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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风险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4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宏观经济风险,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宏观经济风险

篇1

重新审视宏观经济波动与信用风险之间关系

重新审视宏观经济波动与信用风险之间的关系,还需以以往的宏观经济波动为研究的基础。拉美国家、日本、亚洲等国纷纷经历了一个经济急速增长,资产快速升值、涌入,信用与杠杆化快速扩张,而后外部经济撤出,自身金融体系遭遇严重衰退的宏观经济波动。现在已经有人意识到很多经济体在经济扩张的时候都会为之后的系统性危机留下种子。在经济乐观时,信用风险看起来很小,而此时银行对于前景过于乐观,会更倾向加快资金的流转速度,不稳定因素也会在此时悄然产生,如果金融体系不稳定,那么在经济扩张之后,经济在顶部区间或衰退的时候,这种不稳定就会释放出来,宏观经济将会遭到重创。而商业银行天然具有这种性质,会让经济周期产生更大的振幅,在宏观经济好的时候,信贷质量会很好,而在宏观经济下行的时候,信贷违约就会显著增加。

根据人们以往对宏观经济的看法,通常都有增长期、繁荣期、下降期、萧条期四个周期,而信用风险在第一阶段事实上非常小,因为增速普遍大于成本及银行的利率,在第二阶段信用风险开始来临,但此时人们会更加疯狂的增加自己的信贷额度,而第三第四阶段就是泡沫的破灭,大量利用泡沫和炒作形成的虚假繁荣相继破灭,给本来已经摇摇欲坠的实体经济最后一击。而由于大量的信贷危机产生的复合效应,拉美国家、日本、亚洲等进入萧条期之后至今无法重现当年的盛况。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信用风险的蔓延,再加上上述的情况严重损害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在不可控的宏观经济波动中,发展中国家的信用风险问题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宏观经济波动对于信用风险的影响

拉美国家:上世纪40年代中期,阿根廷经济学家提出发展主义理论,即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由两部分组成:中心和。而造成他们不同的原因就是技术进步和应用均衡的原因,中心国家科技进步快,应用普及,国家技术进步慢,应用不普及,一些稍稍先进的技术则要依赖进口,而且只生产中心国家需要材料的廉价部分。中心国家贸易条件优于国家,原材料出口便宜,成熟工业商品进口价格高。拉美国家要摆脱现有处境就要改变当前不合理的经济结构,提出进口替论,把国家战略定位内向的工业发展,发展民族经济,面向国内市场,扶持民族工业,这个政策持续的三十年时间,拉美国家每年的经济增速都达到5%。而在1973年之后,欧美经济停滞,通胀并发,大量资金融入拉美,为保住经济增速,拉美一些国家提出债务发展模式,通过外债来实现国内的现代化,该模式主要内容是借钱来扩大再生产,增加出口,增加收入,然后还债并进行资本输出,上世纪70年代,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都走上了这一模式 。

而后,阿根廷等国家实现了全面私有化,大量的美欧资金一波一波的进入阿根廷,他们廉价收购了阿根廷所有战略行业及廉价出卖的产业,然后推高本地股市,让阿根廷本地投资者疯狂追捧,把并购来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兑现,当他们把财富掠夺的差不多的时候,这些资金带着丰厚利润大规模撤离,导致了阿根廷的金融危机。从其中,我们不难看到宏观经济波动对信用风险的影响,宏观经济波动越大,可能带来的信用风险就越大。

日本: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经济迎来了新一轮的增长,实际GDP增长达到5%以上,而个人住房投资和随之而来的家电消费也迎来了一个繁荣的新时代。而且,当时的物价水平并没有跟随货币供应量而迅猛的上升,一直处于较低的状态,这点有些像今天的中国,高增长、宽货币、低通胀。但是不能掩饰的是,当时日本的经济爆发引发了西方市场的恐惧,于是通过操纵汇率,使日元进行升值,以此让热钱涌入日本,炒高日本本土房价股价。

而后,资产价格上升无法支撑实体经济,一些投机者失去了投机的热情,土地和股票的价格下降,导致账面资本亏损,由于很多企业和投机者将上升的账面资本考虑在内进行了更大规模的融资和投资,从而带来大量的信贷问题,随着金融缓和政策的结束,日本国内资产已不可能维持原价。而大幅度衰退的可怕之处在于各种投资标的都存在大量的信贷问题,从房屋、土地到股市、融资都有人或公司大量破产,之后产生的恐慌心理使得消费和投资紧缩的加乘效应,不只毁掉泡沫成分也砍伤了实体经济,且由于土地与股市的套牢金额通常极大,一般都超过一个人一生才能积累的财富,导致许多家庭发生悲剧,而多数的高价买房的一般家庭则成为背债者,对以后长达一代人的日本社会消费萎缩经济不振种下了因子。

