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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理念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15:42:09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税收征管理念,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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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征管社会化;政府公共管理;现代税收

一般认为“税收征管社会化”主要是针对个体私营税收征管和基层协税护税问题的。其实,税收征管社会化概念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它是顺应历史潮流、促进社会发展、推动现代税收征管民主、公平、法治的重要措施,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的一个方面

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将一部分征管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归还纳税人,积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公民和其他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税收征管,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建设和谐征纳关系的行为或过程。它是政府公共管理行为社会化的一个方面,是全球性政府职能社会化趋势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税收征管社会化包含对基层个体私营经济中零星税源管理、税收代征代管和社会化协税护税等方面的内容,但不仅局限于这些方面的内容,它还包含有更广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内涵。

(一)当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趋势

当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趋势是一种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所谓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是指政府调整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范围和履行职能的行为方式,将一部分公共职能交给社会承担并由此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以有效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

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世界性潮流。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对传统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不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几乎都被卷入了这一潮流。在这场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这种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行政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政府应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公共管理和政府职能社会化;注重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的工作模式中应引入市场化机制等。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国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而展开的。能够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观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政府职能发展的趋势。

(二)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

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从亚当·斯密的“守夜人”到凯恩斯的政府干预理论;从现代的“委托一”和契约理论到公共选择理论,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方式和职能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过去传统的强制性行政命令型管理已逐渐转变为现代的指导和服务型管理,政府职能的社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不但在西方国家如此,在我国也一样,政府职能社会化是当代中国政府职能发展的一个显着特点,其呈现四个基本趋向,即政府职能市场化趋向、增强公民自主性的趋向、拓展社会组织自治空间的趋向以及强化和优化社会管理职能的趋向。

在计划经济时代里,我国逐渐建立起了一个全能政府的治理模式,市场被取消,政府的权力渗透到城乡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个人的诸多方面,最终导致政府整合社会能力下降、行政组织运转低效、社会成员生产积极性受到抑制等制度性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启了转变职能的进程,也由此拉开了政府职能社会化的序幕。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社会化的步伐逐渐加快。然而,时至今日,不少人对于政府职能社会化还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其表现之一就是对政府职能社会化的基本趋向不甚明确,甚至出台了一些逆向的措施,从而制约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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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综述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专管员管户制”到“征管查三分离”,经历了不断的变革过程。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方案中提出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征管模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征管改革进行了调整,2004年提出了“34字征管模式”,在原来的“30字”模式基础上增加了“强化管理”的内容,并提出了税收征管要实现“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探索和掌握税收征管规律的总体要求和设想。近几年来,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总局提出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但是,随着经济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发展,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税收征管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2012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积极借鉴国际成功做法,不断开创税收征管改革新局面。本文着力从借鉴国际税收征管的成功改革经验出发,进一步开拓视野,以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推进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二、税收征管改革的国际借鉴

(一)促进纳税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共同理念和目标

OECD成员国家普遍将促进纳税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核心理念和任务目标,提出“视公众为顾客,把管理当服务的”新公共服务理念。美国国内收人局也在其五年规划中提出“服务+执法=纳税遵从”战略目标。

为了借鉴发达国家的税收征管经验,修订和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力量对美、澳、法、德、日、韩六国的税收征管法集中进行了翻译,了解到发达国家的征管法律制度明确确立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首先确定和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主体地位,纳税人自主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是通过纳税服务和公正执法帮助和促进纳税人遵从税法。如美国《国内收入法典》这个集实体法和程序法于一体,共98章,9千多条款,规定了关于纳税人自主履行纳税义务主体地位,设置了关于纳税义务、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促进纳税遵从的纳税服务服务和税收征管程序,包括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的具体条款,通过税收立法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力义务,促进征纳之间紧密合作,实现服务和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

(二)税收征管程序设计科学合理

发达国家普遍实行征管全过程的五大基本程序,包括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税务机关的纳税遵从风险评定管理,违法行为调查,税款强制征收和纳税人的法律救济。其中纳税遵从风险评定管理是我国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但却是发达国家税收征管程序中核心和重要环节,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OECD成员国家,在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之前要求纳税人进行自我税收评定的自我遵从管理,在纳税人登记申报之后甚至在登记申报过程中,税务机关的核心工作是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风险评定管理,通过有效的及时提示、提醒、辅导等服务,帮助其纠正错误,促进纳税遵从,从而避免事后的评估和稽查。如果纳税人仍不遵从合作,则采取较严厉的法律措施和手段,开展税务调查,更进一步的措施包括开展深度调查和全面税务审计,偷逃税审计,实施违法处罚,最后是开展刑事侦查,对涉税犯罪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等。

