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47:4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土地规划专业,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8-0294-01
随着我国逐渐步入工业化社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一些农户便进入非农产业谋生[1-2],导致农用土地经营方式相应转变,土地流转现象趋于常见,农民自主进入非农产业谋生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土地流转[3]。河北省曲周县白寨乡的席庄村是轮胎翻新专业村。20世纪80年代该村就有小部分农户从事轮胎修补副业,20世纪90年代从事轮胎翻新产业的农户进一步增多,2003年后几乎家家户户都进入这一产业,2008年席庄村轮胎购销发展到全国范围,村里农户将自己种植的土地承包出去专营轮胎翻新产业。2010年以来,轮胎翻新产业的收益呈负增长,部分农户又放弃轮胎翻新产业而重新要回土地自己种植。
关于非农产业发展对土地利用产生的影响,研究者通常重视其对粮食安全的影响而忽略了其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尤其是非农产业收益变化与经营年限对土地流转动态的影响[4]。因此,对席庄村规模经营轮胎翻新产业条件下,该产业收益变化与经营年限对土地流转动态的影响开展调研,以期为更好地利用农村土地提供参考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研方案
1.1.1 样本选取。以规模化经营轮胎翻新产业的席庄村为对象,先查清全村农户类型,再根据农户类型随机取样,分别选取轮胎翻新经营户(包括现经营户和原经营户转农业户)60户和坚守农业户30户作样本户。农户名单由席庄村村委会提供,样本户随机抽取获得。
1.1.2 调研问卷内容。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土地流转情况[5]、土地流转形式[6]、轮胎翻新产业收益情况。
1.1.3 调研过程。一是根据预调研的情况,对被调研农户回答问题的误区、调研时提问及追问方法等进行分析并最终确定调研方案;二是实施中为保证问卷质量,调研当天数据会被核实并对异常数据进行回访。
1.2 数据统计分析
土地流转率的计算如下:
土地转出率:SFE转出(%)=SFO单体/SA单体×100(1)
土地转入率:SFE转入(%)=SFI单体/SA单体×100(2)
式(1)、(2)中,SFO单体代表单个农户土地转出面积(666.7 m2);SFI单体代表单个农户土地转入面积;SA单体代表单个农户土地总面积。
2 结果与分析
2.1 农户转入非农产业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调研数据中,非农产业户(即轮胎翻新经营户)和坚守农业户土地流转率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非农产业户平均土地转出率在33.4%~50.3%之间,并且非农产业户的土地转出率远高于坚守农业户的土地转出率。
非农产业的兴衰对土地流转率的影响以席庄村轮胎翻新经营户收益变化与其土地流转率为例说明,可看出席庄村轮胎翻新经营户收益从2010年开始下滑,净收益从2010年的平均收益16.8万元,到2012年变为亏损4.6万元,再到2014年回升。随着2011年轮胎翻新经营户收益的减少,2012年部分农户要回土地自己种植,表现为土地转出率减小;2012―2013年轮胎翻新经营户收益为负值(亏损),土地转出率则持续减小,2014年土地转出率减到近5年最小而土地转入率开始增加。
2.2 非农产业经营年限对产业兴衰和土地流转率的影响
将轮胎翻新经营户按照经营年限划分,其中经营15年及以上的为20户、经营13~15年的20户、经营12年以内的20户,在统计其在轮胎翻新收益减少情况下继续经营及放弃经营的比率时,可以得到不同经营时段农户放弃非农产业的比例为:经营15年及以上农户>经营13~15年农户>经营12年以内农户。
分析非农产业经营年限对土地流转率的影响时,2010年经营非农产业15年以上的农户土地转出率最少,12年以内农户土地转出率最多,为57.9%;2011―2014年的土地转出率同样是经营非农产业15年及以上的农户
3 结论与讨论
非农产业兴衰会影响农户的土地流转率。从事非农产业经营的农户土地转出率远远高于坚守农业户的土地转出率,而从事非农产业经营的农户土地转入率则低于坚守农业户的土地转入率。在2010―2014年间,土地流转率随着非农产业收益的变化而变化。2010年收益最多,2011年土地流转率随之而增加。而收益下滑时,土地流转率在次年随之又减少。可见,非农产业收益越多,土地流转率越高。
农户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年限越长,土地流转率越低;非农产业收益下滑时更容易放弃对该产业的经营。经营非农产业15年及以上的农户在该产业衰落的状况下更容易放弃对该产业的经营,而12年内刚刚经营非农产业的农户在面对该产业衰落的状况下放弃的比率比经营年份长的农户少。经营非农产业15年及以上的农户在近5年的土地流转率最低,经营非农产业12年内的农户土地流转率最高。
4 参考文献
[1] 杜海燕.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对策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0.
