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4 15:11:0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生态旅游开发原则,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大部分的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旅游开发方面都缺乏科学的规划,有很多旅游项目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报批,而且大部分的工程都偏向于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工程的建设,对于如何减少旅游活动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如何保证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都缺乏足够的考虑。当前,仍然有一些旅游项目缺乏科学的规划,造成生态旅游开发过度或者不当等,违背了生态旅游开发的初衷。
2缺乏完善的生态旅游制度
目前,我国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方面,都是依靠我国较早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的法律制度已经无法满足自然保护区发展的新要求。在宏观层面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因此而导致盲目开发现象普遍存在。另外,我国在关于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方面的战略规划和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因此使得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缺乏足够的依据。
3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较为混乱
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旅游的管理方面也较为混乱,通常由部门管理和行政管理同时执行。由于业务与行政的相互分离,使得保护区的管理机制与经费都受到较大的影响,同时由于旅游管理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都较为复杂,所以无法保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效结合。
4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缺乏
具有专业旅游开发管理能力的人员,也是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效率的主要因素。目前,我国大部分自然保护区在管理队伍的建设方面都表现得较为滞后,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数量很少,而且同时掌握生态、环境、林业以及资源管理等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更是严重缺乏,这对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产生了很大的阻碍。而且,很多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培训,对于生态旅游管理工作的开展反而产生了一些阻碍作用。
二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的对策
1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实施全面规划与管理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大多是在自发的状态下开展的,所以难免会存在重复建设或者盲目建设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资金和资源的大量耗费。因此,针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与管理,应当由国家和政府实施统一的规划,并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合作,将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纳入到全国旅游发展规划工作中,利用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动全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全面发展。
2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物,需要有明确法规进行规范管理,当前迫切需要制定的法规主要有《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监督管理办法》等。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将上述法规建设纳入立法规划,争取早日颁布实施。
3坚持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的原则
在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就是实现自然保护区内部自然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而其他规划和管理工作的开展都要围绕这一基本任务。因此,对于自然保护区内部的资源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主的基本原则,确保生态旅游的开发符合自然规律,满足自然环境良性发展的要求。另外,在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的过程中,要对旅游区内部的游客接待能力有正确的评估,确保科学的接待量,减少过多的旅客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才能实现对生态资源有效的保护与合理的开发。
4加强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
当前,生态旅游开发工作中存在着重开发、轻管理的现象,所以要加强对管理人员队伍素质的培养。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和培训,使管理人员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有正确的认识,并且增强其自身在旅游开发区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将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指导旅游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对于生态旅游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很多群众对于生态旅游的环保作用缺乏足够的了解,也是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管理人员也应当掌握一定的宣传、沟通技巧,可以与当地的群众进行良好的沟通。总之,只有管理人员掌握生态旅游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才能有效促进生态旅游开发工作的持续发展。
一. 洞庭湖湿地概况
洞庭湖是中国第二大淡水湖,位于湖南省北部、长江南岸,跨湘、鄂两省。洞庭湖湿地主要包括东洞庭湖湿地、西洞庭湖湿地和南洞庭湖湿地,特别是东洞庭湖湿地1994年被列为国家自然保护区,是整个湿地系统的核心,是“国际湿地公约”收录的国际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1]洞庭湖湿地地处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日照充足,雨量充沛。自然生态环境得天独厚,动植物资源尤为丰富,以鸟类和水禽为甚,是我国重要的淡水鱼生产基地和鸟类主要栖息地。洞庭湖是长江中下游地区仅存的两个自然通江湖泊之一,在调节长江洪水径流、保护物种基因和生物多样性方面作用极其重要。
二. 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条件分析
