域流动,推动区域经济整体协调发展的过程,通过深度参与经济分工和合作,发挥“1+1>2”的聚合效应,从而赢得竞争优势。

城市经济圈是现代经济中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概念,由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首创。城市圈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形式,就是指城市集团式发展战略在不同层级上的空间表现形式,是由核心城市及其周边城市和地域共同组成的联系紧密的层次不同的一体化区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国内学者是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推广城市经济圈理论的。虽然对城市经济圈的概念颇有争议,但大多数学者都将城市经济圈定义为:以一个或多个经济较发达并具有较强城市功能的中心城市为核心,包括与其有经济内在联系的若干周边城镇,经济吸引和经济辐射能力能够达到并能促进相应地区经济发展的最大地域范围。城市经济圈的基本特征是高聚集、高能级、开放型。

与城市圈有关的名称还有很多,人们一般把若干密集城市构成的经济区域称为“城市经济圈”或“城市经济群”、“城市经济带”。不过这三个概念是有严格区别的,它们分别反映了密集的城市在地理空间上的不同分布形态。一种是环状的,一种是点状的,一种是带状的。然而,从经济关系比较,“城市经济圈”最具有经济学意义。经济学意义上的“城市经济圈”可以定义为,由一个具有较高首位度的城市经济中心,和与中心密切关联且通过中心辐射带动的若干腹地城市所构成的环状经济区域。但目前国内也有学者认为,城市圈(群)是不同于城市带的一个概念。从空间分布形式上看,城市圈呈块状分布,一般只有一个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城市带则呈带状分布,一般有两个或两个以上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城市圈主要是集聚效应作用的结果,而城市带则主要是扩散效应作用的结果;城市圈所造成的人口过于集中、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现象,使两个或多个地理位置相近的城市圈沿交通轴线,通过扩散作用形成都市带,从而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因此,城市圈和城市带都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阶段,城市带是由城市圈发展而来。城市圈域经济发展模式的基本内容是:以比较发达的城市为中心,通过极化效应造成的经济吸引,并通过扩散效应造成的经济辐射,形成统一的生产和流通渠道,带动周围次级城市和农村共同繁荣。该模式提出,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的内在联系和自然地理特点,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在已有的经济布局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进一步形成若干个跨省级行政区的经济区域。城市圈是由于科技进步、集聚经济效益促使产业与人口在空间上集聚与扩散运动的结果,交通运输和信息化的高度发展是城市圈(群)发展的主要动力。

二、城市圈发展中行政区划引发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区域一体化、圈层化特征日趋明显,跨省市经济圈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主要的空间组织类型。但在当前我国行政区经济运行中,跨省市经济圈经济运行并非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区经济,仍然属于各城市行政区划范围的行政区经济。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行政区经济因其过渡性质而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行政区经济越来越严重地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分工发展,阻碍了跨省都市圈的发展。所谓“行政区经济”是指由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是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区域经济由纵向运行系统向横向运行系统转变时期,出现的具有过渡性质的一种区域经济类型。行政区经济最突出的特点是社会经济活动渗透着强烈的地方政府行为,具有强烈的地方利益倾向;受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生产要素跨区域(行政区域)流动受到人为的限制与阻隔,经济运行秩序比较紊乱。

在我国国内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因行政区划而导致的区域经济分割现象。由于特定的历史和体制背景,行政区的经济功能十分突出,并且,在地方政府强烈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动下,政府对经济的不合理干预行为十分严重,使区域经济行为带有强烈的政府行为色彩。这种政府行为就往往容易演变为地方本位主义和保护主义。中国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六大经济区”的概念,80年代也曾划分过经济区。但由于我国的管理体制是以省为基本单位的,经济区大多跨省,因此这个思路很难贯彻下去。之后,国家改从产业方面制定发展计划,这条道路应该说是正确的。但目前我国的基本行政区划单位仍然是省,在跨省的协调机构缺失的情况下,区域经济的发展实际上还面临着和从前同样的行政分割的问题。地区间的疆界仍然无法逾越,这就难以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中国地方政府现阶段的主要任务便是发展经济,而发展速度则是衡量各级政府及官员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于是各级地方政府便采用经济、行政甚至法律手段干预企业生产,干预资金、人才和劳动力的流动等等,隔断区域间的经济联系以保护本地市场与本地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区域经济的行政区分割现象表现得十分严重,表现出一种与区域协调发展相悖的运行态势,行政区经济进一步强化。

