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1 15:06:1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道路交通安全的含义,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发言稿一
同志们:
这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刚才,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高永宏同志宣布了调整后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高年同志通报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意见,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目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下一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找准差距,进一步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道路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不断巩固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体系,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努力克服道路规模扩展,车辆、驾驶人员迅猛增加带来的严峻考验,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和管理措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呈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市上成立了金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机制,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从基础工作抓起,加大了对人员、车辆、道路、交通运输等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交通管理和安全防范,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整治酒驾、校车专项整治和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应急救援保障和疏堵保畅能力有了新提升,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道路交通设施不断改善。全市加大道路建设和道路安全管理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什字路口、隔离栏、重要路段交通信号灯、道路标线、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有效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四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逐步提高。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不断改进执法和管理服务方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不断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城乡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困难和风险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从全国形势看:
第一,我国已经进入了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据有关专家研究,“十二五”时期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第二,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压力前所未有。截至去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2亿辆,年增长2048万辆,道路交通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第三,全民整体交通安全素质不高。全民整体交通素质远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机动车发展速度;素质跟不上形势、“软件”滞后于“硬件”的现象,短期内难以改变,交通拥堵、事故多发问题仍会持续。从我市情况看:首先,道路交通事故仍在高位运行。20xx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2xx起,死亡32人,受伤294人,其中,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市区“xx.1”交通事故损失严重,教训深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遗留问题至今未能处理。今年1-3月份,全市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3起,死亡5人,受伤60人,较去年同期相比仍有上升。
其次,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全市占有相当比例的低等级和等级外公路,其交通安全设施不足,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地点难以整治到位;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大量低安全性能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上路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多发。第三,道路交通安全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够强,监管职责落实不力,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从事长途、超长途客货运输的车辆驾驶人以及个体承包、“挂靠”经营的营运车辆驾驶人长期游离于安全教育管理之外。第四,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不够、形式不多、覆盖面不广、缺乏感染力,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程度不高,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教育效果不理想,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保障。
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研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对策,以超常规的举措,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真正把各项方针政策和安全措施执行好、落实好,坚决把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压下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比减少,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的目标。为此,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甘政发[20xx]31号)和市政府《实施意见》,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大交管”格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动员各方面力量,实行综合治理,确保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公安交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协调;交通、住建、安监、教育等部门要深化城市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区和文明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和“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公路运输、保险公司要建立事故信息抄告共享机制和严重交通违法与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切实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防范。要持续不断地加大源头管理,筑牢事故预防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做到监管重点前移,预防措施在先。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驾校的管理和规范,坚决对不合格的进行整顿关闭,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和发证关,并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学习培训和违法驾驶员的再教育工作,保持驾驶员队伍的健康发展;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和擅自改装车辆,不准核发车牌照、营运证等相关证照。农机部门要严格落实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注册登记制度,切实提高上牌率和年检率,坚决杜绝报废车辆上路,着力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着力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
发言稿二
尊敬的家长:
“车祸猛于虎”,交通事故十分可怕,当然,这也不是不可预防的,同学们也不要由此而产生紧张情绪。我们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只要我们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许多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而避免交通事故,就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预防交通事故知识,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课,就准备联系我们大家身边的一些具体情况,分三个段落谈一谈这方面的看法。
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经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同学们,你们还小,还很年轻,但你们要懂得:人的一生是学习的一生。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就是说大千世界,要学的知识很多,没有哪个人敢讲“我什么都懂”。我们交警部门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分重视,几乎每年、每学期都要来给同学们上交通安全课。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呢?为的是不断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我要请同学们记住:“只有一生平安,才有美好未来”这句话。为什么我要突出讲这一句话呢?我认为当今世界上能再造的东西太多了,但人一旦丧失生命,是不可以再造的,没有比人的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人,会创造劳动价值;人,有思维能力,有亲情、感情;人,能讲话交流,表达意愿;这些都是其它任何动物不能具备和办到的。但是,人也有薄弱环节,就是不能碰撞,人不是钢铁,也不是石头,只要被机动车或其它硬件的东西一撞一碰,就会致伤致残或丧失性命。这一点,我想请同学们记清楚,用不着我做过多的论证和理解。
为什么要经常对同学们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呢?我还想到了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同学们年龄都很小,正值长身体,学知识的低年龄阶段,活泼好动,自我保护意识差,同时还有许多同学在交通安全方面的思维和思考能力尚未成熟,与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不相适应。同学们应该清楚地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道路交通状况的不断变化。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过去的砂石路变成了现在的柏油马路、水泥路,道路宽畅了,道路条件改变了。而另一方面,各种机动车也与日俱增,机动车的行驶速度明显地快多了。现在的汽车,在一般公路上行驶的时速都在50公里左右,最高时速达到90公里,高速公路上的速度则达到xx0公里以上,如果我们按每小时速度60公里计算,一分钟就是一公里,一公里等于xx00米,也就是说每秒钟行驶速度为16米。同学们想一想,滴答一下,汽车就会从远处驶到你跟前。如果你在骑自行车或步行时,与机动车争抢这一秒钟,后果我们将很难想象!
