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文范文 家庭经济如何管理

家庭经济如何管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4:19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家庭经济如何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家庭经济如何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17-0086-02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对于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自2007年至2012年,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加大了各类奖助学金的覆盖范围和资助力度,使越来越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资助,解决了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困难。以新疆师范大学为例,2012年,新疆师范大学在校生总数约为13402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65%,约有6674人次获得各种形式的经济资助,受奖助资金达约四千万元,达到了学校有史以来资助范围最广,资助资金额度最大,受奖助学生最多的局面。面临着资助资金不断扩大的情况,如何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财务管理,使其有效的发挥资助效用,是高校资助财务管理工作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现状

(1)国家、地方政府及高校奖(助)学金。国家及地方政府奖(助)学金主要指由中央、地方政府设立的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以新疆师范大学为例,目前,国家级的奖助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次,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地方政府级的包括新疆政府助学金,也分为三个等次,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校级奖学金主要是学校设立的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2)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的一种重要形式,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参与学校及社会部门的辅助工作获得劳动报酬,发挥助岗助研的作用。勤工助学工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拨予高校的专项资金,但目前,学生勤工助学报酬不是很高,以新疆师范大学为例,一个学生每日平均工作2小时,每月工资报酬300元左右。

(3)各项学生生活困难补助。新疆师范大学的学生生活困难补助主要包括临时性困难补助以及特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补助,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临时出现的生活经费困难,比如因为突发事件住院、家庭遇到大的变故、天灾造成的损失等,这部分资金也来源于国家拨付学校的专项资金。

(4)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以银行贷款的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一种资助形式。学生申请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目前新疆师范大学成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不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新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自2012年起,新疆师范大学开始在新生入学时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5)各类社会及个人资助。各类社会及个人资助主要是由社会团体及个人出资捐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形式。目前,新疆师范大学的社会及个人资助项目主要有“应善良助学金”、“小海鸥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受助学生占全部贫困生的5%左右。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困难,资金难以真正被贫困生利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学校中的学生本人及家庭的收入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大学生。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自文件下发后,各高校十分重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相应制定了认定细则,但是认定工作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主要集中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难以科学合理界定,认定工作的原则不清晰,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程序过于简单,缺乏规范性。由此出现了很多学生为了获得资助,伪造贫困证明,但难以核对查实;学院通过班内选举的方式推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很多学生拉帮结派,通过拉关系获得选举成为贫困生;认定工作没有连续性,对于学生是否经济困难并未做跟踪调查等,这样使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未获得资助,而家庭经济相对较好的学生占用了资助金。

(2)资金开支不完全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随着高校不断的扩大发展规模,构建硬件设施,扩建校区,很多高校在资金方面出现了短缺的现象。部门高校出现了不顾及国家相关政策,擅自挪用国家和地方政府拨发的资助专项资金的情况,由于一部分资助金又来源于学校资金部分,所以这部分资助金很容易被开支挤占,使得资助资金没有真正用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没有发挥资助育人的作用。

(3)受助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缺乏监管。高校资助评定工作是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种奖助的评定、公示,最后发放资助金等一系列过程,但是高校在受助学生获得资金后如何使用资金这个环节相对不够重视,比较薄弱,一般缺乏相应的跟踪和监督。导致很多学生没有合理使用资助金,任意挥霍,过生日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有的学生很快就花的精光,没有真正用在学习和日常基本生活上。监管的缺乏,容易造成资助资金的浪费,使用效用低下,并且很多学生连续几年都获得资助,对资金去向的不了解,使得学生养成了等靠要的思想。

(4)简单资金赠予模式难以实现激励作用。目前,随着国家、政府和社会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覆盖面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以新疆师范大学为例,只要成绩合格,家庭经济困难,班中一半学生都能获得各项资助,资助金额度也越来越大。但是以勤工助学等其他方式获得资助的资金却不能同日而语,所以很多学生容易产生坐等帮助的心理,认为享用这些资助金是应该的,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劳而获,慢慢不愿意参与其他有益的劳动,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得劳动报酬。因此,资助资金赠予模式难以起到提升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积极性,很难更好的发挥激励作用。

