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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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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4)01-0097-04

大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税收贡献巨大,2012年,我国3680户大企业的纳税额超过全国税收收入的50%。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税收征管改革顺利推进种经济稳步发展的保障和基础。目前我国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水平和税收征管措施,与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鉴哥此,笔者拟在国际比较的基础上,对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国际比较

1.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比较。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法律及其法规(包含以案例法的形式)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征管程序、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优惠的申请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仲裁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我国在政策的制定方面,有些大企业的税收政策制定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和较大的弹性;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还缺乏普适性的、相对较完善的、操作性较强的大企业管理办法,各地的税务管理部门都是根据各自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的理解和各自的税收征管实践经验对各自辖区内的大企业实施税收征收管理,导致大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的盲目性,使得在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也会表现出有失公平的现象,这对大企业税收实现专业化管理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2.组织机构设置的比较。目前,全球已有超过50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当局设置大企业税收专业管理机构,还有很多国家有设立大企业专业税收管理机构的意向。大多数国家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下设大企业管理局,大企业管理局再按行业、税种、区域下设管理机构,大企业管理局与下设管理机构形成垂直领导关系。美国成立的专业化大企业管理机构在提供更优化服务、应对复杂问题、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美国国税局在20世纪70年代就在华盛顿成立了“大中型企业管理处”实行统一管理,另在不同地域或行业性质设立管理分局。设在华盛顿的总部统一管理大中型企业的税收相关事宜:对下设的管理分局进行业务指导、预算管理和协调与其它国税部门的工作;管理分局遍及全国各主要大城市,根据行业性质把企业分为通讯技术和媒体业、食品药品及零售业、金融服务及卫生业、自然资源业、交通业和重工业建筑业等行业进行专业化管理。与之前相比,大中型企业管理处的成立取得了很好的税收征管效果:一是更熟悉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这为大企业的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减少了大企业欠税、转让定价的发生,增加了税收收入,提高了企业的纳税遵从度;三是为大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改善了税收征纳关系;四是以较低的税收成本保证了税款入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

我国在2010年进行的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了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实行统一管理,也在省级和市级设立了大企业管理部门。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统一管理大型企业的税收相关事宜,并对下设的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协调与其它国税部门的工作,然而,目前依然存在组织机构设置不匹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首先,行政级别不对等,大企业多数是中直企业,很多企业都是副部、正厅级单位,行政级别较高,企业中负责办理涉税业务的财务部门大多为正处级部门,而当地主管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是科级单位,即税务主管部门的行政级别与企业中负责办理涉税业务的财务部门的不对等,给大企业的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多困难。其次,我国2010年的机构改革是在现有按征管查功能和地区设置税务机构税收征管模式及“分税制”下的按照税种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组织管理形式,在“分税制”的税收管理模式下,国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企业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地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一些地方税收中的征收管理,在这种管理体制和税务机构设置的模式下,造成管理权限的交叉和重叠,造成管理方面的矛盾和低效,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企业税收的专业化管理。

3.征管职能的比较。有些国家的大企业税管机构具备综合的征管功能,即属于“全功能”机构,如:美国、荷兰、西班牙、新西兰、菲律宾和泰国等国都属于“全功能”机构,即上述国家的大企业税管机构兼有税收征收与税收管理的双重职能,但在“征”与“管”上的分量有所不同;也有些国家只具有单一的功能。如美国的大企业管理局是一个功能全面、高度集中化的大企业管理机构,总部设在首都华盛顿,主要负责分支机构的工作指导、工作协调、预算管理等;其分支机构遍及全国主要大城市,负责辖区内大企业的税收征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优惠的申请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仲裁等相关税收事宜。如菲律宾和泰国都是在首都设立一个大企业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企业的所有从纳税申报到税务审计和强制执行的所有纳税服务和执法等税收管理事宜,其他地区不设分支机构,所有1200家大企业都由该机构进行管理。

我国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包含了税收管理的全部、税务稽查和税务审计的部分。国家税务总局的大企业税务管理司直接管辖全国范围内运营的大企业;省级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和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管辖运营范围和运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大企业,而大企业的税款征收的职能未列其中,还不能实现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统管和专管。

