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30 11:13:06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乡村旅游理论基础,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引言
广西的旅游资源丰富,特别是自然资源,如桂林山水就是享誉国内外的旅游胜地。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城市人口,越来约追求精神享受,把回归自然,体验乡村生活和少数民族风情,欣赏田园风光作为逃避城市紧张生活的替代。广西是农业大省,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地域风貌;浓郁的少数民族风情,跨境旅游资源,以及历史遗迹,这些正符合了现代旅游发展趋势。因此,近些年广西的旅游得到了迅速发展,从最初的自发性的、小规模的经营发展到现在的规模化经营,范围也越来越广,使广西的旅游业成为广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乡村旅游主要依托农村的自然风光与农村人文活动等资源,以城市居民作为目标市场,满足消费者观光、休闲、度假、体验、购物等各种消费需求。该类旅游活动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尤为重要,由于无节制的消耗,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严重,因此,环境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而农村的环保一向投入甚少,很多地方甚至没有投入。在自然资源变得越来越紧缺,开始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阻碍因素的情况下,人们也越来越关注乡村旅游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但我们也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是,目前我国关于旅游环境的法律非常欠缺。当前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是以“市场失灵”①作为理论基础的,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多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规制,以期通过政府干预的手段解决环境保护的“外部性”问题。但是,由于政府部门也有自己的私利,在保护与治理环境上总显得动力不足,特别是乡镇政府,有着更为强烈的脱贫致富的愿望,单纯发展农业在大多数农村都很难实现这一目标。因此,吸引外资,发展工业,如乡镇企业就成为乡镇政府的优先选择。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发生冲突时,政府肯定会牺牲环境而选择发展经济。尽管有人建议把环境保护作为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可是官员们除了有谋求政绩外,更有谋求经济利益的愿望。这就是所谓“政府失灵”。现有的法律体系不能很好地满足发展旅游与环境的矛盾冲突,需要寻找新的路径解决发展乡村旅游与环境保护的和谐问题。
二、广西乡村旅游的基本情况与主要问题
近年来,广西乡村旅游得到较好地发展,截止2009年底,广西建成常态性经营的乡村旅游点达300多个,“农家乐”500多家,创建农业旅游示范点192个,分布在广西14个市80多个县(市、区),其中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34个,广西创建的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数量排全国第9位,西部省区第2位。广西旅游局与农业、建设等部门合力打造了15条农业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了一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目前广西主要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有以下几种:1.农家乐(渔家乐等);2.现代农业新村;3.民俗(族)文化寨或古村落;4.集观光、体验、购物于一体的农园;5.高科技生态农业观光园;6.依托乡村名胜开展乡村旅游;7.乡村红色旅游。
虽然广西的乡村生态旅游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起步晚,基础薄弱,缺乏整体科学规划,暴露出很多问题,制约了广西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对乡村生态旅游的本质、内涵、资源条件和客源市场认识不足,不能够准确把握和认识自由资源,及资源的开发,也没有很好地针对目标客源进行开发。
2.宏观管理力度不够,缺乏整体规划,体现为分散、小规模无序经营。
3.基础设施较差,如交通不便,卫生条件较差等,影响乡村生态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4.旅游服务整体质量不高,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5.由于法律缺位,监管不力,规划欠缺,出现生态环境质量下降,人文环境特色弱化甚至恶化等问题。
广西已提出将旅游也作为广西的支柱产业,打造旅游大省的口号,而乡村旅游又是广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方式。对于当前已出现的问题,已对方兴未艾的乡村旅游造成阻碍作用,使乡村旅游处于较低层面的发展,而消费者对旅游服务的要求却越来越高。要解决这样的矛盾,以及上文谈到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现象,我们需要重新设计符合当今经济与环境关系发展规律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而且使两者能够相互促进,和谐发展,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构建乡村旅游业发展的环境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严峻性
对于发展乡村旅游,自然资源是最为重要的条件,特别是对于乡村旅游更多地依重农村或山区自然资源。可是现实是,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几乎全部投入到城市,对农村几乎没有投入。虽然自去年起,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重视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甚至中央财政安排了10亿元的专项资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但是在具体的防治工作当中还是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目前我们的环境管理体系基本是针对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的,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适用性不强;同时由于我们在开展农村环保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工程、轻制度的现象,使得农村环境治理政策措施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等。再加上农村地广人稀,污染太过繁杂分散,农村环境保护的机构队伍薄弱、基础能力薄弱、法规制度薄弱、管理手段薄弱、技术支持薄弱,农村环保问题严重。