我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GDP每年的增速平均达到了8%以上,而近年来,人民币多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以实现更集中的货币政策,也表达了政府已经关注到了信用风险。根据我国目前的信用风险形式我有以下看法,国有银行主导的政府债和国企债可能会产生较大的逾期风险。我国的银行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级,而其中大量的本应该是次级可疑甚至是损失级的贷款被分为正常和关注中,银行这么做毫无疑问会让账面的信息更好看,但是其中借给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债务很难在预期时间还上。于是银行就会把债务整体出售给信托公司,然后由信托公司把债务分割为理财产品在银行等地销售,而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信托类的理财产品通常周期很短,并且很多都是非保本类型的,而信托公司的资产是持有一些银行的股份等标的,有些信托公司会把手中某些股份作为质押标的质押多次,而信托类理财产品也沦为地方债务和地方融资平台,也就是我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所说的理财产品就是庞氏骗局。

另一方面:按揭房贷也在国内占据了很大比重。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对房地产市场一直实行放松的经济政策,长时间的政策惯性助长了房地产投机商的高回报预期,致使房价一张再涨,而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假按揭造成了银行的不良资产,而早期的宽松制度更让一些投机客用一套房子的贷款再买一套以此来推及更多房源来推高房价,而这种由于信贷扩张所推动的畸形房价上涨也在近年来问题凸显,去年各地政府分别限制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就是政府的应对之策,而在房价上升时这种高杠杆比例的信贷暂时不会有问题,但房价一旦停止上行,就会由于高利息等产生更多的信贷违约问题,信用风险凸显,会对整个宏观经济造成大的冲击。

2014年3月4日是中国债券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天,*ST超日当晚公告称,公司因资金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债券的到期利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实质性违约宣告诞生。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代表着我国债市的刚性兑付就此终结,政府不再兜底,其中的信用风险会得到释放,而信托募集量将会下降,导致民企债券价格下降,这会进一步地增加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很多人对我国的债务有一种乐观的估计,而这种乐观的估计是建立在虚幻的资产价格基础之上的,如果资产价格发生下挫,利润下降甚至亏损,则必然导致系统性风险。2014年2月,我国罕见的出现了贸易逆差,这预示着更多的出口企业将会面临较大的风险,而其中的债务风险将会逐步得到释放。国企与地方政府债务则由于2014年国内部分城市将会面临的土地价格下降而出现兑付风险。2014年,美国政府会逐渐退出量化宽松,其下一步必然是更加紧缩的货币政策,例如加息,一旦加息资金会加速回流美国,国内债务成本上升,企业个人实际债务上升,消费者不敢消费,进一步增加经济困境,这会引发更大的宏观经济波动。

宏观经济波动影响整体信用风险的因素

(一) 政府宏观调控因素

为减少在宏观经济波动中整体市场经济受到的打击,国家会基于自身的国情通过宏观调控的方式将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危害程度降低到最小。与此同时,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信用风险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无论是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还是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都是与宏观经济波动相辅相成的,并且随着宏观经济发展不断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的大幅度调整对于信用风险来说也是一种负担和挑战。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决策,如若在根源上就不合理,那么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银行处于一个不可知的经济环境中,任何风险值都在上升,信用风险也不例外。宏观经济波动带动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波动,同时,不理性的政府宏观调控会加剧信用风险。

(二) 主体因素

宏观经济波动会影响信用风险的主体因素在于商业银行应对不同时期的宏观经济波动做出的信贷政策不同,它体现出一种亲周期的态势,带来的后果是信用风险增加,并容易陷入信贷紧缩时不良贷款增长的窘境中。如若商业银行没有掌握住整体的宏观经济波动的规律,就很难制定出正确的信贷政策,同时也很难调整资质较好的放贷对象,这些不确定性已经增加了信用风险。在经济过热时期,实际上增加了风险的指数,相比较下,经济紧缩时期,受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的周期性行业的信用风险剧增,又由于部分的中小企业的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使得银行层面的信用风险暴露出很多问题,而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提升。