(三)普遍实行税源分类的专业化管理

经济运行、纳税行为的复杂性和征管资源的有限性,是国际上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原因,机构设置专业化,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则趋于集约化。通常的做法是对不同规模或不同性质纳税人设置分类管理标准,设置相应的专业的征管机构,配备相应的征管资源,采用专门的管理和服务方法。如美国国内收入署(IRS)在1998的《联邦税务重构与改革法》(IRS Restructuring and Reform Actof1998)确定了美国联邦税务局的新的组织结构形式,改变过去“一刀切”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首先,按纳税人的规模类型、性质和特点进行科学分类,在全国设置四个税收征收管理业务部门,大企业与国际税收管理局、小企业和自谋职业者税收管理局、工薪和投资者税收管理局、非税和政府实体税收管理局。实施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其次,突出和加强对大企业与国际税收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加大管理资源的配置力度,除优先配置高级管理人员以外,还包括经济学家、行业管理专家及高级技术顾问等,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专业纳税服务,采用专门的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管理人员更富有经验,管理和服务效率更高,充分体现了把有限的优质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在规模大、风险大的区域的税源专业化管理理念,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管理效率。

(四)强化信息管税的依托和支撑作用

涉税信息数据的采集、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征管方式和手段的不断创新,各国税务部门不断加快信息管税的进程,以信息技术和征管业务的融合促进了征管质效的提高。

1、计算机信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促进税收征管高效运行。第一,发达国家通常都建立有全国统一规范的征管信息平台,并由国家层面主导,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联网,将税务部门的征管手段延伸到了国家机器的各个领域,实时传输、共享、利用各种涉税信息,建立了较为广泛、严密的税收征管信息网络交互平台。第二,各国税务部门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以计算机信息技术支撑的征管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如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等国家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都制定了富有前瞻性、科学性的规划方案,可以适应一定时期内技术变革的要求,以不断优化信息技术和运行效率,为税收征管提供高效、安全、可靠的运行系统。如美国研发多年的纳税人账户实时数据库于2012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纳税人将享受到更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这在联邦税收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科学技术将成为构建新型税收征纳关系和提高征管效率的重要推动力,并将从根本上改变纳税人和税务从业者的纳税申报方式。此外,税务部门利用纳税人账户实时数据库,可以更及时有效地发现纳税申报差错并予以纠正,而不是二、三年后再去进行评估和稽查。

2、涉税信息的法制化管理,有效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

各国税务部门普遍形成一个共识是: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法律制度是解决征纳之间信息不对称和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强有力工具。据统计,有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达到了96%!无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约为50%!美国国内收入法 “信息与纳税申报” 这一章中,共用65个条款6.2万字详细规定了包括任何政府单位及其机构或部门在内的几乎所有主体应向财政部长(税务机关)报送五大类源头信息。《德国税收通则》规定“行政机关或者包括德意志银行、国家银行和债务管理局在内的其他官方机构以及这些官方机构的机关和公务员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他们向税务机关提供情况和出示材料的义务”。通过涉税信息的法制化管理,使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很容易与其它相关部门交换、共享信息数据,有效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利于从源头上消除纳税不遵从动机。提高纳税遵从度,同时为有效实施税收征管提供了丰富的、高质量的基础涉税信息数据资源。

(五)普遍推行纳税遵从风险管理

OECD成员国家把促进纳税遵从和风险管理的理念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积极推行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并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

以美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OECD国家基本上都实施了纳税遵从风险管理,主要是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以纳税人对税法不遵从带来的税收流失的不确定性风险为管理对象,根据税收风险发生特点和规律对纳税遵从风险程度进行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预警监测、应对处理与风险管理绩效评估,对不同税收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差别化、递进式的风险应对控制策略,力求最具效率地防范和控制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纳税遵从度。

为了有效实施遵从风险管理,OECD国家普遍建立了遵从风险分析研究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分析不同的税收流失风险成因和遵从行为类型、特点规律,把纳税遵从风险类型分为自愿遵从型、尝试遵从型、不想遵从型和强制遵从型,并致力于纳税遵从行为及风险特征规律的分析和量化管理,通过构建纳税遵从风险评估测度模型,开发信息技术管理系统,进行遵从风险识别和等级排序,科学地量化和预警监测税收流失风险,并及时提出有效应对策略选择进行风险控制和排除。