3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财务管理

(1)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校开展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首先,学校层面上,应建立健全专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机构,从学院开始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年度认定评议小组,出台认定工作细则,制定合理科学的评议标准,明确认定原则,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跟踪调查家庭经济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严肃处理。其次,地方民政部门层面,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确保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最后,教师层面,作为教育管理者尤其是班主任。应了解班中学生的家庭情况,家庭经济来源以及学生每个月的消费开支,以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2)完善资助经费保障机制,把经费落到实处。高校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机制,科学编制预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安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比例提取。高校财务部门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时,设立专门的账户单独存储,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禁止以其他任何方式挪用资助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内部监督审计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跟踪审计,根据审计结果适当调整财务预算。

(3)健全监管机制,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性、可控性与实效性。学生资助工作是一个长期及连续性的过程,并不是评定发放完毕就可以彻底结束,它应该贯穿于受助学生整个四年的大学生活。学校应对受助学生使用资助资金的状况进行监督和引导,及时发现资助评定中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补救,为下一年的资助工作开展提供更加充分的信息,不断提高资助工作的合理化水平。在监督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发挥班干部、舍友、同学等反馈作用,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资金去向,班主任应多关心多了解受助学生的心理和生活状况以及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利用资助金缴纳学费,购买学习书籍、用于基本生活所需,参加学习培训等有益的活动,发现铺张浪费的现象,应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受助学生合理的使用资助金。

(4)改变单一的赠予资助模式,加强勤工助学发展式资助。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最主要的目标就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困难,发挥育人的作用,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因此,资助应与育人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发挥资助的实际效用,实现资助的根本目的。目前,简单的赠予模式早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下的大学生是富有激情和活力的一代,他们渴望被认可也不拒绝参与各项活动,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因此,学校应该加大勤工助学工作的力度,开发多种途径和渠道,为学生搭建实践的平台,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己的双手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这样不仅解决经济困难,而且可以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拓展学生素质,为毕业后就业奠定一定的基础,这样比直接的获得受助资金更能体现育人的作用。

篇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1]。因为家庭条件的不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往往面对着一些特殊问题,在心理方面承受着比其他学生更大的压力。比如,为了在助学金评定中做到公平公正,就需了解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对结果进行公示,这就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收入情况等被很多学生知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造成了困扰。因此,如何在合理有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保护他们的隐私权,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帮助他们愉快的度过大学生活,顺利的完成学业,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思考。

一、隐私权解读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空间和平和私人信息的权利依法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入,意识到,如收集、使用和开放的个性[2]。我国法律保护隐私的落后。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我国立法尚未承认隐私权,对公民隐私利益的保护一般采用间接保护。直到2009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在公民隐私权的范围,这象征着我们的国家法律正式成立的隐私的状态。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被侵犯的表现

为了杜绝“假”可怜的现象再次出现,资格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院和大学工作。为了让真正的贫困学生资助,高校通常采用严格的筛选机制,通过特定的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工作。第一次发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当地民政部门的相对贫困,第二个由各部门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审查小组,辅导员对学生的个人和家庭情况,描述和分析学生的课程学习和生活方式做出评价,常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最后由有关部门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部门信息公布。此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审查和评价的学生选择不同种类的金融援助,越来越多的学生通过相关委员会或口碑家庭困难学生的个人和家庭信息,这无疑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负担。所以,“阳光行动”虽然能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相对客观和金融援助公平公正的选择,但实际上违反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权。

三、如何保护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

保护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权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还需要高校、资助者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的共同努力。

(一)用法律手段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

我国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还有待完善,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权保护更是如此。只有将隐私权保护的规定细化,形成完整、统一的隐私权保护体系,才能有效地保护学生的隐私权,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提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管理水平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如何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是当前高校管理者需面对的问题。具体而言,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对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老师、学生定期举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第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所有相关信息,高校助学部门应统一管理。第三,在制度中重点强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的保护,即便在需要公开相关信息的特殊场合,也应尽量保护他们的隐私。公布的信息严格限定在必要的范围内,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过了公示期的信息应及时删除等。第四,制定严格的追责制度,对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隐私泄露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资助者、学生对他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意识。

资助者在资助过程中,有权了解受资助者的个人信息,但是这种知情权是有限度的,并且,资助者所了解的这些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另外,参与评议的学生也必须保护受资助者的个人信息。

