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1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技术创新专项,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31-0024-02
随着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各行各业均在力图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技术和产业的升级,从而保证自身能够在所在行业里有所突破,并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技术创新已经成为很多企业的日常工作。总体来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与我国的经济总量和生产大国的身份还是不够相称,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成果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技术创新的横向转移能力作为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志,在创新者主体的整体创新能力提高方面有着极其重要
的作用。
一、技术横向转移的具体含义
技术的横向转移是指能够跨越技术原创主体单位的一种技术转移。包括在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甚至国家之间实现的一种转移。常见的具体形式有技术转让、技术贸易、技术引进等。在实际的市场化操作中也有很多种方式,包括一次性技术买断、收取技术使用费、按照销售收益进行提成、技术入股
等多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充分认识技术的价值
长期以来,传统的企业经营模式主要以产品为主,市场上并不看重产品中所包含的技术,由于技术的价值难以评估,必须要形成产品才方便制定价格。但实际上,技术发展为产品只是技术应用中的一项而已。技术的应用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生产过程的支持,包括相关的测试技术等。
(二)缺少技术营销的思想
由于产品在营销中的直观特性,可以更好的组织销售渠道、培训销售人员、建立营销体系,所以人们热衷于关注和从事产品营销。相对而言,技术营销对整个营销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样,有关技术营销的思想和体系建设方面的知识和实践也相对比较匮乏。
(三)没有更多的技术来源
在不同国家、行业、企业之间技术进步的速度是不同的。政府为了保持国家的技术优势会直接支持一部分研究机构和企业发展技术,从而给他们以更多的资助。这部分单位积累了较多的技术,但是更多的企业技术研发是为了自身发展准备的,并没有更多的技术可以提供给技术转移的市场。
(四)实际操作中的障碍
即使有了合适的技术,在实际的技术转移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包括:(1)拟接收方不了解新产品和新工艺,缺少相关的技术知识储备;(2)有关该技术的通俗化商业计划和概念不能被接受;(3)拟接收方对技术的风险过于敏感,不愿意承担风险。
三、技术横向转移取得成功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相互信任
由于技术本身特性决定了技术转移中确实蕴含着很多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如果没有一定的信任基础,将会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较大的交易风险或者成本。比如,有些技术本身比较成熟,但是生产工艺要求非常严格,容易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难以预料的困难。这些风险往往不容易在技术交易中发现,但是一旦技术交易合同签署后出现意外,就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以,更多的时候需要双方信任,通过友好协商、通力合作解决这些问题。在实际的技术市场中,信任的缺失同样造成了现在企业间的技术转移完成情况不好,更多的买家倾向于购买政府主导的研究所、高校等技术提供单位的技术,不愿意购买私营、个人的技术成果。
(二)具备相应的经验
技术转移中,交易双方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专业背景,将直接决定了技术转移效果的好坏。同行业内的技术转移比较容易成功,跨行业的技术转移存在着更大的风险。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转移经验非常关键。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否有过参与技术转移流程的经验,是否有过成功实现技术转移的经验等;第二,是否有过与被转移的技术相关的专业经验。
(三)专业的合同
在技术转移过程中,除了一些明确的技术指标可以清楚地在合同上表达,一般都会有些要求难以在合同上一次表达清楚。这就需要有专业的律师和经纪人来把握合同的编写,尤其涉及到一些行业内通用说法的内涵、专业名词的定义等都需要有详细的合同描述。需要采取“宁多勿缺”的思路,尽量给可能发生的意外留下再次商榷的余地。
(四)接收方的学习能力
技术本身一定会存在不断更新的过程,所以,一次技术转移在未来都可能遇到再次的技术升级问题。如果接收方具备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够彻底掌握转移的技术,充分的消化吸收后能够自行升级换代,这将直接延长被转移的技术寿命。
(五)良好的沟通
技术转移的双方必须要保证从技术转移前期就能保持良好的沟通,而且要一直延续到技术完全转移成功,甚至技术被彻底淘汰。在沟通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直至解决问题。但是,现在的很多企业界人士与研究所、高校的技术人员交流存在一些障碍,不太容易有良好的沟通,这些都将会直接限制技术转移
的效果。
四、结论
由于我国的技术市场仍处在欠成熟状态,技术的横向转移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这些有来自整体环境的,也有来自技术本身的问题。为了保证技术横向转移的成功率,需要转移接受双方的努力,共同为技术横向转移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保证技术横向转移成功,为双方创造更好的效益,取得共赢的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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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的概念来源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比特提出的创新理论,他于1912年在其德文版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创新”概念。按照熊比特的定义,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其目的在于获取潜在的超额利润。技术创新是指与新技术(含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商业化应用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主要有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两种类型,同时还涉及管理方式及其手段的变革。通俗地说,技术创新是以新技术(含全新的或改进的)为手段并用以创造新的经济价值的一种商业活动,它是新技术首次商业化应用。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技术创新与专利保护的关系
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发明创造的产生,这些发明创造将是重要的无形资产。如果知识没有产权,它的价值实现就得不到保证。技术创新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基础和源泉,推动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变化;知识产权是技术创新的保障和激励,实现技术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专利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与技术创新也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存在、相互支持的互动关系。