(三)客体因素

宏观经济波动会影响信用风险的客体因素在于借款人在不同时期的宏观经济波动下偿还能力与借款数量的不平衡,如在经济上行的周期内,随着经济的上行信用风险呈现逐渐增大的态势,而一旦宏观经济停滞上行或有所减缓,那么由于借款者对于之后宏观经济盲目乐观所造成的大量信用风险堆积就会成为压垮借款者的稻草,从而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而且借款者们普遍存在互相担保的情况,如果有一部分借款者违约,那么就会对整个信用风险体系产生"蝴蝶效应"般的系统性风险。

研究总结

(一)不同经济阶段违约距离或违约概率不同

通过实证性的发现,随着时间的变化,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违约距离随之变动,并且总的来说违约距离表现出一种继续拉大的态势,这表明信用风险存在着持续下降的可能。而此种现象与我国宏观经济的运行周期在大体上保持了一致。分析宏观经济的运行,首先从违约距离与它相关的关系进行分析。因为GDP 对宏观经济与违约距离的关系有重要影响,所以对其分析:信用风险与GDP总量呈现出负相关,也就是说违约距离与其存在正相关;信用风险与GDP增长速度呈现出负相关,进一步解释说违约距离与其呈现负相关。

(二)不同信用等级受经济周期影响不同

实证研究表明,不同信用等级受经济周期的影响不同。信用等级越高,对宏观经济变化的反应越不敏感。 与此同时,不同信用等级的借款人的违约概率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程度也有所不同。

依据上文对于宏观经济波动与信用风险之间关系的分析,又深入探析了宏观经济波动下影响信用风险的各个因素,从宏观角度入手得出在日益波动的宏观经济下,要掌握好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使得国家经济的大方向是与宏观经济波动相匹配的,反之会严重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及对信用风险造成巨大危害,从而需重视国家的政府宏观调控;再者,影响信用风险的主体和客体因素也应引起注意,调节好之间的关系,加强防范信用风险的意识和措施。

参考文献:

1.贾文学.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与宏观经济周期关系研究[J].浙江金融,2007(7)

2.李悦.经济周期对信用风险的影响[J].浙江金融,2006(8)

3.王欣昱,张浩博.中国宏观经济波动与信用变化比的相关性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13 年第 1 期

篇2

国内已有的对第三发支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三方支付的创新模式、微观运行风险,以及对电子商务和商业银行的影响等方面。李育林(2009)运用道德风险和信号传递模型对第三方支付的业务模式进行了分析,认为第三方支付作为独立的信用中介,可以有效减少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欧阳卫民(2010)通过分析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服务创新及相应的风险,提出实施支付业务许可制度、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思路;贝为智(2011)认为第三方支付在促进商业银行网银业务向广度和深度拓展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又对银行的存贷款业务、资金结算业务以及传统中间业务构成威胁和替代。本文力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深入分析第三方支付的运行机制,揭示其存在的宏观经济风险,并提出宏观审慎监管。

一、第三方支付的运行机制及特点

我国当前的支付清算体系为中央对手清算模式,即以人民银行为主导,各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开设清算账户,跨行支付要通过人民银行转发,即所有的成员银行都与人民银行进行清算。与银行之间两两清算的对手网状模式相比,中央对手星状清算大大提高了支付系统效率,清算风险也大为降低。因为中央银行本身具有货币创造能力,商业银行在央行存放准备金,从而减小信用与流动性风险。

然而,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引发了单笔数额小、交易频率高的支付清算需求。尽管国内现有的以中央银行为主导的支付体系也能满足这种需要,但在单位处理成本上却无法与电子商务的特点相匹配。在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时(见图1),商户需要与各家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由商业银行网银专用接口向商户提供客户资金到账信息和订单信息,跨行支付则通过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进行结算,这种模式下商户的系统开发成本高昂,且资金分散不便于管理;第三方支付介入电子商务后(见图2),其支付平台通过多点连接商业银行,一点连接商户,简化了商户的在线收款方式,并且这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同时为其他商户服务,容易形成规模效应,从而降低了单笔业务支付清算的成本。图1传统模式图2第三方支付模式

由此可见,在传统模式下,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是星状的中央对手清算模式,但为商户提供的则是金字塔形的清算模式,由于他们不能在中央银行开设账户,因此商户与商业银行之间是网状的清算模式;而第三方支付模式下,第三方支付系统在商户与商业银行之间搭建了一个平台,前端以商户界面直接面对网上客户,后端则连接各家商业银行,因此,在进行网上跨行支付时,第三方支付系统的清算模式与上述星状的中央对手清算模式基本相同,只是各家商业银行和商户都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对手进行清算。