4.人力资源配置的比较。美国十分重视大中企业局大企业管理局的人才引进和人才的后续培养工作。在人才引进方面,只有获得会计、法律、税收、管理、计算机等专业学士学位的人员,才有资格参加美国国内收入局(IntemM Revenue Service)组织的面向全社会的新进人员的选拔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用。美国国内收入局从事大企业管理的人员比例占全体税务人员的50%以上,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人员都经过严格优质的专业化培训,培训包括上岗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培训内容不仅注重税收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更注重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技能的掌握,从事大企业管理的人员除了晋升外,一般不进行岗位轮换和岗位调整,这种人才引进机制和人才的后续培养机制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美国国内收入局对大企业实施的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质量。

在德国,凡在大中企业局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考试,考试合格进入税务局后需要接受为期3年的专业培训教育,此后,所有人员必须通过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国民经济及企业管理等5门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还要经过6个月的试用期;要晋升为领导阶层的人员,首先要有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文凭,并取得硕士学位,然后还要参加为期13个月税收专业培训。作为领导阶层的工作人员,起初只负责比较单一的税收管理工作,当其领导工作能力与税收工作实践经验经考核可以胜任更加复杂的工作,可以继续晋升或负责领导综合性工作。

荷兰和新西兰把高学历、高水平、高素质的人员调配在大企业税务管理机关工作,并且为了留住高层次人才,还为大企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和晋升机会,这会留住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人才,为大企业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提供了人力资源的保证。在新西兰和荷兰,从事大企业税收的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和晋升机会相对较高,在新西兰该指标比其它部门高约5个百分点,在荷兰则高出12个百分点。

在我国,大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财务管理人员通常是从国内外名校选拔的高材生,或者是从国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高薪聘请的工作人员,他们通常有十分深厚的会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有较丰富的税收筹划方面的经验。而税务主管单位部门相对大企业的人力资源方面相对比较欠缺,比较缺乏综合能力较强的专业化管理人才,税务机关的管理力量相对比较薄弱,缺乏既懂法律相关知识,又熟悉经济税源情况变化、熟悉统计分析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同时又具有比较丰富的税收征管实践经验和较强综合协调能力的税收专业管理人才。据笔者了解,目前具备这样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当匮乏,现在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与目前大企业税收专业管理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还达不到大企业专业化的管理效能和管理质量的要求。

5.网络应用的比较。在美国,大量先进的科技手段如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与自动化技术广泛应用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中。从20世纪60年代起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计算机网络,目前已形成2个全国性的数据处理中心、10个按地区设置的征税服务中心以及遍布在全国各地的基层税务所组成的计算机征管网络。美国特别注重先进的管理理念与先进的税收征管手段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中的运用,税收信息化程度较高,在税收管理中应用内部互联网络能够高效处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选案及操作过程控制、税收优惠的申请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仲裁等税收事项,不仅大大提高了大企业的税源监控质量和税源监控能力,而且通过计算机自动化技术实现了“人机对话”,极大方便了纳税人,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税收遵从度,缓和了税企之问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日本,随着先进的科技手段在税收征收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对大企业实施的税收征管效率也随之提高,在大企业进行税收征管中,可以通过网络和计算机有效地获取各种涉税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地加工处理,目前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选案及操作过程控制、税收优惠的申请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仲裁等各种税收事项均由高速运行的计算机处理。信息化大大提高了日本的大企业专业化税收征管效率。

我国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相比,起点相对较低,1986年我国开始进行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在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取得了较大进展,尤其是1994年“金税工程”的运行使得税收信息能够有效地获取、传递和共享,在税收征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金税工程三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系统(China Tax Administration Information System,CTAIS)于1999年试点成功后,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国家税务总局至省、地市局的三级计算机网络己基本建成,部分省市己将网络延伸到区县(分局)税务机关。然而,目前的税收征管信息化系统还不能满足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目前还没有大企业的税源分析和大企业纳税评估模块;大企业组织结构的相关信息也不完整;不能有效读取大企业的软件数据等;CTAIS中尚没有建立大企业的分析预警指标库和大企业的分析模型。