(二)传统环保法律制度的弊端
在我国,在传统劳动价值论的影响下,自然资源是没有价值的,更谈不上将之作为资本来看待。长期以来,中国资源行业的发展一直是行政权力为内生变量的,包括对自然资源的配置,也大多是通过无偿的行政委授实现的。从法律上来说,自然资源只是行政管理的附属,其自身的价值或是资本属性无从谈起。在这样的理论框架下,环境只是经济的一个子系统,市场机制的目标是人造资本的最大化,并以此实现经济在总量上的增长,环境要素在此仅是作为生产对象存在,市场机制对人造资本最大化的推进同时意味着对自然资源消耗的无限扩张。由此也形成了“环境保护与市场机制天然排斥”的普遍观念。对应到旅游业的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也同样如此:旅游开发程度越高的地方,往往自然环境,乃至人文环境破环越严重。就是由于传统理论下,自然资源等环境要素是排斥在市场之外的公共资源,没有资本化,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由于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市场主体不愿意付出成本进行环境保护。不仅如此,由于使用自然资源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再加上监管不力,经营者往往无节制的地消耗环境。对于行政监管,由于认识上的不足等原因,也显得力不从心。
(三)环境资源资本化的转变
人类发展到今日,人类已面临着资源紧缺制约经济发展的严峻环境局势。因此,有学者提出“生态经济理论”。在该理论下,宏观经济被视为一个包含内容更多,更有支撑能力的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即经济只是生态经济的一个子系统,而将环境保护提到比经济发展更优越的地位。以生态规律影响和支配经济发展的进程。在生态经济的理论基础下,要求立法将自然资源作为自然资本的基本构成,并不断提高其生产效率和通过投资扩大供给。
基于生态经济理论,法律应将生态环境等资源纳入到物权理论框架中。在传统的物权理论框架中,土地和海域早已纳入物权中,对除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构建的较为完善。其他的生态旅游资源,也可以按照使用权等他物权的创设②,赋予自然资源一定的权利,按照物权制度,将这些权利市场化,通过拍卖,由经济实力强,开发最为合理者获得使用或开发的权利。旅游环境资源不再是无偿的公共资源,而成为“自然资本”。如果要获得自然资本的使用权或利用权,需要通过市场交易。
通过环境资源的资本化设计,将原来视为公共产品的自然资源等环境资源“内部化”,使环境资源的利用不再是“免费的午餐”。一旦环境资源权利成为资本,纳入到投资者的成本之中,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就成为他们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或利用权的拍卖,而获得资金,专款专用与当地旅游环境的治理与保护。这样既解决了政府在环保上资金投入不足和“政府失灵”的问题,也可以真正实现“谁使用谁治理”的原则。
四、对广西乡村旅游环境保护制度框架的构建
针对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的特点及所面临的与环保发生冲突的困境,基于环境资源资本化的制度设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构建相关法律制度:
(一)制定地方乡村旅游发展法规
目前有不少地方盲目开发乡村旅游项目,无序经营,没有对环境污染的评估,造成环境资源的破坏与浪费。要避免这样的恶性循环继续发展,应根据当地旅游资源的特色,制定符合旅游发展与当地自然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地方法规。法规应制定当地乡村旅游的目标和宗旨,对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手段;禁止;法律责任等。在地方法规的指引下,地方各级旅游部门应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引进投资及项目开发应符合规划要求。
(二)旅游环境资源资本化
对于自然资源,可以根据其所有权的不同,设置不同的权利,如开发利用权,使用权等。乡村旅游所依托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有两类:国家所有权和农村集体所有权。而经营者也有两类:外来旅游企业和本地农户。将旅游环境资源资本化,就是要经营乡村旅游服务的经营者有偿使用青山、绿水等传统上属于公共产品的资源。对于旅游企业,如果使用属于国家所有的资源,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自然资源使用费,这个制度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制度设计;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应与该地的农村集体组织签订承包协议,有偿使用。而经营者是当地农户的,由于经济能力弱,他们经营旅游也是在其传统的生活习惯基础上进行的,原则上不需要象旅游企业一样付费,但应当缴纳适当的,相当于环境保护的保证金。
(三)设置较高的进入门槛
目前广西的农村生态旅游规模化经营的不多,很多都是当地农民自行个体经营。分散式、小规模经营往往经济实力较弱,没有长远规划,比较急功近利,带有较强的“靠山吃山”的心态,很少关注环境问题。对此,应制定地方法规,规定较高的进入门槛,引进具有先进开发与管理经验的旅游经营企业进行整体性开发。这样可以对当地的自然环境较为有效、协调的利用。地方政府在进行招标引进旅游项目时,应重点考核其对当地环境保护的措施的可行性,使环境资源合理利用及环保纳入经营企业的运营成本之中,从而达到旅游开发与环境和谐发展、经济发展与环保双赢的局面。
设置较高的进入门槛并非指仅投资多的旅游企业才能经营乡村旅游产业,而将当地农民排除在旅游发展之外。这里所指的高门槛,更大程度上是指对环保的贡献。对于当地农户经营旅游行为,更多的要靠行政力的约束,如收取排污费等。
(四)有效地将农村生态旅游目的地农民纳入旅游产业中
对于风光秀丽的生态旅游景区,往往也是相对贫困的地区,如广西的大化县、田东县、东兰县、巴马县都是有名的贫困地区,近几年由于大力发展旅游业,当地的经济与农民生活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仍然有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如果鼓励当地农民从事旅游,农民分散的、小规模可能对旅游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都不利。引进外来投资,又可能将当地农民排除在旅游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之外,而他们还很有可能要承受因为开发而带来的负面效应。如何让当地农民参与旅游业,享受到开发当地旅游资源所带来的实惠,同时又不会造成不经济、不环保的效果呢?