(一)、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品位和知名度高
洞庭湖区自然生态旅游丰富,渔类和鸟类种类多种多样。据保护区网站称仅东洞庭湖已记录到鸟类316种,其中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有东方白鹳、黑鹳、白鹤、白头鹤、大鸨、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7种,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有灰鹤、小天鹅、白额雁等37种。此外,还记录到鱼类湖区现有鱼类119种,水生动物68种,野生水生植物400余种。[2]其中金栗兰科、毛食科、樟科、防己科、金缕梅科、木通科、睡莲科等都是代表本区和中国特有成分的植物种类。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同样丰富,沿湖知名旅游景点,有岳阳楼、君山、鲁肃墓、屈子祠、范蠡祠、西施墓、杨幺墓等,并流传着优美动人的神话传说如娥皇女英泪洒君山、柳毅传书等,特别是岳阳楼作为整个洞庭湖人文生态旅游的核心融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为一体。龙舟竞渡、名楼水上观光、东洞庭湖观鸟休闲、张谷英村访古探幽等一系列的生态旅游项目品位好知名度高。
(二)、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
环洞庭湖区域位于长江中下游核心区域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两大中部群市群的过渡地带,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京广铁路、长张高速,长常高速,106国道等都贯穿湖区、湖区形成了水、陆、空立体交通体系。特别是武广高铁、沪昆高铁开通后湖区与“珠三角”、“长三角”联系更加紧密,给湖区湿地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交通区位条件。[3]
(三)、环湖地区经济发达,为湿地生态旅游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环洞庭湖地区主要包括湖南省的岳阳、常德、益阳三市,长沙市望城区以及湖北部分县市,总面积约5.23万平方公里。湖南省洞庭湖区的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3.经济总量占全省近1/4,在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举足轻重。环洞庭湖经济圈是湖南省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经济增长速度在整个全省中处于前列。环洞庭湖经济区地处成渝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群连接地带,客源市场居民消费能力强、发展潜力巨大。
三. 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问题及成因
洞庭湖面临的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系统结构紊乱、功能削弱和自然景观退化等问题。[4]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生态环境问题,一是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洞庭湖水面从全盛时期的6000平方公里到今天2740平方公里缩小一大半。洪涝灾害频发,洪水威胁严峻。湖泊水体污染严重,工业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农业污染、生活垃圾交织,加剧了水体污染程度,洞庭湖水质处于中富状态。资源开发利用过度,过度捕捞、挖砂、水产养殖、杨树无序种植、外来物种的引进推广破坏了湖区生物的多样性。湖区血吸虫病没有根治,鼠害泛滥。
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生态环境问题的既有天灾也有人祸。人类不良的经济行为是破坏生态旅游发展环境的主要原因。究其原因是保护区与地方政府而言处于弱势地位。保护区内诸多资源涉及多方管理机构协调,如何在各部门间斡旋取得结果困难,保护区可以实施的政策和法律手段制止的不多,防治不力。机制体制整合不够,同一个湖被分割成东、西、南三块水面,分属三市管辖,难以形成合力。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加大了洞庭湖保护和治理的难度。
四. 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机制研究
(一)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原则
湿地生态旅游是以可进入的,并具有一定观赏性湿地为主要旅游资源的旅游活动。开发湿地生态旅游,要让游客观赏到优美的自然景观,还要让游客认识湿地、了解湿地,同时提高湿地保护意识,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湿地资源,其达到可持续利用,实现与人类和谐共存。因此,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是一种保护性开发。通常来讲要遵循保护性开发原则、经济环境社会三大效益统一原则、特色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原始性和真实性原则。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应进行区域划分,分片规划,划分为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起隔离作用)、和试验区(生态旅游)。试验区的生态旅游以以冬季观鸟节为品牌,打造“湿地公园”项目,将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融为一体两面,并且冬季观鸟与血吸虫病疫期相互错开,以此划分区域规划,强化保护观念,发展生态旅游。
(二)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机制
洞庭湖区湿地生态旅游开发首先要立足大旅游、大生态、大市场,对整个洞庭湖区湿地生态旅游资源系统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洞庭湖区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模式,把生态旅游扩展应用到环洞庭湖区和旅游产业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和旅游活动的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旅游的生态友好程度。具体来讲就是理顺管理体制,实施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构建政府、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三位一体的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机制。[5]政府、企业和社区居民都是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机制的实施主体。三个主体相互影响并都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政府部门主导整个开发过程,一方面引导调控旅游企业,另一方面保障社区居民利益。旅游企业可以雇佣社区居民到企业工作,参与旅游开发,居民同时也可以监督旅游企业的开发活动。政府在旅游企业进行旅游开发的活动中,要建立湿地环境评价系统,来监测湿地环境的发展变化,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使湿地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
1.强化政府监督和管理,科学规划,制定政策