二、对我国税收征管实践的启示

1.完善相关税收政策。首先,尽快完善大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使大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有更强的有效性与稳定性,降低相关税收政策的执行弹性和自行裁量权,使其能够更好地、更有效地调节经济;其次,运用准确的、规范的法律术语清楚地界定征纳双方在税收征纳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并对征纳双方应遵循的税收征纳程序和税收征纳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增强其可操作性,减少并消除税收法规漏洞和税收法规缺陷;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制定统一、比较成熟、比较完善的大企业税收征管办法,以减少大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盲目性,同时也能降低税收执法的不统一性与不公正性,进一步加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

2.因地制宜地进行机构设置。在机构设置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在税务总局、省局、市局三层管理机构的前提下,应允许各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管理机构:对中西部地区而言,大企业数量较少且主要集中于资源性和垄断性行业,可以压缩管理层次,减少管理中的效率缺失,由省局设立大企业管理处进行直接管理;在东南沿海地区,大企业数量较多且大多数公司有国际投资背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县(市)级增设一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以加强管理力度。

3.提供个性化服务。我国属于综合功能型的大企业管理机构,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新公共管理理念和经验,逐步实现由“管理”向“管理加服务”的有效转变,将大企业纳税人作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重点服务的纳税服务对象,在纳税服务的提供中,要因地制宜、因企业而异,在对跨省、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或跨国经营的企业提供纳税服务时要充分考虑他们的纳税服务诉求,为大企业提供分层次、差别化、一站式的纳税服务。

4.改善税源管理模式。针对大企业组织机构相对复杂、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进行生产、经营和实行整体性的战略化管理等经营管理特点,主管税务部门可按照大企业的业务类型对大企业实施分类别的专业化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环节的潜在问题进行重点跟踪、分析、研究,对收集到的相关数据进行筛检、梳理、统计、分析、总结,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建立税收征管模型,进行有重点的税收征收、纳税评估和税收管理。

5.加强人员的专业培训,造就强势的管理团队。要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人的因素至关重要,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性强的特点,首先,要注重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的配备工作;其次,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注重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拓宽管理人员知识的范围,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并加强岗位练兵,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人才,建立一支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专业队伍。专业化大企业税收管理队伍,以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不断变化和需要,提高大企业税收的整体管理水平。另外,以合同形式聘用经济专家、税务专家、管理专家、统计分析专家,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讨论和深入研究。

篇2

[中图分类号] F812.4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1)05-0068-06

一、问题的提出及专业化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界定

从中国当前经济特征看,企业的经营活动日趋复杂,进入了个性化及分工与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的时代。分工和专业化是经济效率提高和经济发展的原动力[1] 。而经济的发展水平越高,分工和专业化衍生的速度和水平越高。与此相对应,市场中产品类型、行业种类不断增加、经济组织结构多元化程度也逐渐增进。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税收管理对象之间的差异扩大。市场中各经济组织的专业化程度越高,管理对象之间的差异越大,单一管理模式中的管理主体越难以把握这些对象的特征。此时,原有的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水平不再适应新的管理需要,对税收管理的专业化要求提高,进一步分工和专业化成为必要。新兴古典经济学,其形式特征是超边际分析工具,而其理论内核则是以分工和专业化解读经济增长[2] ,为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界定、类型和价值及其衍生路径提供了一种富有张力的解释。

分析税收专业化管理,首先需要界定专业化和税收专业化管理。

对于什么是专业化,不同时代、不同学者有各自不同的界定。但这些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点――将专业化置于分工的前提下讨论。从表层看,分工引致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同时,分工又以专业化为基础。赖宾斯坦认为,专业化是生产要素向较少种类的活动集中的过程[3] 。

在人类社会衍生过程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经济组织结构也连续不断的发生]化。与之相伴生的是分工、专业化和效率的提高。从某一时间截面分析,分工和专业化与组织结构变迁互相推],其结果则是对系统效率的影响。而系统效率的变迁进一步推动分工、专业化和组织机构的衍生。简单地说,专业化是对某一特定职业知识不断增进、效率不断提高的过程。

