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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律风险管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3:39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项目法律风险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项目法律风险管理

篇1

关键词 电力建设企业 项目管理 法律风险 一、项目管理人员个人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一个合格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时刻不忘学习,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并熟悉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和遵守公司法、经济法、税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自身修养。另一方面,还应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规避看似细枝末节其实存在法律风险隐患的工作行为。只有全面掌握与项目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公司规章制度,才能有的放矢,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在纷繁复杂的陷阱面前保护好自己。作为电力建设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应做到“三个不”,即不穿越公司规章制度的基准线;不逾越国家政策的警戒线;不触碰法律法规的高压线。

(二)重要岗位,亲属应主动回避。重要岗位人员认为自己属于应回避范围内的,应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回避要求。回避的最大优点是可以维护好相关工作程序流程的内部监督机制,使各项工作均有所控制和校验,避免因为亲属面子和自然信任带来的不必要差错,大大减少出现差错和舞弊的可能性,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间相互隐瞒罪行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该原则从根本上体现了人的亲缘本性。现代法律法不容情,法律不允许亲属之间相互包庇,意味着公众要在“亲情”与“大义”中作出选择,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窝藏、包庇者已经触犯刑法,对亲属之间拒绝作证等行为要受到刑法处罚。回避原则在法律中的应用更多的是为了减少不公,真正的体现法律的“三公”原则。

(三)切忌随意签字。项目管理人员在一些单据或文件上签字是很经常的一件事,很多人认为自己不是大领导,自己签字仅是个人行为,其实不然,当你作为一名管理人员代表项目和公司签字的时候,那么你的签字就代表了项目集体和公司行为。这些单据都是履行合同的凭证,一旦出现问题,很可能形成日后不利于公司的证据,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由于自己的过错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企业有向过错人追偿的权利。 二、项目部管理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注意项目部履行合同中的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相比,其发生的概率有时更高,负面影响可能更大,但相比之下,合同法律风险是最具有可控性的。如果能够重视和加强合同履行和管理,对其存在着的法律风险进行规避,通过发现、识别、分析、控制和处理好各项合同法律风险,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应对措施,并按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就可以最大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项目部履行合同中常见的漏洞有:

1.合同签订人与合同实际履行人不同,又没有转让协议,同实际履行人之间也没有新的合同。

2.在结账过程中审核不严,出具证明草率,没有核实其真实身份。

3.财务把关不严,供货商的合同、发票非同一单位。

针对上述情况,有关合同履行中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对策有:

1.对照合同内容,让项目部所有人员明白,清楚地知道合同中的全部内容,如工程范围,要求、设计变更的处理,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程序等。

2.了解合作方的详细情况,包括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财产情况、履约能力、诚信度等。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特别是在项目部自行组织招标和询价采购材料时,应注意留存对方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凭证的复印件。

(2)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特别注意长期合作对象的信誉欺诈:一直有着很好的合作关系,但是近期出现了迟延付款现象,并增加了订货量,此时应引起重视。很可能对方出现严重资金困难、面临破产等情况。应尽量到其公司实地考查,不能仅听其一面之辞。

3.取得合同相对方的授权委托书,核实人的身份情况,一定要对照身份证看是否在姓名上一致。一但有变化要再次要求另一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4.项目部有关的人员出具给他人的有关工程证明须谨慎且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5.加强对材料、设备及相关凭证的管理。无论是项目自购材料,还是由分包商代买的材料,均应经过我方严格的审核和把关,购买凭据的原件需交给我方保存,财务人员在留存原件凭据和见项目负责人的签字时才能向其支付。一旦材料出现问题或产生付款纠纷时能找到责任源头,避免承担更大责任的风险。

6.工程繁忙期的合同管理问题要引起充分的重视。工程繁忙期,出现无合同施工和采购现象,无预算凭证,一旦出现问题,没有有利的证据,合同管理不到位,不符合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造成公司的损失和潜在风险。

(二)项目部要加强印章管理,勿入担保陷阱,避免诉讼。公司印章管理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工程项目部公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保存。各队、各部门对外联系需要盖公章,先经副总以上领导同意签字,或口头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后盖章。”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取用流程、保存对象、使用权限,杜绝因公章使用不当产生的法律风险。

按照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在公章使用方面需要认识到的是:你担保了,签上名,盖上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会使公司在法律纠纷中陷于被动地位。

(三)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的监管。现在“小金库”的范围,超出有形存款的范畴。隐匿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中的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设立的“小金库”中的以假发票、假合同、假票据等手段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转移资产设立的“小金库”中的以虚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的“小金库”。一旦查出是要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的。对在专项治理期间新设“小金库”的,要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停职或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意义在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使小金库将无处藏身,使集体腐败行为大大减少。