这需要当地政府在引进投资时,要求旅游经营者做好规划,将当地农民作为其经营的有机组成部分。双方的合作可以是多种形式的:
1.农民可以通过村委会等集体组织与经营者签订协议,以他们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作为资本入股。这要求首先将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他物权利划分成股份,并且作价,转化成资本。这种方式的合作,恰恰与上述制度设计相吻合,也是当地农民最深的参与旅游开发的一种方式。通过自然资本入股,农民成为股东,可以参与开发与经营决策,对当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表决权,这也遵循了环保民主原则。
2.无论当地农民是否有自然资本入股参与,都可以加入旅游服务、甚至经营管理行业之中去。当地农民世代居住在本地,与当地资源形成天然一体,其实他们也是当地旅游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点,在以民俗资源作为开发旅游的重点的地区,显得尤为突出。例如,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主要是苗族风情,消费者除了欣赏秀美的山水风景之外,更是想要体验当地的民族风情。当地农民的生活和民俗,通过旅游企业的良性包装,呈现给消费者。而当地农民可以在保持自己的生活传统和习俗,同时又不离开家门的情况下,改善自己的生活。参与的方式有二:第一,受雇于旅游经营企业;第二,与旅游经营企业签订协议,将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项目承包给农户或农户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承包项目与范围,旅游经营企业统一管理,指定服务标准,由经营者就农户经营项目对消费者承担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发民俗资源的时候,法规应做适当的引导,避免将民俗风情展示舞台化、商品化。在开发的同时,注意外来文化对当地传统文化的破坏与冲击。经营者应配合文化部门对当地的民俗文化的研究与保护。
3.对于不愿意或者没有劳动资源的农户,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分享利益:第一,通过所在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入股方式获得分红;第二,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按照与经营者的协议,从旅游经营者处获得补偿款。该补偿款是用于弥补因开发乡村旅游使其遭受到对原有安宁生活破环的损失或容忍。
(五)当地政府成立专门的监管组织
通过将自然资源资本化后,环境与资源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得以有效利用与保护,政府的环保压力大大减轻。但并不是说政府对此就可以无所作为,而是要转变职能,从执行者变为监管者,保证市场的良性、有序运行。针对农村生态旅游发展的特点,政府监管组织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乡村旅游服务标准;2.按照相关法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旅游开发经营企业;3.监管自然资本权利交易过程;4.监管经营企业与农户的行为,如果他们有破坏环境与资源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手段;5.对农户分散经营进行必要的组织与培训。
二、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互动发展模式分析
(一)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互动发展模式的构建理念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互动发展模式的建立,离不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支撑。乡村生态旅游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其中,依托乡村的生态环境,增加生态体验与生态教育的功能,保证游客的休闲、观光、娱乐、农事体验、生态素养等多方面需求。它的蓬勃发展拉动了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始终,成为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互动发展模式创建的有效切合点。
(二)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互动发展模式的构建方法首先,充分利用乡村生态建设工程,如农业科技、退耕还林、生态项目开发等,统筹乡村生态旅游产业结构,实施产业优化;其次,以乡村生态旅游发展为中心,将乡村旅游相关资源充分整合,以旅游产业引领农村地区旅游发展,调整区域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从而解决“三农”问题;再次,从乡村生态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入手,增加乡村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农业无公害生产;最后,充分发挥乡村生态环境条件的重要作用,构建区域特色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模式,以品牌建设为落脚点,提高乡村生态旅游知名度。
(三)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互动发展基本模式大对数的乡村生态旅游存在旅游资源单一、品位不高以及相对贫困的状态,这种现状之下要求乡村生态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结合在一起,实施政府引导、企业推动以及全民参与的政策方针,建立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互动发展模式,如图1所示。
乡村旅游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而大规模的发展是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
