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2:3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1经济学科学性质之“惑”
对经济学的科学性质的争论从经济学的出现至今就没有停止过。罗森伯格指出,经济学是一门“处于纯公理系统与应用几何学的交叉点上、类似于数学的一个分支”的科学;米塞斯(L.V.Mises)认为:“经济学不是来自经验,它先于经验,是行动和事实的逻辑”,“经济学的定理不是来自于事实的观察,而是从行动的基本范畴中演绎出来的”。按照米塞斯的这段话,其认为经济学因为无法进行精确可控的实验,所以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瑞典经济学家谬尔达尔在获奖后批判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设立,因其认为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
2波普尔的科学划界标准
在批判逻辑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基础上,波普尔在其自传中简单明确地提出了自己对科学的划分标准:可证伪性。从逻辑上来说,每次的实证描述都只是单称描述,而一个全称陈述的理论是不可能被一个个的单称陈述所证实的。经济学的三大基本假定之一:资源是稀缺的,我们可以从对某种资源的观察得出结论来证实“资源是稀缺的”这一假定。但是我们是不可能穷尽世界所有种类的资源是否稀缺来证明这个假定的。因此它是不可证实的。但它却有被证伪的可能性。我们或许可以找到这个假设的反例,从而推倒这个假设。但是人类发展至今,还未能找到什么资源不是稀缺的,因此这个假设暂时未被证伪。但是它有被证伪的可能性。这就是命题的可证伪性。可证伪性正说明了科学的科学性。波普尔从这个角度说明,科学的分界应该是可证伪性。此外,对科学性质无任何争议的物理学,有存在无法实证的假定,例如物理学中的随机性假定。
3经济学的客观性
3.1关于客观性
科学的客观性并“不是建立在脱离了科学家个人的价值判断采取超然态度的基础之上的”,这是波普尔的前提观点。由于科学的客观性在于科学方法的公共性质,所以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各种偏见的社会科学家们正是在充分彻底的讨论中产生出客观性。所以,相信自然科学家的态度比社会科学家的态度更客观,这是完全错误的。人们之所以认为社会科学不具有自然科学的客观性,是因为他们将以前自然科学的标准强加于社会科学的后果,是对客观性本身的误解。我们应该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考察客观性问题,而不是去注意研究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有何不同的问题。“与此相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不是建立在科学家们的不带偏见的心境的基础上,……建立在科学事业的公众性和竞争性的事实……客观性建立在相互的理性批评,建立在批评的方法,批评传统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出,波普尔认为的客观性与一般意义上的理解不同。他认为科学的客观性是方法的客观性,而不是内容的客观性。
3.2关于经济学预测不准确
经济学家预测的不准确性是受人们诟病的一个方面。历史决定论者主张:在经济科学中不可能建立起客观性。其根据之一就是预测具有自我实现和自我毁灭的双重效果,波普尔把这两种效果总结为俄狄浦斯(Oedipus)效果。具体来说,这种效果也就是指预测既可以成为引起某事件的原因,也可以成为阻止该事件的原因。如果经济学家有意图的进行预测,那么,他就要按照自己的爱好和自身的利害关系来进行行动。这种价值判断就会影响预测本身的内容,给预测内容的客观性和研究成果的客观性造成各种各样的损害。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曾经说过,在他认识的人里,很少有因为根据经济预测采取行动而赚钱的人,倒是有不少靠卖经济预测赚到了钱。
但是,波普尔认为俄狄浦斯效果属于科学的处理操作内部的事情,即预测的准确与否不能成为一种理论是否成为科学的衡量标准。乔治•荷曼斯(GC.Homens)也认为:有效性和精确解释等科学构成因素虽然说对一门科学而言极为重要,但它们只是社会科学的目标而不是科学研究的结果。乔治•荷曼斯(GC.Homens)举了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为例:虽说它并未精确地叙述进化的过程,也未从其理论中引申出有效的预测,但没有任何科学家会否认进化论在科学界中的地位以及它对现代遗传学的贡献。
3.3关于经济学受经济学家意识形态影响
人们普遍的看法是:在自然科学中,研究者比较容易保持“价值中立”,而在经济学中,研究者既是观众,又是演员,很难保持“价值中立”。经济科学中没有普遍的永久性的法则,而自然科学中却有。罗宾逊夫人坦言:经济学的著作中几乎找不到不包含自己主观性偏见的论述。
从波普尔对科学的客观性的看法可知,经济学常受到的关于阶级属性的质疑是无意义的。因为经济学的客观性在于其研究方法的客观性。经济学发展到今天,不管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其研究方法在任何制度、任何意识形态的国家里都是可以借鉴的。在经济学的方法上,是无阶级意识之分的。因此,对经济学的阶级属性的质疑是对经济学不公正的对待。至于部分经济学家的带有阶层性质的,“巧”借客观的经济学分析方法的为某个阶层服务的经济理论,那就是那些经济学家个人问题,而不能成为论证经济学不是科学的论据。
4经济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性
4.1研究对象
Abstract: This paper presents three different explanations of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which show that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has both the definite characteristic and the changing aspects: the first as the analytic pattern in Economics, the second as the analytic pattern in Social Science and the third as the combination of the analytic pattern and value justification. The some rationalities of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consist in not only its analytic course and expository function but also transcending the existed conformation, and needing the other methodology as its complementarity. It seems contrary for the existence of such two kinds of rationalities, but this is just the real situation of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and it also reveal that the rationality of methodology itself is a complementary structure which contains the intrinsic tension.