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和工作行为,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结合电力建设企业实际情况,许多电力建设企业都制定有《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暂行办法》。在办法中对电力工程废旧物资的处理程序进行规范,一般的流程是:

1.需要处理废旧物资的工程项目部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报物资(资产)管理部审核,监察审计部、财务部等部门会签。

2.物资(资产)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技术、质量、基层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参加鉴定的人员须在《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中签字确认。

3.物资(资产)管理部汇总报公司领导审批。

4.采取竞价、招标等形式确定价格。

5.处理款项缴入项目部财务科,项目部财务科负责人在《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中签字。

6.《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由物资(资产)管理部存档。

篇2

工程项目安全法律责任来源于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合同。控制事故隐患是项目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系统危险的辨别预测、分析评价都是危险控制技术。以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为主,加强有关的安全检查和技术方案审核工作,通过利用危险控制技术,做到预知危险、杜绝危险,把安全事故及法律风险发生降到最低。

1三全原则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三控制原理借鉴于美国管理学全面质量管理(TQC)的思想,对于安全管理同样适用

1.1全面安全控制

要求做到:纵向组织管理角度,安全目标的实现,有赖于项目组织的上层、中层、低层乃至一线员工的通力协作,尤以高层管理能否全力支持和参与,起着决定作用。高层侧重安全决策,制定安全方针、政策、目标和计划,并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环节、各类人员的安全控制活动,中层要落实领导层的安全决策,运用一定的方法找到各部门的关键、薄弱环节或必须解决的重要事项,确定出本部门的目标和对策,更好的执行本部门的安全控制职能,基层则要求每个员工都要严格按标准、按规范进行施工和生产,相互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协助,开展群众合理化建议和安全管理小组活动,建立健全项目的全面安全控制体系。横向项目各部门职能间的配合角度,要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使项目组织的所有安全控制活动构成一个有效整体。广义上,横向配合协调还包括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及分包、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方之间,各相关方应都制定安全控制的方案并互相支持。

1.2全过程安全控制

建设工程的完成要经历一定的周期。安全控制应从源头开始,贯穿始终,进行全过程控制。为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把影响安全的所有环节和因素都控制起来,主要有项目策划与决策过程、勘察设计过程、施工采购过程、施工组织与准备过程、检测设备控制与计量过程、施工生产的检验试验过程、安全目标的评定过程、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工程及工程回访维修过程。全过程控制要强调预防为主、不断改进思想,将安全管理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还要强调为顾客服务思想,在项目组织内要树立“下道工序是顾客”、“努力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使全过程安全控制一环扣一环,贯穿整个项目过程。

1.3全员参与安全控制

全员参与安全控制是工程项目各方面、各部门、各环节安全工作的综合反映。其中任何一环节、任何一个人的安全工作质量都会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个安全目标。全员参与安全控制要求必须抓好全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要制定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职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以形成一个高效、协调、严密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统,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当家作主的进取精神,采用多种形式激发全员参与安全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2综合控制原则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2.1法律手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主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建筑建设市场的安全,尽可能的减少直接行政干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安全标准,以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企业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为基准,细化制定出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规程和管理流程,尤其是各类强制性技术标准应当等于或高于国家标准。依法治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必修课。实践证明,绝大多数安全事故是由于不守法而造成的,所以依法生产、依规范操作是减少或消除安全事故的根本保障。

2.2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通过建设市场内在的经济联系,调整各安全主体之间的利益,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的经济基础。经济手段是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通过各类保险和担保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国家通过经济杠杆使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得到经济利益,这是市场机制发挥基础作用的手段。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经济惩罚制度、提取安全费用和提取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手段,是在建设建筑业中普遍使用的经济手段各种经济手段通过经济刺激方式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系统的改善,促进企业安全业绩的提高。

2.3科技手段

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科技的推动,安全科技的使用可以帮助人们带来更低廉的成本和更有效的安全防护。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安全科技技术,以改造传统工程建设建筑业的生产过程,从设计、施工、技术装备、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保障安全生产,从本质上为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技术手段支持,最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在安全技术问题上,除国家增大投入外,企业也应在可能的前提下,增加科技研发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人,如果研发成功,对企业、对国家、对社会都是贡献,也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应当引起重视。

2.4文化手段

企业应当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手段是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的内在的驱动力,是企业通过对多年工程实践中的成功管理经验和失败管理教训的总结,从而对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问题进行的理性概括。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满足法律、道义、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也是与国际劳工大会倡导的预防性国家安全与健康文化接轨、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必经程序。