具体而言,传统电子商务中,买卖双方通过各自开户的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清算;第三方支付机构介入后,会在各家商业银行开立中间账户,当买家向卖家付款时,第三方支付机构通知A行将买方账户上的货款扣除(借记)并在其中间账户上增加(贷记)同样金额,然后通知B行将其中间账户扣除(借记)同样金额并在卖家账户上增加(贷记)同样金额(见图3)。最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不同银行开立的中间账户对大量交易资金实现轧差,再通过少量的跨行支付完成大量小额资金的支付清算。

图3电子商务支付清算示意图可见,第三方支付通过采用二次结算的方式,实现了大量小额交易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轧差后清算,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类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能。这样,第三方支付机构不但获得了原本属于中央银行的收益,同时也可以借以监控买卖双方的履约情况。也正是基于此,第三方支付机构高效地帮助网络用户完成了电子商务过程中的资金流转,并借此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二、第三方支付的宏观经济风险

(一)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外部性风险

外部性(externality)是指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却无须为此承担成本。负外部性往往构成监管的必要性之一。

支付体系连接着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资本市场等多个资金市场(见图4),也连接着资金市场和实体经济。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最核心的金融基础设施,支付系统有着很强的外部性。完善、发达的支付系统可以加速社会资金周转,改善金融服务质量,有助于提高实体经济的资源配置。其负外部性则集中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对资金链的溢出效应,即单家机构的风险往往会感染整个系统甚至其他金融行业;二是对实体经济的溢出效应,即资金层面的问题很容易感染实体经济。

图4我国第三方支付体系总体构架如前所述,第三方支付具有特有的运行机制及特点,一方面构成我国原有支付系统的有益补助,有效弥补了传统支付结算体系在网络小额、频繁支付方面的不足,其便捷、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促进了国内电子商务的繁荣发展;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清算组织,它的诞生也为现代支付清算体系带来了新的外部性风险。

首先,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下,第三方支付机构承担了类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能,但与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相比,其风险控制和金融服务意识等相对较弱,而商业性和盈利动机较强,容易在支付履约过程中产生道德风险。第三方支付作为商业行为,更注重追求利益和支付系统的创新和效率,而容易忽视风险控制、系统安全和应急措施的完善,一旦支付系统出现漏洞、崩溃或损坏,在没有系统备份和交易信息记录不完全的情况下,将使大量的网络支付、预付卡消费和POS机业务无法正常完成,导致电子商务等经济活动的瘫痪。

其次,传统模式下,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主要提供实时全额结算(RTGS, 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因此不会产生信用风险。而第三方支付模式下,主要采取的是延迟净额结算②(DNS, Deferred Net Settlement),其特点是在双边或多边轧差的基础上以净额完成资金结算,因此对支付清算的时效性要求不严,可以批量支付,故支付处理成本较低。DNS系统的特点与电子商务实物流和资金流不一致的特点相匹配,但由于该模式下支付与结算之间存在时滞,参与者在这段时间内可能故意或因为不可抗因素而无法完成最终的结算,引发信用风险。同时,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以及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复杂的资金链关系,在极端情况下,小范围的信用风险可能引发金融系统大范围的流动性风险,进而引发整个支付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此外,由于第三方支付主要依托于电子商务,其支付系统的风险还容易影响供货商的生产与销售,使金融体系的风险外溢到实体经济的相关部门,甚至危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部分货币创造功能的顺周期风险

第三方支付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承担资金流转和债务债权清算等职能,将在事实上保留相当的沉淀资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产生货币创造效应。当客户备付金可以游离于银行账户之外时(即不完全准备时),买方在交易初始注入第三方虚拟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看作是存款,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这些沉淀资金进行放贷或投资可以看作是贷款和自营业务,这样,第三方支付机构就具有了银行业最基础的存贷款业务。虽然,这些“存款”都是短期的,不符合银行长存短贷的期限匹配原则,但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笔数较大,并且也不存在提前取款的风险,因此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可以维持稳定的沉淀资金量。③因此,在对客户备付金挪用监管不善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部分货币创造的功能,但这种货币创造机制游离于现有的监管体系之外,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第三方支付所发行的虚拟货币在特定使用范围内对基础货币有替代性。与第三方支付密切相关的另一概念是“虚拟货币”或“电子货币”,它与基础货币的组成部分“流通中的通货”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因此,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扩大了基础货币的范畴,但目前的统计分析和政策研究均未将虚拟货币考虑在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统计数据的不准确和政策制定的偏差。