Key words: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explanation; rationality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著名批评者金凯(Harold Kincaid)说:“方法论个体主义在经济学和其它社会科学中被广泛接受,但这一学说本身却很少被清楚地表述,事实上许多不同的思想都落在个体主义的名目之下”。[1]对方法论个体主义很有研究的霍利斯(M. Hollis)也说:“我不认为个体主义是一个简单或明晰的题目。我以为,广义地说,一个个体主义者是把分析的优先性赋予单个(或他们的状态)的人。这种优先性可以是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形而上的,也可以是伦理的,政治的或社会的。”[2]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诠释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作为经济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社会科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以及作为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相结合的方法论个体主义。透过这三种诠释,我们可以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问题乃至一般方法论的合理性给出一种特定的理解。
一、作为经济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
方法论个体主义,国内由英文词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翻译而来。 关于这一术语的来源,马克布劳格指出:“看起来早在1908年熊彼特就发明了‘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表达,他还是第一个把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政治上的个人主义’区分开来的人,前者描述的是经济分析的模式,这种分析总是从个人的行为开始,而后者表达的是政治的纲领,在这种纲领中对个人自由的保留成为检验政府活动的试金石。”[3]布劳格的这一说明以马克卢普的论述为根据,后者曾引证说:“熊彼特是进行这种区分的第一个人,或者至少创造了这样一个必要的词来表达这种区分,因为他说过,是他提出了‘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名字”。[4]
熊彼特在《经济分析史》中,通过‘政治上的个人主义’、‘社会学上的个人主义’和‘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对比分析阐明了方法论个体主义是一种经济学的分析模式:
所谓‘政治上的个人主义’,我们是指经济政策问题上的自由放任态度。这种态度在德国被谑称为‘斯密主义’或‘曼彻斯特主义’。无论哪个经济学家,只要他根据有关单个家庭和企业行为的假设来建立其理论结构,就会被怀疑在颂扬他所描述的个人私利相互自由作用的结果。
所谓‘社会学上的个人主义’,是指十七和十八世纪广泛流行的观点,认为自我控制的个人构成社会科学的基本单位;认为所有社会现象都可分解成为个人的决定和行动,而对个人的决定和行动不必也不可能用超个人的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这种观点就其隐含有一种社会过程的理论而言,当然是站不住脚的。但并不能因此而认为,为了特殊的研究目的,也不允许从个人特定的行为着手研究,而非得研究影响这种行为的因素不可。我们可以分析家庭主妇在市场上的行为,而不研究影响这种行为的因素。由于不同社会学科的分工的不同,人们会自然而然地这样去做,而不一定含有任何关于‘社会’和‘个人’的理论。由此我们便谈到了‘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那么,这个概念是怎样应用于那个时代的一般经济学的实际过程的呢?
可以证明,在主要使他们感兴趣的问题的范围内,也就是在有关经济机制的逻辑性的问题的范围内,那个时期的理论家所采用的方法,可以作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来加以辩护,而且他们的研究成果,就其本身而言,实质上并没有受到这种方法所固有的限制的损害。[5]
熊彼特这段话表明了以下三层意思:
第一,方法论个体主义不同于政治上的个体主义;
第二,方法论个体主义不同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即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个体主义;
第三,方法论个体主义是经济学家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一种合理方法。
熊彼特对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政治上的个体主义的区分,受到一些经济学家的赞许。他们认为这两者常常被混淆起来,而实际上“前者是从诸如自由对于人类进步和公共福利的贡献比其它任何东西都多的前提出发,得出一系列实用的断言;后者不做这类事情,不断言什么,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前提。它仅仅意味着在一定的经济过程的描述中,一个人最好从个体的行为开始”。(Das Wesen, P.90, 1908)马克卢普认为,由于熊彼特对这一概念的区分,“经济学理论可以运用坚固的个体主义的或‘原子主义的’的方法,而不需要使自己承担自由放任这样的政治纲领的负担”。[6]
熊彼特把方法论个体主义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区分开来,是他为保持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而设置的第二道防线。他认为,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内含社会与个人的一般关系,但它又主张只从个体出发去研究社会问题,因而是站不住的。与它不同,方法论个体主义不涉及社会与个体的一般关系,它在特殊的研究目的之下限于特定的学科,属于特定范围内的抽象,因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熊彼特所说的这种分析模式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形成时所用的方法。当时,边际主义者用这种方法构造了比较完整的微观经济理论。熊彼特对此作了高度评价,认为是一场革命。关于这场革命的方法论特征,门格尔作了如下的概括:经济分析最重要的前提是追求个体利益的动机,必须从这样的一般前提出发进行演绎推理,从而说明价格是如何形成的。熊彼特同意这样的概括,认为“1900年前后虽然尚未出现统一的经济科学,但已存在一种理论上的分析工具,其基本特征在各处是相同的”。基于这一点,可以认为“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所传授的,实质上是相同的学说”。[7]