一、国外乡村旅游的产生和发展
1.国外乡村旅游的产生
国外的乡村旅游产生于法国。1855年,一位名叫欧贝尔的法国参议员带领一群贵族来到巴黎郊外农村度假,他们品尝野味,乘坐独木舟,学习制作肥鹅肝酱馅饼,伐木种树,清理灌木丛,挖池塘淤泥,欣赏游鱼飞鸟,学习养蜂,与当地农民同吃同住。通过这些活动,使他们重新认识了大自然的价值,加强了城乡居民之间的交往,增强了城乡居民的友谊。此后,乡村旅游在欧洲兴起并盛行起来,德国、意大利、荷兰、保加利亚、英国、美国、巴西、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乡村旅游活动,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2.国外乡村旅游的发展
20世纪30年代,匈牙利就以乡村旅游闻名世界。20世纪60年代的西班牙的乡村旅游也在国际旅游上享有盛名,把那里的路边城堡或大农场进行改造建成乡村旅游社区,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度假。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农庄旅游非常流行,每年乡村旅游可以给农民带来相当于法国旅游业收入四分之一的收入。同时日本也兴起了“务农”式乡村旅游,以唤起人们对农业和环保的重视。20世纪80年代,欧美国家的学者对乡村旅游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指导乡村旅游实践,乡村旅游得以大规模的开展。
二、国内乡村旅游的产生和发展
1.国内乡村旅游的产生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长年生活于高楼林立、拥挤喧嚣、空气污浊、景观呆板的城市中,城市居民离幽美舒适的自然越来越远,加之生活节奏紧张、社会竞争激烈,使得城市生活缺乏兴趣,让人感到压抑。许多人产生了返朴归真,到静谧、优美、洁净开阔的环境中去感悟大自然,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乡村旅游作为人们回归自然的一种重要生态旅游形式便应运而生了。
2.国内乡村旅游的发展
我国的乡村旅游是在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促动下产生的,起步较晚。最初的乡村旅游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为外事接待的需要,在山东省石家庄村率先开展了乡村旅游活动,随后不久,各地便纷纷开展乡村旅游。如广西的阳朔县、河北的赞黄县嶂石景区、安徽的黄山汤口村等。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己由当初的自发阶段发展到现在的自觉阶段,并己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1997年,我国从南到北涉及观光农业这一主题的旅游开发项目,累计投资达30亿元以上。1998年我国国家旅游局推出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旅游业和农业的发展,农村条件日益改善,城市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乡村旅游逐渐成为城市居民休闲消费中的时尚选择,加之世界各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促使中国乡村旅游迅速发展。
三、国内外乡村旅游研究的基本概况
最早的乡村旅游研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64年。这一年里,在旅游研究中颇有建树的Stansfield,他在其著作的《美国旅游研究中的城乡不平衡》中首次阐述了对乡村旅游研究的不足。但整个20世纪70年代,乃至80年代初期,旅游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比较忽视旅游基础理论的探讨。所以关于乡村旅游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建立起旅游学术界普遍认同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概念,导致了研究陷于分散、凌乱的局面。当时绝大部分的研究都只停留在描述乡村旅游的现象上,从理论、概念上的研究明显不足。
事实上,乡村旅游研究真正发展起来是在20世纪80、90年代。而在国外,乡村旅游在这个时期的大规模发展却有其深刻的社会和历史的原因,由于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的恶化,以及追求个性的自由化倾向的流行,导致乡村旅游的热潮。Shaw & Williams(1994)从分析乡村在旅游业中的重要性入手,认为广大的乡村在地理上集中了各种景观与吸引物,布局于最能满足旅游者与当地居民需要的地点上,并认为乡村既有相似性,又有独特性。这在当时是对乡村旅游的研究十分有意义的探讨。
在这个阶段,国内旅游界关于乡村旅游的论文也逐渐多了起来,如贺小荣的《我国乡村旅游的起源、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探讨》比较全面的探讨了乡村旅游在我国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原因。王兵的《从中外乡村旅游的现状对比看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未来》,在这篇论文中,他描述了许多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以及中外乡村旅游发展的差异。此外,杨旭的《开发乡村旅游“势在必行”》一文,论述了乡村旅游兴起的历史原因以及乡村旅游的优势所在。除此之外,一些传统的教科书如王连义等著的《旅游学概论》,较为详细讨论了旅游的发展历史,这对于了解乡村旅游的产生提供了背景说明。
参考文献:
[1]贺小荣:我国乡村旅游的起源、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探讨[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1
[2]王兵:从中外乡村旅游的现状对比看我国乡村旅游的未来[J].旅游学刊,1999
[3]杨晓云:乡村体验旅游开发初步研究[EB/OL].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省略.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