然而城市如此的“行政区经济”发展态势是我们必须阻止的,因为这非但不是在进步、发展,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倒退、落后。首先,从城市发展的本质上看,城市本来就具有扩张性,行政区经济理应向经济区经济发展。新区位理论根据杜能的农业区位论、韦伯的工业区位论、泰勒的中心地理论以及廖什的市场区位论的研究成果,从交易成本的观点对企业的生产组织进行分析,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美国著名的经济地理学家艾伦・斯科特把交易成本理论(科斯,1937)引入城市和区域研究,形成了新工业区位论,通过对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及其空间分布的分析来解释城市化的进程与特征。斯科特(1988)认为,企业为了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往往采取组织和空间上都分离的生产方式,即向外扩散的趋向。但组织与空间上都分离的生产方式必然带来交易成本上升。因此,在其他因素同质的条件下,企业通常都在一定城市群范围内聚集。由此可分析我国珠江三角洲城市群,随着外资的大量涌入,劳动密集型产业纷纷转向这些区域和城市,而这些地区的工厂不断地从市区迁往郊区,它们都是在寻求空间上的分离或组织上和空间上都分离的最佳生产方式,以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运输费用、联系费用的增加,这种分离的组织方式在空间上不可能离得太远,都在一定的城市群地域范围内集聚。可见,正是在这种分散与聚集的力量作用下,沿海城市逐渐形成连绵城市向腹地扩张,即形成城市群。从中不难发现,跨界是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可是城市群跨界需求与行政区分割的障碍之间存在不小的冲突。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是一系列复杂的经济、自然以及各种内在规律相互作用的经济社会过程。城市群是一个集合体,是多层次中心城市集聚和扩散的结果。从城市群的形成与演化机制可以看出,无论城市规模大小,城市发展都有跨界需求。城市群的发展必然导致跨行政区现象的出现,与行政区划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明显,跨界的区域性需求项目也随之增多。我国长期的条块分割所形成的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政府只考虑和解决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事务,很少考虑提供跨界需求服务。这就使得城市群中的城市难以形成统一的整体规划和开发、发展政策,使地区间协调合作难度加大。例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城市分属三个省级行政区,一些区域通基础设施和工程因缺乏统一协调而进展缓慢,成为影响城市群发展的主要障碍。

除区域发展理论上城市发展跨界的特点之外,城市圈经济也是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内在要求。企业成为区域经济的利益主体,市场运行的主流将是经济规律而非政治规律,城市行政区的直接经济职能将大大淡化,城市政府很难对地方经济进行直接控制和封锁。随着我国全面加入WTO以及许多跨国公司的入驻,大都市圈地区的市场肯定是一个跨越城市行政界线的统一区域市场,市场和企业的跨界扩张直接取决于城市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不是行政命令;随着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城市网络化程度日趋明显,相互依存度强化。因此,未来的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政府作出更适合这开放、自由环境的决策。从实践规律看,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东南沿海经济带三大区域快速发展更加验证这一点:谋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合作共赢的热潮越来越高涨,区际间的经济合作已成为一大趋势。在这合作大势之中逐步显现出一条规律:区域经济的发展,必须实现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变。