熊彼特通过分析新古典经济学的内容进一步说明该方法的特点,其基本要点是:
1、对个体的描述是分析的出发点:“经济学家所研究的是过正常商业生活的人”,他的行动会使满足或利润最大化;[8]人们“不同的需求给货物(Goods)这个概念下了定义,并可以按一确定的(主观)重要性的次序予以排列”;[9] “随着我们所获得的每种货物的数量不断增加,我们对每增加一‘单位’的欲望的强度则不断下降,直到达到零点”。
2、从上述描述推出下述定理:“为了从任何一能满足不同欲望的货物(包括劳动或金钱)中获得最大的满足,一个人(或家庭)必须这样分配该货物,即使其在每一用途上的边际效用相等”。进而推出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交换价值只不过是一通用变换系数的特殊形式,经济现象的全部逻辑即从这个系数导出”。成本、生产、分配理论是“将边际效用原理的应用范围延伸到生产与‘分配’的整个领域。”一般均衡理论是瓦尔拉通过边际效用达到的新水平,边际效用原理只是它的特殊形式。[10]
如果上述表述还有难解之处,那么当代微观经济学的分析就更加简洁:以偏好公理和效用概念表达个体的偏好性质和程度,使它具有逻辑一般的地位;然后在确定的约束条件下推出他的最佳需求,并把这些个体需求的总和视为市场的需求;最后,需求和供给的相互作用,达到了供给量与需求量的均衡点,形成市场价格。
上述分析的共同特征是:从个体的单子性质出发,逻辑地推出微观经济学的整个理论。
熊彼特和主流经济学家们认为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它已被证明是最有用的经济分析模式;其次,它运用了自然科学的抽象分析和演绎方法。尽管它“不否认对个体的行为存在着强烈的社会影响,不否认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的紧密联系,也不否认社会实体对于社会学分析可能有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可以使用抽象分析获得了合理的立足点,所以可以不考虑上述因素。也因为此,它认定方法论集体主义“没有可以感知的优点”,“在经济分析中是多余的”。[11]
熊彼特的抽象分析还有其特殊性。按照他的方法,抽象的结果不仅是立足于个体的分析线路,而且也是特定的经济学视野。这是熊彼特视方法论个体主义为经济学分析模式的原因所在。他认为立足于一定的学科领域的研究,比较接近于自然科学的那种分科研究,也比较能够方便地运用自然科学中的还原论逻辑,其结果也比较容易得到辩护。这也是他回避将分析模式推广到社会科学的一般领域,也回避作价值辩护的一个原因。
虽然熊彼特认为这种方法论个体主义有他所说的这些长处,但体现为长处的地方往往也是短处之所在。作为一种方法论,把它限制于经济学领域无疑显得狭窄,而且人为地给予限定,理由并不充分。同时,排斥价值性的内容,把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科学表述限于知识逻辑的范围,这一“观点受到了逻辑实证主义先驱者马赫、彭加勒和杜恒的影响”。[12]为了获取纯粹的科学性而回避价值性的内容,对于社会科学来说是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社会科学与价值有没有确定的联系?如果有联系,那又如何对它进行刻画?这些问题摆在方法论个体主义面前,也为方法论个体主义以后的变化埋下了伏笔。
二、作为社会科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
实际上,方法论个体主义很快就跨越了它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的分界线,成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分析模式。斯考特高登指出这种情况:“‘方法论个人主义’一词最早由约瑟夫熊彼特提出,他用此词意指正统经济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方法论规则。自从那以来它已经更为一般地被视为这样的学说:社会现象必须根据个体行为而解释。”[13]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这种扩展来自两方面的努力。
一方面是经济学本身的膨胀。沙文(Shaun Hargreaves Heap)等人认为,经济学家有一种学科性的“帝国主义式的野心”,他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分析模式扩展到其它研究领域。同时,由于经济学分析模式立足于对人的特性的一般概括,因而本身就存在着扩展的基础。新古典经济学到20世纪30年代由莱昂内尔罗宾斯作总结时,其基本任务已经变成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一规定并没有把经济学研究限制于通常所理解的经济现象。恰恰相反,按照这一定义,经济学应当被运用于所有的人类行为。芝加哥经济学家盖里贝克对此描述说(1976, p.8):
“的确,我已经达到了这样的位置,在这里经济学方法是应用于所有人类行为的广泛性方法,这些行为涉及货币价格或影子价格,重复性的或不经常的决定,感情的或机械的终端,富人或穷人,男人或女人,成人或孩子,聪明人或笨拙的人,病人或临床医生,企业家或政治家,教师或学生。
“所以,‘经济学方法’不仅是一种精确的、通常也是稀缺资源配置的技术性研究,而且也是潜在的一种更为广泛的人类生活的范畴。如果后者显示了狂热的野心勃勃,那么它反映出时间、能量和感情是具有选择性用途的稀缺资源。我们按照重要性程度的不同对它们进行投资以获得最好的回报。如果我们所有的选择都具有一种广泛的投资效益结构,那么所有人类行为都可能让它的秘密服从于‘经济的’分析。”[14]
另一方面的努力来自经济学之外,是熊彼特所描述的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的影响。这种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传统,按斯考特的看法能够追溯到托马斯霍布斯。霍布斯的基本观点是,社会现象能够化解为个人的行为,它必须根据支配个人行为的动机来分析。[15]到了穆勒这里,他将其表述为“社会科学中的化学的,或者实验的方法”:“社会现象的法则只不过是,也能够不过是社会状态中联结到一起的人类的行为和热情的法则。然而,在社会状态中的人们仍然是人;他们的行为和热情是服从于个人天性法则的。…社会中的人类所具有的性质只不过是他们原来所具有的那些性质,它们能够被分解为个人的天性法则”。[16]