[2] 陈冬生.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与对策[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4):18-20.
[3] 朱玉平.农业副业化与粮食产能安全问题研究[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3.
Abstract: the land planning is the national control land management to a kind of administrative behavior, and the current land planning exists and the realit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 contradiction, the method of dynamic, lack of lag maneuverability, individual character, etc. This paper aiming at these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improved planning method, system reform, improv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improving relevant personnel specialized level and other measures.
Keywords: land planning; Existing problem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F30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绪言
土地规划是指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要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以及保护在空间时间上所作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规划。土地规划具有指令性和拘束性,属于行政规划的范畴。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并合理开发与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和谐发展。目前而言,土地资源相对不足以及土地需求旺盛的现状使得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其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科学、民主、合理地进行土地规划。如今土地问题已成为世界令人瞩目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为了研究解决这一关系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目前,中国正处于“两期”时期,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资源环境方面的约束日益加剧,农村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日益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统筹规划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这又给土地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土地规划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土地规划缺乏动态性,方案单一且与现实操作有差距。以前土地规划因受到人力、财力、物力以及科技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对规划区域范围仅采用静态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从局部的经济发展出发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指标,再进行各种数据运算,最终达到综合平衡的状态。而对于区域内的其他方面,如土地自然属性、生态环境以及人文地理等方面,缺少全面细致的分析,同时也没有对各专业用地的规模进行阐述,这样导致十分复杂的土地利用问题过于简单化,从而造成其指标预测精确度下降。加上规划本身的约束性,有些规划只有一种方案,没有制定相应的第二种方案。如果规划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需要做出调整或者更改,那之前的规划方案就可能作废,或者是很难做出相应的作出变化来及时调整。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依据并没有根据客观情况来制定,也没有对未来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规划,而只是在原基础上做表面工作,编造相关数据,使得土地规划成为僵化的形式,从而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与现实脱节,削弱了规划指导控制作用,规划也就越来越脱离实际。
2.土地规划缺乏可操作性及个性。如今一些土地规划只是过分强调评价,特别重视农业用地的评价,却轻视了整个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空间布局。对于建设用地的预测和安排也只是根据有关部门现有的规划展开的,创新能力极其低下。且在一些土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一些地方思想保守落后,观点缺乏新颖性,土地规划方案执行性不强,无法体现土地规划的预测性、先进性。土地规划的重复问题严重,利用土地的目标、实施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也缺乏特色,尤其缺乏地方特色,特别是还有一些地方的土地规划出现雷同。
3. 土地规划程序不严谨,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相关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我国相关的土地规划的条款很多且隶属各自的行政主管部门。但是规划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属于同一主体,与法治要求的“权力分立”的原则相矛盾,难以满足规划的公正性、科学性等要求,从而把规划变成了谋取利益的一类工具。农村土地规划及其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时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的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的知识,从而导致了规划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三、解决土地规划中的问题的具体措施:
1.改进规划方法,制定规划技术标准相关规范。改变传统的静态定性定量的研究方法,采用一种全新的动态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这是因为土地利用的动态过程,所以土地规划应是能体现这种动态过程的,所以它会涉及到与社会同步发展的经济、人文、环境、社会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必须采用动态的规划方法来制定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用动态方法可以把规划划分成几个阶段,并且在每个阶段有明确的任务指标要求,这样对于实施者来说就容易把握了,规划也就容易得到落实。所以主管部门应组织人员研究制定技术标准规范,通过不断实践修正,将标准不断完善。
2.加强规划可操作性及个性,深入规划体制改革。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与编制实施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无论从规划的定位还是规划的内容、编制程序等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规划数量少而精,规划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叠和矛盾,因而实施起来比较顺利,操作性提高。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规划体制,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力和综合管理力,减少规划数量,严格界定各类规划的范围,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3.确立土地规划的监管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经济以及社会结构都在不停地发生变化,所以我们对规划编制也要不断地进行相关的调整,在一定时期内无论规划做的多详细总会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所以规划应进行有科学依据的调整,不能为了追求稳定而不进行相关的调整。只有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对规划进行调整才能保证规划的的顺利实施。