三、城市圈整合发展的新思路

针对中国跨省都市圈内部的“行政区经济”格局,有些学者习惯于从行政区划的大一统来考虑跨省都市圈经济的整合问题,提出在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建立以上海为中心的“统一的行政区划”――“上海省”、“特别经济区”、“上海经济特别行政区”、“大上海行政区”等观点。这种随意变动现有省区边界的区划调整方案不可取。这是因为,当今体制转轨时期,国家对行政区划的兼并或调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促进政府间横向关系的刚性整合,减少区域内耗,但当前中国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市场法制体系不甚健全、区域社会力量比较薄弱的格局下,各级省市政府实际上依然占据着地方经济利益主体的地位,行政区划的经济功能依然十分突出,行政区划界限依然像“一堵看不见的墙”,阻隔着应有的区际经济联系。所以说,在跨省都市圈范围内,大一统的行政区兼并,虽然是一种空间整合的刚性行政手段,但它只能解决一时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跳出“区划调整―竞争膨胀―区划再调整”的怪圈。

实现跨省都市圈经济整合与全面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下述内涵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保持行政区划合理适度调整或不频繁变动的前提下,顺应市民社会的转型,切实转变省市政府职能,弱化行政区划的经济功能,回归其政权建设和社会公共管理功能;积极借鉴西方大都市圈治理经验,通过区域政治、区域社会、区域文化、区域规划、公共参与等综合制度体系创新,充分发挥中央政府、跨省都市圈成员省市政府、私营企业、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个人等多元力量,构筑一个既保持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又发挥各方力量的主动性,平衡各自利益,切实有效的跨界协调与治理体系,依此来解决区际矛盾和冲突,形成相互开放、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公平高效的跨省都市圈利益共同体,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具体的政策建议如下。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管理制度创新

一方面,要变“计划”为“规划”。“复合行政”的新理念是颇具价值的,可按照政府管理范式从统治向治理转变的角度,为解决当代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划冲突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在区域发展上,政府近年来给予了许多关注与支持。随着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发改委职能也从以往的审批为主,转变为目前的规划先行。2009年以来,国家相继批复了十余个区域振兴规划,超出之前4年的总和。实际上,从“十一五”规划开始,我国已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家认为,“计划”改“规划”虽一字之差,但内涵有很大变化,因为后者不仅更加重视国土空间的规划和管治,也强调了中长期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而应对金融危机的工作也加速了政府职能从审批到规划的转变。2009年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国家相继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一系列区域规划,在带动中国经济复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由于这些重点区域所具备的优势条件,加快其开发步伐,不仅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还能够通过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带动更大区域的发展,减弱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该人士还指出,虽然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已经明显好转,但今后还会继续“通过规划和政策来引导区域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政府应以整体为重,注重区域分工。政府应着眼整体利益,打破传统的以“零合”和“竞争”为基础的区域竞争思想,建立以“共赢”和“协同”发展为核心的区域经营理念;把产业发展、城市体系和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域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从区域的角度进行总体的规划。一要打破现有的以行政区划为主导模式下的区域功能分工,超越行政区划的界限对经济区的功能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从城市群和经济区的发展着眼,从整体上考虑全区域的发展问题。同时,对经济运行效果的度量和考虑也应当更多地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应当引入全区域效益最大化的概念。二要通过区域内部的统一协调,打破在资金、人才、技术、资产重组、人口和产品流动方面的各种障碍,确保形成区域内部的统一大市场,实现区域内部的市场开放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区内以及与区外之间的交流合作,形成竞争、有序、统一、开放和面向世界的开放型经济合作区。地方政府要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联合起来,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产业联动、市场联动、交通联动和政策法规联动,通过整合区域资源,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壮大跨区域的龙头产业,以较低的成本促进产业优势的形成。另外,政府应当将城市圈核心城市的主导产业定位在第三和第四产业上,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其强大的辐射和对外联系作用,在国际社会中发挥其影响力。如作为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大城市圈、日本东海岸城市圈和英国大城市圈中心的纽约、东京、伦敦都是世界上第三、第四产业最为发达的城市,它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世界上起到巨大作用。但是中国的上海、广州、北京、天津、沈阳、大连等大城市的第三、第四产业则不够发达,不但不能与世界上的大都市相比,还落后于自身其他产业的发展水平,目前国内只有香港才具备城市圈中心城市的条件。所以,中国上述大城市圈中心应该主要发展金融、贸易、信息等第三、第四产业。