政府应把自身做为生态旅游环境的践行者和保护者,加强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防止企业为获取经济利益而损害环境的行为的发生,对于对破坏生态旅游环境的企业应给与严厉的处罚。合理引导当地居民保护湖区的自然环境,从而为生态旅游发展奠定基础。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是个系统工程,应构建一个完整科学的规划。政府必须牵头合理划分洞庭湿地功能区域,在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展生态旅游活动。制定了湿地保护政策法规约束洞庭湖沿湖居民,企业等相关利益者的行为,增强有关部门的保护意识,行为和方向,为政府和旅游部门明确保护旅游生态环境的方向,真正的促进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2.强化生态环境意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洞庭湖是国际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是全省重要旅游的品牌,是开展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寻找适当的宣传途径,比如加强学校对对下一代生态教育、奖优罚劣,强化保护区居民生态环保意识,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激发他们的环保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政府管理者与社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建立洞庭湖生态旅游补偿机制
政府支持实施生态旅游补偿机制。管理部门更好的与保护区附近居民沟通,了解居民民生,协作共同提高居民经济,落实政府补偿政策。进行经济补偿的同时,建立能有利于当地居民的项目。帮扶农家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切实有用的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
4.社区居民参与机制
社区参与就是通过各种形式社区居民参与到旅游开发项目,决策,实施,评估和管理过程中,将项目内化为社区群众的自觉要求和行动,提高项目的成效。因此通过这种形式的参与社区居民能够自觉的保护当地的生态旅游环境,从而促进生态旅游环境质量的提高,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 社区居民参与生态旅游发展,应贯穿生态旅游发展的过程,渗透到各个层面,通过参与而享受到生态旅游带来的经济、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利益,主要体现在参与旅游发展规划决策、包括授权居民自行决定旅游发展目标、参与旅游发展带来的利益分配、增加居民的就业机会和商业机会,并将这些意见纳入旅游规划与政府决策之中。
5.洞庭湖湿地环境影响监控机制
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会因在该地域内发展旅游业而受到不利影响,这就要求在试验区内的湿地生态旅游活动必须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对旅游开发带来的影响进行不断地分析预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洞庭湖生态旅游健康有序发展。任何形式的湿地旅游开发活动都会对湿地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只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开发,使得旅游活动对湿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使生态系统环境功能降低或损伤,或通过努力可以使受损伤的生态功能得以恢复和补偿,保证自然保护目标得以实现,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就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祖鹏.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开发策略研究[J].价格月刊,2012,(6)41-44.
[2] 缪丽华.杭州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开发现状与前景初探[J].湿地科学与管理.2009,(6)58-63.
[3] 杨桂华,王跃华.生态旅游保护性开发新思路[J].经济地理2000,(1):88-92.
[4] 董明辉,朱有志,庄大昌.洞庭湖区湿地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J].资源科学,2001,(5):82-86.
[5] 庄大昌,董明辉.洞庭湖区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研究 [J].人文地理,2002,20(1):73-76.
[基金项目]本文获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型社会”建设实践中低碳旅游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及实证研究——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例》(项目编号:2010YBB186)、湖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低碳旅游经济发展的研究(项目编号:10C0203)、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机制与路径研究(课题批准号:2012ZZ52)资助。
[摘 要]生态旅游是21世纪的一种旅游时尚,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旅游开发新趋势。在我国,生态旅游开发方兴未艾。一方面,旅游的
>> 江苏沿海生态旅游竞合战略与保障机制探讨 城市发展与生态旅游的探讨 生态旅游资源义务分担与利益分享机制研究 旅游权内涵解析及其保险保障机制探讨 民族地区旅游发展中村民的利益保障机制研究 土地流转与农民利益保障机制的探究 “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保障机制形成 遵义市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互动发展探讨 对生态旅游开发与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探讨 基于三大利益主体的喀纳斯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及其可持续发展研究 探讨浙江生态省建设与发展生态旅游的关系 农圣文化中的现代生态旅游观 乡村生态旅游规划探讨 大型超市农产品“农超对接”配送链组织与保障机制研究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 论野三坡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与保护 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机制与路径研究 探险旅游安全保障机制研究 探讨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 安徽大别山区生态旅游SWOT分析与发展模式探讨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艺术 > 生态旅游与“三农”利益保障机制探讨 生态旅游与“三农”利益保障机制探讨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未知 如您是作者,请告知我们")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 要]生态旅游是21世纪的一种旅游时尚,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旅游开发新趋势。在我国,生态旅游开发方兴未艾。一方面,旅游的扶贫效应日益显现;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也出现农民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由此造成了生态旅游发展与“三农”利益的不协调。本文依据“实现主体利益持续互动均衡”的原则,就关乎生态旅游成败和农民生计的土地补偿、利益分配、培训与就业、社区参与等问题,提出了建立“三农”利益保障机制的设想。[关键词]生态旅游;旅游扶贫;“三农”利益;保障机制[中图分类号]P5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006(2004)06―006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