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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培训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3:3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建筑安全培训,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建筑安全培训

篇1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决定了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及水平偏低。由于是高危行业,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资料统计,2004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487起,死亡588人,其中80%以上事故都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都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人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得投人,导致人员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业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就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明白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特别是新进场的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

(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

(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

篇2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篇3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1. 当前建筑施工队伍素质的现状

1.1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建筑行业发展比较迅速,但是安全问题非常突出,尤其群死群伤的大事故、特大事故层出不穷,是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呈现“老的离开、新的不来”局面,一方面是原有专业技术人员受建筑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开招考公务员、企业破产改制提前退养退休、外省招聘等多种因素影响,能够离开的都离开了;另一方面因建筑条件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待遇不高,新毕业的建筑施工和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建筑企业工作的较少,建筑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短缺。

1.2 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素质差

现在建筑的从业人员,尤其是操作面的一线工人,绝大部分都是农民工,有的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质低,加上建筑企业对他们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其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差,不能适应建筑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低素质的人从事高风险的行业在建筑中同样存在,这与建筑对工人的素质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1.3 培训现状

1.3.1 建筑企业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从已发生的建筑伤亡事故看,绝大多数是违章造成的。一是一些单位、企业领导没有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企业或部门发展计划,缺乏对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造成现阶段建筑企业管理人才缺乏,技术力量薄弱。二是不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无视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未对作业人员进行足够的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的情况下,就安排其从事生产操作。

1.3.2安全生产培训覆盖面不足。对众多中小型企业,本身没有培训能力,又缺乏对其培训工作的有效制约,安全培训投入很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十分薄弱,相当数量职工未经正规的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构成生产中的重大不安全因素。

1.3.3安全培训投人严重不足。前几年,由于不少国有企业无力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投人,而非公有制企业又不愿意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进行投入,从而使不少企业大量雇用的农民工得不到基本的安全培训,于是导致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严重偏低。

1.3.4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我国现有安全生产培训法规还存在不少缺陷和问题:立法迟缓,导致一些急需的法规空缺,而已颁布的法规还存在重复和交叉现象,不能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习惯于采用行政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安全生产培训标准不健全。

1.3.5安全生产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条件的复杂化、生产集约化等对人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目前的安全技术培训方式、内容、形式、手段、计划和评估等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2.提高素质的途径

2.1建筑企业要改善自身形象,以吸引高素质人才,进而提高整体素质

人才是建筑行业所有资源中最活跃、最核心、最关键的因素。企业对人才都有共识:即用感情、事业、环境、待遇留人,使人才引得进、用得着、留得住。建筑行业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脏、乱、差的代名词,安全更是让许多人才望而却步。建筑行业要想引进高素质的人才,必须筑巢引凤,彻底改变建筑行业脏、乱、差的现象,提高安全状况,切实提高到建筑工作的大学生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确保其安心工作。国家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建筑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短缺的问题。

2.2 要着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的建筑职工队伍

当前建筑企业市场行情看好,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市场物价上涨,但许多建筑职工工资并没有相应提高,因此国家必须从政策层面提高国有建筑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确保高素质的员工安心在建筑行业工作;国有建筑企业要严把建筑工人录用关,确保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工人进入企业;建筑企业要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技能和强烈的自我保护安全意识。

2.3开展提高员工素质的学习活动,造成一种向上的学习环境氛围

特别要在员工中开展学政治、学文化、学法规、学技术、学工艺、学管理的活动,及时借鉴国内外企业的典型经验和教训,并从中获益,从而使员工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和生活方式都朝着有利于自身素质提高的方向发展。加强“传、帮、带”活动,任何一个企业都有技术骨干和专业能手,可以在各班组中不同层次的人群中通过导师带徒来培训人员,从而在整体方面提高企业的专业技术素质。

2.4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需要不断更新,即使大中专毕业生,如果不及时进行培训,不及时更新知识,就无法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因此,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要制度化、常态化。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大量农民工成为主要劳动力。对这部分从业人员,要制定符合实际、合乎规律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划和工作计划,保证培训时间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运用法律、法规、标准和行政手段,强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其各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接受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获得资格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来担任。否则,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2.5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的效率

2.5.1安全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现代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是在传统安全知识教育基础上的一种扩充和完善,必须根据受教育的对象不同,其内容的层次应有所不同,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侧重点,不能面面俱到。否则,不仅起不到培训应有的效果,还有可能使受培训者产生逆反心理。比如说对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工作,我们建议可以借鉴机动车驾驶员资质证的培训考核办法,对主要经营管理者的资质实行分级管理,让主要经营管理者持不同等级的证件上岗,这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

2.5.2安全培训手段必须灵活。为了达到安全生产培训的预期目标,必须采用灵活的教育手段。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电脑的普及运用,安全教育手段将会更加多样。既可以采用集中培训形式,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设的安全生产培训网络方式来学习。而生产一线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更多的应采用实物、音像、讲解、现场参观、事故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形象和直观的教育方法,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部门组织集中培训,统一考核,发放上岗证。同时,国家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培训网络采随时最新安全信息、提供最新安全技术,实现动态化安全生产培训,从而达到随时、随地都能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理想化目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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