2、强化跨省区域治理,建立专门机构与体系

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网络化已经成为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作者认为,以市场化为导向,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区域制度创新,树立“区域治理”理念,建立健全“跨省区域治理体系”,才是真正推动“行政区经济”向“都市圈经济”转变。

多个行政区之间自觉的区域一体化,需要国家层面上的协调、多个相关地方政府的参与,需要统一的区域一体化决策与协调、监督机构。根据市场为不同行政单元所分割的现实特征,我们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相应的跨区管理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调控权,专门负责跨行政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战略资源开发、跨区生产要素流动和生态恢复重建等工作,处理区域发展中的一些重大区际冲突和相关问题,并通过这种协调管理机构寻求一种每个地区都能够受益的利益协调新机制,实现地区间整体利益最大化。

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英国伦敦―伯明翰―曼彻斯特城市群。该城市群由伦敦大城市经济圈、伯明翰城市经济圈、利物浦城市经济圈、曼彻斯特城市经济圈、利兹城市经济圈所组成,英国大约80%左右的经济总量集中于此,伦敦既是英国的首都,又是这一巨大城市群当之无愧的经济中心。1964年,英国创建了“大伦敦议会”,专门负责大伦敦城市群的管理与发展问题。1980年初期随着大伦敦和其他大都市郡议会的废除,几乎不存在任何中央批准或赞助的区域规划行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巨大的城市群就没有协调性的管理。依据1985年《地方政府法案》,中央政府实际是通过当时的环境部承担了这一地区的战略规划职能。但是,撒切尔夫人当政期间,在公共政策领域提倡依靠市场规律来提高政策的协调性和战略性,结果收效甚微,直接造成了一些大型项目规划无法实施,投资无法加以协调,环境无法得以保护。种种迹象表明,重新确立一种新型的城市群协调机制势在必行。1990年代初期以来,大伦敦地区又先后引入了战略规划指引(strategic planning guidance,SPG),以维持整个城市群战略规划的一致和协调。事实证明,这样一种机构与体制对区域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3、设立非官方的合作组织

根据大都市圈管治的理论,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跨界服务功能的非政府组织(或第三部门)可以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中间领域,这不仅有助于大都市圈内跨地域、跨所有制的资源整合,又能创造出一种相互谦逊、容忍、信任、合作的新区域文化。当前中国普遍存在的诸多非政府组织往往依托于政府管理部门。它们与当地城市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浓厚的部门化和政府化色彩,缺乏具有跨界服务功能的区域型非政府组织。在培育跨省都市圈的非政府组织体系方面:首先,按照“政社分离”的原则,加快各种行政化非政府组织的脱钩和改制,让其回归为真正的自治民间组织;其次,加快跨省都市圈非政府组织的统一立法工作,依法明确其功能和职责,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再次,统一制定跨省都市圈非政府组织发展规划,逐步组建和完善覆盖跨省都市圈范围的大型跨界区域型非政府组织,如建立跨省都市圈联合商会、跨省都市圈主要行业协会、跨省都市圈非政府组织服务中心等。以长江三角洲为例,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的主要领导之间已经建立了定期沟通和协商机制,共同处理产业协调、基础设施、环保等重大问题;长江三角洲所有成员城市的市长联席会议,已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协商活动;所有成员城市自愿组建了联合协调组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进行重大事项的相互协调;许多非政府组织,如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长江三角洲发展中心(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合作论坛(浙江大学)等均已经成立,并且成为向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建议、施加社会影响的重要组织。

