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4:0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医疗卫生共同体,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现承担本市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任务的医疗机构,遵守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符合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条件(附件1),可提出重新认定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二、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与同级卫生、财政部门成立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公室,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标准,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三、按照“属地申报、区县初审、市级复审”原则,申请及审批定点医疗机构需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一)愿意申报的医疗机构需在2000年6月15日前,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并递交有关材料(附件1)。
(二)区县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公室在2000年7月15日前,在审查申报材料和核查医疗机构管理情况(附件1)的基础上,提出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初审意见。
(三)市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公室在2000年7月30日后,在复审区县意见基础上,分期分批公布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医疗服务协议。
四、有关具体问题
(一)审核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三个月后可重新申报,区县、市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公室进行复检。对复检后仍不合格的,自2001年1月1日起取消其定点资格。
(二)院外分支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分院、联合体、协作体、外租病房等)须单独履行定点资格的申报、审批手续。
(三)其它愿意承担本市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任务的医疗机构,可按照本规定在7月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有关材料,审查认定时间另行公布。
(四)这次定点资格认定工作,不涉及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享受人员个人定点医疗机构的调整。
五、这次认定的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后仍继续有效。
六、本通知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条件
一、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订并执行符合市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疗常规;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管理制度和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等有关资料。
四、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市、区县物价部门检查合格。
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设备。
1.根据业务量配备合理数量专(兼)职管理人员,一级(含)以上医院要设置由主管院长负责的医疗保险办公室;
2.根据需要配置必需的计算机等设备,满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要求;
3.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出院结算单和票据,及时准确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4.执行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5.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监测网。
六、严格控制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次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等。公费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享受单位、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议合格的。
七、驻京军队医院须符合经各总部、军兵种和军区后勤(联勤)部批准可以开展对外有偿服务,取得《中国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的医院(具体名单由总后卫生部提供)。
申报定点医疗机构须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按规定填写的《北京市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四、军队医疗机构须提供经各总部、军兵种和军区后勤(联勤)部批准对外有偿服务证明,包括《中国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
五、医疗机构评审的合格材料及复印件;
六、药品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合格证明材料;
七、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收费200元以上)清单及价格;
八、市物价局单独批准医疗机构(《市物价局、市卫生局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外)收费价格证明材料。
对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医疗机构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书面汇报。
二、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管理情况
1.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2.各项管理制度。
(1)就医管理制度(专用处方、病历、结算单、挂号验证);
(2)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3)内部考核制度(包括病历、处方核查制度,奖惩制度);
(4)使用大型医用设备、贵重药品及医用材料的审批制度。
3.控制医疗费用措施
单病种费用管理,大额医疗费用核查。
4.信息网络建设及计算机配置情况。
(1)医疗保险办公室计算机设备配置;
(2)医疗机构信息网络建设情况;
(3)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监测网条件。
5.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1)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出院结算单和票据管理情况;
(2)提供患者医疗费用清单情况;
(3)实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准备情况;
(4)医疗费用单独建帐管理情况。
三、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情况
1.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财务等管理制度;
2.常见病诊疗和护理常规。
四、对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合同单位的管理情况。
北京市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
二、“医院等级”一栏由医院填写,其它类别医疗机构(如门诊部、医务所等)不填写。
三、“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四、科室设置及病床数,要求填写到专业科室情况(如神经内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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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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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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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机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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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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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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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许可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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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银行及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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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大病医疗保险管理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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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联系电话|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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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计算机数| |主管院长|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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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分类|总人数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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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医生 | | | | |
