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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古代礼仪制度的总结,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摘 要:中国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礼仪文化源远流长。礼仪文化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它既是中国乡村社会的文化传统,又是传统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2012年1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的“礼仪中国”东岳论坛学术研讨会从礼仪的视角切入,围绕礼仪的现状与反思、传统礼仪功能和当代价值、礼俗的发展与变迁、国家祭祀与宗教礼仪、民间信仰与礼仪规范等问题进行研讨,旨在加深对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处境的深刻理解,促进对全球化时代中国文明主体性的理论思考和实践关怀。关键词:礼仪;文化;礼制;礼俗中图分类号:G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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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2-0105-03礼仪文化源远流长,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2012年1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的“礼仪中国”东岳论坛学术研讨会①汇集了来自法国、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和国内四十余位专家学者。论坛从礼仪的视角切入,进行了六场大会发言,围绕礼仪的现状与反思、传统礼仪功能和当代价值、礼俗的发展与变迁、国家祭祀与宗教礼仪、民间信仰与礼仪规范等问题进行热烈讨论,旨在加深对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处境的深刻理解,促进对全球化时代中国文明主体性的理论思考和实践关怀。下面对研讨会中代表们关注的主要论点略作综述。一、礼仪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中国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在五千年的文明史中,礼仪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古代是一个“礼制”社会,礼仪在维系血缘纽带、协调人际关系、规范伦理道德和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从经学意义还是史学意义,关于礼仪的研究非常发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政治因素的影响,加之现代化进程和全球化影响,在新旧秩序交融和变革的大背景下,礼仪研究失去了连续性,道德滑坡、礼仪缺失成为中国当前普遍呈现的社会现实。挖掘礼仪的思想内涵和历史意义,重新审视礼仪的历史实质和内在精神,以古为鉴,思索礼仪的当代使命和现实价值,为当前的社会现实问题提供解决之道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彭林(清华大学)教授的报告《礼是中国文化之心》概述了礼仪文化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中的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指出礼在中国文化发展中在国家典制、人际关系、社会风尚、道德规范、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礼乐文明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底蕴,是中国文化区别于西方文化的根本标志,中国的核心思想就是礼。如今需将“礼”的教育与推广提上议事日程。萧放(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以《中国传统礼仪形态与当代社会生活规范轮纲》为题,结合自己研究针对在当前礼仪淡化、缺失、传承断裂的背景下,对如何保持中华礼仪文化的独特性,复兴与重建礼仪文化等问题提出了实践性建议。