尽管熊彼特对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提出了批评,但它作为一种传统仍然影响不衰。在社会学领域,韦伯说:“就社会学所要达到的目的而言,它不会承认存在一种其‘行为’如同集合个性那样的东西。当我们在社会学的语境中,指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团体’、一个‘家庭’、一支‘军队’或其它类似的集合体时,我们所指的仅仅是单个人实际或可能的社会行为的某种扩展”。“集合体必须唯一地被视为单个人特定行为的组合和组合方式。”[17]韦伯以此观点说明社会现象,强调社会科学家应当首先厘定历史的成分,在这些成分之间划出因果线条,使具体的结果归之于具体的原因。后来他又坚持“社会科学家的第一位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一般可应用的理论系统,为此提出理想类型的使用类似于演绎经济学中的模型”。[18]这两个提法的逻辑模型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落脚于个体的解释。
沙文等人对理性选择概念的描述反映了相同的事实。他们指出,理性选择概念最早应用于霍布斯的《利维坦》中。在这本书里,霍布斯把国家机构看作理性个体为了保护他们的生命免于“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危险而协议建立的。这种立足于个体选择的“社会契约”传统一直延续到现代的约翰罗尔斯。沙文特别强调,这一传统不是源于而是平行于经济学在发展。耶利米边沁对理性选择理论的贡献超过了亚当斯密。[19]
上述两股力量推动方法论个体主义从经济学的分析模式转变为社会科学的分析模式。这种推动本身当然存在某种差别。来自经济学方向的,是经济学分析模式向经济学以外领域的扩张,其演绎性的模式并无变化;源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传统的扩张,既有应用领域的扩张,同时也有分析模式的扩展,它可能是演绎性的分析,也可能仅仅是因果性的分析。但是,它们的共同结果是,方法论个体主义很难再独守熊彼特所限定的经济学闺房。从1930年到1955年间,先是理性个体选择的形式公理理论,接着是博弈论,然后是公共选择理论,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分析理论实际走出了经济学的疆域。与此相一致,人们也更多地在社会科学的范围定义方法论个体主义。比如,波普说:“社会科学的任务乃是在以描述的或唯名论的词句来审慎地建构和分析社会学的模型;那就是说,是以个人的以及个人的态度、期望和关系等等的词句来进行的——这个公设可以称之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20]哈耶克也有类似的定义:“我们在理解社会现象时没有任何其它方法,只有通过对那些作用于其他人并且由其预期行为所引导的个人活动的理解来理解社会现象。”[21]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这种扩展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是能够在社会科学领域被使用的。同时,这种扩展也产生了新的特征。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分析模式从纯粹演绎性的分析扩展到演绎和因果分析并举,方法论个体主义的武器库有所扩充,而扩充的同时,逻辑性质也有一定的变化。不过,它也面临着实际的问题:这种扩展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是合理的?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推广,与下面的一元论预设相联系: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着普适的、唯一的科学方法论。根据这一预设,方法论个体主义就是普适的、唯一的科学方法论,它应该也能够面对和说明社会领域的所有现象。这一结论引发了两个问题:第一,由于它涉及了社会和个体的一般关系,因而受到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挑战。方法论整体主义从相反的方向研究问题,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普适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第二,社会生活始终包含着价值,如果方法论个体主义能够面对社会领域的所有现象,那它必须把价值纳入自己的视野而不是排除在外。这就必须确定作为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与价值是怎样的联系,以及在这样的联系中方法论个体主义将会有什么样的新特征。
三、作为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相结合的方法论个体主义
波普和哈耶克作为方法论个体主义者,其显著特点是确认方法论个体主义与价值辩护的联系,把对自由的辩护纳入论题的范围。布劳格对此所作的批评反映了这种情形,他说:“波普在这方面的区分并不象熊彼特那么清楚,因而他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辩护,或者干脆说他对方法论的整体主义的批评,有时候就不合逻辑地和为政治的个人主义的辩护缠在一起”。[22]
实际上,波普和哈耶克的逻辑与布劳格的逻辑不属于同一类逻辑。他们的方法论个体主义既是社会科学的分析模式,又具有价值辩护的性质和功能,是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相结合的一种方法论。他们有两个主要的论证:一个立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特殊性,立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对立;另一个立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一般特性,立足于科学与价值的一般关系。
第一个论证通过以下逻辑展开:方法论整体主义是专制主义的认识基础和理论来源,对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批评和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维护,也就是对自由的维护;同时,方法论整体主义是一种类比性的生物学理论或有机体理论,在这种理论中个体自由为有机性所消解,因此反对这种有机的方法论整体主义,维护方法论个体主义,也就是维护个体自由的存在。
波普认为,方法论整体主义坚持认识事物和历史能够也必须从整体出发,这个整体是“一个事物的全部性质或方面的总和,尤其它那各个部分之间的全部关系的总和”。[23]正因为此,方法论整体主义获得了认识总体的绝对真理权,因而能够“从总体上重新设计社会”和“重建社会”。[24]由此,社会和人没有一个选择和道德决定的问题,自由在此没有应有的地位。同时,这种观点“强调社会集体和有机体之间的相似性”,认为“社会学像一切‘生物’科学,即一切研究有生命的物体的科学一样”,[25]把社会集体解释为生物的有机体,个体之间的关系解释为有机性的关系,从而使个体失去了他们的独立性、自主性和选择性。方法论个体主义与之相反,它不奢望对整体的绝对认识和完全控制,知道不可能有认识和社会运作的全能。同时,它不认为个体之间是有机体的关系,而坚持个体是一种独立体和价值源,一种具有活的精神的“原子”,从而保证了自由的本体性存在。