2.1专利保护对技术创新的积极作用技术创新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内在源泉。由于技术创新的高投入性、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对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如果技术创新在市场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也就是其技术创新的高风险得不到相应的高回报,或者市场特征增加了其创新获利的不确定性,造成创新企业有形资产的巨大损失,同时还会严重挫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创新的积极性,则必然导致创新动力的减退。因此,对技术创新进行专利保护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也会为社会带来一些积极作用。
专利保护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一定期限内的垄断权,在权利的有效期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专利保护的优越性也源于此。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法律的规定,有权独占一方市场,并通过许可使权利人收回成本或获得巨大收益,形成一个“创新—获利—再创新—再获利”的良性循环链,激励主体进行技术创新。专利制度提高了创新者的创新收益。专利制度可以通过赋予创新者对其创新产品独占性的权利,增加专利期间的收益,激励他们更多地从事技术创新。显然,专利制度保护了创新者,提高了创新回报,促进了创新热情的高涨。由于权利人拥有一定的垄断权,竞争者要避免侵权,赢得竞争优势,就必须进行新的发明创造,从而激励人们持续创新。
2.2专利保护对技术创新的消极影响虽然专利保护对技术创新有着以上一些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有一些消极影响。由于专利制度赋予权利人在一定范围内的垄断权,所以在一定期限内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使用或仿制其专利技术。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可供交易的科技成果的供应量,降低了科技成果从潜在生产力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可能性,阻碍了科技成果更大范围的传播,也延长了发明与创造的循环周期。专利保护越长,个人独占利益越大,社会潜在损失也越大。对知识产权的过高保护将付出过高成本。技术引进的成本过高,过去对国外先进技术可以廉价甚至无偿使用,现在则必须支付转让费或使用费,否则就无法使用或者构成侵权。对一个技术比较落后的国家而言,国外跨国公司可能利用专利权合法的垄断本国的高技术市场,形成事实上的价格垄断或技术垄断。
由上可见,技术创新与专利保护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技术创新决定着专利保护的产生、完善和发展,专利保护制度对技术创新也起着一定的反作用。但这种反作用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影响。所以专利保护是一把双刃剑,它对不同的国家或者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的作用有所不同。
3我国技术创新的一些专利保护问题
我国现行专利制度已运行了20多年,它促进了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但与西方国家500多年的历史相比,我国专利领域仍显落后。再加上我国专利制度本身也还不完善,对技术创新进行专利保护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分别介绍高校和企业在对技术创新进行专利保护中所出现的问题。
高校科技创新的潜力非常大,知识经济的发展也需要高校培养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开发的科技创新成果为其注入活力。创新型国家需要创新型高校,高校应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政策,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用。目前,大多数高校尽管科研成果较丰富,但专利的申请量却严重不足,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率偏低,专利实施效率较低,大多数科研人员的专利意识还很差,对技术创新的产权保护还不够,大部分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处于无机构、无人员、无制度、无经费的“四无”状态,大量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在取得了专利后被束之高阁或流失。
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是增强企业综合实力的决定性因素,创新则兴,不创新则亡,这是市场经济竞争的法则。企业既是国家经济实力的基础和支柱,更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既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也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现在世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技术创新体系都是以企业为主导。只有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使企业能从国家和自身长远发展的高度思考技术创新战略,增强自身的主体意识,才能在由“中国制造”转向“中国创造”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我国企业在对待技术创新的专利保护上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
4合理选择技术创新的保护方式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运用专利战略及时有效地申请专利,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技术创新成果是企业发展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但专利保护也是有严重缺陷的,有些企业就是因为对科研成果错误选择了专利保护方式而使企业丧失了竞争力甚至最终倒闭。因为专利是以其技术公开性来换取一定时期内的法律保护,在一定期限后将会无偿贡献给社会,当某项技术被授予专利后,其他企业可以在已获得专利的技术基础之上,再发展成新的发明创造,获得新的专利。尽管企业的专利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同更新的技术相比已经处于劣势,企业将失去竞争力。
Research on the Incentive Effect of Technical Standard Patent Pool on Independent Innovation
Shen Pei-xiang
(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 Shaanxi Xi'an 710072)
Abstract: Technical standard patent pool as a relatively new thing in the filed of technology, We can’t ignore its influence on independent innovation. This article mainly studies the incentive effect of it. At first, 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 of technical standard patent pool, then explain the incentive effect of technical standard patent pool distinguish between inside and outside, and explore the jurisprudence basis behind the incentive effect. Hereby give suggestions to bring incentive effect into full play, so a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independent innovation.