他认为,当前可以从三方面进行尝试:一是对传统礼仪文献做系统梳理,建立完整的信息库;二是根据传统的礼仪文献和礼学著述,对诞生、成年、婚礼、丧礼等具体礼仪进行专题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他特别提出要加强对实践的强调,要尝试对某些礼仪形式的恢复。以前研究中容易被忽略的礼器,作为民众行为方式和礼仪表达的重要载体,也应成为今后研究的重点;三是通过定点和抽样调查、深入访谈等形式,作深入的社会文化调查,为礼仪的推广做信息支撑;四是在对传统礼仪特性、社会流传变化方式以及西方礼仪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组建民族礼仪的模式。通过试点和示范,使传统礼仪文化资源得以转化和利用。李鸿宾(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的《当前社会“礼仪”缺失的若干思考》列举了当前社会礼仪缺失所造成的种种问题,并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他认为造成这种礼仪缺失的主要原因就是以和60年代“破四旧”为标志的“革命”范式下对传统的废弃。同时,他将中西方礼仪文化发展进行了对比,认为欧洲在传统向现代社会转轨中延续传统的优秀成分,又与现性、文明相结合创造了包含优质传统文化要素在内的现代性礼仪规范;而中国在被迫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文化承传的脉络被割断,使得传统与现代相互脱节,现代礼仪精神内涵缺位,文明规范丧失。而解决之道就是重新认识“传统”,完成“传统――现代”的对接,同时将中西优秀、精致文化相结合,使东方社会走向文明。贺学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报告《传统礼仪的“神”与“形”》分析了传统礼仪的特征,指出礼仪的基质与人类积极本质一脉相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延续性,同时具有浓郁的历史性与鲜明的时代性。而当下道德滑坡、文明失落的现状要求在传承和创新传统礼仪时,不仅要明了传统礼仪之“行”,即礼仪的程序,重视仪式本身的严肃性和神圣性。她以人生仪礼为例进行了分析,提出更要理解传统礼仪之“神”,即礼仪背后的文化精神。根据新的时代意识,神行结合,在继承的基础上创造性的构建现代人能够接受的新礼仪。王杰文(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的《“礼仪中国”的神话――古今中国礼貌用语的比较研究》通过古今中国礼貌用语的比较研究说明,古代中国的礼貌用语是一种基于“差异”与“不平等”的社会等级的、流行于精英群体的仪式。这种仪式性的表征方式会随着社会的变迁发生变化。礼貌用语本身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中国人要批判地继承传统需要正确认识礼貌用语本身的适用性。韩国学者崔顺全(韩国国立民俗博物馆研究官)以《朱子的与韩国祭祀的现状》为题,从祭祀场所、陈设图和行礼等方面考察了当今韩国施行祭礼的现状,通过古今对比说明朱子的《家礼》在存续至今的过程中发生了哪些变异,对韩国民众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及其如何被民众接受并被应用到现实生活中成为传统祭礼传承至今。来自北京朝阳区高碑店村的党支书支芬书记以《弟子规的村落实践》为题,介绍了高碑店村以弟子规为代表的传统礼仪在高碑店村复兴的过程及其对村民的影响。二、国家祭祀与礼制表达“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中国古代国家祭祀在历代的王朝统治中发挥着重要功能。作为礼乐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家宗庙的设置和祭祀,不仅是国家权力在信仰领域最为重要的外化形式之一,也是保证政治权力秩序稳定、整合社会的重要手段。在这种礼制化过程中,国家与民间各种力量的关系和互动也是历来礼仪研究领域中的重点。雷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的报告《太牢之殇――唐五代国家祭祀中的用牛与屠牛之禁》从中国古代国家祭祀中的祭品入手,分析了唐五代时期国家祭祀仪式中用牛与屠牛之禁的变化及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北京民俗博物馆副馆长关昕的论文《礼俗之间:北京东岳庙祀典的象征与实践――兼及明清“小祀”的融通性》以东岳庙为例,分析了东岳庙在由宫转庙的礼制化过程中国家正祀与民间信仰的互动。指出“小祀”在国家制度和观念上具有伸缩性和灵活性。这种特性使得小祀中的一些礼仪实践成为社会共享的资源和思想,其礼制也内化为民众思想的源泉之一,被熟稔的汇入于行善积功的大众宗教实践中,从而成为民间社会接衍国家礼制理念和实践的中介。