第二个论证认为,经济学乃至一般社会科学学科的出现,不是纯粹理性的产物。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它们的方法论,也是如此。哈耶克说:“经济分析从来就不是对于社会现象的原因的单纯智力好奇心的产物,而是一种强烈要求重建一个引起了人们深刻不满的世界的结果。”[26]波普也引用康德的话说明纯粹理性与价值选择的关系:“屈服于好奇心的每一种念头,让我们的探索热情除了自己能力的局限而外并不受任何事物的束缚,这一点就表现了一种与学术研究相称的心灵的渴望。但是在所呈现出来的无数问题之中,要选择出那些其解答对于人类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却只有智慧才能有此优点了。”[27]这里,智慧包含着价值判断。
波普认为,科学的社会获得和表达不是独断性的,而应当是自由精神的体现。自由的超越性也是科学的规定性,科学的存在与发展以此为条件。他反对“社会科学的任务必然是做出社会的即历史的预测”[28]的观点,认为这一观点没有给人的自由留下地盘,是“对科学方法的严重误解”。[29]科学所依据的是有限理性而不是无限理性,只有前者才能使自由的空间有可能保持,也只有自由和有限理性的适当结合,科学的发展才有可能。哈耶克从本体基础的角度进行说明:“我们所努力为之的乃是对理性的捍卫,以防理性被那些并不知道理性得以发挥作用且得以持续发展的条件的人滥用。这就要求我们真正地做到明智地运用理性,而且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维护那个不受控制的、理性不及的领域;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领域,因为正是这个领域,才是理性据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唯一环境。”[30]
上面的论证都是力图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既是对个体自由属性的科学分析和抽象,又是对个体自由的确认和辩护。这种方法论个体主义虽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价值学说,但它打破了分析模式与价值学说两立的局面,确认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从而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社会科学方法论在特定的意义上不是价值无涉的。这一扩展改变了实证主义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限定,反映了社会科学研究在当代的某种倾向。同时,这些论证也是对方法论个体主义更加全面的辩护。它强调,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不仅是认识上的(分析线路),也是价值上的(维护自由),而且还是认识与价值联系之中的(科学与自由的内在关联)。
然而,新的辩护并不意味着方法论个体主义确立了它的绝对合理性。实际上,波普的论证本身不具有完备性。他所批评的方法论整体主义只是一种绝对的、有机的整体主义。这种极端的方法论整体主义与自由的关系可能是对立的。但是,非极端的方法论整体主义却不一定与自由处于对立的状态。对这些方法论整体主义,不能排除它们也可以与自由具有一定的相容性或支持性关联。换言之,在方法论领域方法论个体主义仍然面对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挑战,它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根据证明自己是社会科学领域唯一合理的方法论。所以,问题可能转变为两个方面:或者方法论个体主义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论证,或者这一论断的前提就是可疑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不一定存在唯一合理的方法论。马尔科姆卢瑟福近期的研究试图表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既不完全属于方法论个体主义,也不完全属于方法论整体主义,而是两者某些内容的结合或两者的互补。[31]方法论个体主义本身也存在着与此相呼应的调整,阿伽西的弱方法论个体主义已经承认和接纳了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某些合理因素。
实际上,从科学与价值的二元联结中把握方法论个体主义,不管论证者是否意识到,这一看法已多少冲击了社会科学是绝对一元参照系的观点。社会科学方法的一元论本身是简单性科学的结果,它的出现可能有助于认识社会科学的某些特征。但它把与价值的联系、把科学方法的多样性抽象掉了,因而使社会科学失去了一些基本的特征。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上述扩展,客观上是对简单性的扬弃,包含着对自身的某种超越。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可能都需要从认识和价值两个方面重新审视自己的前提,确定自己的地位以及与对方的关系。
总的来看,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上述三种诠释,从经济学的分析模式到社会科学的分析模式,再到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的结合,它的基本特征仍然是落脚于个体的分析优先性或优越性。这一特征是方法论个体主义某种合理性的注脚,它体现为独特的分析线路和解释功能,体现为与自由价值的特定关联。但是,方法论个体主义上述的演变也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又体现为对已有形态和特定局限的超越,体现为它与其它方法论的互动互补关系。这两种合理性在一定意义上是相悖的,但它却是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真实境遇。它说明,方法论的合理性范畴不是一个绝对的同一物,它本身可能就是包含一定内在张力的互补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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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奥)A哈耶克. 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 贾湛等译. 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89. 6.