其次,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货币乘数。从第三方支付自身角度来看,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准商业银行的性质,因此也具有一定的货币创造能力,进而对货币乘数造成影响。当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更多的客户资金用于放贷和投资,即相应的“存款准备”降低时,其货币创造能力将增强,货币乘数也将相应增大,反之亦然。第三方支付机构对货币乘数的影响将不受中央银行的控制,这将改变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政策变量之间的数量关系,对货币政策的制定造成了一定的干扰。

从第三方支付对外部的影响来看,可以通过改变个人持有现金和商业银行持有超额存款准备的行为来影响货币乘数。狭义的货币乘数为:k=(1+c)/(r+e+c) ,其中c、r、e分别代表现金漏损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其中r由货币当局规定,属于外生变量,而第三方支付和虚拟货币的应用和发展将对c和e产生影响。首先,第三方支付的便捷性和虚拟货币对现金的高替代性,会降低人们对现金持有的需求,使现金漏损率下降,货币乘数上升;其次,第三方支付促进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减少了传统现金流转的资金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清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商业银行持有超额准备金的交易性需求,使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下降,货币乘数上升。可见预见,第三方支付以及虚拟货币的进一步发展将会使货币乘数持续上升。

第三,第三方支付的迅速发展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第三方支付的便捷性以及虚拟货币替代现金流转的发展趋势,大大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和虚拟货币的应用减少了货币和非货币资产之间的转换成本,人们对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变得更敏感,将降低货币的交易需求和预防需求,并增加货币需求对利率的敏感性,这导致人们降低持有收益率较低的现金、活期存款的意愿,从而增加货币流通速度。

随着第三方支付和虚拟货币的不断扩大应用和发展创新,加快了货币的空间和时间转移,虚拟货币对传统现金的替代会逐渐增强,使货币由贮藏手段快速向支付手段转化。未来第三方支付和虚拟货币持续创新、发展的结果就是导致货币流通速度加快,从长远来讲将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监管和调控,放大商业银行和金融体系潜在的负外部性,对传统金融体系形成一定挑战。

综上所述,第三方支付机构不仅具有扩张基础货币的能力,同时还具有类似于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金融市场的运行及传导机制,使货币乘数和货币流通速度上升,增加了金融业的整体杠杆率和风险。因此,随着第三方支付的蓬勃发展,势必会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造成更大的影响。

三、国外对第三方支付的宏观审慎监管

目前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两个方面,即针对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行为的顺周期性采取必要的宏观审慎监管。欧美针对第三方支付的宏观经济风险,采取了相应的宏观审慎监管对策,对我国完善第三方支付监管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针对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外部性风险

空间维度方面,作为金融基础设施之一的第三方支付系统,连接着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具有较大的外部性,随着其不断地发展和创新,具有潜在成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可能。第三方支付作为商业机构承担类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的公共职能以及采取的延迟净额结算,兼具了资金链的溢出效应和对实体经济的溢出效应,是其外部性的根源。因此,针对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外部性风险,欧美监管当局均确立了宏观审慎的监管目标,旨在使金融机构行为的溢出成本内部化,并对第三发支付行业实施了一定的准入监管和动态监测,从而在适当的制度框架下减小其商业性和逐利性对金融业和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

首先,在准入监管方面,欧美均致力于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实现公益性与商业性的统一,以及第三方支付系统安全与效率的统一。通过在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内控制度、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一定的准入要求,确保建立和维护一个稳定、健全和高效的第三方支付体系。美国的《统一货币服务法》④在州层面大多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取得从事货币转移业务的营业许可证,申请许可证需要满足拥有可靠的投资主体、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丰富的业务经验等准入要求。欧盟的《电子货币指令》⑤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入监管主要强调自有资本、充足的流动资金、完善的风控制度和必要的报告等因素,如要求电子货币机构必须具备不低于100万欧元的初始资本金,并且必须是持续性地持有,且其自有资金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少于其现存电子货币债务或前六个月月均对外电子货币债务中较高值的2%。可见,欧美对第三方支付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以确保获得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获取合理商业利润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承担金融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服务性职责。