张勃(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的报告《从国家祭祀场所到公共生活空间―北京五坛的功能变迁》考察了北京地区五坛在国家祭祀体系中的地位和这些祭祀场所在20世纪发生的重要变化。通过这种功能变迁说明国家祭祀活动是中国成为“礼仪中国”的重要方面,而对包含崇尚秩序、天人合一等观念的祭祀活动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恢复有利于礼仪中国的当代重建。朱玉麒(北京大学)教授的《告于庙社到告成太学――清代边疆平定的礼仪重建》论文通过对大量碑文和史料的考证,指出帝王时代武功从告于庙社到告成太学,不是简单地恢复上古礼制,实际上是将新的帝国疆域布告天下。通过这一形式显示国家权力在疆域中的象征。而这种变化也对清代士人新的中华国家概念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民间信仰中的礼制习俗与地域社会作为民间信仰中的神庙祭祀是中国礼制体系的重要组成。作为一种“地方性”的文化现象,在考察民间祭祀礼仪时将考察对象置于其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按照社区分析和田野调查的方法研究民间信仰的功能和影响、仪式与社会变迁、地方社会与国家权威之间离合与共融等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台湾陈益源(台湾成功大学)教授的《台湾云林口湖“牵水车藏”集体祭祀礼仪所蕴含的民间智慧》通过台湾云林的水难祭祖仪式的考察,分析了在将这种灾难转变为今天台湾地区富含仁爱精神和慎终追远的孝道精神的文化资产过程中,民间信仰中仪式的作用。安德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的《对传统的协商:街亭村民间信仰重建过程中村民的互动》通过对甘肃天水街亭村20世纪80年代以来民间神灵信仰的连续考察,在民间信仰重建过程中村民之间动态的互动关系,指出任何一个社区从来不会存在有机的不变的传统,仪式和礼仪都是在新形式和新条件下得到新的改变和整治。今天所看到的传统祭祀和信仰实际是不同群体在多方协商和磨合过程中最终达成的一个为整个信仰系统内部成员共同接受的折中的新传统。孟宪实(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的《信仰的共鸣及其方式――试论东岳信仰的集体性》以北京东岳庙为例,通过对民间东岳信仰集体性的分析指出,民间信仰的集体性和组织性特点实际体现出了社会化的特征。当事人在进行神灵信仰和集体崇拜行为时更关心的是组织与集体本身。这种方式强化了日常生活的善举、善行,使得社会的良好道德建设有了组织化的落实。而这对于当今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杨利慧(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的《“一枚煎饼补天穿”――补天节探微》对学界较少关注的节日――补天节的文献梳理,探讨了神话在节日仪式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以及饮食作为表达性文化所承载的多重意义,指出这种研究对于认识礼俗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重要意义。王炳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的报告《新疆孔雀河青铜时代居民崇“七”与“人日”崇拜习俗》结合多年的调查和考古发现,分析了这两种习俗的表现形式以及国家行政力量和地域传统之间在习俗形成中所起的作用。潘守永(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的《小传统、地方性知识与儒家“礼仪”制度:一个人类学的分析视角》从人类学角度,结合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Redfield)和格尔茨(Geertz)的“大传统”、“小传统”和“地方性知识”等相关概念和理论,通过对以儒家理论为基础的“礼仪制度”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治国理民、文化形成等方面的影响的分析,从礼制的角度对这些概念进行了解读和反思。四、中国传统礼仪的变迁和反思礼源于俗又不同于俗。官方礼制与民间礼俗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怎样的差别?在中国传统社会秩序构建中又各自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这二者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又随着时展产生了怎样的变化?