所以,我们要经常地反复地向同学们宣传要“宁停三分,不争一秒”,这绝不是吓唬你们的,许多交通事故,也就发生在这一二秒钟的之间。再请同学们想一想,我们又为什么要争抢这几秒钟的时间呢?但有的人竟敢冒这个风险,去争道抢行。举个实际例子吧,今年4月,一个老爷爷骑了一辆自行车送孙子上学时,车后座坐着个七岁的孙子,当骑车准备横穿公路时。就在这时,一辆大货车迎面开了过来,货车前部与自行车接触,崩的一声,老爷爷跌倒在地,而孙子的脑袋却被大货车碾过,一场重大交通事故就这样发生了。事故发生后,老爷爷抱着头已压扁的孙子,悲痛地喊叫着孙子的名字,让人感到多么痛心。车祸是无情的。尽管后来死者亲属得到了合理的赔偿,但这位老人却永远地失去了心爱的孙子。多惨呀,多悲呀,也就是为了这几秒钟,这个家庭留下了永远的悲痛。
同学们,假如这位骑自行车的老爷爷能够遵守交规,下车过马路,这起交通事故就会避免;假如他能看一看过往的车辆,慢那么几秒钟,这起事故也就不会发生;当然,假如大货车驾驶员车速慢一点,那这起事故也有可能不会发生。但我们说的只是假如,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的同学不也经历过一些风险吗?有的同学不也有过事故的教训吗?
这起事故,这位大货车驾驶员也要负一定的事故责任,但还是那句话,赔钱不赔命。哪怕就是判驾驶员几年刑,让他坐几年牢,那被撞死的小朋友却永远地离开了人间。讲到这里,我要把第一个段落归纳一下,好让同学们能记住: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安全;宁停三分,绝不能争几秒时间抢道争行;人不能与机动车相碰,一碰就不得了!
我要讲的第二个问题是: 在同学们中存在哪些事故苗头。
尽管我们交警每年都来给大家上交通安全课,尽管你们的家长们千叮咛,万嘱咐,叫你们“慢点儿,过马路要当心”;尽管学校的老师经常提醒你们注意安全,但有的同学嘴上答应好的,行动上却不一样。下面,我举一些经常看到的交通违法事例(以前叫交通违章,现在叫的是交通违法),请同学们对照一下,看我讲得象不象。
镜头之一,占道行驶。放学了,一城区某中学的学生们骑着自行车,蜂涌出校门。许多学生不是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而是三个一群,五个一帮,并排地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有的学生还招手叫伙伴从后面追上来。追上来干什么,勾肩搭背,边骑车子边谈笑。同学们啦,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在分道行驶的马路上,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果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负相当大的责任的。我们的同学们为什么要冒这个险?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后悔不及了。
镜头之二,穿越公路不走斑马线。同学们应该知道,为什么要设“斑马线”?就是专门让行人通行时有安全保障的。 我们通常讲的斑马线是生命线,就是说机动车见到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时,都要主动进行避让,不可以与行人争道抢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斑马线,就是考虑行人安全穿越公路的。但我们有的同学,根本不把这条规则记在心上,而是我行我素。我要过马路,车头一拐,有的甚至手势都不打,旁若无人的横冲直闯。这种做法的危害性是很大的,一旦被机动车撞上,后果也是不得了的;
镜头之三,骑自行车时手攀拖拉机的尾部。这种现象,在农村道路上经常看到,其中不少是中学里的学生。这些学生可谓胆大惊人,万一拖拉机突然刹车,万一拖拉机与其它机动车交会,只要一失手,就会失去平衡,发生交通事故,是典型的事故苗头;
镜头之四,双手脱把,相互追逐。有的同学自持骑车子有“本事”,双手脱把,在公路上骑得很快,显示自己有水平。万一有个特殊情况,你反应再敏捷也来不及,不是自己跌跟头就是撞别人。还有的同学在公路上开展速度比赛,自行车骑得很快,你追我赶,这种危险游戏,千万玩不得;
镜头之五,坐在别人的车子上突然跳下车来横冲公路。不少的同学是由大人接送的,有的坐的是自行车,有的坐的是三轮车。到了学校门口,有的同学不看道路上有无车辆通行,从车子上跳下来就奔学校大门,这也是相当危险的。上半年发生的一起事故,我再讲出来让大家听听。一名男孩,去某乡的小学上学,这天,他奶奶骑着小三轮车送他去。到了学校门口不远处,这名小学生从三轮车后面跳下了车,没有观看道路上有没有过往车辆,埋着头就横穿公路往学校冲。这时,正巧有一辆汽车开来,由于太突然了,汽车虽然踩了刹车避让,但还是将小学生当场撞死。同学们:你们听说过吗?这可是真人真事啊!
