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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专项应急预案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4-02-24 15:24:5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地震专项应急预案,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篇1

今年,要依据《城乡规划法》、《防震减灾法》、《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等规定,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完成康定县和2011年省上已给予了专项补助资金的炉霍县、县、新龙县、色达县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修编,启动泸定县、理塘县、道孚县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修编。在编制或修编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过程中,要科学划定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因地落实空援、空投、空救场地,特别要强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震后应急组织保障;同时,要结合县域乡(镇)、村点多、面广的实际,深入系统地分析本行政区域尤其是农牧区的抗震防灾问题,高度重视建设用地评价,提出地震次生灾害防御措施,研究建筑地基处理安全技术,明确民居抗震设防技术要求。在编制或修编城乡规划过程中,要把抗震防灾作为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布局与设置满足抗震和震后迅速恢复供应要求,以生命线系统、重要设施及次生灾害等为重点,提出防灾对策措施和规划强制性内容。

二、规范程序,强化既有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方面,要协助开展既有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在充分调动现有专业技术力量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组织乡(镇)干部进行统一培训,掌握既有工程抗震性能普查知识,协助产权人开展以城镇重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等为重点的既有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既有工程,由其产权人负责委托具备资质资格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有计划、分重点、按步骤落实既有工程抗震加固。在实施过程中,对鉴定结论为D级的既有工程,要抓紧采取拆除处理,未拆除前须禁止使用;对鉴定结论为C级的既有工程,要抓紧采取加固措施,未加固前须限制使用。另一方面,要全面加强既有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要加强对既有工程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实行普查、鉴定、加固设计、施工图审查、加固施工的加固程序,认真执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省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要加强对既有工程使用过程中抗震安全的监管,坚决杜绝产权人和使用人擅自变动既有工程结构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地震发生后,要组织专家对震后破坏程度超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允许范围的既有工程破坏原因进行调查,依法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三、依法依规,强化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是要加强新建工程选址管理。要把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镇(乡)、村防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一并实施,切实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管理,特别要重视重大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规划选址,对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镇(乡)、村防灾规划或城乡规划中有关抗震防灾规定不符的,一律不得办理选址意见书。二是要严格新建工程审查制度。要根据《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初步设计审查(及技术审查)、施工图抗震审查、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抗震“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技术专项论证等制度,加大审查程序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对按规定应做抗震专项论证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由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专家进行抗震专项论证。三是要狠抓建设项目过程监管。城乡建设过程中,要突出抓好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定期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防灾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要不定期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过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抗震设防相关规范、规程、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依法责令整改。

四、积极引导,提升民居建筑抗震设防质量

篇2

为有效处置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有效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区甚至全市、全省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省、市、区各级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区域内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Ⅱ级(重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区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全市、全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Ⅲ级(较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辖区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较多部门、办(镇)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Ⅳ级(一般):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调度较少部门或办(镇)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科学决策、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

4.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利用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区总体应急预案。区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篇3

中图分类号:P315.9;D632.5 文献标识码:A

1我市地质构造基本概况

安顺位于东经105度13分至106度34分,北纬25度21分至26度38分。影响安顺的主要断层有南东向乐平断层(安顺轿子山至平坝乐平)、上田坝断层(安顺至平坝天龙)、平坝断层(安顺市双堡至平坝白云一线)和北东向火烘断层(镇宁沙子至紫云四大寨),受贵定6.0级潜在震区和普安-晴隆5.5级潜在震源区影响较大,区域内的第四纪早、中更新世断裂上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环境。

2我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现状分析

2.1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

我市正式出台了《安顺市地震应急预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完善了地震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以市、县(区)两级政府预案为核心,相关部门、企业预案为补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2.2地震监测台站的维护

一是继续加强对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特别是机房及周边观测环境的检查力度并不断扩大保护范围的检查,确保观测设备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督促学习;三是加大对台站周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

2.3地震的预报速报

对全市九个县(区)的地震灾情速报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目前共288名,其中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4个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的地震灾情速报员设到每一个村,其余县(区)设到防震减灾管理部门。

2.4地震应急救援指挥

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关于做好近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作出安排部署,结合安顺实际,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2.5地震应急救援保障

(1)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加强应急救援通讯设备、运输车辆、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救援设施的登记管理工作。(2)加大应急设施采购力度,陆续购置无线通信设备、救援工具、应急帐篷等小型应急救援设备。(3)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顺市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通知》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及时制定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规划方案,设立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标识牌并逐步配套完善使用功能,制定应急避难场所日常和紧急使用管理办法。(4)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依托安顺市消防支队组建的安顺市地震紧急救援队和依托安顺学院师生组建的安顺市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通过防震减灾演练,进一步锤炼业务素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完善地震灾害救援人员及志愿者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建立安顺市应急救援队伍专家信息库。

2.6地震的培训与演练

在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期间,分别组织了不同程度的应急演练,通过不断的实战演练,锤炼了一支意志坚强、协调有序、救援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

3我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思考与对策

3.1抓好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制定好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可以临危不乱,最大可能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失。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及时更新问责,并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市、县、乡政府部门必须牵头制定当地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备案;二是已经制定地震应急预案的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传达和学习贯彻,同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三是各地地震应急预案必须根据实际的需要不定时更新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备案。

3.2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专业技能的学习;二是建立地震灾情速报体系;三是争取建立自己的台网中心。至少再建设2个地震监测台站,根据3个台站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出地震三要素,更利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开展。

3.3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健全

一是加强地震应急通信系统建设,争取配备便携式卫星电话等先进的通信装备,保证应急通讯信息的及时传输,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平台软件、硬件的配备,按照应急实战特点和要求,建立完善指挥通信、应急协同、决策支持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平台体系,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综合协调功能;三要强化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建立地震应急系统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各个职能部门信息平台与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对接,实现基础数据信息共享。

3.4地震应急救援保证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建设。落实地震应急储备专项资金,完善储备管理制度.有效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统筹规划应急所需物资;(2)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设。组建一支“ 一队多用、 一专多能”的市级灾害紧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灾装备;(3)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地震公共事件的信息、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心理辅导、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4)加强地震应急难场所建设。科学合理地设置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适应社会公众应急避难需求,并挂牌标注提醒市民;(5)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志愿者队伍,为专业救援力量做补充,争取与我市共青团、红十字会联合成立地震救援志愿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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