土地规划的复杂性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各类关于专业用地及相关法律政策的知识,提高自身综合分析能力,确保规划水平,提高规划的现实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要尽可能多利用科技手段作为分析政策影响、跟踪区域问题、筹划重大决策的重要支撑。
结语:
在土地规划实施的问题上,我们要冷静认真地考虑,发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土地规划实施工作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小敏、郭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国土地科学》,2003,(05)。
中图分类号:F301.23
一、引言
土地规划是指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要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以及保护在空间时间上所作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规划。土地规划具有指令性和拘束性,属于行政规划的范畴。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并合理开发与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和谐发展。目前而言,土地资源相对不足以及土地需求旺盛的现状使得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其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科学、民主、合理地进行土地规划。如今土地问题已成为世界令人瞩目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为了研究解决这一关系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目前,中国正处于“两期”时期,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资源环境方面的约束日益加剧,农村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日益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统筹规划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这又给土地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土地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规划缺乏动态性,方案单一且与现实操作有差距。以前土地规划因受到人力、财力、物力以及科技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对规划区域范围仅采用静态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从局部的经济发展出发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指标,再进行各种数据运算,最终达到综合平衡的状态。而对于区域内的其他方面,如土地自然属性、生态环境以及人文地理等方面,缺少全面细致的分析,同时也没有对各专业用地的规模进行阐述,这样导致十分复杂的土地利用问题过于简单化,从而造成其指标预测精确度下降。加上规划本身的约束性,有些规划只有一种方案,没有制定相应的第二种方案。如果规划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需要做出调整或者更改,那之前的规划方案就可能作废,或者是很难做出相应的作出变化来及时调整。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依据并没有根据客观情况来制定,也没有对未来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规划,而只是在原基础上做表面工作,编造相关数据,使得土地规划成为僵化的形式,从而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与现实脱节,削弱了规划指导控制作用,规划也就越来越脱离实际。
2、土地规划缺乏可操作性及个性。如今一些土地规划只是过分强调评价,特别重视农业用地的评价,却轻视了整个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空间布局。对于建设用地的预测和安排也只是根据有关部门现有的规划展开的,创新能力极其低下。且在一些土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一些地方思想保守落后,观点缺乏新颖性,土地规划方案执行性不强,无法体现土地规划的预测性、先进性。土地规划的重复问题严重,利用土地的目标、实施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也缺乏特色,尤其缺乏地方特色,特别是还有一些地方的土地规划出现雷同。
3、土地规划程序不严谨,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相关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我国相关的土地规划的条款很多且隶属各自的行政主管部门。但是规划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属于同一主体,与法治要求的“权力分立”的原则相矛盾,难以满足规划的公正性、科学性等要求,从而把规划变成了谋取利益的一类工具。农村土地规划及其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时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的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的知识,从而导致了规划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三、解决土地规划中的问题具体措施
1、改进规划方法,制定规划技术标准相关规范。改变传统的静态定性定量的研究方法,采用一种全新的动态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这是因为土地利用的动态过程,所以土地规划应是能体现这种动态过程的,所以它会涉及到与社会同步发展的经济、人文、环境、社会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必须采用动态的规划方法来制定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用动态方法可以把规划划分成几个阶段,并且在每个阶段有明确的任务指标要求,这样对于实施者来说就容易把握了,规划也就容易得到落实。所以主管部门应组织人员研究制定技术标准规范,通过不断实践修正,将标准不断完善。
2、加强规划可操作性及个性,深入规划体制改革。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与编制实施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无论从规划的定位还是规划的内容、编制程序等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规划数量少而精,规划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叠和矛盾,因而实施起来比较顺利,操作性提高。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规划体制,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力和综合管理力,减少规划数量,严格界定各类规划的范围,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3、确立土地规划的监管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经济以及社会结构都在不停地发生变化,所以我们对规划编制也要不断地进行相关的调整,在一定时期内无论规划做的多详细总会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所以规划应进行有科学依据的调整,不能为了追求稳定而不进行相关的调整。只有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对规划进行调整才能保证规划的的顺利实施。土地规划的复杂性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各类关于专业用地及相关法律政策的知识,提高自身综合分析能力,确保规划水平,提高规划的现实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要尽可能多利用科技手段作为分析政策影响、跟踪区域问题、筹划重大决策的重要支撑。
四、总结语
在土地规划实施的问题上,我们要冷静认真地考虑,发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土地规划实施工作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