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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4-02-04 16:53:3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篇1

为满足依法治企、规范管理的需要,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06年以来,以加强制度建设和程序控制为着力点,制定和完善了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劳动人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钢铁主业生产经营为主线,结合卓越绩效管理、莱钢QES管理、六西格玛等运行情况,形成莱钢规章制度整合后统一的框架体系;同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三会一层”关系,健全内部议事规则和程序,积极探索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实现了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加强法律风险事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公司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保持原有规章制度的有效性、适用性。公司对合同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纠纷处理管理办法、工商登记事务管理办法、注册商标和名称字号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其合法合规并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公司发展的现实需要。

2.确保重大和重要事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法规和省国资委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适时出台了一批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制定公司法律意见书制度,全面实施对重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法律论证,确保其合法性;制定公司进一步加强重大合同管理若干规定,完善重大合同的会签和审批手续,对重大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全过程监管,防控重大合同法律风险;制定公司对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审批程序的规定,规范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以及公司产权代表、派驻董事的权利行使,确保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规范及维护国有权益;制定公司债权清收管理办法,加强债权清收管理,及时清收到期债权,减少和避免呆坏账发生;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及其他职务行为授权程序,防范授权法律风险;制定公司重大法律事务考核办法,责任、风险与激励相结合,保障相关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增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健全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不断深化依法治企,为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莱钢根据法律和市场环境变化,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健全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推动依法治企工作不断深化,提升了法律风险防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健全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组织体系。公司由董事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业务部门及全体员工组成的完整的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同时专门成立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法律风险防控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部,保障组织体系的健康高效运转。

2.明确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的目标:以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为重点,系统识别和分析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将法律风险防控延伸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控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逐步建立一个动态优化、无缝覆盖的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3.实行法律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制。根据公司各单位的法律风险特点和业务实际,公司与各单位签订《依法治企责任状》,明确依法治企责任及目标,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落实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在明确法律风险防控管理主要方面及环节、防控目标的基础上,公司各单位按照规定,将发生的法律风险信息以及相关建议及时报送法律风险防控办公室,法律风险防控办公室对相关法律风险信息进行全面分析、评估确认,组织相关单位论证并拟订风险解决方案。法律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法律风险防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新的风险源,总结法律风险防控经验,研究确定对各单位的考核意见,部署下一步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批准实施一般性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制定重大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对于可能导致损失数额巨大或可能影响公司全局性的重大法律风险解决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实施。

5.严格法律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和考核。按照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例会的要求,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具体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法律风险防控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法律风险解决方案的实施及其他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向领导小组提出考核意见。

三、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突出防控实效

1.落实法律意见书制度,防控公司重大事项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对公司投资、担保、融资、技术转让等重大经营决策活动和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研究论证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主动、准确地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活动和职能管理部门的实施行为提供法律支持。自2006年实施法律意见书制度以来,法律事务部对公司重大事项共出具法律意见书350余份,有效防控了重大事项法律风险,其中通过采取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出具否定意见以及落实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有效降低担保风险30余亿元。

2.创新合同管理思路,防控合同法律风险。2006年以来,法律事务部先后对公司建设工程、采购、销售、融资担保等重点领域合同及授权管理进行专项调研,对存在法律风险的环节进行梳理和整改规范;对重大合同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重大合同的会签、审批、履行监管措施,有效防控重大合同法律风险;加强对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形成了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绩效审计检查监督、纪检监察效能监督三位一体的检查监督体系,确保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合同纠纷。2001年以来,公司连续保持“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篇2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律风险的诱因

管理工作行政化。高校的管理工作大多遵循着传统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校作为权力的主体一味地对学生下达各种管理要求,却忽视了当代学生大多是思想独立的个体,甚至部分学生的思想较为叛逆。尤其在接受过高中时期政治思想的教育后,多数学生们培养了较强的法治观念和思维,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渴望平等和民主。而学校的管理工作者却忽视了这一点,无视了学生的发展个性,仍旧套用着传统的行政化模式,导致学生和学校之间矛盾频发。防控能力不足。防控能力主要体现在当风险可能出现时,相关人员的防范、化解和处理能力。而当前,多数高校的管理人员在该方面位于“救火”层面,即只有当风险出现时才会进行处理;而非“防火”层面,即在风险刚刚冒出苗头时便及时将其掐灭。举个例子,几乎每一所学校的走廊间都会配备灭火器,但是学校内真正会正确使用的教职工却寥寥无几。甚至如果校内出现学生食物中毒、或是人身安全遭到损害的情况,相关的管理人员不能够及时进行处理(比如及时报警),反而不知所踪[1]。诸如此类的情况,都加剧了学生和学校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导致法律风险大幅增加。