2.5行政手段

企业行政手段在安全管理控制方面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是配合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将安全工作绩效作为考核员工的重要指标,并与其职务的升降合理挂钩,一般是能够激发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的,对于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3资质控制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实践证明,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工程,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须严把资质审查关。包括两方面,其一是专业承包资质,其二是安全资质。要坚决杜绝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杜绝挂靠等多种形式规避国家资质管理的违法行为。

4建立体系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影响工程项目安全的因素主要是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必须针对这些危险因素的影响,建立完善的安全控制体系,形成组织系统、责任系统、要素系统、制度系统。遵循科学的安全控制程序,按照确定安全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体系、管理要点、培训、技术措施、技术要求、安全检查、伤亡事故应急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的验证纠偏——持续改进——完成工程的程序,形成具有安全控制和管理功能的有机整体。

5技术措施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时刻关注施工技术的最新发展成果,将成熟的安全技术工艺应用到工程实践之中,最大限度保障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6安全教育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教育能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自觉性和安全技术知识,防止或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工作失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通过安全思想教育,使生产人员具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风险于未然;通过安全技术教育,使生产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安全法制教育,使生产人员了解法律责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7技术交底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承担施工作业任务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等相关人员进行交底;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参与各方均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8安全检查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包括定期、突击、特殊检查。定期检查是已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的检查;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殊部门、特殊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特殊检查指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完成的项目,在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计划、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管理、安全记录等。

9证据保全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篇3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合同 维权 管理模式 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了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审计及后评估等过程。项目管理是指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制定和实施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约束项目建设行为,帮助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一、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模式,实现管理目标

合同管理模式是一种工作分解结构,它是用以展示工作要素已经分配给了具体的组织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1)对每一单位做出详细的时间与费用估计,形成进度目标和费用目标;(2)确定项目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各项工作的顺序;(3)估计项目全过程的费用,建立项目成本控制计划;(4)通过合同网络架构管理,建立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2.根据项目开发建设模式和承包方式,确定合同管理模式

项目可采用的总承包方式,主要包括代建制、设计-施工-交钥匙、施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承包等,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承包方式。对于专项工程施工的承包,如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玻璃幕墙,一种是采用由建设单位直接管理,一种是由总包单位管理。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专项工程的承包方式,进而确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3.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设备、材料供货的管理和模式

供货的范围、供货时间对于工程的进度有非常大的影响。在设备材料的采购中主要有三类采购模式:(1)建设单位采购。必须与施工单位讨论,明确采购内容和交货时间;(2)建设单位指定采购。建设单位参与品牌与价格考察,但由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管理;(3)施工单位在监理监督下的自行订货采购。

4.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各类合同之间的合同网络架构

总承包方式确定后,合同的主要控制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费用目标、进度目标、职业健康目标、环境保护目标等,可以根据总承包方式来确定。其他的各类合同,应当围绕主要控制目标和总承包方式来建立合同网络架构。

二、工程项目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情形下,开发商的责任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也可以直接发包人。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1)确定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2)提供管理人员过往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3)约定视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情形;(4)约定违约责任:拒绝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文书的效力认定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当事人的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现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的签字,就可以认定其法律效力。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1)传真号码、电子邮箱;(2)限定传真的效力;(3)对引起工期顺延、工程款增加等后果的往来文书限定特别的生效条件。

3.现场签证管理不严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1)现场签证可以直接作为结算凭据。如进行合同审价,审价部门对签证不作另行审查;(2)诉讼中作为直接证据,直接认定工程量、工程价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约定签证必须连续编号;(2)约定申请签证的期限,过期视为放弃;(3)涉及工程量、价款变更的,只能依据申请时所附的资料;指定印章,并规定多人签字方为有效;(4)约定有异议时,不得拒不执行有关的设计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4.建材差价调整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即使约定对工程总价或材料价格实行包干,但如果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仍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在合同价款条款中,将风险范围量化明确,列明风险费包含了物价波动的幅度比例;(2)在施工合同中预设建设单位因工、料、机费上涨停工免责的条款。

5.承包人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的风险

对于该类情形,可以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加以认识。2004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华浩源”A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该项工程的固定总造价为43497869.34元。工程建设实际完成后,甲方曾多次敦促乙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以清单漏项、实际工程款数额差距较大为由拒绝办理。导致甲方已预售的201套商品房无法入伙,须向业主承担1411826.78元违约金的赔偿责任,且每日都在增加中。甲方向法院请求判令乙方完成办理华浩源A区的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竣工资料、赔偿延期入伙的违约金损失14411826.78元。法院认为,原告的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通过本案例可以得出应对此类问题的防范措施:约定有争议的,按争议解决机制解决,无论发包人是否违约,承包人不得拖延理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否则,承担延期入伙的损失。

三、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在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时,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建设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设工程合同是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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