其次,在动态监测方面,欧美均认识到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操作的隐蔽性对监管形成的挑战,因此需要对其实施持续的过程监管,增强监管的动态性。一是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美国的《隐私权法》⑥禁止联邦机构在未获得本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将存储在其计算机系统内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人,同时《电子资金转移法》⑦对账单错误的调查与解决、消费者与发卡人间对未经授权而使用消费者存取工具所造成损失的责任分担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欧盟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向网络支付和电子货币的使用者提供透明的权责界定和争议解决程序的指南,并考虑欺诈和伪造的风险;二是防范洗钱等违法活动的发生,以维护使用者的信心。美国在9・11事件后颁布的《爱国者法案》⑧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FinCEN)注册,接受联邦和州两级的反洗钱监管,同时需要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交易记录并形成报告文件提交。

欧美通过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入监管和动态监测,较好地限制了其道德风险的发生,从而降低了对金融系统的潜在负外部性。

(二)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部分货币创造功能的顺周期风险

时间维度方面,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部分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内在的顺周期倾向。欧美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部分货币创造功能的顺周期风险,采取了不同的监管理念。其中美国并不强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商业银行性质,因此以存款延伸保险的方式在银行业内部来化解沉淀资金挪用带来的外部性风险。而欧盟则倾向于强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商业银行性质,以类似对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要求来减少其外部性风险。

1美国的功能性监管。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的是功能性监管,⑨将监管的重点放在交易的过程而不是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属于银行或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而将第三方支付业务视为货币转移业务,因此不需要获得银行业务许可证。

由于美国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定位为非金融机构,因此没有针对其准商业银行的性质施加特别的监管,而是在其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内,通过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延伸来实现对第三方支付系统的监管。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商业银行性质主要表现在其对客户沉淀资金的运作,美国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沉淀资金监管,由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提供存款延伸保险。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客户沉淀资金必须存放在FDIC开设的无息账户中,保险费用由沉淀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来覆盖。这样,一方面解决了平台和用户之间的利息分配问题,另一方面当该支付平台资金出现问题时,可以用存款保险金来弥补客户的损失。此外,FDIC还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将客户账户与公司账户严格分开,第三方支付机构只是客户资金的人,无权将客户资金进行贷款、移作公司经营之用,或在公司破产时用于清偿债务。

2欧盟的机构监管。与美国的功能监管模式不同,欧盟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为机构监管,倾向于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给出明确的界定,欧盟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只有在获得银行或者电子货币机构营业执照的前提下才能从事相关业务。

由于欧盟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界定为银行或其他存款机构,因此对沉淀资金的监管采取了与对银行机构类似的准备金措施。法律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在中央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并在此账户上存入足够的准备金,以此来防范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同时,沉淀资金的运用虽然受到严格限制,但仍能用于低风险的储蓄和债券投资。

四、政策建议

在深入分析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宏观经济风险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我国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应该遵循监管与创新并重的原则,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将第三方支付纳入到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的总体构架中。充分考虑第三方支付系统外部性风险,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准入监管和动态监管,在兼顾支付系统公益性与第三方支付商业性的前提下,实现支付体系创新过程中安全与效率的统一。二是将第三方支付和虚拟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纳入到货币政策制定和研究过程中。通过关注沉淀资金,改善货币统计监测,充分考虑第三方支付对实体经济和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三是将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纳入到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中。鉴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宏观经济风险,以及潜在的金融创新要求与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加强对其宏观审慎监管是未来防范第三方支付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方向。

注释:

①数据来源:艾瑞咨询《2010-2011年中国网上支付行业发展报告》。

②在20世纪80年代,各国中央银行支付系统也普遍采用延迟净额结算,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逐渐被实时全额结算所取代,或者仅仅作为后者的补充结算形式,如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

③以支付宝为例,根据其官方网站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9月,日均交易额超过30亿元人民币,假定每单交易平均需要4天时间完成,其沉淀资金就达百亿元水平,相当于上百亿的长期稳定存款。

④Money Service Business Act ,

⑨现代金融理论认为,相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金融功能更稳定,金融机构的发展就是跟随金融功能的创新而不断变化。主要参考文献:

[1]欧阳卫民.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特点和发展趋势[J]. 财经科学,2009(2).

[2]欧阳卫民.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创新与监管[J]. 中国金融, 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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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IS, The Interdependencies of Payment and Settlement Systems, June 2008.省略/publ/cpss84.pdf

[7]Crockett A., Marrying the micro- and macro-prudential dimensions of financial stability [R].BIS Speeches, 21 September, 2000.