澳大利亚等IMF成员国家建立的“金字塔”式的纳税遵从风险应对处置管理模型,对主动申报、自愿遵从的纳税人通过简化办税流程、减少资料报送、给予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等应对策略实施遵从激励;对过错性或尝试性不遵从行为,风险较低的纳税人通过及时提示提醒,提供人性化的教育、辅导帮助等管理手段纠正其错误,帮助其遵从;对不想遵从,中等及偏高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通过约谈、调查核实、税务审计、评定等管理方式促进其遵从;对拒不申报、恶意不遵从,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充分运用法律的效力严格执法,从严查处,打击震慑,强制其遵从,即随着纳税遵从度的降低,税收流失风险的加大,风险等级的提高,风险应对控制逐渐由优化服务到辅导,由柔性管理到刚性管理最后到严厉执法,执法的刚性和力度逐渐加大,由此建立了差别化、递进式遵从风险分类应对控制体系,提高风险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服务和执法的有机结合,促进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共同提高,实现税收流失风险得到及时、有效防范和控制的税收风险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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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纳税人组织形式、新的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变化,税源呈现流动性、多变性和复杂性,税收管理更加纷繁复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日渐突出。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效,2009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审时度势,适应新的发展时期发展要求,提出了“信息管税”战略,并作十二五时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战略之一。

信息管税的内涵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以达到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管理目标。

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信息管税”是我国征管创新改革的新生事物,是顺应时展,学习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经验与我国税收管理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在思想认识、资源配置、信息管税的技术方法等方面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一、我国“信息管税”实践中的问题分析

(一)信息管税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很多税务管理人员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信息管税的重要性,更多还是基于传统管理理念,征管力量偏重于对纳税人下户管理、实施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缺乏广泛利用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实施针对性和有效性管理,造成了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征管资源浪费严重,征管质量效率偏低。

(二)受制于交易信息申报、报送义务等征管立法局限的影响,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很多纳税人申报信息数据真实性较差;各级税务机关能采集到的涉税信息渠道范围狭窄,信息数据数量不足,准确性不高,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强;对解决征纳信息不对称至关重要的重要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数据无法真实取得,政府部门的第三方信息采集的渠道不通畅,信息资源共享度、透明度不够,直接影响了数据比对分析的质量,进而影响征管质效。

(三)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采集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数量不足使得管理系统内部产生很多垃圾数据,影响了分析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缺乏对信息数据资源的集中整合、审核、比对和加工利用;三是分析指标和数据标准的量化过程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没有充分发挥数据分析在税收征管中应有的作用;四是数据的深度挖掘的技术和方法与税收管理业务结合运用不够;五是业务与技术融合度不够,开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难以适应实际税收征管变革的需要,有待于和实际的经济、税收政策、征管改革及信息技术的变革相适应,如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和税收风险预警监控缺乏有效整合,实际的应用技术拓展和开发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信息管税的对策

深入推进和实施信息管税,除了需要解决理念认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有效的探索有效的途径,运用科学的信息管税的技术和方法,促进征管质效不断提高。

(一)信息管税是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思路的重大变革,是科学发展理念在税收征管中的实际应用。因此,要把实施信息管税理念提升到战略高度,贯穿和运用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通过有效运用信息管税的科学技术与方法,有效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一是要广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信息管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二是应该充分认识到信息管税不仅仅是技术和方法手段的转变,而是涉及税收管理思想观念、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组织机构等各方面重大和深刻的变革;三是充分认识到信息管税不仅仅是税务部门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业务的变革,各级政府都要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形成全社会的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发展趋势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的来源和渠道,提升信息数据质量

1、在不断完善税务系统内部涉税信息采集的同时,加强对外部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即深入纳税人生产经营实地采集纳税人的第一手涉税信息数据,同时加强对征纳之外的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如从工商、海关、银行、统计部门等获得的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尽最大可能获得广泛充足的信息数据源;扩大信息采集的内容,既要采集全面系统的静态涉税信息,即纳税人的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产品库存销售的规模总量和结构方面的静态数据资料,更要注重对纳税人动态信息的采集和监控,如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工艺流程、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变动方面的动态信息,趋势变化规律,如原材料消耗或成本的变动、销售或经营收入的变动、利润及税负的变动等,为有效开展数据分析提供丰富的基础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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