从这个意义上看,结合赖宾斯坦的理论,可以将专业化定义为,建立在分工之上、并推动分工进一步]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生产要素向较少种类的活动集中,效率包括生产和交易的效率提高。也就是说,专业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专业化是动态的;是一个过程;伴随生产和交易效率的提高而推进。

而税收专业化管理,即税收管理的专业化,是指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迁和组织结构变化,胜任某一项特定税收管理工作所需具备的特定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的过程。与所有的专业化进程一致,税收管理专业化是一个动态衍生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伴随的是某一特定“职业”知识的增进和效率的提高。

二、税收专业化管理分类

税收专业化管理可以从专业化过程特征和实践两个不同的角度分析。

(一)从专业化过程特征分析

在税收专业化衍生的过程中,理论上看,可以经由两种路径:有分工的专业化]进和在原有分工基础上的专业化]进。即包括两类税收管理专业化,一是既存分工基础上的税收管理“专业化”。此时,整体看来,专业种类不变、分工不变,但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和知识即所谓熟能生巧――税收管理工作无分工进化(特定的情况下,指绝对的没有分工,但一般说来,却指以某一特定截面为起点,没有进一步的分工),但通过技术条件的改善,推进对某一特定职业知识的增进。二是建立在进一步分工基础上的专业化管理,即税收管理“职业”或“岗位”进一步多样化。下面做具体分析。

1.原有分工基础上,通过引进新技术、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税收管理过程的知识水平,从而达到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的目的

这一类税收管理专业化]进路径,其前提是:没有税收管理分工的]进;出现了新的管理及相关技术。在这一前提下,税收管理效率会有一定程度甚至是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同时,这是一种外引或者称为外生的税收管理专业化路径。受分工格局的局限,处在税收管理岗位上的不同个体面对相同的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无法持续而有力地刺激新知识的产生。同时,由于既存税收管理分工模式的限制,相同管理岗位的行为主体面对分工不变的约束条件下,相同的管理对象,有限的时间和大脑中获取知识兴奋点有限性,都会妨碍管理效率的增进。

2.进一步分工基础上的税收专业化管理

建立在进一步分工基础上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也称为内生的税收管理专业化。即指税收管理由于分工的]进,行为主体的管理对象具有更高的同质性或(和)更小的种类数量以及更多的管理专业种类,同时管理行为主体的运作范围减小。换句话说,前一类税收管理专业化]进是对管理主体相同的职责范围不断追加资源以推动管理效率的提高;第二类税收管理专业化]进中的资源却是投入到管理主体面对已经改变的对象过程中效率的提高。

这一类税收管理专业化,之所以被称为内生的专业化路径,是因为在这一过程中,静态地看,即使没有资源的追加投入,也会由于分工带来的专业化报酬递增而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分工产生个人生产率的事后差异”[1]。

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其效率的提高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组织效率的增进和获得管理对象信息的增进①。组织结构的选择以及组织效率最大化的问题 ,以寻求税务部门目标最大化。根据新兴古典经济学的组织效率定义 [4],可以将税务部门的组织效率定义为在满足一定的组织目标(如完成一定量的税收收入 )的前提下,使税务部门的分工水平和结构达到最优[5] 。而获得管理对象信息的增进是指由于管理对象的进一步细分和类别的进一步同质化,个人过去用在不同性质对象上的管理时间资源,现在用到一个单一类别主体上,获得知识增进,管理效率提高。

(二)从税收专业化管理实践分析

在实践中,可以按税收管理涉及的对象和内容划分种类。

1. 税收管理主体角度的专业化

包括税款征收过程专业化管理、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等等。

2. 税源专业化管理

针对不同税源具有的特征差异,采取同质税源专人管理模式。这是当前理论界关于税收专业化管理讨论得最多的一个方面。

三、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分析

税收专业化管理,本质上是为了追求更高的税收效率。因此对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的具体界定,需要首先界定税收效率。

(一)税收效率的内涵

什么样的税收是有效率的?是能够获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还是对经济扭曲程度最低的税收?亦或是能够最大程度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