镜头之六,小小年纪还用自行车带人上路。我们有时也看到,一些小同学骑着小自行车上路,不仅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而且后面还带上个小伙伴。交通安全法有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骑车上路。有的小朋友就是不执行这一规定,认为自己已经会骑车了,而且后面还带人。不知道这些同学的家长知不知道这个情况,为什么不制止这一现象,一旦有了事故,后面带来的问题可麻烦了;
镜头之七,一面骑车一面吃东西。有的同学一手扶着龙头,一手拿着食品往嘴时送,有天早上下着毛雨,有个戴眼镜的女学生,手拿面包往嘴里送时,正巧遇到另一名赶路的中年人,俩人碰到了一起,女学生手里的面包掉在地上,人也跌在泥塘里,眼镜也掉在了地上。幸好,女同学伤势不重,自己爬起来找到眼镜再骑车走了。这些事情看似小事,但我们也要引起重视。万一撞的是机动车,后果就严重了;
镜头之八,步行时不靠边。行人靠边走,车辆靠右行,这是一条规矩。我们有的同学把这条规矩不当一回事,有的同学一面走路一面看书,旁若无人;有的同学还在路上打闹嘻玩。要知道,现在的机动车可多了,道路显得狭窄了,万一不小心被碰着了,后悔就晚了?
还有一些不安全的现象,我不一一列举了。总之,我们认为同学们要从小就要培养起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不能直到发生交通事故再后悔。请同学们克服这些事故的苗头,做一个遵守章守纪的好学生。
我要讲的第三个问题是:同学们怎样保护自己。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是属于你们的。在关心你们的成长时,同样也要关心你们的安全。你们的家长关心你们,学校的老师关心你们,全社会也在关心你们。今天,我们来为同学们讲课,把交通安全送到你们的心里,也是在关心你们。你们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能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如何保护自己呢?我看同学们要牢固树立八个意识:
第一是法制意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你们还小,不可能一下子了解那么多的该部法律的内容。但有一条要记住,行车走路都要以安全为前提,再急再忙,不能把安全抛在脑后;
第二是防范意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虽然是一句口号,但她是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总结出来的铭言。防范,包含多方面,既要自己不伤害别人,又要防止被人伤害,还要防自己伤害自己;
第三是靠右意识,也可以称之为路权意识。同学们都是步行或骑自行车来上学的,要记住,在划分交通标线的公路上,自行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路上通行,不能窜至充满危险的机动车道上,走路时要靠边;
第四是观察意识。同学们在由支线路面上干线时,要留心观察路面情况,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能掉头猛拐。上学途中,要留有充分的时间,不能匆匆忙忙赶路,更不能与机动车抢道争先;
第五是红绿灯意识。家住城区的同学尤其是要重视这一点,红灯停、绿灯行,是为了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当红灯亮起时,你千万不能强行通过,因为这时的机动车刚加速,往往会因刹车不及而发生事故;
第六是斑马线意识。前面我已讲过了公路上为什么要设“斑马线”的目的,但是,有的同学穿过公路时就是不遵守这个规定。斑马线是生命线,我们要牢记这一意识,学会保护自己;
第七是头盔意识。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现在许多的家庭都有了摩托车,出行方便了。但不少的家长骑摩托车时,有意无意的不戴头盔,乘坐的人也不戴头盔,万一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未戴头盔,失去了头部的保护措施,将会带来危险的后果。头盔,不是为交警戴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戴的。同学们不仅要对家长进行这方面的宣传,自己乘车时也要戴头盔;
第八是报警意识。道路上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同学们要尽快协助打电话报警,使交警能迅速到达现场,赢得挽救伤员生命的宝贵时间,避免道路发生堵塞现象。我还要请同学们记住,千万不能滞留在事故现场围观,要知道围观是很危险的,容易发生二次事故,围观的群众受到伤害的事例挺多的。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是属于你们的。你们的亲人时刻关心你们的安全,我们交警同样也关心着你们的安全。今天,我来为大家讲课,既是尽到我们的一份责任,同时,也是一份嘱咐,为的是请同学们树立起“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意识。请各位同学记住我今天的讲课。如果我的讲课能引起同学们的共鸣,得到大家的重视,我就感到很高兴了。由于时间的仓促,有许多的话留着我们下次再交流。最后,祝同学们一生平安,学xxx步!