|技术 |----|----|----|----|---------|
|人员 |护士 | | | | |
|构成 |----|----|----|----|---------|
中图分类号 R725.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6)27-0037-02
doi:10.14033/ki.cfmr.2016.27.018
儿童反复呼吸道感染(RRI)是儿科常见疾病,发病率20%左右,病情绵长,主要见于学龄前儿童。主要与婴幼儿体质差、呼吸道器官发育不完善、喂养方式不当、空气污染、环境因素、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缺乏等因素有关[1]。主要包括普通感冒、流行感冒、咽炎、咽结膜热、支气管炎、疱疹性咽峡炎、肺炎等症型,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方案就会引发哮喘、脑膜炎、肾炎等并发症,威胁患儿生命安全。临床主要采用抗感染、退烧、止咳药物进行常规治疗,但是婴幼儿免疫力低下,仅控制症状治疗,患儿的复发率较高。所以在对症治疗基础上,提高患儿的机体免疫力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2]。本文就匹多莫德、维生素AD滴剂联合治疗对儿童反复呼吸道感染效果及对患儿机体免疫功能的影响进行探讨,现将具体内容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笔者所在医院2013年3月-2015年3月诊治的88例反复呼吸道感染患儿,所有患儿均符合《儿科学》中关于反复呼吸道感染的诊断标准,所有患儿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采用随机分组法将患儿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44例。观察组中男24例,女20例。年龄8个月~6岁,平均(3.1±0.5)岁,平均病程(1.6±0.4)年。对照组中男25例,女19例。年龄10个月~6.2岁,平均(3.3±0.6)岁,平均病程(1.4±0.3)年。两组患儿的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均给予抗生素、退烧药、止咳祛痰药物进行常规治疗,观察组在此基础上采用匹多莫德联合维生素AD滴剂治疗,匹多莫德口服溶液0.4 g/次,2次/d,治疗2周后将药量调整为0.4 g/d,继续治疗6周。维生素AD滴剂1粒/d,治疗8周。在治疗过程中密切关注患儿的恢复情况,有异常症状时及时通知医生处理。
1.3 观察指标
观察指标包括:总有效率、不良反应、免疫功能指标(血清免疫球蛋白:IgG、IgM、IgA,T细胞亚群:CD3+CD4+、CD3+CD8+、CD4/CD8)。不良反应主要有便秘、头痛、恶心呕吐、口干、皮肤瘙痒等。
1.4 疗效评价标准
显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治疗结束后半年,患儿无复况。有效:临床症状明显减轻,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患儿无复况。无效:患儿治疗结束后1个月内有复况。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5 统计学处理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7.0处理所得数据,计量资料用(x±s)表示,比较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用字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免疫功能改善情况比较
观察组免疫功能各项指标改善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
经过8周的治疗后,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3.18%,对照组总有效率为79.55%,观察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 两组不良反应比较
治疗过程中,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1.36%,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9.09%,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儿童反复呼吸道感染在呼吸道感染中的发病率较高,病因复杂,婴幼儿机体发育不完善,免疫力低,感染概率大[3]。主要与病毒感染、受凉、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因素有关,患儿主要有咳嗽、发热、咽部不适、食欲减退等临床症状,长期反复呼吸道感染容易形成肺炎,给患儿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反复呼吸道感染患儿的血清免疫球蛋白和T细胞受到损害,比例下降,出现失衡状态。体内炎性分子大量增加会到最后免疫功能减退,抗炎能力下降,形成恶性循环[4]。对症治疗可以缓解患儿的临床症状,但是患儿免疫力减退不能抵抗病原菌的侵袭,容易反复发作。所以在对症治疗基础上,提升患儿的免疫力可以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优化治疗效果。
常规治疗主要选用抗生素、退烧药、止咳祛痰药等药物进行治疗,可以排除痰液,抑制炎症分子,扩张支气管,可以控制患儿典型的临床症状。但是对提升患儿免疫功能的作用不明显,复发率较高。所以,提高患儿的免疫力、抵抗力对降低复发率具有重要作用。匹多莫德属于免疫调节药物,是一种高纯度二肽,通过刺激机体的免疫应答增强免疫细胞活性,加快淋巴细胞分化速度,增强中性粒细胞和巨噬细胞的吞噬能力,提高免疫指标水平,提高机体免疫力[5]。临床主要应用于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的治疗,呼吸道感染患儿的治疗效果明显。而且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发现,匹多莫德的不良反应少,临床未见明显不良反应[6]。口服溶液的吸收性好,生物利用度高,但是食物会影响生物利用度,所以,在服用时不能与食物同服,进食前后间隔2 h服用。维生素、微量元素缺乏是患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感染的一个原因,维生素AD滴剂是一种复方制剂,可以补充机体所需的维生素A和维生素D,满足患儿体内所需的营养物质,促进患儿生长发育,增强免疫力。维生素A可以修复呼吸道黏膜,加快T细胞、B细胞的增殖,恢复上皮功能,提高抵御病原菌的能力[7]。减少炎性因子、病原微生物对正常细胞的损害,提高患儿抗病毒能力。维生素D可以强壮骨骼,补充人体所需的维生素,具有抗感染作用[8]。长期服用容易引起慢性中毒,出现皮肤干燥、便秘、肿胀、恶心等症状,所以年幼患儿在使用时一定要按时按量服用。特别是部分婴儿对维生素D十分敏感,在服用期间要密切关注患儿有无不良反应,如有异常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将免疫制剂、维生素联合使用时可以产生协同作用,且不增加不良反。强化了治疗效果,增强机体免疫功能。而且不良反应少,安全性高,患儿的耐受性好,可以放心使用。
本文中观察组的免疫功能指标和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联合治疗的效果优于常规治疗,且不增加不良反应。提高了血清免疫球蛋白含量,增强了T细胞活性,提高了患儿的免疫力,不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优化了治疗效果。匹多莫德联合维生素AD滴剂疗效确切,值得反复呼吸道感染患儿选用。
参考文献
[1]马杰.金坛市城乡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患病情况调查与分析[J].中外医学研究,2010,8(17):181-182.
[2]李科翔.补锌治疗儿童支气管哮喘合并反复呼吸道感染的临床研究[J].中外医学研究,2012,10(4):20-21.
[3]赵小燕,张晓燕,王洁英,等.脾氨肽联合维生素AD滴剂佐治儿童反复呼吸道感染的疗效及对机体免疫功能的影响[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4,22(10):1109-1111.
[4]刘富财.补锌治疗儿童支气管哮喘合并反复呼吸道感染的临床效果[J].中外医学研究,2012,10(36):22-23.
[5]申琴玉.匹多莫德治疗儿童反复呼吸道感染78例疗效观察[J].中外医学研究,2011,9(19):37-38.
[6]严春梅,刘伟英,吴锦珍,等.儿童反复呼吸道感染病因分析[J].中国医学创新,2013,10(29):157-158.
一、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25年以上的,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应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补足2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各地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前,已参加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交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各地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等累计工龄可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三、参保人员应补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个人和单位缴费),由单位或职工负担。
四、参保人员补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五、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达不到25年,又不补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不再记入,并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