一般的,有效率的税收至少应该符合两个条件:筹集的收入能够满足国家行政的需要;这一数量税收收入的筹集过程对经济和纳税人的产权行为及产权收益影响最小。那么,多大的税收规模才能满足国家行政需要?什么样的税收筹集过程才符合效率的要求?这两个问题都很难界定,从理论上看,受到广泛“认同”的税收和税收征收过程符合这一效率要求[6]。

税收效率是指在一定的制度背景下,筹集一定的税收收入所需的成本比较,成本越低效率越高。而税收成本包括至少两个层面:有形税收成本和使经济扭曲产生的成本。前者容易度量,后者则涉及到最优税制设置的问题――即什么样的税收制度给经济带来的额外负担最小的问题。

(二)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界定

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是指,通过包括没有进一步分工和建立在进一步分工基础上的管理专业化进程,提高税收管理的信息量并增进税收管理知识的获得渠道和获得量,从而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结合上面分析的税收效率的内涵,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分为两个层次: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和对纳税人行为影响最小化。对纳税人行为影响最小,从税收管理的层面看,主要是通过对纳税人干扰程度的降低和对纳税人产权运行环境的优化(通过提供服务),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认同达到对纳税人行为扭曲最小的目的。如何才能达到这样的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概略地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式:

首先通过整合税收管理资源,在税收管理分工不变,即岗位种类和每类工作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增加投入、引入新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原有税收管理岗位的信息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从而在完成税收任务的同时,降低征管成本。

其次通过税收管理岗位进一步合理化分工,提高个人专业化水平、提高管理过程迂回度,为税收管理对象提供更广泛和更为深入的服务,从而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认同度,并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效率。

第三,提高税收管理组织效率。分工是一种组织结构 [7] ,分工水平的提高,进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是建立在组织效率基础上的。组织结构是事物内部(及其与外部)按照一定结构与功能关系构成的方式和体系。随着组织理论的发展,组织越来越被视为是过程性的进化体系,即事物朝着空间、时间上或功能上的有序组织结构方向进化的过程 [8] 。在这一过程中,不仅税收管理组织结构的效率会影响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程度,而且分工和专业化会进一步影响组织结构的效率。分工和专业化一方面使税收管理精细程度提高、涉税信息的质和量增进,准确性提高;另一方面却使管理协调变得更加困难。税收管理分工程度越高,完成税收管理工作所需要面对的岗位种类就越多;而专业化程度越高,个人所掌握的知识与社会所拥有的之间的差距就越大,具有一定程度的知识和信息的垄断性。此时,没有任何单个的行为人能够完全、充分地了解税收管理过程的所有知识和信息。组织结构因此变得越来越复杂,它必须解决由于分工和专业化带来的岗位之间的知识壁垒,并有效协调。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成本,并影响税收管理专业化进程及其目标的达成。如果组织协调成本高于税收管理过程中专业化]进引起的效率提高,那么这样的专业化进程至少从短期看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在提高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的同时,必须提高税收管理的组织效率,才有可能达到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目的。

四、税收专业化管理在新兴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作用分析

在上述分析中指出,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目标是推动税收管理效率的提高。而税收专业化管理又经由什么机制达成该目标,换言之,税收专业化管理在税收管理效率提高中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发挥作用?

(一)信息缺失是税收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

税收管理中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是信息。无论是具体的税款征收过程、各种涉税事项的处理还是其他相关利益关系的处理,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信息的问题:信息的可获得性、信息的真实性以及赖以做出判断的信息的充分性等等。

1.信息缺失下的定额征收问题

在中小业户税收管理中,很大一部分不得不采取定额征收的方法。这种征收方法的主要缺陷是,在核定经营者应纳定额税额时,缺乏足够、准确的信息,使定额征收法既不能反映经营者的税收负担能力,也会造成税收流失。同时,定额征收法的使用本身就是真实信息缺乏的前提下不得已的选择。因为在一个较为粗放的税收管理体系中,对中小业户的税收管理主要通过账簿和经营过程法定记录载体进行监控。而中型特别是小型经营业户账簿体系不完整、不可信,记录经营过程的法定载体――发票很难起到真实记载业务流量的作用。除了虚开、乱开发票行为难以甄别或甄别的成本太高外,现行普通发票开具的一般规定中指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可以不开具发票。所以在当前税收管理制度下,这类税收信息问题是难以根治的制度性问题。

