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2:4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Abstract: with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continues to deepen, land resource market as a part of the market economy is also in constant on reform. Especially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along with the social economy development of reform, the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urban and rural land resources development of the trend of the merger has taken on, especially with the town land in the use of resources has already become the saturated state, gradually to rural land excessive, how should we reasonable planning can reasonable use the village land without affecting the normal agricultural land condition, i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to use, it is the place of the discussion.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land resources; Use; Reasonable plann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D91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城镇一体化的提出以及城镇土地资源的利用逐渐饱和,乡村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开发被提上了日程。这种目光和战略性政策的转移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可以充分的利用起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帮助农村的经济建设,充分的利用土地资源,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正常的农作物种植。由于在开发中没有进行合理的规划,也对原有的农村土地风貌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因此,怎样合理规划城乡土地资源的利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健康发展,带动农村的经济建设,是我们应重点讨论的话题。
一、城乡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及问题
土地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和开发,土地的需求状态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在这些变化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正视并解决。
城乡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
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要求,也会是将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需长期坚持的决策。城镇化的进程结果必然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加速了城乡土地资源的利用,发展了农村经济,使每个农民都切切实实的体会到了城镇化建设所带来的富裕。另一方面城镇化的建设虽然使得农民的生活状态逐渐改善,但是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开发商盲目的征用土地,造成了很大一部分农民无地可种,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了很大的侵害。
且不说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土地的充分利用程度、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的维持都是目前城乡土地利用的重大问题,也是需要亟待解决的。
(二)城乡土地资源利用中所出现的问题
1、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了城乡土地资源的利用
土地资源的开发是需要根据需求关系不断的使土地在两者之间合理的流动,尤其是城乡一体化的提出,城乡土地的利用呈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状态,农村的很多农用地被征用,开始大兴土木建设,这种经济发展的事态是良好的,但是由于在开发的过程中不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和对生态平衡的维持,使得部分农村原有风貌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这主要源于某些开发商急功近利,只求眼前的利益,却损坏了长远的利益。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我国仍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制度上的不完善给与很多不法开发商提供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尤其是在城乡土地建设的过程中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确立,使得很多开发商打着国家建设用地的旗号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来进行国有土地的出让,这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大部分农民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制约了农村经济的有序、稳定、健康发展。
农村土地的征用使得农民失去土地,造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拥挤的现状
虽说城乡土地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民获得了一定的利益,但是由于无休止的征用,使得农民失去土地,破坏了农村发展的原有秩序,使得农村出现了很大一部分剩余劳动力,这样的局面不仅违背城镇一体化实施的初衷,再加上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很低的租金来获取农民的土地,使得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城乡矛盾急剧上升,影响了国家方正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城乡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规划
城镇一体化的政策理念在方向上是对的,它的实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是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但是针对在城乡土地利用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这不仅是一个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更是一个长远需要坚持的政策。
放慢城乡一体化的脚步,合理规划城乡土地资源的利用
任何政策的实施都需要稳步的落到实处,特别是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更要注意。城乡一体化的理念在大的方向上是正确的,是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走向富裕的必然之路。但是政策的实施必会导致一些相关问题的出现,因此,应该放慢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一边发展农村经济,一边解决中途所出现的问题,既达到了经济上的利益,也能顾全农民的利益。土地毕竟是农民的生命,农民对于土地的情感是我们所不能体会到的。因此,在城乡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上应该以维护农民的利益为前提,实现农村向城镇的稳步过度,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城镇一体化的进程。
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的局限性,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虽然国家明文禁止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但是实际上大量的集体用地却以各种形式非法进入了城市土地市场,经过变相的流转来获取相应的利益。这是一种自发的、缺乏规范性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市场发展的规律,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这种制度存在很大的弊端,缺乏相关法律的约束,在此应注重规范相应法律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这种“暗箱操作”行为给与严厉的打击,打破这种少数人获取利益,破坏市场规律的局面,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国家应充分利用其宏观调控的手段进行适当的干预,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明文禁止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和恶劣行径。
在合理利用城乡土地资源的同时,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
城乡土地的合理利用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城镇一体化,本质上是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农民的问题是目前我国首要解决和重视的问题,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关乎我国的稳定发展和改革大局的,因此,在城乡土地利用的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剩余劳动力是需要切实的解决的。
农民就业的问题是很复杂的,但就业的渠道还是比较宽的。鼓励农民自主创业,为农民提供创业指导,提供相应的培训,如:大棚栽植技术、特殊果木品种的种植等等。很多项目都可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状况,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经济的建设,解决农民没有土地的切身问题,这样既解决了城乡土地的合理利用,也能是农民通过自己的双手逐渐走向富裕。
三、以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为核心指导城乡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由我国土地资源有限的现状所决定的。在城乡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上,要有一个长远的眼光,除了注意环境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维护,还有用科学的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积极的相应国家的各项政策,在城镇一体化的进程中,切实的解决好农民的问题,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参考文献:
[1]魏东辉.哈尔滨市城市郊区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东北农业大学, 2007 .