4、为城市圈发展创造契机

除去以上三个主要方面之外,一些得天独厚的资源或者说契机也可以为区域发展增添动力。在大都市圈内积极开展各省市都能受益的重大合作项目,能使区域中的各个城市变被动型合作为主动型合作。例如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的洋山深水港建设、长江河道统一整治、2010年世博会等大型工程,已经给江浙沪三省市带来了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共同经济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带动了各省市相互之间的主动合作与支持,这是目前解决我国大都市圈行政区经济问题的一剂良方。

从历史上看,世博会的举办都能推动以举办城市为核心的经济圈的形成。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就是由1970年成功举办大阪世博会而最终形成的,以大阪为核心的关西经济带造就了日本经济长达十年的辉煌;英国伦敦世博会促成了以伦敦―利物浦为轴线,沿泰晤士河扩展的产业密集带和经济核心区的产生;芝加哥世博会紧密联系了北美五大湖城市圈――底特律的汽车工业、匹兹堡的钢铁工业和托莱多的玻璃工业。“在筹办世博会的未来七八年间,上海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将对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体系产生的功能辐射影响巨大”。上海在八年的世博筹备过程中做出了种种努力,上海在优化城市形态、完善城市功能的同时重点发展微电子、装备制造、会展、金融、房地产等产业,对周边城市产生了巨大的带动作用,长三角形成了人才、管理、技术、资金等诸多要素的优势互补互动。型展会的辐射作用和商机溢出效应会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推进器”,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一定会加速建设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圈的进程,为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联动发展提供了一台大马力的“引擎”。不仅仅是旅游,在展馆工程建设、世博礼品生产等等世博衍生的领域,这种各城市“共荣”也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浙江嘉兴多个企业中标世博会定点生产合同,并成为世博会农产品的供应基地之一;江苏南通市的建筑企业一举包揽了英国馆、爱尔兰馆、中国航空馆等场馆的建设等。可以预见,世博会这块“大蛋糕”将为长三角经济科学整合创造更多增量。同时,它也必将成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催化剂和推进器,为地区一体化协调发展提供动力。通过共办、共享,世博带给长三角区域的不仅是发展的“量”的提升,更有发展的“质”的突破。

四、结语

21世纪是城市圈的世纪。城市圈之间的分工、合作和竞争将决定21世纪世界经济、政治的格局。能否形成牵引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大城市圈,是中国能否在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激烈国际竞争中取胜、能否使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不仅要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努力发挥自己的作用,而且在国内也需要十分重视、扶持区域经济发展。可以看到,城市圈的发展是必须以摒弃陈旧的行政区经济、形成成熟的经济区经济为前提的。综上所述,要真正实现城市圈的全面、优质的发展,就必须打破行政区经济,促进区域分工协作,淡化行政区划色彩,强化经济区域功能,调整政府角色,引导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方向发展。只有有效地实施这些改变方案,才能为实现城市圈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寻求到更好的出路。

【参考文献】

[1] 曾青:区域经济与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模式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6,28(12).

[2] 乔颖、孙晓燕:中国的内部区域经济一体化现象断思[J].济南大学学报,2005(2).

[3] 余泽忠:城市经济圈的发展与区域经济合作[J].求索,2004(7).

[4] 龚经海:城市圈(群)理论及其对我国城市化的借鉴[J].湖北财税(理论版),2003(5).

[5] 张明龙: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比较与思考[J].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9).

[6] 宗传宏:大都市带:中国城市化的方向[J].城市问题,2002(4).

[7] 熊曦、吴冬霞、曹姣:关于我国“行政区经济”的思考[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7,17(3).

[8] 林其屏: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化:我国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J].经济问题,2005(2).

[9] 陈伟国、范大良:论我国城市群发展的制度创新[J].贵州社会科学,2004(4).

[10] 陶希东:从行政区经济走向大都市圈经济[J].中国城市经济,2003(9).

[11] 钱佳燮:扩大管辖区组建上海省[J].中国方域,2002(1).