Keywords: technical standard, patent pool, incentive
一、技术标准专利池的发展
技术标准是指重复性的技术事项在一定范围内经过协调统一,由行政机构、行业自治机构或其他标准化机构批准,通过特定的形式公开,供技术产业人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专利池又称专利联盟,是指多个专利所有权人,为了能够分享专利技术或者统一对外进行专利许可而形成的联盟组织。技术标准以原创性专利技术为主,通常由一个专利群来支撑。技术标准专利池是技术标准与专利池有机结合的一种运作模式,它是指某种产品或技术领域中的多项专利技术在专利权人之间的协议下组成该产品或技术领域的技术标准和专利池。
近几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通过自主研发和组建专利池,从而进一步形成和扩张某一行业技术标准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技术标准与专利池,两个独立发展的领域,随着专利向标准领域扩张,逐渐结合到了一起,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融合,成为部分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标准制定者拥有标准中的技术要素、指标及其衍生的知识产权,因而现代专利池大多是伴随着技术标准而形成的。专利池加快了技术标准的形成步伐,技术标准的公共属性和普遍适用性反过来又使专利权人通过标准简化了单独实施重复许可的繁琐程序,两者结合可以节约专利许可的成本,提高专利授权的效率,并为专利池中的权利人实现超额垄断利益提供可能。因此技术标准通过与专利池的结合,成为世界范围内专利战的主要作战武器,并且发展成为时代的特征和趋势,当前不少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众多企业纷纷提出技术标准专利池战略,便是积极响应这一形势的结果。
二、技术标准专利池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影响
(一)外部激励影响
外部激励指的是企业自主创新的社会和市场效应。创新的外部性容易导致交易成本和收益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会对企业创新产生负面影响,而知识产权制度可以降低和削弱这种负面影响。我国法律明确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确保专利权人的创造性投入获得回报,通过产权交易实现对创新者的补偿,从而使企业创新知识的外部性内部化,达到避免效率损失的效果。但是,现代产品,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其生产往往涉及多个专利技术,容易产生“专利丛林”现象,并且可能出现阻碍专利技术扩散的“反公地悲剧”。“专利丛林”现象是指任何一项专利技术的应用或相关新产品的推出,都必须获得大量的专利权人的许可。“反公地悲剧”困守于旧式所有权,容易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的发挥势必受到影响。而通过组建技术标准专利池,实施专利许可制度,不仅有助于突破“专利丛林”的障碍,克服“反公地悲剧”的现象,而且能降低研发成本,分散研发风险,有效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提高。
此外,企业最重要的自主创新外部动力来自于对市场需求的适应以及市场竞争的压力。需求的变化是一种最根本的市场变化,任何一种产品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一种手段或工具。市场需求可以引导和帮助企业进行创新,同时使创新在获得技术成功后实现经济成功。当前国际上大多数主流专利池的组建都是以满足特定市场需求为目的,集中了实现该需求的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关键及主要技术专利。从当前的市场结构来看,除少数行业处于自然垄断或寡头垄断的状态,大多数行业广泛处在垄断竞争状态,而战胜对手的主要手段就是比对手更具有某一方面的竞争优势。如果企业成功进入某个专利池,就可以凭借专利许可制度使用池内专利技术,这样相较于竞争对手具有更大的成本优势。无论是满足市场需求还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专利池巨额利润的预期吸引了大批国内优秀企业积极投入到自主标准的创新研发当中,这对我国企业实现自主创新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
(二)内部激励影响
技术标准专利池的内部激励指的是企业内部的创新激励效应。相较于外部激励,内部激励是企业技术创新人员进行创新活动、完成创新任务的动力,随着技术手段的更新,企业之间竞争的本质已经演变为以创新为主导的竞争,传统的“命令式”领导方式已不能适应对企业员工的知识管理,只有当企业的价值导向能够真正融入员工个人的价值追求时,才能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创新效益。通常企业自主创新的内部激励手段包括物质奖励,以及表彰、荣誉和职业发展等心理与精神激励,两种激励方式相结合能极大地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研发积极性。内部激励注重以企业的内部创新文化对员工进行塑造,满足员工的内在需求,关注员工技术创新的心理动机,重视和激发员工的自我激励,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由被动受命转变为主动进取,进一步吸引员工积极投入到我国自主标准的研发之中,实现自主创新。
三、技术标准专利池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影响的法理学依据
(一)自由
自由常常表现为一种权利,是一种主体自由的结果。在这里主要是指专利所有权人对专利的一种自由支配行为,也包括专利池中的专利权人对池内专利处分的自由。对于自由的社会个体来说,它可以不断竞争、不断自我超越、不受任何约束,依主体本意而进行社会交往。但是,自由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当个体试图进入社会与他人发生关系时,由于每个人都具有自由的倾向,社会的交往就意味着人类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准则。法理学中的自由可以被移植来理解技术标准专利池的创新观,因为技术标准专利池下的自主创新并不是一种不受任何限制的创新,而是法律自由下的一种创新,创新只有搁置于法律自由的框架下,才具有完整的意义,同时,创新的自由也正是有了法律的保护才能得到持续且良好的发展,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