发言稿三
各位领导、司机师傅们:
你们好!今天,我很荣幸代表驾驶员的家属在这里演讲,心理是既紧张又高兴。紧张的是,我从来没有上过台,更不要说在大庭广众之下来演讲了,而高兴的是,能通过这次机会,表达我们驾驶员妻子祝愿丈夫安全行车的心愿。我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我希望通过我的真诚,唤醒大家对安全行车的重视,对生命的珍爱。我演讲的题目是:警钟长鸣,让幸福万年长
滚滚的车轮是无情的,不管你是穷人还是富人,不管你是坐公共汽车的还是坐宝马奔驰的,都同样有着命丧车轮的危险,随便的一张报纸都不时会出现交通事故的报道,随便的一条马路上都曾溅染着受害者的鲜血。我们在座的每一个驾驶员可能都不敢保证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随着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汽车的安全性能也在不断提高,但过快的人口增长率以及人们漠然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得交通事故并未由此而下降。人开着车,但在汽车面前却总是显得那么脆弱。无情的车轮不知碾碎了多少人美丽的梦想,多少幸福的家庭由此而支离破碎。说句玩笑话,我们每天上街都是提着脑袋,谁都要在马路上走,谁都不敢保证身后的车轮不会突然向你冲来。交通规则和交通警察是用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的,但是现在许多人却漠视了他的存在,看看我们的街道,不管是哪个时刻,都会有人在横穿马路,都会有车在超速。人来人往,,谁不想图个方便,谁不想尽快到达目的地,然而,我们的马路不属于那一个人,不管是行人还是司机,谁也没有理由和权利无视他人的存在,这谁都懂,但是谁都存有侥幸心理。走路的想我会比车快一步,开车的想我会比行人快一步,于是,车撞了行人,或是车为了躲行人又撞了别的东西。不管谁撞了谁还是谁被谁撞了,带给彼此及其家人的只能是无情的痛楚。我们没有心思去指责谁,因为谁也不想发生意外,但每一个意外的发生彼此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责任。
作为一个驾驶员的妻子,我有责任提醒你们,尽管人多车多事故多,只要你们小心谨慎,按章操作,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我也曾经是驾驶队伍中的一员,我深知十次事故九次快的道理,也知道宁停三分不枪一秒的含义,我也更清楚遵守安全制度是多么的重要。我有一名姓王的好朋友,她也曾经是一名驾驶员的妻子,她与丈夫的结合是因为她的父母认为嫁给司机有前途,不愁吃,不愁穿,办事方便,才促成了他们的婚姻。婚后的生活,小两口非常恩爱,不久又添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然而,小王的丈夫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爱喝酒,而且还经常喝了酒开车,小王没少提醒他,可丈夫却总是不以为然,还对小王说:“没关系,我手艺高,能把握住自己,那点小酒喝不醉我。”
常言道:长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就在前年冬季最冷的一天,小王的丈夫出车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听人说,他那天晚上喝了酒后去接交通,就在北区附近,撞在了停驶在路边的一辆装载机上。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无情的车轮碾碎了。事故发生后,小王哭得死去活来,孩子哭着喊着要爸爸,那个悲痛、凄惨的场面,谁见了谁落泪。可泪水无法安慰死者的灵魂,更挽回不了失去的生命。悲伤的气氛笼罩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头,使人寝食难安,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摆脱这伤痛的阴影。假如在事发之前,小王的丈夫能够想一想自己的妻儿,假如他能稍有一点安全责任心,假如他能够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假如……然而,一切的假如在一个已经逝去的年轻的生命面前显得是那么的苍白。
一切幸福和承诺都会在灾难爆发的瞬间戛然而止,而一切悔过都已无济于事,这是对人类的惩罚。而有些人却依然一次次地被懒惰和疏忽遮住了本该憬悟的常规概念。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违章操作、把《安全生产法》视为虚设、把警示的标语视为无用的招牌。司机师傅们,在我们每天出车前、行车中及收车后,是否该扪心自问:安全,今天我忽视了吗?
