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8:03:4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公共场所安全防范,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Abstract:With China's continuous development, the state of the medical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constantly sound and perfect.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equal medical and health services, medical posts should be set up in every regulatory place. So in place of regulation of medical personnel are security issues will be unavoidable, this paper many years engaged in medical work experience in place of regulation, regulatory sites medics facing risk factors are described and analyzed, develop guarantee the life safety of the medical staff of effective preventive measures,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in the neighborhood.
Key words:Supervision place; Medical personnel;Life safety; Risk factors; Preventive
据2015年统计,佛山南海区常年在押人员达8000人。为切实加强监所医疗卫生工作,保障被监管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根据《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规范》要求,佛山市南海区监管场所均应设立医疗岗位达51个,根据监管人员数量设有卫生医疗门诊,并且派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多名。驻监管场所医务人员主要承担责任包括:对被监管人员的入所体检、健康管理、卫生防疫、基本医疗救治及应急抢救工作,确保监所安全所具备必需的医疗卫生保障能力。由于工作场所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驻监管场所医务人员承受的压力与风险随之增加,所以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尤为重要。
1 监管场所医护人员面临的危险因素
1.1监管场所医护人员服务对象特殊,被监管人员均是犯罪嫌疑人,其心理极其复杂多变,或是抑郁、暴躁、仇恨,容易对医护人员产生攻击行为,威胁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1.2被监管人员入所前多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酗酒、吸毒、等,因此不少被监管人员身患传染病如艾滋病、性病、皮肤病、肺结核等,增加了监管场所内医护人员疾病传染的危险性。
2 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的必要性
随着国家对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重视,驻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将逐渐增加,由于工作场所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如没有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健全的医院预防感染措施,则医护人员面人身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事业也难以开展。
3 建议拟定的防范措施
3.1安全意识的培养 在监管场所开展医疗工作兼具工作场所特殊和医疗行业高风险双重性质,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极其重要。安全意意识需要通过学习形成最终结果,是工作在一线人员的经验的总结,其对后人的警示作用必须引以为戒。定期开设学习班非常必要,设置相关专题课程,增强监管场所医护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及降低医疗事故有积极意义。
3.2部门间的沟通与协同 被监管人员均是犯罪嫌疑人,其心理极其复杂多变,容易对医护人员产生攻击行为。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医护人员为被监管人员执行任何诊疗活动都必须有警务人员在场协助,进行必要的警戒。良好的协助可以有效降低风险的发生,在安全问题方面,各方人员都是诊疗工作的参与者,具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各方的行为与决策都应得到审查与监督。
3.3诊疗操作规范化
3.3.1医护人员在诊疗时始终保持正面相对被监管人员。
3.3.2为被监管人员输液、换药时,被监管人员(特别是传染病患者)必须坐在专用椅内,加装上锁,双手戴手铐;同时将具伤害性的物品如: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采血针远离被监管人员;治疗后清点所携带物品,不得遗失。
3.3.3到监仓为被监管人员发放药品时,医护人员不要将身体靠近监仓放风窗口,不要把手伸进窗内,以免被蓄意抓伤。
同样因为对象特殊性,一般医院诊疗操作规范将不再适用,适用于监管场所的医疗诊疗操作流程应做相应修改,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后上岗。
3.4 注意医疗安全 为被监管人员治疗时,同样要做好职业防护措施。督促监管人员实时将场内患有传染病的被监管人员名单提交医护人员,每天进行特殊交班;需要进行换药、输液、抽血等侵入性治疗时,必须在治疗单上作特殊标记。按照医院院感要求,将医疗垃圾分类处理
3.5未知L险的预防与管控 佛山市罗村医院作为国内首次实施"院所合作"模式定点单位,可借鉴的经验相对匮乏,诸多不确定性风险的尚未发现,因此建立快速应急预案很有必要。成员在发现系统的隐患后鼓励采取主动报告的态度,报告应得到及时分析,并将处理措施备案反馈给一线人员。
4 讨论
在监管场所工作的医护人员要对安全有更高的要求,要把"安全意识"融入到组织的文化中,通过态度、行为和习惯表现出来才能有备无患。这需要每一位成员共同参与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打造一支具备"主人翁"观念的队伍。
治安管理从本质上讲是一项防范性工作,公共场所管理属于治安管理的一部分,当然也是一项防范性工作,其目的就是通过有效管理,防止治安问题在公共场所发生,保证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因此,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应重点放在防范那些对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治安问题上,这是管理好公共场所的关键。
(一)群死群伤性事件
公共场所是人们工作、生活必然涉足的场所,场所中人员的数量众多,因此绝大多数公共场所都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在公共场所中,最严重的治安问题莫过于发生群死群伤类的事件,如,因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等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因秩序混乱导致的拥挤踩踏所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因敌对势力发动恐怖袭击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等。群死群伤类事件一旦发生,不但会直接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给民众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公安机关应当把群死群伤类事件作为治安防范的首要问题。
(二)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的暴力性案件