(四)尊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其成长成才

大学生管理、辅导员和老师应该告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正确的地方,在基金的过程中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学生的个人和家庭情况的需求,必须掌握相关信息,同时为了满足正义的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将上市的对象和情况援助阳光操作[3]。在解释的过程中,让学生明白:一个是视为资助的对象,他们需要必要的隐私的一部分,这是对人民知情权的需要,应该保持健康的心态,不应该拒绝放弃融资机会;其次,这所学校将尽一切努力来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受侵犯,认为学生可以放下负担,在学校健康成长;三是建立法律意识和意识,一旦发现违反隐私权,学生应该通过向学校申请,甚至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教师必须在一个公平的方式与学生交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脱贫的影子,建立自尊,自信,自强,学生之间建立一种信任的感觉,为了更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学生成长。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

篇3

中图分类号:G 647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教育制度的不断变革与发展,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逐年增加。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如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并顺利完成学业,是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完善资助体系,在解决贫困生上学的问题上给予了很大帮助。然而,就目前高校的资助状况看,我国的学生资助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完善,进而增强资助工作的实效性,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一、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合理的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机制

为了更好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各省市都有一套认定体系或方法,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就是具体认定哪些学生是贫困生却比较困难。首先,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具有可变性。有的学生家庭条件一直很好,但若家里出现意外事故便可能导致家庭经济状况瞬间变坏。因此,我们很难掌握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状况。其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很难统一。虽然各省市有具体的贫困认定办法,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各高校甚至各系部在具体的认证过程中却不统一,各行其是,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可见,如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确保资助政策真正帮助到需要帮助的学生是高校资助工作仍需解决的难题。当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一般程序是,先由学生到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相关贫困证明,再由学校经过个人申请、班级审核、系部认定小组评议、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学生贫困程度或等级,这种方法看上去很公平公正,但仍然存在缺陷。比如,在第一环节即学生在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时便存在漏洞。有的学生家庭经济并不困难,但也能很容易拿到贫困证明,民政部门很难界定学生的家庭状况,高校也不可能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一一进行实地走访,进而导致很难辨别学生的真实家庭经济状况。

(二)资助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不仅可以使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顺利完成学业,而且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环境,促进教育公平。我国各地高校的资助政策有所不同,资助形式具有多样性。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就要加强资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当前,虽然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资助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注重其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也提供了相关培训,但在高校资助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中仍存在着一定问题。首先,在一些高校资助管理人员中,尤其是院系辅导员往往身兼数职,不仅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还负责心理、党团等工作,这使其很难将精力投入到资助工作中来,只能被动地完成资助任务,无暇去想如何做好资助工作,长此以往,会导致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的过程中审核不仔细,进而出现不公平公正的现象。其次,对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力度不强。当今社会,信息化高速发展,人们对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程度逐步加深。然而,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对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方面的培训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很多学生资助工作者仍是利用传统的方法对申请者进行评审或审核,导致审核过程繁琐,效率不高。因此,若要提高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使资助工作更加科学化、高效化,就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学生资助信息的资源共享,实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决策、管理、执行、协调、反馈等各项功能,力争能够“在最恰当的时候,找到最恰当的人,利用最恰当的方法,最恰当地解决事情”,把有限的资助资源运用在最应该资助的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1]

(三)无偿资助对学生的不利影响

国家资助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偿的、一种是无偿的。无偿资助指的是不求回报的给予,体现了一种公益性、公德性,在现行的资助体系中,学费减免以及各种补助是无偿的,学生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即可获得国家的无偿资助。因而一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存在对外界力量的依赖思想,而对自我应该如何应对贫困,渡过难关想得很少,对各类形式上不需负责的奖学金、助学金热情很高,而对需要牺牲时间和付出劳动的勤工助学形式不太感兴趣。[2]古语有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无偿资助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提供的帮助解决了他们在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但是以现金的方式直接给学生,不利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此外,无偿资助缺乏激励机制,不能促使学生积极进取,在这种情况下,使得他们不能够主动解决自身面临的困难,对自我如何应对贫困、解决贫困的问题想的很少,缺少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在本质上违背了此类助学金设立之初为了培养学生学会自立的初衷,造成了这类经济困难学生的惰性思维。