还有一种理解是: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中,过错就是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行为,否则,不能用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理由一:新法扩大了交通事故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第二条)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与“道路交通事故”相比较,有了明显变化,要件为车辆、道路、过错或意外、后果。用车辆拟人化,代替人作为主体,用过错代替当事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增加了“在道路上”和“意外”这两个要件。新法客观上扩大了交通事故的范围。由于在意外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均无过错,所以,各方当事人都不应该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为了适应这个变化,在事故认定原则的表述中,“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就是适应这个变化的结果。
理由二: 事故成因的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从这个规定来看,《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该包含“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事故成因是指“事故处理部门对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检验、鉴定等所收集到的交通事故证据进行审查、研究、查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死亡人员的死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当事人责任的专业性论断”。这个过程就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成因”处于核心地位,所以,对于“过错”的理解应该紧紧依据“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来进行分析。由于在对交通事故进行成因分析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必须在全面审查当事各方的交通活动的过程中,遴选出交通违法行为,然后,才能进一步分析这些违法行为在发生事故中有没有作用,以及这些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所以,按照这个思路,笔者以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中的“行为”应该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中的行为,这里的过错,就应该是违法行为。
二十二条一款不能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起草中,公安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第七条二款“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的“安全原则”的规定持否定态度。所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安全原则”的使用附加了相当的条件。对于“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规定中附加了“按照操作规范”为前提。由于没有成文的操作规范,所以,本条不能用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类似于二十二条一款的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还有三十八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和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笔者以为,这些原则性的规定应该通过相关的具体条文体现,所以,不能用来认定驾驶人的交通事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车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一款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十二条二款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由以上的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具体规定,所以,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错误的。
法的基本特征拒绝安全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法具有不同于其他上层建筑现象的基本特征:(一)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三)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四)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所以,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则,它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规则)。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安全”是立法的宗旨和目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在强调立法的宗旨和目的。为了做到安全驾驶,相关的法律条文对安全行车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所以,不能使用这样的条文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年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的作用,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从严整治影响交通秩序安全的违章行为,增强科技手段,提高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动”的预防交通事故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省县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公路严重交通违章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建立起以“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为载体的基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增加幅度力争稳中有降,机动车万车死亡率继续下降,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目标,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
1、为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县成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办公室,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协调。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律和特点,了解各部门预防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安排下一阶段预防工作任务,对各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提出奖惩意见报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指导、协调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责任。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30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1]64号)的有关规定,对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定期向政府汇报,并汇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交通部门认真总结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强化交通安全整治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促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以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为载体,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将源头管理和路面执法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提高整体管理效能。
(二)大力开展行车秩序专项整治,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根据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加强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越线超车、违章超速、超载、酒后驾车、违章掉头、摩托车违章等7项严重违章的日常治理。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摄像机、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科技手段实施执勤执法,依法严格取缔交通违章。
从9月上旬至12月31日,全县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在全县统一开展摩托车违章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超速和违章载客2人以上等行为。加强路面巡查,对摩托车交通违章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迅速掀起整顿,组织交通民警、派出所民警、交通执法人员和乡镇干部成立整顿小组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在全县继续开展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违章超车、疲劳驾车、以及客运车辆进入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路段行驶等违章。充分运用各项管理措施的管理手段,始终保持对客运交通违章严管、严查、严纠、严处的高压态势。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反一降”为主题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巩固2002年乡村道路安全整治工作成果,继续保持整治力度不减,把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勤务管理机制,使工作长久保持下去,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