公共场所与人们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人们每天都要在公共场所中活动,场所秩序的好与坏、场所环境的安与危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影响很大。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一些暴力、血腥案件,如大庭广众之下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凶伤人、打砸损毁财物以及抢劫、、绑架、劫持等,会给现场目击群众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新闻媒体对这些恶性案件的报道,也会使得知消息的民众产生不安心理,影响他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将这些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的暴力性案件纳入重点防范的范围。
(三)其他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秩序混乱是公共场所发生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并非唯一原因。只要具备一定的时空条件,即使在秩序井然的情况下,也会有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而无论发生何种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都会对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也应把防范各种治安、刑事案件、治安事件以及治安灾害事故,作为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有效管理公共场所的先决条件
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的有效管理,是建立在对公共场所的规律、特点以及管理依据、管理手段等一系列情况的了解、掌握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要想管理好公共场所,管理者必须首先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
公共场所面广、量多、情况复杂,是治安管理的难点,因此,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是对公共场所进行治安管理的前提。要实现对公共场所情况的全面了解,需要掌握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掌握公共场所的范围
公共场所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的总体范围和每一类公共场所的具体范围两个方面,掌握公共场所的范围是管理好公共场所的基本要求。只有全面掌握了公共场所的范围,才能保证把所有应当纳入治安管理的公共场所都纳入到管理之中,避免出现漏管问题,如果做不到,公共场所就不可能管理好。
2.了解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主要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因此,每一个分管公共场所的治安民警都必须详细了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具体情况,包括场所的类型、数量、位置、建筑结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信息等方面的情况,尤其要及时掌握公共场所的动态变化情况。这是开展管理工作的基础,没有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具体情况的了解,管理工作就失去了依据和抓手。
(二)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
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归根结底是一项防范工作,而防范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管理者对公共场所治安特点的了解以及对各种治安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的把握。可以说,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了解得越全面、越深入,对治安形势的预测就越准确、越及时,对治安问题的防范就越严密、越有效。在具体内容上,不但应了解公共场所总的治安特点,还要详细了解每一类公共场所各自的治安特点,从而发现问题,掌握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防范方法,使管理工作产生实效。而要想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就必须深入到各个公共场所中去,脚踏实地搞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决不可想当然地认为情况应该如何,并轻易得出结论。
(三)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规范
治安管理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范畴,而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这就要求管理公共场所的治安民警必须熟练掌握与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每项管理措施、方法和手段都有法律依据。在掌握法律、法规时,一方面要详细了解法条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还要明确不同法律、法规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因为,在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中,对同一问题可能同时会有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民警如果不能正确辨别相关法律、法规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就可能出现不当适用甚至错误适用,导致执法错误或者影响管理效果。
(四)了解和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手段
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管理范围、基本情况、治安特点以及法律规范,是搞好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前提,但是,要想使管理工作产生实效,还必须掌握具体的管理手段并学会在工作中熟练运用。这就如同参加散打比赛,选手必须首先掌握一定的格斗招数和技巧,才能在比赛中克敌制胜。治安管理的手段很多,可以用于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手段有登记备案、行政审批、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禁止、取缔、收缴、巡逻、守望、治安耳目、宣传教育、设施防范等。以上是管理好公共场所首先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了,再辅之以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就不难搞好。
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一般方法
针对公共场所自身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治安问题,结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范,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审批备案
审批和备案是公安机关了解公共场所情况、掌握公共场所信息的一个有效手段。公安机关要想把公共场所管理好,必须首先对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通过对公共场所进行审批、备案,审查并登记公共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可以及时掌握公共场所的具体种类、数量、分布以及经营者、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情况,为开展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建立制度