2.税源管理中的信息问题

对税源状况了解的广度和深度,从广义看,影响对既存税制的正确评价也影响税制衍生路径的选择;从狭义看,则使税收收入难以及时、准确征收。而信息缺失是税源监控中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地下经济的广泛存在,纳税人财务报表信息的失真等等,致使税源管理效率低下。据2004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六成以上的外资企业账面亏损,年亏损金额超过1,200亿元,相当数量不实[9]。给税收管理效率的提高带来了很大影响。

3.纳税评估过程中的信息问题

本质上纳税评估是税源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主要功能是为税务稽查提供有效路径。换言之,纳税评估过程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尽可能详尽的税务稽查标的。通过纳税评估不仅应该获得税务稽查对象界定的信息――被稽查的纳税人选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进一步获得该纳税人在合理性意义上最为可疑的指标,从而使税务稽查更具针对性,节约稽查成本,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现实的状况是,纳税评估过程本身存在信息缺失问题,使其在税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难以发挥。例如,纳税评估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是预警值的设置,其准确性有助于提高税务稽查水平的同时,还能节约稽查成本。但由于信息的非充分和不准确使其很难被准确界定,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其他税收管理环节的效率。

4.协调税收分配中各方面利益关系过程中面临的信息问题

税收关系是一种具有复杂性和敏感性的关系,处理好这种关系,是税收管理效率提高的表现也是效率提高的保证。包括直接征纳双方的关系、不同级次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等。信息的缺失使不同级次政府之间尤其是基层政府权责难以准确界定,从而使税收管理体制界定的合理性难以规范。尤其是在处理征纳双方关系的过程中,没有准确的信息就无法如实履行税收管理。例如,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初期这10余年的时间维度内,由于产品税与产品流转环节密切相关,而税收管理主体难以(或成本太高)获得商品流转环节的准确信息,很难了解企业产品税真实负担水平的信息,因此在征管中,首先不能完全按照税法的规定严格履行征管制度,这甚至成为正式的规范――当时,除了经常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的形式不断追加减免优惠甚至调低税率外,还赋予各级税务机关不同程度的优惠减免的权力[10] ;其次,也难以把握在行使“征管自由裁量权”的度。

总之,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信息问题,成为税收管理效率提高的不得不面对、难以规避的问题。

(二)税收专业化管理推动税收信息问题的解决,从而推动税收管理效率的提高。

税收管理中的信息问题或更高层次看――知识问题②,可经由税收管理专业化过程解决。

1.税收管理专业化有助于税收管理中单个行为人信息和知识的增进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单个行为主体获得信息和知识的能力是有限的。假设个人面临的获取知识的约束条件包括时间和感知能力。当个体相同的时间和感知能力面临多样化的工作对象时,他只能对工作对象进行浅层感知,从中获得信息并进一步归纳出的知识也相对有限;而当个体面临的工作对象种类较为单一时,他的感知时间和感知能力的运用集中在相似的对象上,此时,在以更高的频率关注管理对象时,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获得的信息和知识量增进。

假定有以下两种极端情形:存在两种不同的税收管理模式,A――税收管理工作对象性质单一,具有相似的特征;B――管理工作对象性质各异、特征悬殊。再假设实践中有三个税收管理主体分别按A模式和B模式对a、b、c三个对象实施管理。

图中实线箭头表示耗费感知时间和感知力的感知过程,而虚线箭头则表示感知过程未实际耗费感知时间和感知力。图1-1和图1-2中税收管理工作中的感知对象数量相同。但图1-1情形下,三个感知对象具有相同的特质,所以相当于所有的感知力和感知时间都倾注于同一对象上。对所有工作对象耗费的感知时间和感知力等同于花费在一个感知对象上的感知时间和感知力。而图1-2中,税收管理岗位面临的三个感知对象是异质的,个体为完成管理工作,必须对a、b、c分别倾注时间和感知力,使感知时间和兴奋点分散,能从中获得的信息量相对于A这种情形,大为降低。假设A模式下个人从工作中获得关于a的信息量L1=X,则B模式下个人从工作中获得关于a的信息量或知识L2=X/3。前者是后者的3倍。对b、c的感知情况类似。