篇3

商业银行在信贷活动中带有明显的亲周期性,所谓亲周期性,简单的讲,就是商业银行会通过信贷活动推动经济周期的形成和加剧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具体表现为:在宏观经济处于萧条时期,信用违约会显著增加,相反经济处于繁荣时,信贷质量则会明显改善,因而银行信用也呈现萧条时收缩,繁荣时扩张的特点。信用风险的亲周期性问题已成为BaselⅡ的核心问题,引起了许多学者和专家高度重视。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也明显带有亲周期性,如1992年、1993年经济高涨时商业银行过度信贷,1998年经济低迷时商业银行普遍惜贷,导致了大量不良资产出现,也降低了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因此,要增强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就必须从信用风险管理的角度入手,将能够测量到的不稳定因素纳入到信用风险计量模型中。

一、传统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风险,即违约风险。传统的信用风险模型按照建模的方法分类,可以分为结构模型(structural credit models)和简化模型(reduced form credit models)。结构模型基于Black-scholes的期权定价模型,而简化模型借用了保险精算的思想。

1、结构模型

结构模型是由Merton(1974)和Galai、Masali(1976)基于期权理论提出来的。假设某企业风险资产为V,股本为S,债务面值(包括应收利息)为F,债务市值为B,到期日为T。该模型在假设市场无摩擦、无交易成本和税收,无风险利率为常数,公司价值等于股权价值加债务价值的基础上,还需要满足以下几点:第一,公司价值变化服从du=vtdt+vtdzt的几何布朗运动。vt表示t时刻公司价值,表示公司期望收益率,表示公司价值波动率。第二,公司具有简单的资本结构,只发行一种普通公司债券,没有其他负债,且该债券为零息债券,面值为F,期限为T。债券到期前,公司不发行新的债券,不支付股利,不进行股票回购。第三,严格遵守绝对优先原则。只有债券持有人得到完全偿付后,股东才能获得正支付。因此,债券到期日的价值DT=min(VT,F)。

债券到期时,如果VT≤F,则股权和债券的收益分别为0和VT,如果VT>F,则股权和债券的收益分别为VT-F和F。因此,债权人需要持有一个卖出期权才能得到无风险支付F。此卖出期权到期时具有支付max[F-VT,0]。利用无套利原则,则信贷风险的价值等于以企业资产为标的物V的卖出期权,执行价格等于债务的面值F,到期日为T。如果无风险利率为r,则均衡状态时满足:

B0+P0=Fe-rT(1)

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则该卖出期权的价值为:

P0=-N(-d1)V0+Fe-rTN(-d2)(2)

其中,P0是基于V的卖出期权的价值;N(g)是累积的标准单位正态分布;是企业资产的波动率,即标准差;d1、d2 分别为:

d=

d=d-

假设该公司发行折现债券,根据公式(1)和(2),其到期收益率yr则为:

y==(3)

零息公司债券到期收益率与同期无风险利率之差,即信贷利差CS(Credit Spread)为:

CS=yr-r=-1n[N(d)+N(d)](4)

其中,是企业财务杠杆比率LR的倒数,即LR=。

以上公式表明,信贷利差是企业财务结构、资产波动性及债务到期日的函数。由于信贷利差本身反映了信用风险定价,因此,信用违约风险也取决于这三方面的因素。

在结构模型中,当资产的市场价值低于债务面值时,违约将会发生。所以,在信用期限内违约概率依赖于资产的市场价值与债务面值之间的距离,即违约距离DD(Distance to Default)。

假定企业资产在期初市场价值为V0,期末为VT,违约点对应的资产价值为v,则企业的违约概率可以表示为:PD=prob(VT≤v)。

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中,风险资产价值的波动被假定服从一个几何布朗运动过程:=dt+dz,其中,Vt表示t时期资产价值,资产回报呈即时正态分布;为常数漂移项,代表资产回报均值;为常数的资产回报波动率;z代表一个维纳过程。根据假设,对所有时间t,该风险资产的价值分布呈对数正态分布,即:Vt=V0exp[(-)t+Zt]。

假设投资者是风险中性的,对所有债券的预期回报是无风险利率,将换成r,则企业的违约概率可以表示为:

PD=prob(VT≤v)=prob(1nV0+(r-)T+ZT≤v)

=prob[ZT≤-]=N(-d)

其中,N(g)是一个标准累积正态分布,且:

d==

=

其中,V0e表示企业资产在期末的预期值,v代表违约点对应的资产市值,因而分子可以理解为期末企业资产市值到违约点的距离,分母是经过时间平方根调整后的资产回报波动性。相应地,d也就是标准化后的违约距离。