严格周密的管理制度是堵塞公共场所治安漏洞、消除公共场所治安隐患、保障公共场所秩序与安全的有效举措。公共场所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开展管理和经营活动,可以有效减少和消除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几率,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治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公安机关帮助和指导公共场所制定、由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执行的一项管理制度。公共场所中,除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等少数场所属于非营利性质的公益场所外,其他绝大多数公共场所都属于商业经营性场所,是提供各种服务的企业。公安机关作为公共场所秩序与安全的维护者,有指导公共场所开展安全防范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又具有安全防范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由公安机关帮助和指导公共场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能够使制度做到科学、严谨、准确和周密。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只要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去做,就可以有效堵塞治安漏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根据各类公共场所的不同性质、特点和存在的治安问题而各有不同,但均应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真正有效地堵塞治安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2.治安责任制度
治安责任制度是为了使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而制定和实施的、具有保证性质的制度,是为了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而采取的一项保障措施。治安责任制度由公安机关帮助和指导公共场所制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负责执行。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将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使安全管理制度所要求的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负责人和执行者,同时还要规定对执行制度不力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以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任务。
3.治安培训制度
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主要是起指导和监督作用,治安防范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离不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他们是治安防范的真正主体。由于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是安全防范的专业人员,不懂得如何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治安教育和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要讲解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使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能够认真领会、自觉遵守;二是介绍公共场所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治安问题,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自己所在场所所面临的治安形势心中有数;三是教给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基本的安全防范的技能和方法,使其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加以应用,发挥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作用。
(三)配备人员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人的身上,由人来完成,所以,人是决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由于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涉及到公安机关和公共场所两方面的主体,因此两方面都要有人员上的要求。
1.公安机关应当有负责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专门人员
公共场所范围广、数量多、情况复杂、治安问题多样,是治安管理的难点,管理的难度很大。当前,基层派出所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主要力量,虽然在分工上有专门的警力负责管理公共场所,但是由于派出所的工作十分繁杂、临时任务很多,因此分管民警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致使很多情况无法及时了解掌握,大量治安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的制度和措施无法贯彻和落实,从而使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出所应尽量搞好警力与工作的调配,使分管民警可以心无旁骛、不受干扰、专心致志地开展工作。
2.公共场所应有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专职人员
在公共场所中,绝大多数场所都属于商业性经营场所,是商业企业,而到场所中活动的群众就是这些场所的顾客,是消费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企业有为顾客提供安全环境的义务,因此,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为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担起责任。同时,公共场所安全与否,也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很难想象一个连秩序和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场所会有人敢去,而没有顾客,又何谈赚钱。因此,公共场所应当高度重视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有条件的场所应当成立专门的安保机构,聘请专业的保安人员。安保人员应当和场所的其他从业人员一样,成为场所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必备的人员。除公安机关以及场所本身的人员外,还有一种人也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不可或缺的,即治安耳目。治安耳目既不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不是场所本身的人员,而是由公安机关建立、由公安机关领导和使用的、专门用以搜集情报信息的特殊人员。他们虽不是场所职工,但却能了解和掌握很多公安机关和公共场所都无法掌握的情报信息,对于管理好公共场所,尤其是对发现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好的治安耳目所起的作用,是多少个普通职工和群众都无法比拟的,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对治安耳目加以充分利用。
(四)完善设施
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需要靠治安民警以及场所的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因此人的因素是场所管理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不过,人也有很多的局限性,人的精力、体力、注意力、感知力等都是有限的,这就需要配备一些专门的设备作为人力的补充,从而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结合,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根据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场所应当配备的安防设施主要包括监控设施、安检设施、报警设施、消防设施等,这些设施配备得数量越多、功能越先进,治安防范的效果就越好。公安机关应督促公共场所及时安装相关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绝不能成为应付公安机关检查的摆设。
(五)强化检查