2.税收管理专业化有助于组织信息和知识的增进,推动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税收管理效率

组织信息和知识决定了分工和专业化水平。市场组织结构变迁中,组织信息和组织知识主要是从组织实验中获得,经由不断试错和失败的过程寻找有效率的组织结构。但在税收管理中,一个新的组织结构是否有效率并不能通过该组织形态在市场中的生存和发展检验。因此,在税收管理专业化进程中,面临这样一个问题:随着分工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本有效率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不再适应新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的要求。此时,组织结构变迁应该因循什么样的路径?对此“应然”路径寻找过程中所需的信息从何而来?

在我国税收管理变迁过程中,伴随着多次组织结构的]化。无论是税收管理体制还是税收征管组织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一变迁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是这种而不是那种]化方式?能有一种比这一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实际的衍生模式更有效率的方式吗? 以什么为标准判断?

为了回答这一系列的问题,举一个征收管理组织结构变迁的例子,讨论其中组织信息和知识的增进问题。

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国税收征管主要的组织结构模式是“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1988年开始进行改革,由传统全能型管理制度向按税收征管业务职能分工的专业化管理转变。建立“征管查三分离”或“征管与检查两分离”税收征管组织结构。这一转变建立在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上,而税收征收管理组织结构的变化,进一步推动了税收管理的分工和专业化。从当时的制度背景看,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化,分工和专业化程度逐渐提高,与之相适应,税收制度由简单走向复杂。而日趋复杂的税收制度和越来越复杂的税收征管对象(尤其是与计划经济条件比),使原来的税收征收管理组织结构难以适应管理对象变化和税收制度变化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组织形式日益多元化,原有的“一员统管制”在新经济制度的分工和专业化组织结构下,难以掌握征管中日益庞杂的信息量。于是征收过程、检查过程逐渐分离,这一分工从一开始的隐性形态转化为显性,并最终推动征收管理组织结构的变化。为什么在这一阶段税收征收管理组织结构没有向更为集中和统一的模式]进?也没有向后来实行的更大程度分工和专业化的制度]化?根本原因是当时的税收征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程度决定了这一管理组织结构]化方向。而2004年提出的“强化管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则既是进一步分工的结果,又是进一步分工的原因。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税收征收管理职能进一步扩展,增加催报催缴、认证、审批、评估和税源管理。税收征收管理的进一步分工,使原有的征管组织结构不再适应,于是新的组织结构出现,包括税收管理员制度,以适应税收管理的分工和专业化。

因此,不仅组织结构的]进推动了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而且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进程中的信息与知识的获得进一步推进了组织结构的优化。

五、结 语

面对市场中产品类型、行业种类及经济组织结构的多元化,税收管理也必须走向专业化。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税收管理对象之间的差异扩大,原有的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水平不再适应新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分工和专业化成为必要。专业化程度越高,管理对象之间的差异越大,单个管理主体越难以把握这些对象的特征,对税收管理的专业化要求越高。

从我国当前经济特征看,进入了个性化和分工与专业化程度日益增加的时代。即使与2004年比,分工和专业化程度也有了更进一步的拓展。2008年《劳动部职业工种目录》中所载的工种有4,674种之多[11]。原有的税收管理模式下,对管理对象所能获得的信息达不到效率的要求,需要对管理对象特征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分类,以实现建立在税收管理进一步分工基础上的专业化进程的深入。

税收管理对象分工和专业化的不断]进,管理对象特征多元化,税收管理原有的分工模式下,对管理对象信息获得越来越困难。同时,管理对象的变迁,税收产权收益的分享模式和以税收界定的产权边界相应发生变化,原有的税收制度对产权边界的界定是否符合效率的要求,换言之,是否有利于(或者阻碍了)管理对象新的分工和专业化模式下产权行使效率,都必须通过税收管理过程获得和传递信息。税收管理专业化的不断推进和优化是完成这一任务惟一、不可替代的路径。

[注 释] ① 这部分思想受到杨小凯教授相关分工及专业化理论的启迪。 ② 在这部分的分析中,将知识看作:不仅获知信息,而且还有对信息的提炼形成更加理性的认知。也就是说知识包含信息,但不仅仅只是信息,还是对信息的进一步提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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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小凯,张永生.新兴古典经济学与超边际分析[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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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吴建勋.发票违法及治理对策[D]. 华中师范大学,2006.

