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3:2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城乡一体化面临的问题,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1.户籍制度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形成了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代表着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享有不同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资源。通常而言,城市户口有着较高的“含金量”,承载着较多的社会福利和教育资源,有着较多的就业机会和完善的社会保障;而广大农民身处社会底层,就业机会少,收入水平低,教育医疗差。这种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导致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影响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城乡发展不均衡。
首先,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由于农村发展滞后、生产效率低下,以及收入分配扭曲、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据有关部门统计,2013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0,远高于世界平均比值1.5。其次,城乡生产力发展不均衡,城市以服务业、工业等为主,有着较高的产业附加值;农村以农业为主,现代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低。再次,城乡人口素质差异大,农村人口多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仅占1%;城市人口以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主,受教育程度的差异直接导致了城乡收入差异。最后,城乡之间的公共资源配置差别很大,城市的教育、医疗、通讯、交通、文化等方面普遍高于农村,这种公共资源投入上的差异,导致了农村发展滞后。
3.农民主体地位缺失。
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城乡居民 的地位不平等、待遇不一样,农民的主体地位缺失,经济、政治、文化等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例如,农民进城务工常面临着医保、子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使他们无法融入城市生活之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权限不清,农民无法合理支配和处置土地,在土地征用中农民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在农村集体事物管理中,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等得不到保障,等等。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方法策略
1.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制度根源,要缩小城乡差距就必须破除不合理的户籍制度。首先,应逐步放宽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中小城镇要取消农民工落户的障碍,大城市应降低落户标准,有秩序、有条件地引导农民工到城市落户。其次,应减少捆绑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社会福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农民工进城所面临的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一系列问题,使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权益。
2.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应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和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应积极推进农产品深加工,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实现“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提高农业生产力,提升农民的经济收入。同时,应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农民收入多元化。例如,可以引导农民外出务工,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引导农民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此外,应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实现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发展。比如,应理顺农产品价格机制,适时提高农产品价格,不断缩小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健全农业补贴机制,加大良种补贴、种粮补贴等补贴力度,为农民增收创造基础。
3.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体制下,广大农民面临着户籍身份、福利待遇、社会就业等诸多歧视,这使农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应逐步消除各种社会不平等,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例如,应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登记制度,用法律明确农民的土地权利;应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使农民在土地征用中获得更多的收益。再如,应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选举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政治权利,让农民管理农村事务。
关键词:土地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
Abstract:Reform of the existing dual land market system, to achieve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market, rural development and social harmony. In this paper, the characteristics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market, the challenges three aspects of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land market segmentation and disadvantages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on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market analysis.
Key words: land remediation works;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sit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84.1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资料和赖以生存的空间环境。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实施征地制度,土地市场向城乡二元化发展。目前,我国土地市场的主要特征就是城乡二元化的结构特征。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乡统筹发展,在2010年,我国的国务院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并通过了建立中国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战略决策[1]。
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就是打破以土地二元所有制为基础的城乡土地使用的双轨制,国家出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集体出让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建立以这两种使用权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市场,以实现中国城乡建设用地的有机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的核心就是在国家科学的宏观调控下,让土地市场在土地资源的配置中起主要作用。
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特征
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主要特征是二元分割,即农业生产用地和非农生产用地,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分割。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土地的产权二元化
土地产权包括与土地相关的使用权、继承权、抵押权、租赁权等。土地产权是与土地有关的根本问题[2]。我国城乡执行不同的土地产权制度,而且城乡土地之间的使用权与所有权不能随意交换。这样的土地产权制度使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出现了一道鸿沟。我国的土地资源长期无法按照市场要求及经济规律合理地进行优化配置,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城乡一体化进程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2)城乡土地的用途二元化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有别的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农村住宅、乡镇企业和农村公共设施等都采用集体所有制的土地,而城市企业等非农建设用地则采用国家所有制的土地,若需要占用集体所用制的土地,则需先向国家申报,由国家征收该土地为国有土地后才再被批准占用。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民集体土地不能出租或转让于非农业的建设,只能用于耕作及农村的公共建设。由此,农村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唯一途径就是将集体所以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土地。这限制了农村土地在市场中的流通,使土地价值的实现受到限制。而且,农民从征地中获得的补偿是很低的,这导致农村长期以来的资金缺乏。所以,我国城乡土地用途的二元化,使我国农村的建设及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的影响。
(3)城乡土地的市场二元化
我国在城乡二元分割的土地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城乡二元土地市场。这使农村的建设用地被隔离于土地市场之外。此外,二元分割的土地制度还导致了城乡土地市场开放的不平等性。比如农民的宅基地,无法流通,更无法交易,则不可能获得增值。相反城镇居民的住房则可随着房价的增长获得高额的增值收益。
(4)城乡土地的价格二元化
城乡土地的价格也是呈现二元分割的,这也是我国土地问题产生的原因所在。城市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主要供应者,独享土地的增值效益,而农村的集体土地则局限在农耕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设上,不能享有增值效益。这与对集体和居民的土地财产进行公平的保护相违背。
二、城乡土地市场分割的弊端
(1)城乡土地市场分割使农民的土地权利受损
城乡土地市场分割使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所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在征收土地用于非农用时对农民的补偿金额很低,时常发生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二是农民拥有的土地权利不完整,受使用期限及流通范围的限制。这严重制约了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影响农村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起的农民上访事件逐渐增多,土地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3]。
(2)城乡土地市场分割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受到极大的浪费
农村土地的低价导致了土地的无效利用。城市过分强调外延扩张,而忽视对现有城市的土地资源合理而有效的利用,造成了有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一项调查显示:当前被征用的农村土地中有超过43%被闲置,这严重造成农用用地的流失与浪费[4]。土地作为有限的资源,应在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3)城乡土地市场分割为土地腐败创造了机会
现存的城乡土地二元分割制度为土地腐败制造了机会。由于征地时对农地的补偿费用与土地用于城市建设所获得的巨大利益之间的差额,加上地方土地管理制度缺乏透明性,助长了各种腐败现象的出现,严重损坏了农民及国家的利益。
三、城乡建设用地一体化面临的挑战
我国实行城乡建设用地一体化的进程中面临各个方面的挑战。需谨慎行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稳妥的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城乡建设一体化面临制度性的挑战
首先,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只能通过被国家征用的方式来实现转移,不能直接进入土地市场,其次,我国的宅基地使用制度的不合理,造成了城乡住房用地的二元分割。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不能自由交易及转让,但是城市居民的住房归自己所有,可以自由买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最后,农村集体土地是使用权是有期限的,这也阻碍了土地的交易。
(2)建设用地一体化面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挑战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主体主要是城市市民,而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很不完善。农民仍有后顾之忧,不愿意放弃赖以谋生的土地,这阻碍了土地流转。此外,即使有些农民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将土地流转出去,此后既无稳定经济来源,又无制度保障,便会导致沉重的社会包袱,影响社会和谐。因此,城乡建设用地一体化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改革现有的二元土地市场制度,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才能稳定推进农村的发展,保证我国的社会和谐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 王香兰.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负面影响的对策探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2):101
[6]王玲凤.城市空巢老人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J].中国老年学杂志.
2009,29(11)
[7]志宏.发达国家的老年教育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2(9)
[8]刘红,张妍蕊.对我国民营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前景的探讨[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