一、前言
对任何企图精确化的学科来说,数学都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工具,因为数学可以提醒人们注意那些在具有说服力的文字讨论中漏掉的逻辑联系。在经济学中也不例外。一般地,借助数学模型进行经济研究有这样几方面好处:(1)可以将假定前提表述得简洁明了和清楚无误;(2)逻辑推理严密精确而防止漏洞和谬误,减少无用的争论而有利于后续研究的开拓;(3)通过数学推理的方式可以发现那些表面无关但在深层次上有关的、潜在的相关性的那些直觉无法获得的结论;(4)证据的数量化可以使得实证研究具有一般性和系统性;(5)可以从数据中最大程度的吸取有用信息而减少分析中的表面化和偶然性。[1]事实上,作为对经验进行抽象的有效工具以及对理论进行表达的严谨语言,数学在促进现代经济学发展中在过去已经起到并将在未来继续起到重要作用。数学向经济学的渗透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例如,现代主流经济学中的新进展如乘数原理、加速原理、动态与振荡模型、经济周期模型、一般均衡理论、均衡增长模型、最优化理论、激励机制以及动态博弈等,都有赖于数学方法和工具的应用。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现代经济学逐渐走上了数理化的发展道路。同时,现代经济学教育把数学的训练提高到至上地位,以致经济学俨然成了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不可否认,夯实数学这一根底也是非常重要的:有助于思维逻辑的严密化,从而推动经济理论的稳步发展。问题是,仅仅掌握数学工具对经济学理论研究来说是否已经足够了?现代经济学大肆应用数学果真取得了理论的实质发展了吗?这就要探究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特点,因为研究方法往往要与其研究对象相适应。其实,经济学具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学科特性:一者,经济学理论源于具体经验而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二者,经济学研究是为改造现实而具有强烈的规范性;三者,经济学的理论发展源于现实问题而不是数学革命;四者,经济学研究无法找像自然科学那样的可控实验对象。事实上,现代经济学的数理模型往往是把最为肤浅的思想乃至过时的思想编码化,而几乎没有促进新思想的产生。[2]因此,数学大规模运用往往不足以消解经济学学科属性上的困惑。是以本文对经济学研究对象作一剖析,并进而探究数学在经济学中的适用性及其限度。
二、经济现象的复杂性及其理论特性
一般来说,任何科学的理论都体现了观察主体与观察客体之间的互动,因而理论都是人类理性思维的产物,都带有主观性和不完全性。自然科学中的理论是如此,社会科学更不例外,因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更加不确定。[3]正因如此,任何时代的人们都无法穷尽真理,这为后人留下了发展的空间。实际上,后人看我们就像我们看古人一样:这在自然科学中表现为科学的“进步”,而在社会科学中直接体现为学派的林立。[4]麦克洛斯基就认为,即使“看上去仿佛是满足客观性、明晰性和可证明性的典范”的“数学科学也是修辞学。”[5]而且,近几十年来科学知识的发展已经表明,任何理论的“科学”性都是相对的;尤其是,随着人类知识的扩展,即使物理学以及数学这些较为精密的、被视为相对先进的科学也逐渐显露出局限性,以致波普尔宣称,“科学家永远不可能是客观的”。[6]
事实上,自然科学领域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不确定性,关键就在于“被观察的客体与观察者的主体之间有相互作用的缘故,因为两者都属于同一个作用与相互作用的物理世界”;而这种不确定性在社会科学领域尤其明显,因为“在社会科学中,我们面临着观察者与被观察者的对象、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充分复杂的相互作用。觉察到存在着可能产生一种未来事件的趋势以及更进一步觉察到预测本身就可能影响到被预告的事件,这就很可以对于预告的内容产生反冲击力量;而这种反冲击力量可以是一种严重得足以损害社会科学中所预告的以及其他研究成果的客观性的程度的力量。”特别是,社会科学往往要牵涉到社会偏见、阶级偏见和个人的利害关系,因而社会科学及其研究者更加缺乏客观性。因此,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派口口声声要使得经济学科学化,但问题是,“科学化”果真如此唾手可得吗?这就需要对科学知识的几个特性进行考察:(1)可重复性,同一现象可以重复研究。(2)经济性,将信息抽象为既简单又优美的形式,通过最少的努力来获取最多的信息;(3)可测量性,可以用人们普遍接受的尺度予以精确的测量;(4)启发性,可以激发进一步的发现,向着未预见到的方向发展;(5)契合性,对不同现象所作的诸多解释中只有那些可以相互联系并被证明彼此一致的解释可以存在下去。
显然,经济学科本身能否符合这种“科学”特性以及当前的数量经济学是否实现了这一要求是很值得怀疑的。就可重复性而言,经济学中所考察的经济现象,由于经济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往往存在很大差异,因而往往难以做到精确的重复性研究;但是,现代经济学却试图用可控的实验技术将人的行为条件设计为等同,结果得出仅仅是符合这种特殊条件的行为理论,而不再是真实社会中具体社会人的行为。就经济性而言,经济学的理论必定是与具体的社会环境相互联系的,因而经济学要找到或正确抽象出经济现象背后的“实在”,就必须确保抽象受到“度”的限制;但是,现代经济学研究却试图像自然科学那样,借助还原而将人的行为建立在特定的数理模型上,并以此发现“普遍”性规律。就启发性而言,现代主流经济学基于休谟困境或波普尔化解标准而认为从经验事实中得不出一般性的理论,从而往往抛开对事物本质的揭示而局限于这样两个方面:一者,数理经济学往往局限于数字的逻辑推理;二者,计量经济学往往局限于数字之间的功能分析以及具体事物的描述。就契合性而言,对事物本质的探究要求不能简单地依靠特定的预设前提进行逻辑推理,而是要充分吸收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但是,现代经济学的研究仅仅是照搬一些数学分析工具和自然科学中的研究思维,而基本上与其他社会科学割裂了。