(二)效率
效率是指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大的效果,或以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换句话说,效率是经济学家所说的“价值极大化”或“以价值极大化的方式配置和使用资源”。技术标准专利池的激励影响主要体现在优化专利资源配置上的效率。资随着技术更新速度加快,联合组建技术标准专利池可以共同分担研发成本,降低研发风险,减少交易费用,池中权利人有机会实现以较少或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多或较大的产出,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实现对自主创新的激励影响,使之更有效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三)激励理论
激励理论是行为科学的核心理论。行为科学认为,人的动机来自需要,由需要确定人们的行为目标,激励则作用于人内心活动,激发、驱动和强化人的行为。在激励理论中,权利被赋予发明者不是因为他们以一个适当的方式值得此种权利或者融进了他们的劳动,而是因为这是确保智力产品的理想的产出能够为社会所获得的唯一方式。一种创新产品的产生往往是由多项技术集群的创新构成的,在技术创新活动中会产生不同性质的专利和其他多项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专利池将这些知识产权囊括成一个整体,强化了发明和投资的动力,同时技术标准专利池的形成会产生理想的社会智力产品总量,与此相应的就会产生理想的社会效用的总量,带动整个行业的创新和整个社会的发展。
四、技术标准专利池激励影响的启示
通过上文技术标准专利池对自主创新的激励影响的分析可以看出,技术标准专利池的战略价值不容小觑。技术标准专利池作为现代专利技术联盟的一种高级形式,其形成对于促进技术标准和专利技术的扩散和推广日益显著。在知识技术经济高度发展的当下,为了大力推进中国的自主创新战略就必须多角度完善和发展技术标准专利池,充分发挥其激励影响的作用,推动中国技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首先,完善技术标准专利池的相关法律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在我国全面推行“科教兴国”的背景下,技术标准专利池是标准和专利相结合的新兴事物,在我国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需要全面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引导,当前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不足以涵盖技术标准专利池的各个方面,因此,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或规章制度对技术标准专利池的发展进行法律指导,建立知识产权法律评估体系,充分发挥其对自主创新的激励作用。同时,政府应当在各项政策方面给予技术标准专利池以便利,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积极引导技术标准的形成和专利池的建立,鼓励国内企业参与各种技术与标准联盟,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形成行业标准,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其次,完善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重视企业的内部激励。自主创新的管理是高层次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务必予以重视,对员工必须摒弃僵化的机械模式,采取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的人性化管理,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同时,企业要建立有效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实施合理有效的奖惩措施,调动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以建立行业技术标准专利池为目标,全方位激励员工的创新热情,为我国标准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最后,最为重要的是,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增强我国的技术实力,提高我国技术标准专利池的应用水平,这样才能经得起国际市场的考验,也是获得长远发展的根本途径。从国家层面来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工作,提高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从企业层面来看,力争在核心技术的研发上取得突破,构建行业技术标准,增强自身竞争力。
技术标准专利池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我国的自主创新使命也任重而道远。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为了在世界知识产权领域和国际标准化制定中抢占一席之地,我国必须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构建符合国情发展的技术标准专利池,反过来也让技术标准专利池带动国家自主创新。笔者相信通过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合力,全面激发产业核心竞争力,能加快我国技术标准专利池的发展,使我国的自主创新实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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