[2]牟锐.小城镇建设用地供需问题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 2006 .
[3]闫宝华.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近郊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分析[D].东北师范大学, 2006 .
1.问题提出
城乡规划是指导城乡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在城乡差距日益凸显、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转移的进程中,城乡规划逐渐被提上日程。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稀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持续加剧,使得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范围不断扩展。而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拥有的除劳动力之外的有效“致富”资产,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土地不仅为城镇发展提供布局与建设的空间,而且是融资的重要工具,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的体现。国外经验表明: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与政府充分控制和分配土地收益密切相关。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保障城乡规划成功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利用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及其问题
2.1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
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第一,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征用是集体土地向城市用地转换的合法途径,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城市化、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集体所有制化的土地作为城市用地的重要补充,保证了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对土地急剧增长的需求;第二,对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的配套开发以及城市土地的综合管理利用。对城市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房地产商,以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到有能力的单位,从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
2.2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土地征用方面:土地价格在土地征用中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在我国,征用农民土地后给农民较少的经济补偿,土地征用费占土地出让价格的比重很低,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加之政府对土地补偿费的截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此外,市价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在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类型经济组织之间的不规范流转大量存在,这种自发性的流转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带来诸多问题。如用地权不清晰、产生由价格和产权问题而发生的争端、土地资源的滥用等;其次,利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土地竞拍的价格一般较高,尤其是房地产商为了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高价得到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造成房屋价格上涨、炒房现象严重。
3.城乡规划中土地合理利用的政策建议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城乡规划中有着重要作用,是做好城乡规划的基础。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应首先从土地价格的规范出发,一方面对农村土地征用进行管制;另一方面对土地的招标、竞拍、挂牌给予合理规制。
3.1对农村土地征用的管制
3.1.1征地补偿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根据地租理论,地租有级差之分,应根据土地的优劣程度来确定地租。换言之,对征收的土地给予征地补偿费时,应有所区分,根据地块带来的效益确定。对于在可预测范围内有良好发展前景,并且用途非常广泛的地块,在征用补偿费的确定时,应区别于劣质地块。此外,政府在对失地农民的同期损失给予补偿时,应该加入土地使用后的预期利益,动态提高补偿标准,从而既可以降低农民对征地的不满情绪,又提高了土地征用的成效。
按照马克思的地租分配理论,级差地租Ⅰ应由土地所有者所有,级差地租Ⅱ应由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所有。对土地征用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应充分考虑被征地者的利益。而据国家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中,农民约得5%~10%,村一级得25%~30%,政府及部门得60%~70%。因此,规范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是改善现行制度的重要方面,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3.1.2征用土地的购地费确定
购地费应由被征购地块的地价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构成,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应如实补偿,地价款可根据农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的用途及预期收益等因素确定,让农民分享额外的增值收益。尤其对于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在承包期还未到达的前提下,承包的土地已被政府征用,他们的预期利益更应得到保护。
3.2对土地招标、竞拍、挂牌的规制
由于国家允许对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招商、拍卖和挂牌,全面推行和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从而凸显土地资产价值,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以及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中的暗箱操作提供平台。经营性用地通过扩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比例,由市场机制决定土地去向,由政府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准地价和出让底价,充分挖掘土地的资产价值。
根据科斯定理,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甚至不需要政府干预市场交易,市场交易便会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来进行。市场的真谛不是价格,而是产权,只要产权确定,市场主体便会“议出”合理的价格。土地是一种特殊商品,地价是转让产权后的经济收入,招标、竞拍、挂牌会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政府为了保证招标、竞拍、挂牌的顺利进行以及土地资产价值的充分体现应该先从制定基准地价以及转让土地的产权入手,根据转让产权的不同、土地的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地区经济结构、人口密度、城市周围农用地的生产状况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来制定基准地价,从源头上规制土地的招标、竞拍、挂牌。 [科]
【参考文献】
在城乡的发展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可以通过城乡建设规划来合理安排城乡的建设布局,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资源与城市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做好土地资源规划是城乡规划中的重中之重。对于贵州省来说,应当协调好城市发展所需的各种用地,对土地的利用目标和方针进行统筹规划,严格遵循土地资源利用的原则。要根据不同的区域确定不同的控制方向和控制指标,有效实现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平衡,合理布局城乡发展中的农田和城市建设布局,并提出合理的实施规划。