作为社会科学的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与自然科学存在很大的特性差异:一者,自然科学的预设前提往往是抽象而非现实的,而社会科学的预设前提却存在抽象的限度问题;二者,自然科学的逻辑结论往往基于严格的数理关系,而社会科学的逻辑却关涉到人的主观行为机理。正是基于对这两个阶段的侧重点不同,
经济学的发展也呈现出两种基本趋势:一是数量化的道路,它集中于从预设前提到分析结论之间的逻辑推理和结论验证,关注的是对经济现象的刻画而非对事物本质的探讨,从而强调整个推理过程的严密性和科学性,崇尚经济学理论的客观性以及经济政策的价值中立性,乃至把经济学理论建立在数理逻辑或计量实证的基础之上;二是综合化的道路,它集中于对理想目标的合理性和预设前提的现实性探讨,关注的是对经济内在本质的思辨而非现象的描述和解释,从而强调过程的思辨性和人文性,相信经济理论的主观性以及经济政策的利益导向性,把理论建立在各社会科学分支之知识契合的基础之上。
然而,自边际革命以来,西方主流经济学迅速转向了经济学理论研究的第二阶段,它撇开了有关理想目标和事物本质的探讨而热衷于数字之间联系的功能主义分析;撇开具有的社会关系因素而局限于既定制度下人之理的逻辑推理和计量实证,并由此日益偏重于数理化和计量化的研究路径。显然,主流经济学的这种数理化取向也就是向自然科学的靠拢,试图运用一些一般性工具和原理来演绎分析绝大部分的经济学问题。正是由于近半个世纪以来经济学愈益技术化,以致现代经济学的结构也变得越来越像数学和其他自然科学。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所谓的主流学术刊物已经完全数学化了。问题是,现代经济学不断地求新求变,并将原本非常易懂的经济学理论通过数学模型而复杂化,这种方式果真提高了我们的认知吗?借助数学而看似客观的现代经济学果真是在向科学迈进吗?在阿莱看来,部分经济学的那种风气简直就是“数学骗术”,而这种“骗术”经过海归派的大肆宣扬在国内学术界则进一步蜕化为真正的“伪科学”。
可见,由于研究对象的差异,经济学的研究不能简单地模仿物理学等自然科学,追求所谓的客观和科学往往会限制经济学的多视角思维。事实上,尽管现代经济学仿效自然科学来构建经济学理论,但数学并没有在多大程度上推动经济学理论的实质发展。相反,正是基于客观化、科学化的努力,人们试图像运用自然科学知识那样来使用社会科学知识,反而对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危害。[7]相应地,经济学应该更多地借鉴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而与自然科学则存在根本性的方法论区别。正因如此,我们在模仿物理学而应用数学来分析经济现象,特别在提出政策建议时,就必须持非常谨慎的态度。
三、经济学数理化发展的认识论反思
由于经济学具有明显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学科特性,这限制了数学在经济学研究中所起到的作用。但是,在一些经济学者眼里,人类社会的发展应该且必然会朝他们模型设计的方向发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一个稳定的均衡。例如,伊特韦尔就狂妄地说, “如果这个世界与他的模型不相像,那这个世界就太糟了”。[8]显然,正是这种方法论导向而不是问题导向把经济学引入了一个致命的误区,数学无处不在的泛滥形成了目前经济学界以数学公式推演替代经济理论演绎的倾向。那么,为什么现代主流经济学派极力捍卫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呢?
一般地,从认识论方面看,这主要基于这样两个理由:一是过程捍卫,这一观点认为,数学语言是一种可以将人人都明白易懂的含义转化为符号的方式来消除所有的错误的、有趣的语言,因而数学可以使得推理和分析过程具有严格性;二是自然书籍的捍卫,这一观点回应了伽利略的惊奇:大自然本身是一部百科全书,而这部书是用三角形、圆形和方形的文字(即数学语言)写成的。作为启蒙时期的主要科学代表,伽利略提出了著名的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区分。其中,只有第一性的东西才是可以用数学表达出来的,而只有数学表达的才是真实的、客观的;那么,在这个以物理世界为对象的“科学宇宙观”中,如何理解由人所构成的生活世界呢?一般地,有两种基本的解决途径:一是把人视为自然的一个组成,自然有第一性的东西组成,人也可以通过“减约”到第一性的东西上去,因而生活世界的事物没有什么不可能通过科学来进行解释的;二是强调人不能减约为第一性的东西,人类特殊的内在经验是无法数学化的,从而也就不可能有“人的科学”。
然而,现代经济学捍卫数学在经济学使用的两方面理由也同时遭到米洛斯基等人的系统批判。就前者而言,20世纪物理学和数学的发展已经促使所有形式主义目标的幻想破灭了,数学家们不断遇到单靠逻辑不能解决的境况;相反,在面对复杂的形式时,非形式化的表达往往是更加有用的。正因如此,我们说,经济学对数学家平静地、线性地接近真理的进步的嫉妒完全是误置的对过去的怀念,而没有能够正确地看待数学本身的发展。譬如,依据逻辑一致性标准,欧几里德几何体现出了一种数学理论所具有的优点,但在实际的大规模航海中最有用的则是黎曼几何。显然,数学在自然科学中且有如此局限,在社会科学中就更是如此。
一方面,社会现象更加复杂多变,难以像自然科学那样将某特定经济现象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中隔离出来,而这种分离是“客观”的“科学”研究的基础。事实上,现代经济学家试图通过计量等对社会现象进行实证或描述,而这对社会现象提出了这样两个基本要求:(1)独立于观察者之外而只能用经验的调查(相对于先验的论证或知觉)才能加以确定;(2)独立于个人意志之外而只能通过“外在”的观察(如范式、统计等指标)加以研究。也即,这种研究的基础是:社会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通过掌握这个规律人们就可以借助它来操纵和控制人类行为和改造人类社会。但显然,经济学研究并不满足这两个要求:(1)经济现象本身是人类行动的产物,与主体之间存在互动关系;(2)经济现象的发展具有俄狄浦斯效应,其演化深受人类社会的认识及其行为的影响。事实上,自然界往往存在某种最大化原则,正是这种最大化原则导致了极值和微分的出现,以致现代经济学也将人们的最大化行为与物理学中的最大化模型相提并论,并试图通过极值的形式来分析人类的理。但是,人类的“最大化行为与非意志的最大化有着根本的区别,因为分析最大化行为时必须将选择行动的根本意义置于研究的中心位置。在选择行动中,个人对综合结果(包括选择过程)的偏好并不等同于他对定点结果的条件偏好。”[9]