(四)缺乏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

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不仅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物质帮助,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关注其心理状况。在现行的国家资助体系中,虽然加强了对学生的资助力度,但也只是在物质或经济层面,没有或很少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除了要承担经济压力、生活及学习压力,心理压力也很大。首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极易出现心理问题。有的学生因为家庭贫困会产生自卑的心理,他们不愿主动与其他同学或老师交流,把自己封锁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这样下去,不利于其人际关系的发展,也会使这些学生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形成恶性循环。此外,在评选资助对象的过程中,有的辅导员或班主任会让学生公开说明自己的家庭状况,也就是说比谁家经济条件更差,这在无形中也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也会导致家庭特别困难但心理素质不好的学生放弃申请助学金或其他补助。其次,很多受资助的学生缺乏诚信意识。在一些高校,有的学生有钱不还、不及时还助学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每到毕业季,学校便督促学生及时在银行系统进行还款确认,做大量工作促使学生及时还款。再次,缺乏感恩意识。有的学生得到国家助学金或其他资助,认为是自己该得的,很理直气壮,甚至还会因为自己得到的少而产生不平衡甚至是嫉妒的心理;还有的学生得到补助以后,想到的不是怎样努力学习提高自己,回报社会,而是去请同学吃饭,甚至去网吧玩游戏。

二、完善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合理的贫困认定机制,使认定程序规范化、科学化

在学生资助工作中,最关键的是如何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贫困认定,不仅关系到学生能否机会均等地接受高等教育,而且影响校园及社会的稳定。制定一个界定学生家庭是否困难的标准并不难,难的是这个标准要有可操作性。在高校资助工作中,首先,应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力度。资助部门或工作人员一般是根据以下几个指标来界定学生的家庭状况:家庭收入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来自地区、是否有重病患者以及学生的日常消费水平等。为公正合理地进行贫困认定,一般要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几个程序。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严格审核各种申请材料,除了对家庭情况调查表上的信息进行审核外,还应审核医院的诊断证明、低保证明等,若家里有上学的兄弟姐妹,还应提供其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这样可以更好地真实反映学生家庭状况,最大限度地避免虚报情况。其次,要充分发挥同伴群体的监督作用。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每个人都不可能离开集体而独立存在。老师很难深入到学生的生活中去了解其消费水平,直接接触到学生生活实际并对其比较了解的是同伴群体,因此,可以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完善监督举报制度,进而确保贫困认定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性。

(二)加强高校资助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

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的资助工作队伍。首先,要加强对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可以使高校资助管理人员了解最新的资助政策文件,使其深入了解资助政策,进而认真贯彻落实,从而保质保量地完成资助工作。通过各个学校的资助老师一起交流研讨,可以彼此分享自己在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共同探讨遇到的问题,相互学习,共同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其次,要打造一支专业化的资助管理人员队伍。有的高校辅导员是兼职做资助工作,他们很难将精力完全投入到资助工作中,这就要求一些高校在人员配置中要高度重视资助岗位工作人员的设置。再次,要提高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力度。为更好地服务学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学校应制定考核机制,增强资助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学生资助服务的工作质量。

(三)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具有资助和育人双重功能,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绝大多数家庭贫困的学生除了面临经济压力,还极易出现思想方面或心理问题,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尤为重要。

首先,要加强诚信教育。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大学生立足于社会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高校可以举办以诚信为主题的讲座,利用悬挂横幅、校园广播宣传诚信知识;对班级而言,可以开展主题班会,观看诚信还款视频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其次,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正常生活、学习、交往和发展的基本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要承受经济压力,心理压力也很大。高校应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心理历程,不仅要在经济上给予帮助,更要努力提高他们经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使他们勇于直面困难,坚定理想信念,进而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再次,要加强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教育。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学会感恩、知恩图报的道德精华。然而在应试教育下的学生更为注重的是自己的成绩,而非自身的道德素养,以至于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感恩意识缺失,在得到资助后显得有些默然,甚至觉得理所应当,因此对这一群体的感恩教育具有深远的意义。高校应该注重理论实践并行。感恩教育首先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感恩文化精髓渗透到大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与此同时,高校也应注重学生对“感恩”二字的实践认知,通过开展志愿者服务、义务献血、爱心捐赠等公益活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感恩意识。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