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3:0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法律法规安全培训,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强力推进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培训,大力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工作安排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培训班
主要对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烟花爆竹事故案例等内容进行讲授辅导。拟于3月份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从业人员。
2.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
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事故应急救援与职业危害及预防等内容进行讲授。拟于5月份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和储存企业从业人员。
3.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主要对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山安全管理、露天开采安全或地下开采安全、爆破安全、机电安全、职业病防治及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现场急救等进行讲授。拟于7月份举办2期培训班(其中1期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培训班、1期露天矿山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县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所有从业人员。
4.砖瓦粘土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单位环境危险因素及所从事工作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各工种的安全工作方法及强制性标准,事故应急处置及如何预防事故等问题进行培训和学习。拟于9月份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砖瓦粘土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5.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对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本单位环境危险因素及所从事工作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典型事故等问题进行培训和学习。拟于10月份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建材、制鞋、制衣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6.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中小学校校长安全生产研讨班。重点对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安全发展理论、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案例分析与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安全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等问题进行学习和研讨。拟于8月份举办1期,培训对象为乡(镇)政府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全县中小学校校长。
7.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联合工信局、民营局、工业小区管委会、消防大队和水利局等部门,对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三、几点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鲁安监发[2006]81号)和《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以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为目的,以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把安全培训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市安监局将根据分类培训的原则,对不同的对象实施相应教学内容和教育频次的培训,工作目标为:1.市安监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执法人员,执法监察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率达100%;2.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100%,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100%;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率达100%,全面提高我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为我市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培训对象
1、市安监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监执法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等企业的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
四、培训内容及学时
1、安监执法人员及分管领导主要培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总时间不少于24学时;
2、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各镇(办事处)要根据市安监局下达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指标(见附件),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各镇(办事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达到全员培训的目标。
(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将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镇(办事处),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各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好本辖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其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体分工如下:
1、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市安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执法人员执执法人员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培训和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负责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导镇(办事处)安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指导、监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工作;负责承担以上企业安全培训授课辅导人员的培训。
2、镇(办事处)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做好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3、企业作为安全培训责任主体,要将全员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本单位其它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所需资金,以及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费用。
(三)培训形式。培训采取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保证教学计划、学时的基础上,灵活多样、不拘形式。可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播放影碟、集中授课或分时段授课以及到镇(办)驻地、到企业授课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考核发证。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安监部门考核发证。
其他从业人员经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安全教育合格证》。
对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考;对补考不合格的,进行再培训。
(五)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保管完善的安全培训档案,即“建立一卷一册,持有一证”。“一卷”包含材料:年度培训计划、课程表、培训教材(或教案)、上课签到表、考试试卷、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情况汇总表;“一册”包含材料:安全教育汇总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卡(含培训证书编号);“一证”是指: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合格证》。
六、主要措施
气瓶充装理论知识、实际操作15职业卫生培训5月9日1操作工职业危害及防护知识16高危工艺培训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