礼俗的源起与衍变、古代礼制模式、礼俗生活的表现、礼仪文化现象背后所蕴含的思想及其对社会的影响等也引发代表们的广泛讨论。吴丽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的报告《礼与中国古代社会》站在宏观角度上从礼仪的起源、历朝历代礼制建设的措施和建设、礼制制度的发展、郊庙祭祀、国礼和家礼等方面对礼仪制度和国家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述。提出礼仪制度本身为国家制度运转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造就了中国社会的发展特色。陈梧桐(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以《明代乡饮酒礼》为题,总结了这种在明代中央和地方广泛实行的公众性礼仪的特点和功能,并分析了这种制度在维护统治秩序、引导社会秩序、加强基层控制中的作用。台湾学者钟宗宪(台湾师范大学)教授的论文《论〈礼记・昏义〉的性别意识》以《礼记・昏义》所载内容为核心对中国古代婚姻观念进行了考察和反思。认为婚姻的意义在于生殖、繁衍的目的;两性关系的建立,在力求男女和谐的分工;对于家国而言,则是基于社会人伦秩序的建立需求与两性角色扮演均衡分工的考虑。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副馆长张铭心的《两晋南北朝时期汉文化的分流与合流――以墓志风俗为中心》以与中国汉民族葬礼紧密相关的代表性用品――墓志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其发生、发展到成熟的三个阶段,具体形象地展现了中国中古时期汉文化的整体发展和地域流变特征这一层面。北京励志堂科举匾额博物馆馆长姚远利的报告《提纲挈领,用匾额复兴礼文化》概括了匾额的发展史及其在中国礼仪体系构建中的地位和作用。呼吁在新时代背景下重构当代礼制的同时应对匾额的文化价值重新审视。五、宫廷礼仪与宗教礼仪较之民间礼仪,宫廷礼仪具有规范及引导全民的示范性和引领性。各类繁复有序的仪式规程不仅对中国古代宫廷礼制的发展影响深远,而通过对宫廷礼仪行为的具体行为、礼制的发展过程的分析,探究其反映出的国家政权、等级差别等观念、对当时社会生活的文化意义等则有助于加深对不同时代国家建制、统治特点、社会状况的理解。赵中勇(故宫博物院)研究员的《明代宫廷典制史》从祭礼、家礼、宾礼和军礼四方面对明代宫廷典制的发展过程进行了梳理,同时分析了宫廷典制变化的原因和其对国家、中央和地方礼仪典制的影响等。彭勇(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的《明代皇室冠礼的仪式及其功能》通过对明代皇室冠礼中具体仪式的研究,着重分析了这种皇家礼仪所反映出的强烈政治色彩。他指出明代皇室冠礼不单纯是皇室成员成年的标志,更是一种政治权力的象征,其实质是皇权运行的工具。赵和平(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的《唐代皇帝家庙》考证了自唐高祖李渊至高宗李治时代与太庙并立的皇帝家庙系统,分析了在中国传统礼制体系中除了前朝后室之外,左祖右社的宫城格局程式的形成过程宗教的影响深刻地渗透到中古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礼仪文化中,特别是国家祭祀,宗教仪式与国家礼仪关系密切。从这一角度理解佛教、道教与国家礼制的关系、对民间社会的影响也成为部分学者研究的线索。刘屹(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的《道教礼仪的历史概貌与研究现状》对道教礼仪内容和发展过程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了道教礼仪的研究现状及其与国家礼制之间的关系。由此指出了当前的相关研究还存在对“道教礼仪”的内涵认识不足、历史发展脉络不清、对历史上仪式文本的形成过程考察不够充分和对古今道教礼仪关系的认识不够深入等问题并分析了原因。周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由佛教名山文化略谈名山文化之场效应及其现代意义》主要讨论了佛教如何利用自身的文化之场效应在传播过程中的特殊作用对国家和民间社会产生影响。此外,部分学者还以书院为研究的切入点,探讨了书院在礼制教育和礼仪文化推广和传播方面的作用。北京东岳书院筹备组组长关三多以《同善堂义学与东岳书院》为题,通过对北京东岳书院的历史追溯,总结了书院在礼仪文化向民间渗透过程中的作用及其对当代书院建设的启示。赵法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梁漱溟的教育思想与当代书院的使命》通过分析著名教育家梁漱溟先生教育思想中书院在国民教育中的特殊地位,指出礼乐教育是人格培养和情志教育的重要内容,也应成为当代书院继续坚持的传统。