公共场所多数都是商业性经营场所,是商家,而商家的根本目的就是营利。在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中,场所的经营者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安防设施和安保人员,这笔设施和人员的费用无疑要由商家承担,并且无法直接给商家带来利益,因此商家多有不愿,往往想方设法搪塞和应付公安机关。为了不被商家蒙蔽,民警必须经常深入公共场所进行治安检查,查看场所对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安保设施和安保人员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同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督促场所尽快整改,防止出现更为严重的治安问题。在进行治安检查时,既要检查证、照齐备的正规场所,也要检查证、照不齐甚至没有证、照的非法营业场所,不是去查其是否有证照、是否手续齐备,而是去查其是否存在治安隐患和治安问题。否则,这样的场所一旦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上级机关进行责任倒查时,分管民警一样难辞其咎,这是民警特别需要注意的。
(六)宣传教育
引言
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得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如安全、经济、舒服、卫生、实用等,其中安全问题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它是其他因素的根本,我们需要将它看作城市住宅设计中最基本的问题加以重视。我国的城市住宅设计中的安全防范意识比较低,最主要的原因是住宅设计人员的设计理念比较落后,缺乏一定的设计经验,并且在遇到各种安全问题时不能及时的解决。要想做好城市住宅设计中的安全防范,给人们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这就需要住宅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引进各种先进的安全防护设备,并且还要设计能不断增强居住人员的安全意识的方法,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居住人员的安全。
1 城市住宅安全防范的模式和设计的原则
1.1 安全防范模式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和社会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住宅的安全防护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部分,住宅的防卫结构、手段、对象、心理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根据其内部成员的关系将安全防范的模式分为亲缘结构、地缘结构和社会结构。亲缘结构型主要指各种部落聚集的形式,他们的成员之间一般都是有亲缘关系的,因此他们能够建立比较坚固的防卫体系。地缘结构型的安全防卫模式和第一类相比,具有很强的强权统治特色,社会特征也比较突出,在这种模式下,人们受到思想和行为受到控制,因此多是邻里之间构成安全防卫体系。社会结构型的安全防卫模式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安全防卫模式,主要由治安管理和个人的道德约束等条件来对住宅安全进行防护,是现在人们所使用的一种模式。
1.2 设计原则
城市住宅设计水平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如日常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其中安全问题是其他为题的基础,因此在设计时格外注意,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住宅建筑的质量,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住宅的安全防范设计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首先要了解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明白设计要求和设计标准,然后经过深入的思考和分析,设计出具有使用价值的住宅环境,使人们免受外界环境的侵害。
2 城市住宅设计的智能化安全防范
随着我国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住宅小区也不断向智能化方向发展。智能化小区就是在多个建筑物之间通过各种智能的通信连接,使他们达到资源共享,以实现整个住宅小区的统一管理,保证小区的安全、方便、舒适、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保证住宅小区的安全问题上,要利用各种先进的设备,如智能预警装置、智能监控装置、智能防盗装置等,保证住宅小区的安全。
2.1城市住宅的周界防护
城市住宅的周界防护系统主要有两部分组成:实体防护和电子防护。实体防护就是在住宅小区的周边安装栅栏、围墙等,其高度应该在1.8米以上,保证小区的安全。电子防护就是在住宅小区的边界处进行封闭设计,运用电子地图的形式对小区报警的地方进行瞬时定位,并伴随有声音、光亮等报警指示标志,并要在小区入口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进行监控,保证小区的安全。
2.2 城市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安全监控
城市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小区内人员公共活动的场所,应该时刻保证公共区域的安全,才能保证住宅小区家属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城市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智能化安全监控防护可以做到以下几点。在一般的公共场所安装电子巡查系统,在比较重要的公共场所如停车场、电梯里、重要的小区通道等要安装视频监控,并且要由监控中心进行视频监控中心控制,及时发现小区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并及时安排人员前去处理,保证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
2.3 城市住宅中家庭的智能化安防
对于城市住宅的每个家庭也要设置一定的安防系统。对于一般的家庭可以安装防护窗、防护玻璃、访客对讲机、紧急救援报警器等,保证家庭内部最基本的安全防护。对于住宅安全性要求比较高的家庭,可以在家里安装联网的对讲系统、紧急救援报警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等。部分比较重要的位置可以安装监控系统,这些安全防护系统应该和该住宅小区的监控中心相连,保证家庭的安全。
2.4城市住宅小区的智能化巡更系统
城市住宅小区的智能化巡更系统是保证小区安全的重要部分。小区的保安人员要实时的对小区进行巡更,才能及时发现小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的解决。智能化的小区巡更系统主要包括巡更棒、巡更按钮、数据采集设备以及相应的管理软件。具体的操作过程是首先要在小区的各个巡更点安装巡更按钮,负责巡更的保安人员可以拿着巡更棒沿着预定的路线进行巡更,到达巡更位置,将按钮中的数据读取到巡更棒中,再用数据采集设备确定出巡更人员的路线。
3 城市住宅设计中的其他安全防范问题
城市住宅设计中的安全防范系统有多部分组成,它是多级别、多层次、多功能的,它是模块化、规范化、智能化、集成化的集合,并具有实时监测和分级管理的功能。(1)门窗的安全防护。目前的住宅设计中窗户的设计多为落地窗或者凸窗,来使房屋获得更多的采光需要,但是很多时候却忽略了窗户的安全防护,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加强门窗的安全防护,尽量的使用各种智能化的设计,如可视电话、智能报警等。(2)屋面的安全防范,人们经常忽略的一部分就是屋面的安全防护。屋面的设计主要有两种:可以上人和不可以上人。对于可以上人的屋面我们应该加强防护,对于不可以上人的屋面同样也要加强防护,因为房屋维修人员可能会到屋顶进行维修,在屋面设计是要考虑到他们的安全。(3)楼梯的安全防范。现在的城市住宅都是楼房,楼梯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可以为安全疏散提供通道,因此需要加强楼梯的安全防护。可以在楼梯中安装各种监控设备、遇到危险情况的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疏散措施。
4 结语
综上可以看出,城市住宅的智能化设计对整个建筑来说起着指导性的作用,因此要不断加强城市住宅的智能化设计的质量,才能保证整个住宅的质量。在城市住宅设计中,最基本的因素就是安全因素,在设计中要加强安全防范的设计,尽量运用各种智能化的技术来进行各种安全防护,保证住宅居民的安全。住宅设计人员能够不断增强设计素质,不断积累设计经验,将安全意识加入自己的设计中,使城市住宅的安全有一定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乔月环, 杨亚东. 浅谈住宅设计中的安全防护问题[J]. 科技与企业, 2013 (8): 194-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