一、贵州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贵州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的建设步伐也在不断加快,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情况良好。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必须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贵州省位于我国的西南部,共有17.62平方公里的土地,地处云贵高原向丘陵地区过渡的中间地带,很多土地都是斜坡地形,高原山区占大部分,并具有强烈岩溶化的特点。根据贵州省的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来看,山地占绝大部分,约为60%,丘陵约为30%,另外还有7.5%左右的山间平坝。与其他省份相比,贵州在土地资源方面缺乏平原支撑。贵州省的耕地资源不足,存在着严重的人多地少的矛盾,但在城乡规划中却存在着过多占用农村土地的问题。随着城市化部分的逐步加快,贵州省的农民也逐步走出乡村,开始走入城镇中寻找工作机会,使城市和乡村逐步走向了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城市带动了周边农村地区的发展。另外,很多农村的土地资源类型也日益多样化,这也吸纳了很多的农村劳动力资源。在房地产开发方面,土地资源的使用权限通常都是通过拍卖的方式得来,这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拍卖得来的资金也可以用于城市的发展规划,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了贵州省的进一步发展。
(二)贵州省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具体说来,贵州省的土地资源在利用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土地征用不合理。目前,很多地方的土地利用权限都是通过强制性的手段来获得,土地补偿费低于土地出让的价格,使土地收益分配混乱,不但损害了人民利益,也带来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土地资源滥用和土地浪费等问题;第二,利用竞拍的方式取得土地资源的使用权,这也导致房地产商竞拍得来的土地价格较高,开发商为了赚取利润,会通过降低房屋质量、提高房屋价格等方法来取得利润。这些原因都导致房价的过快增长,房屋价格居高不下但房屋质量较差,这些都不利于城乡规划目标的实现,容易形成房产开发中的泡沫现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第三,土地资源规划协调困难。在土地资源的规划过程中,必须要以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城市的发展需求和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土地资源的规划中,规划部门的着眼点和土地部门的着眼点有着明显的差异,规划部门为了充分发挥城镇的功能,要求土地资源利用要具有一定的弹性,而土地资源部门则依照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的方针,强调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另外,在编制标准和编制技术方面,土地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人均用地指标和土地分类等方面存在着测算不一致的问题。最后,在土地用途管制方面,二者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对小城镇用地方面的管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二、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的合理化建议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做好城乡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必须要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以贵州本省的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为基础,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加合理、科学、规范地利用土地资源。具体说来,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的利用策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范土地征用标准
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政府应当依据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决定补偿的额度,合理区分不同用途的土地资源。要根据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和发展前途来划分土地资源的优劣,合理提高优质地块的补偿费用。另外,要逐步从“征地”走向“购地”,在土地征用中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土地资源征用和管理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在具体的费用上,耕地补偿费应接近于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同等类型的耕地造地成本,避免出现征地补偿费用较低的问题。
(二)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管制
对于土地资源的出让、招标和拍卖等活动,我国应当制定出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并要加强对土地拍卖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征用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维护好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等问题。土地资源的征用要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将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来看待。为了充分体现土地资源的价值,规范土地招标和竞拍的过程,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土地资源的基准计价,更加规范地对土地资源的产权进行管理。另外,要根据土地产权的不同,并结合土地的用途、位置和使用年限等相关因素,综合衡量土地资源的价值,合理制定土地资源的基准地价,更加规范地对土地招投标、拍卖和挂牌等过程的管理,形成土地资源利用的一系列的制度体系。
(三)合理规划并协调土地资源的利用
在城市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重要的保障,也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为此,要充分认识到城乡土地资源规划的重要意义,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土地资源的规划和利用,使城乡规划更加的规范与合理。首先,应当建立健全土地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逐步完善《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做好“两规”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明确二者之间的约束关系,并对两者之间的协调和衔接作出具体的规定,并制定土地资源利用的配套管理办法,更加有效地约束和引导土地资源的利用过程。其次,要在技术层面做好“两规”之间的互通,建立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加强两者在技术层面和标准规范上的互通与协调。最后,要坚持保护耕地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和落实合理用地的基本理念,尽量少地占用耕地资源,使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和贵州省的人口、经济等方面相适应,不断优化贵州的土地资源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结语:
在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认识到土地资源的价值,用发展性的眼光做好土地资源规划,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与作用。为了促进城乡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制定出城乡土地资源的规划政策,并建立健全土地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资源的招投标、竞拍和使用过程,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解决贵州省存在的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房屋价格上涨过快和各部门协调困难等问题,根据贵州的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科学规划贵州省的土地资源,促进贵州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纪冬梅. 浅议土地资源在城乡规划中的合理利用[J].科技致富向导,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