篇3

法治视角下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研究李明桔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法治化国家的不断建设,社会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极大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已成为国人的共识。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问题也不断受到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虽然我国对地方政府的公共管理制定了许多法律条文,但是政府在真正实施的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众多的法律风险问题。本文在法治视角下的基础上,结合现实中的实际问题,对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实施法律风险防控展开了详细分析。关键词:法治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风险,简言之就是在法律上可能承担不利后果的风险。在社会主义上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某些地方政府在执行社会公共职能与发展经济领域等方面时,未能做到时刻将法律因素考虑在内,也未能做到严格依法依规行政。相反,某些地方政府在政绩的考核下,争先恐后地进行打破常规式的发展。在法律层面上很难控制好限度,引起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增加,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也在逐渐增大。因此,如何有效控制与防范这一风险是当前各级地方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进行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中法律风险的界定

依照地方政府参与的不同方面等,其在公共管理中涉及到的法律风险类型也会有所差别,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

1、进行公共管理时,在提供公共产品而进行的民商事活动中引起的法律风险。

在现实开展的民商事活动中,仍存在有不少地方政府因为自身强势级别和主体身份的影响,不顾其他主体和当事人的利益,给他们造成极大损害,这样就很容易引发民事纠纷,地方政府所要承担的违约金或过失费等不利后果将会大大增加。某些公共建设事业单位仅凭投机取巧而取得参与权,然而这些单位不仅资质差,而且责任心不强,导致最后呈现出的项目工程质量很难有所保证,正如现今各种豆腐渣工程已不少见,由此而带来的安全隐患最终必然会归结到地方政府头上,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由当地的地方政府所承应。

2、在公共管理中涉及到刑事犯罪而产生的刑事法律风险。

与行政和民事案件相比,地方政府虽然涉及到的刑事犯罪案件较少,但我们也不能置之不理。一般而言,地方政府所涉及到的刑事法律风险,根据不同的主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①地方政府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因公共管理行为违法所引发的法律风险,此种情况多表现为职务犯罪;②地方政府单位构成犯罪所承担的法律风险,这种情况一般要求以罚金形式来承担法律责任。总而言之,不管是地方政府负责人或是政府单位出于对工作极其不负责任或从事违法活动等原因,其最终对社会所产生的破坏是巨大的。他们也必须根据刑法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3、在公共管理职能行使过程中而产生的行政法律风险。

这一风险通常是引发政府法律危机的重要诱因。在现实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行政权过于膨胀的现象,凡是与其管辖范围内的人、事、物等有关的方面,地方政府都会进行一定的干预。而且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更好地进行公共管理的目的,在行政决策与执法等领域尽其所能的做出各种各样的行为。

二、建立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必要性主要是从理论层面与实际现状相结合来讲:

(1)一方面进行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是依法行政的内在需求。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响应之一便是进行依法行政。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依法行政必然包括了政府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然而在真正实践的过程中,仍然有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因在执行行政行为或制定决策时存在不重视法律规定等法律意识程度不高的表现,而不得不承担法律风险的不利后果,从而导致地方政府所进行的公共管理行为出现违规违法现象。

(2)另一方面,政府公共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有利于维护政府权威和化解社会矛盾①做好法律风险防控能够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的权威。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政府的职责应包括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以实现法律正义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若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中未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可以说政府将会时刻面临法律风险和不利法律后果的承担,社会民众也会对政府行为产生极大质疑,一旦处理不当甚至会造成民众强烈不满,而引起社会的动荡。②做好法律风险防控能够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伴随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社会民众的维权意识和对政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及时解决民众对公共管理服务中存在的不满,当这些不满不断累积直到一定限度而爆发出来,必然会引发极大的社会矛盾。而多数民众会采取一些缺乏理性而较为极端的方式来处理,甚至会引发极其严重的。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公共管理中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可以说社会矛盾冲突将会大大减少。而当法律风险已经产生时,地方政府也要采取及时有效的方式来应对,社会矛盾也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三、法治视角下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建立与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应从以下方面予以考虑:

1、建立与完善行政决策方面,落实依法决策。

地方政府一方面要保证政府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能够经常参与相关决策会议,并能在会上积极献言献策;另一方面政府法制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实际发展状况就法律问题的合法性进行严密论证,保证决策内容合理合法,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问题采取有效预防,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

2、设立政府的法律顾问,对民事经济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地方政府应设立足够的法律顾问,通过专家咨询或在国外聘请法律咨询专家等方式,在涉及民事经济的方面实现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从而对民事经济法律风险予以有效的防范。

3、强化对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进行这项措施是对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落实。具体方法如下:①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审查②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严格要求,从而实现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及合法性。

结语:

综上所述,在公共管理中进行法律风险防控很有必要,因此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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