[12] 陶希东:21世纪初期我国省级政区改革的理性思考[J].中国方域,2004(6).

[13] 陶希东:跨省区域治理:中国跨省都市圈经济整合的新思路[J].地理科学,2005,25(5).

[14] 王健、鲍静、刘小康、王佃利:“复合行政”的提出――解决当代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划冲突的新思路[J].中国行政管理,2004(3).

[15] 朱静芬:长三角都市圈产业集聚与整合研究[R].上海市委宣传部,2003.

[16] 项光勤:世界城市圈理论及其实践对中国城市发展的启示[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3).

[17] 何仁伟、张明举:行政区经济的博弈分析[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5(1).

篇2

一是地区经济实现了稳定较快增长。200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GDP同比分别增长11.1%、12.2%、12.4%和13.3%,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54.3%、19.3%、17.8%和8.6%。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4大地区经济增速与2007年相比均有所回落,但仍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增速全面超过了东部地区,东部地区增速一直快于其它地区的传统增长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GDP所占比重均略有上升,分别增加了0.43、0.43和0.14个百分点;东部地区GDP所占比重虽同比减少1个百分点,但占据我国经济总量半壁江山的总体格局未发生实质改变。总体看,4大地区经济均实现了稳定较快增长,东部地区进入了稳定增长期,中、西部地区出现了暂时性减速,东北地区处于加速增长期,表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增强。

二是各地区投资和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速。200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9.6%、33%、26.7%和35.4%,除东北地区增速加快2.1个百分点外,东、中和西部地区增速分别回落0.1、0.6和1.5个百分点,各地区投资增速总体上仍属于较快增长,表明宏观调控政策对促进投资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21.4%、23.2%、22.3%和22.5%,增幅同比分别加快3.3、4.9、4.3和4.9个百分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积极效应也明显显现。

三是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步伐明显加快。2008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圈及其它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区(带)继续带动区域经济稳定增长,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国务院出台了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批复了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圈GDP增速均超过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1%,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15.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41.2%,三大都市圈依然是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深圳经济特区在深化改革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上迈出新步伐,上海浦东新区行政管理、金融等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入,天津滨海新区、成渝、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积极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辽宁沿海经济带、江苏沿海经济带等一批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也在加快形成。

四是各地区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深入开展。2008年,我国区域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合作领域逐步深化,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区际产业转移明显加快。长江沿岸中心城市市长联席会、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环渤海地区经济市长联席会、武汉经济协作区、中原经济区、淮海经济合作区等区域合作组织不断壮大,合作领域逐步拓展,合作内容不断深化。长三角地区核心区16个城市在30多个领域推进专题合作并取得积极进展,在推动金融合作和区域交通一体化方面提速。泛珠三角区域在交通、能源、科技、环保等领域合作稳步推进,特别是深港创新圈建设方面取得多项成果。京津、新疆乌昌、河南郑汴、广东广佛、辽宁沈抚、吉林延龙图等城市一体化进程加快。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主动性增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广东省实施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举措,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粤北和东西两翼转移;安徽、湖南等省积极融入长三角、珠三角,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步伐加快。

五是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步伐加快。2008年,在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自然条件等约束因素明显增多的情况下,各地区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4.5%、5.5%、5.8%和7.8%,增幅同比分别加快0.9、1.7、0.8和4.5个百分点。东部地区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除舟山外,长三角地区核心区其他15个城市第三产业增速均快于第二产业。中部地区粮食产量连续5年创历史新高,占全国粮食总产量比重达30.5%;东北地区、东部地区的山东、江苏和西部地区的陕西、宁夏粮食产量继续增加。西部地区立足资源优势,能源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特色农产品加工、重大装备制造、高技术和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较快,内蒙古、广西、新疆、宁夏等民族地区依托资源、区位优势,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东北地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积极成效,产业结构趋于优化。