另一方面,人类社会是不断演变的,经济学规律不像自然规律那样具有稳定性和普遍性而是具有历史性和演化性,如马歇尔强调的经济学的麦加在生物学而不是力学。事实上,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在尝试使用时间变量等将经济分析动态化,进行所谓的时间序列分析,但是,现代经济学理论根本上建立在一般均衡(或者局部均衡)理论之上,而均衡分析本质上是静态的,引入时间序列仅仅把静态分析拓展到比较静态,如演变博弈根本无法揭示变异和进化的轨迹。我们也知道,数学的大量应用始于边际革命的兴起,正是边际概念似的微积分可以在经济学中大显身手。但是,正如凡勃伦指出的,“在这个有限的范围内,边际效用理论完全表现出一种静态特征。它没有任何形式的动态理论,全部都是在给定状态下研究价格调整问题”,“它们无一能在理论上处理‘变迁’现象,至多只能处
理一些对变迁的理性调整,而此类调整依据只是附带的而已”。[10]而且,即使是边际效用的先驱之一,克拉克也强调静态和动态的分析:静态分析是演绎分析,最适合于作为一种纯粹的分析工具;而动态分析是历史和归纳的分析,必须经过历史、经济学家和科学劳动才能形成。
可见,从认识论的角度,相比于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否“天生”可以广泛使用数量表示是值得怀疑的,主流经济学仿效自然科学来构建经济学理论也必然是有问题的。例如,德布鲁认为,商品和价格都是定量化的,因而微分计算和线性代数被运用于商品一价格空间,但显然,“商品空间”的公制结构同假设的物理空间的公制结构根本就不是同构的,假设的价格代数结构在实际的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为此,迪梅尼和莱维就强调如下几点:(1)不能把物理学“运行机制”中的内在逻辑引入到经济学中去,经济学中没有与物理学中的基本原理相对应的东西,即那些适合用方程组形式表达的东西;(2)形式化在经济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不是最重要的作用,相反,经济学中语言多元性暗示了方法的多元性;(3)经济学的科学性质是建立在研究方法之间的特定联系和研究领域之间的特定联系基础上的,这是一种既非独特的也非包罗万象的“非结构式的”方法论;(4)把经济学发展史解释为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即从前科学和教条阶段到形式化了的当代科学的正统理论阶段,是不正确的。[11]
四、简短结语
由于科学本身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因而数学在科学研究中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限度;而且,由于社会科学所面临的对象更不确定、所获的认知更为主观,因而数学在经济学的应用应有更大的局限。显然,在经济学数理化泛滥的今天,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审视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应用限度。一般来说,物理学理论本身以数字式的方程来表示,而基于经验产生的另一组数字则可以对之进行检验;正因如此,物理学的任何理论都可以通过还原进行严格的检验或证伪,因而研究者往往不需为理论模型的严格性所困扰。然而,经济学理论研究却具有完全不同于物理学的特点:经济条件是无法还原的,一项经济理论的预测总是与特定的形式化内容有关。正因如此,经济学理论也往往无法被证实或检验,而且,一个理论预测的结果即使得不到证实也往往仍然能够继续存在下去。事实上,经济学往往也不存在某种类似物理学内核那样的本质内容,从而不能从一组基本方程中推导出来;为此,经济学也无法像物理学那样先提出假说再进行检验,而是要强调理论的逻辑一致性,需要对经济学理论的预设前提、逻辑分析和逻辑结论都进行严格的说明。当然,一个好的经济学理论也不是建立在纯粹数理逻辑的基础之上的,而是要体现它解释经验事实的广泛性。因此,经济学理论往往不能脱离经验,是对经验事实的抽象和一般化。繁人都重就强调,“如果理论和现实有矛盾之处,这对理论来说就太糟糕了”,而不是如伊特韦尔所说的,“这个世界就太糟了”。[9]因此,经济学中建立模型并不是一种最好的分析形式,而只是所有可能的解释模式的一种,这种形式化的模型也都是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而设计的。事实上,数理模型也并不比文字分析更为重要,布莱克甚至认为人文科学中所使用的中心修辞手段如暗喻要优于自然科学。
主要参考文献:
[1]钱颖一,理解现代经济学[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2)
[2]朱富强,经济学的科学性意味着什么:经济学的双重属性及其研究思维[J],当代经济科学,2008(3)
[3]朱富强,经济学是一门科学吗?:基于科学划界标准来看[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9(3)
[4]朱富强,如何看待当前的经济学国际化现象: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理论研究之差异谈起[J],当代财经,2008(10)
[5]麦克洛斯基,经济学的修辞[A],豪斯曼,经济学的哲学[c],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6]波普尔,历史主义贫困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7]朱富强,经济学理论在发展、停滞还是后退?:经济学数量化历程中的科学性审视[J],首都经贸大学学报,2009(2)
[8]繁人都重,制度经济学回顾与反思[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