2、简化模型

简化模型(reduced form model)又称密度模型,与结构模型的违约由其资产过程决定不同,简化模型的违约是由一种给定的变量决定的。

假设N(t)为一个计数过程,用来表示违约数目,其密度为t,则N(t)的第一个跳跃就是违约的时间1,即1=inf{t∈R+│N(t)>0}。如果已知违约时间h,h∈R,则:

Nt=I(5)

如果t=为一个常数,则Nt为一个泊松过程,且

P{Nt-Ns=n}=(t-s)nnexp(-(t-s))(6)

假设无风险利率为rt,则货币市场账户的价值过程为:

=exp(rds)(7)

记为在[t,T]上发生违约的概率,则S(t,T)=1-P(t,T)为生存概率,则:

S(t,T)=P{>T│>t}=E{exp(-ds)│F}(8)

我们考虑一个T时刻到期,面值为1的无违约风险的零息票债券的价格可表示为:

p(t,T)=EQ(T,T)│F=E{exp(rds)│F}(9)

利用(8)和(9)我们就可以考虑一个可违约零息债券的价格。假设在时间≤T违约后,回收率为R,则此时可违约债券的价格Q(t,T)应该有两部分组成:一是没有违约,到期后本金可以按面值收回;另外一种情况是,发生违约,仅能按照违约回收率收回部分本金。假设债券面值为M,则Q(t,T)可以由下式给出:

Q(t,T)-EQ(T,T)│F-E≥t│F=ER│F

(10)

二、信用风险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关系

对于信用风险与经济周期的关系,有很多不尽相同的观点,但根据经济周期是否能预测,可以粗略分为两种典型情况。在第一种假设中,经济周期是可以粗略预测的。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Andrew Crocket。他们把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变化看做是一个正弦曲线,因此,繁荣之后很可能是随之而来的衰退,衰退之后则会转为复苏。在这种假设之下,一个前瞻性的信用评级体系则应该是当经济繁荣时,考虑到衰退很快将会到来,就增加所评估的信用风险;而当经济衰退时考虑到经济最终将会转为复苏,就减小所评估的信用风险。第二种假设以Borio&Lowe(2001)为代表人物则认为,虽然宏观经济的波动呈现出了周期性的扩张和收缩的特征,但这种周期性变化特征太不规则了,根本无法事先作出预测。在这种假设下,一个前瞻性的评级体系则应该是当经济繁荣时,考虑到这种繁荣将得以延续,就减小所评估的信用风险;而当经济衰退时,考虑到衰退也将得以持续,相应也就增加所评估的信用风险。

然而,实践中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监管者都并没有走向这两种极端情形。因为经济预测的表现实在太差强人意了,经济现在的表现往往被认为是未来经济表现的最好指示器。所以,这就导致了商业银行体系并没有给予经济预测足够的重视,而是很大程度的依赖于当前宏观经济状态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评级期限通常为一年,是当前国内、国外绝大多数商业银行评级体系表现出的取向。所以,采用这些评级体系将会认为经济扩张时期信用风险是较低的,商业银行倾向增加信用投放;经济衰退时期则认为信用风险增加了,商业银行紧缩信用。商业银行的这种周期性的借贷行为具有亲经济周期的特点,最终可能加剧经济的周期性波动。

三、评价与展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重视运用风险计量技术来进行风险管理,很多基于VaR(Value-at-Risk)的模型被运用到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计量领域中,这些模型包括穆迪公司的KMV、J P摩根的CreditMet rics、瑞士信贷第一信贷波士顿的Cred2itRisk+和麦肯锡的Credit PortfolioView等。尽管各种各样的模型具有不同的结构,但在处理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方面,大多数模型采用“外推”(Ex2t rapolate)的方法,也就是说,如果当前的经济状态是好的,意味着未来也是向好的,如果当前的经济状态是坏的,意味着未来将会变坏。具体来说,这些模型的评级周期是1年,违约率或信贷质量的变化只是评级周期机械地延伸的结果,并没有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

尽管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并且国家监管力度加强,但是仍然存在着众多问题,最明显的就是商业银行不仅要计量某一个“时点”上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更要随时关注风险岁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如何变化。这对商业银行和监管者都非常重要,因为如果错误的估计了风险随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在扩张时期低估了风险而在衰退时期高估了风险,信用扩张和信用萎缩都会过度反应,这将最终放大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从而威胁到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 赵信先:银行内部模型与监管模型[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2] Merton、Robert C:Theory of Rational Option Pricing [J].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1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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