(二)地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地区经济增速均明显回落。200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GDP增速同比分别回落了3.3、2.1、2.1和0.7个百分点,东部地区降幅最大。各地区二、三产业增加值下滑,工业增加值回落幅度大且呈现出不均衡的明显特征,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1.4%、14.6%、15.2%和14.7%,同比分别回落4.2、3.0、3.4和2.7个百分点;四个地区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了11.7%、27%、25.9%和21.4%,同比分别回落了11.8、3.1、9.3和4.2个百分点,东、西部地区降幅较大。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1.7%、11.4%、11.7%和12.9%,同比分别回落了3.1、2.7、2.1和0.1个百分点。

二是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速度放缓。2008年,四个地区整体产业构成有所改善,但产业调整升级速度明显放缓,三次产业构成与国际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一产业比例分别为6.8%、14.6%、15.6%和11.7%,除西部同比持平外,东、中部和东北地区同比分别降低0.1、0.4和0.4个百分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一产业仍占较大比重,且下降速度较慢。四个地区第二产业比例分别为51.7%、50.9%、48.1%和53%,同比分别增加0.2、1.4、1.8和1.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左右,工业仍是各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且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总体呈增长趋势。四个地区第三产业比例分别为41.5%、34.5%、36.3%和35.3%,同比分别下降0.1、1.4、1.4和1.1个百分点,发展水平亟待提高。总体上看,四个地区经济增长仍然主要依靠第二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空间仍然较大。

三是各地区进出口贸易增速急剧回落。200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6.2%、33.6%、35.8%和24.8%,增幅同比分别回落6.2、4.1、0.5和1.1个百分点。从出口情况看,四个地区同比分别增长15.4%、34.5%、38.9%和23.3%,除中部和西部增速稍微加快外,东部和东北地区增幅分别回落9.3和6.1个百分点,东部降幅最大。从进口情况看,四个地区同比分别增长17.2%、32.2%、31.3%和27.1%,除东北地区增幅提高5.9个百分点外,其他地区均出现了明显回落,尤其是中部地区回落幅度达到11个百分点。

四是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尚需完善。当前,各地区依然把经济发展重点放在经济总量大、产值利润高的行业,区域分工理念不深,区域合作内生动力不强,同时,区域间强有力的管理协调机构和法律约束体制缺乏,出于局部利益的考虑,地方政府在推进一体化过程中仍未摆脱地域限制和现有体制约束,对资源配置的随意性较大,产业转移与承接缺乏统筹规划,难以从区域协调角度进行决策。此外,与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产业结构雷同,武汉、成都、重庆、沈阳等城市的发展水平距北京、广州、上海这样的核心城市还有相当距离,次级城市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还远远不够,城市之间开展区域合作的动力不强。

五是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2008年,我国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但根据可获得的环境统计数据显示,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随着节能减排门槛和产业层次的不断提高,东部和东北地区的污染水平略低一些,但中西部地区明显偏高。随着产业转移活动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倾向有所抬头,环境容量压力增加。

二、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是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是抗击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主要措施。各地区要以国务

院已审议通过的十大调整振兴规划为契机,加快调整振兴主导产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增强区域持续发展的动力。东部地区应进一步营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良好环境,优先发展以金融业、会展业、物流业、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以现代装备、汽车、钢铁、石化、船舶等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环保等为重点的高技术产业,尽快形成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新优势。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要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加快产业调整和振兴步伐,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增强发展能力和活力;大力扶持第三产业,形成二、三产业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构建加强区际产业转移的有效平台,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提升经济质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是加快推进各地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优化地区结构是促进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方式。面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各地区要不断完善区域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加速区域经济发【下转第42页】【上接第37页】展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集聚,促进核心都市圈和城市带加快发展,加速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引领带动区域协调发展。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促进核心经济区、经济带、城市群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为核心区域加快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提升其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整个区域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努力扩大进出口和对外贸易。各地区要密切关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积极调整外贸结构,努力扩大出口。要积极促进出口方式转变,加快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向技术知识型产品出口转变,推动资源性产品出口向高附加值型产品出口转变,鼓励加工生产型出口向品牌创新型出口转变,促进注重数量型出口向以质取胜型出口转变。要积极发展多元化贸易,结合“走出去”战略加大对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国家投资和出口力度,积极发展边贸合作与跨国区域合作,积极拓展营销渠道,力保出口适度较快增长。要继续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外贸政策,重点帮助东部地区外贸型企业渡过难关,维持住对外贸易的中坚力量;研究制定中西部地区吸引外商投资的指导性意见,稳固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持续增长的基础。