篇3

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区煤炭生产及相关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煤炭产品及相关行业已成为我区的主要经济支柱,煤炭税费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全区完成财政总收入91.34亿元,其中煤炭税费收入就完成了17.99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9.7%。按照我区经济发展的规划,今后一段时期,煤炭产业仍将是我区经济发展的重点,煤炭行业税费收入仍然是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要对资源税进行重大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惠及拥有资源的区域。因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地直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煤炭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为将要进行的资源税改革作好充分准备,进一步理顺征管体制,做到科学规范地征收煤炭税费,为促进试验区经济的稳步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年底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全区财政总收入要增长15%以上,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以上。要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压力很大,主要是因为今年经济发展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一些新投资项目还在建设当中,对地方政府来说产生财税收入的效益不明显,对于已经在建和今年就要开工建设的机场、铁路,厦蓉、杭瑞等高速公路等建设的税收,省政府已经明确要求就地缴入省级国库,由省集中安排使用,这对我区今年地方财税政收入的增长有很大的影响。为确保完成今年的财税收入任务,我们必须立足现有税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当前,最具有增长潜力的就是煤炭行业的税费,必须切实加强征收管理。

二、必须充分肯定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运用实施对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的重要作用

自我区煤炭产业开发以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煤炭生产及其相关行业的税费征收工作,多次出台关于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的相关文件,对加强全区煤炭税费征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煤炭产量的增长,产业的壮大,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落后、征收主体不合法、征管职能错位、税种征收不完整、收人情税等问题仍制约着全区煤炭税费的规范征收。

为了加强煤炭税费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增加财政收入,近年来威宁县、赫章县、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百里杜鹃管委会等县市区纷纷进行了积极探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5月,地委、行署决定在金沙县召开现场会,推广金沙县和百里杜鹃管委会在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各县市区积极借鉴先进经验,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用,理顺征管体制,改进征管方式,煤炭税费大幅增长。

金沙现场会后,金沙县和百里杜鹃管委会针对实施科技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开发煤炭销售管理软件,将煤炭的产、销、存、去向等全部纳入了计算机管理,实现了“执法规范、源头控管、过程监控、成本降低、收入增加,社会满意”的良好效果。百里杜鹃管委会积极支持税务机关行使征收管理权,探索了“从价定率、源头控管、过程监控、三票比对(增值税发票、销售证明、运输货票),销向稽查的工作方式,将煤炭生产、销售中不同环节的税收、税种分别依照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除了煤炭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税、销售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之外,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税、工薪个人所得税、煤矿转让过程中的各项税收、煤矿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营业税也进行了征收,并将与煤炭生产、销售有关的所有费、基金等全部纳入了税收征管系统进行了的信息化管理,现正在积极探索煤矿红利分红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改定额征收为从价定率征收,既很好地解决了因煤炭市场价格变动而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或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又公平了税负,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

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管理手段的有效运用,不仅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也有效地预防了干部犯错误。对此,底省委宗源书记到我区检查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时,地委如培书记在汇报工作中予以充分肯定。

三、必须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切实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

是试验区站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起点,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抓好煤炭行业税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财政增收,事关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切实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

(一)转变思想观念。实践证明,我们的工作要发展、要进步、要取得成效,关键就是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墨守成规,敢于打破不适宜工作开展的旧体制、旧方法,敢于突破自我,才能推动工作的向前发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原有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模式的弊端,积极树立科技兴税意识,敢于纠正不足,努力学习借鉴,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全区煤炭税收征收管理,加强煤炭行业税源管理和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以科技手段为依托,全面提升全区煤炭税费征管水平,实现全区煤炭税费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区要及时成立煤炭行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对该地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监督,并明确专人协调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地税、国税、煤管等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完善以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为抓手的煤炭行业税费管理考核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今天参会的各位分管领导回去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今天会议的精神,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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