按照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县创建平安大道工作,推动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我县潼泸路(大邮路、中塘路)、渝隆路(成渝公路)和城宝路为行车秩序整治示范路段,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认真研究,及时调整、完善创建工作措施、规范创建标准,狠抓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管理,投入足够警力,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不间断地开展集中整治,确保示范路段各类交通违章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务求年底前取得实效。
(三)科学组织警力,加大路面日常管理力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集中警力、物力,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民警上路的执勤时间,提高上路率和管事率。要进一步发挥一警多能的作用,精简机关警察,保证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执勤,认真落实管段民警责任制,提高路面监控能力,实现公安部交管局提出的“见民警、见警力、见警灯”的要求。要科学调配警力,兼顾省县道、城市主干线与乡村道路,兼顾路面日常整治与节假日重点控制,实现对辖区路面的全方位管理。
要认真研究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防止乡村道路失控。紧紧依靠当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基层组织的作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乡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积极推行“一警一段,分片包干”的警务机制,将辖区省县道路和乡村道路分段落实到人,由责任民警全面负责路面监控、事故预防、源头管理和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效能,积极构筑覆盖乡村道路的安全防范网络。要把推行“交警赶场”的工作方式与各公路巡警中队联勤管理结合起来,针对乡镇赶场天客运流量相对集中,交通违章突出的特点,局部集中警力,加强赶场场镇及场镇周边道路的管理控制,严格查处各类严重违章行为,提高管理的覆盖面。
(四)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把事故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由交警大队牵头,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110”“122”报警服务与“120”急救服务联勤联动机制,提高交通事故信息传递、现场急救和急救转运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要加强交通民警急救常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民警在交通事故现场正确处置伤员能力;要在加强机动车强制保险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与保险公司合作,大力推行“机动车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救助卡”,筹集“全县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绿色救助基金”,确保事故伤员抢救费用及时到位,保证快速抢救机制长期、稳定、有效地运转。
(五)充分借助民力资源,加强协勤队伍建设,切实解决警力不足矛盾
由交警大队牵头整合全县义务交通管理组织(含义交队员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对“义务交通管理协勤队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培训。建立和规范交通协勤队员招聘、录用、培训、管理、考核等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提高协勤队员整体素质。根据交通管理实际,明确义务交通管理协勤队员的职责和任务,科学安排岗位,充分发挥义务交通管理协勤队员在维护秩序、宣传教育、信息收集、科技工程等方面的作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六)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科技水平
一是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组。聘请县内外有关交通安全、道路工程方面的知名学者和抽调有关专业骨干,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专项组,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课题研究,为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二是建立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件评析制度。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由事故专项组组织评析。通过评析制度,进一步查找管理工作上的漏洞,完善管理措施,提高预防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三是加强重点区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指导。根据人、车、路、环境以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情况,确定省县道路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区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组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指导,帮助分析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律,提出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法,促进交通安全形势的好转。
(七)加强车辆和驾驶员源头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车辆和驾驶员源头管理,结合**年机动车和驾驶员年检审工作,对机动车和驾驶员特别是大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客运驾驶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严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关和驾驶员资质关,把“谁检验、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坚持把强化公路客运安全管理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监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促进源头管理责任的落实。对三级以下公路(含三级)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山区路段,严禁客运车辆通行。强化对客运站点和有车单位监督检查,督促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
(八)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以创建平安大道促进事故预防工作
将创建平安大道和事故预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公安部、国家安监局和市创平办《创建平安大道标准》和《平安大道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等级评价,以评价促进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和加快公路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科技应用水平。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公路收费站已有的电视监控点,发挥电视监控系统在交通违章取证、追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公路交通治安防范的科技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
(九)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紧紧围绕预防交通事故中心工作,以“铭记安全,珍惜生命”为主题,认真开展“交通法规进万家”大型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掀起“铭记安全,珍惜生命”的全民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以及在道路沿线广泛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标语等方式,增强宣传工作效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立体式、多角度、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势。通过大张旗鼓、长期反复地宣传,让“铭记安全,珍惜生命”的宣传警句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按照全县交通安全秩序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及交通违章的特点,对经常发生事故和有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促使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路面违章。
全面推进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在巩固扩展和完善提高上下功夫。按照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联合下发的《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统一规范、科学有效、符合实际的创建内容、工作目标和评价标准,重点抓好省县道、事故多发路段、行车秩序示范路沿线农村和城镇社区的创建工作。力争在60%的村镇建成“交通安全村”,70%的城镇社区建成“交通安全社区”。并迎接市里组织的检查验收和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