篇3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政策环境;标准

近些年来,食品行业的发展较为迅速,推动食品行业稳定发展的原因之一,就在于食品添加剂行业的不断发展。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是食品行业创新的基础,对推动食品市场的扩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所处的政策环境较为复杂,要推动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就需要弄清当前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发展所处的政策环境。

1.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所处的政策环境

1.1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

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包含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标准与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标准以及产品标准,由我国卫生部门制定,并且由卫生部门进行权威公布。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标准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1]。自我国政府颁布《食品安全法》以来,卫生部门根据我国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食品市龅姆⒄剐枨螅对食品市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通过该评估结果以及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对食品添加剂行业进行整顿清理。同时,卫生部门积极参考国外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我国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体系。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在内容上包含了食品企业的相应标准,并且相对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在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中,还是存在某些标准标龄过长,标准的安全指标缺失以及通用性标准建立不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负面作用,无法满足行业未来的发展需求,并且对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的合理性有一定的影响。

1.2食品添加剂标准与行政许可制度

食品添加剂行业在提交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时,需要以符合卫生部门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为前提,借助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中的相应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工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行政审查之后,才能许可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从食品添加剂标准与行政许可制度来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是在标准体系下动态变化的,随着新标准体系的,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范围也会随之变化。但是,对于那些暂时还没有相应标准体系可参照的食品添加剂,政府无法对这类添加剂进行监管,在行政许可中,对这一类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会出现盲区。

2.政策环境对食品添加剂行业发展的影响

2.1当前政策环境中的发展机遇

从上文的政策环境分析中可以得出,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的完善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市场评估以及各环节的严格审查。因此,食品添加剂产品的发展是始终先于标准制定的,这就会造成食品添加剂没有相应的标准可供检验,影响添加剂的行政许可,从而产生一系列无法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一现象,我国政府出台了相应政策,鼓励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商参与添加剂生产、加工方面的标准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指的是:新研发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这一添加剂品种未列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与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中,也不在扩大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内。为了促进食品添加剂的研发,推动研发成果的有效转化,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新管理办法。在新管理办法中,明确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获得行政许可的要求与途径,同时,还明确了食品添加剂新标准申请的标准以及程序[2]。这些新法规与新办法的制定,为食品添加剂行业新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契机。通过新法规,促使企业参与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有利于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同时,也给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2.2当前政策环境中的发展挑战

当前,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行政许可制度的发展趋于完善,借助现有的法律法规就可以有效的引导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但是,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的法律法规具有通用性,并且在食品添加剂行业中,由于食品添加剂有自身独特的特点,这就会造成我国不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出现较大的差异。在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中,有记录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已经达到2200多种,在国外,食品添加剂的种类还更多。然而,虽然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繁多,食品添加剂的产业化程度却存在较大的差异,一些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技术高度成熟,产业链也基本完善,还有一些食品添加剂却需要从国外进口,国内完全没有相应的生产技术。此外,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还存在生产工艺类型多、难度大的问题,在一些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中,企业无法从技术方面开展对生产工艺的指导与监督。

3.结语

当前,食品工业的发展离不开食品添加剂的发展。要推动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需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食品添加剂企业也需要抓住行业发展的机遇,勇于解决行业面临的挑战,从而促进行业的发展,为我国的食品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