叶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宋代泰山书院述略》介绍了宋代泰山书院创办的时代背景、主要业绩、历史地位及其影响等,指出其在弘扬儒家礼学精神中的特殊作用。纵观整场论坛,从报告的学者和代表看,既有资历深厚、成就辉煌的学术大家,也有当今活跃在各研究领域的青年翘楚。六场发言,代表们的讨论热烈而广泛,两代学者间也增强了代际对话,不时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从报告的内容看,整场论坛呈现出以下特点:1.研究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学以致用。复兴礼仪文化、重构新礼仪不仅是应对当前道德滑坡、礼仪缺失的现实困境,更是中国走向世界确立自己主体文化的客观需要。因此,代表们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积极的入世精神,将关注的焦点普遍集中在了如何实施传统优秀文化价值的转化等现实操作性强的问题上,反映出学者们对文化的责任感和实践理性。在这种基础上对礼仪文化的重新审视和考察已经远远超过当下学术本身的使命和意蕴。2.增加了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此次参会代表们来自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民俗学、考古学、宗教学等各个领域,跨学科、多角度的研究让研究者的视野更为广阔。同时,本次会议进一步扩大了史料运用的广泛性,墓志、碑文、地方文献等的大量使用,田野考察和文献解读相结合,加强了研究阐释的深度,结论也不乏新意。3.地域社会的研究仍是重点。本次会议涉及的论题非常广泛,有对典章制度的考证,政治理念的阐发,社会关系的论述,有对生活细节、器物习俗的描述和考证,还有对传统理论的批判和反思,而在历史情境中审视地域社会与礼仪文化的内在联系,从民间社会与国家权力互动的角度考察礼仪的变迁仍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中图分类号:K8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14-0003-02
《释名》旧题汉北海刘熙成国撰。按《后汉书·文苑传》说刘珍撰《释名》,而《三国志·吴书·韦曜传》则云:“见刘熙所做《释名》”,两说不同。据毕沅考证,刘熙大约是汉末或魏时人,时代比刘珍稍晚。可能是刘珍先有《释名》,而刘熙加以补充。
《释名》共八卷二十七篇,篇名如下:释天、释地、释山、释水、释丘、释道、释州国、释形体、释姿容、释长幼、释亲属、释言语、释饮食、释采帛、释首饰、释衣服、释宫室、释床帐、释书契、释典艺、释用器、释乐器、释兵、释车、释船、释疾病、释丧制。分类较《尔雅》更细,也较合理。《释丧制》是《释名》有的,其中反映了大量的丧葬文化。如对死者称谓,治丧、出丧各种制度的介绍,对服丧者的要求等无不做了详细的介绍,对我们研究古代丧制礼仪提供了重要的文献参考。
一、体现了森严的等级制度
(一)死者称谓的差异
汉朝是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专制王朝,等级森严这一点在《释丧制》中也有所反映。按照人的身份地位的不同,死亡的称法也有不同:
士曰不禄,不复食禄也。
大夫曰卒,言卒竟也。
诸侯曰薨,薨,坏之声也。
天子曰崩,崩坏之形也。崩,硼声也。
“不禄”:郑注曲礼云:“不终其禄也。”白虎通云:“不终君之禄也。”通典引春秋说题辞云:“不禄谓身消名章也。”郑注:“禄谓有德行,任为大夫士而不为者,少而死,从士之称。”何休注公羊云:“不禄。无禄也。”大夫的薪俸叫做“禄”,大夫死后再也不能“食君之禄”,即是“无禄”。
“卒”:《说文》:“隸人给事者衣曰卒。”叶德炯曰:御览引春秋说题词:“大夫曰卒,精辉终卒,卒之为言绝,绝于邦也。”古代大夫或诸侯之家称作“邦”。古代认为天人合一,一邦的掌管着逝去,则这里聚集的精耀也就卒灭了,因此大夫至死谓之“卒”。
“薨”:何休注公羊云:“小毁坏之辞。”白虎通云:“诸侯曰薨,国失阳,薨之言奄也,奄然亡也。”叶德炯曰:通典引刘向五经通义云:“崩薨从何始乎?曰:从周。何以言之?······武王以前未闻崩薨也,至成王太平乃制崩薨之义。”
“崩”:郑注曲礼云:“异死名者,为人其无知,若犹不同然也,自上颠坏曰崩。”何休注公羊云:“大毁坏之辞。”谷梁传云:“高曰崩,厚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也。”天子处在社会制度的最顶端,故为“巅”,天子身份最为尊贵,因此天子的死称为崩。
笔者对《左传》《战国策》《史记》中“薨”字和“崩”字进行了统计,其结果如下:
《左传》中的“崩”字全用于记录天子之死,“薨”则用于记录诸侯及其夫人之亡。然而在《战国策》中,表示诸侯之死,“薨”字只出现两次,其余全用“崩”来代替。由此我们可以总结,从春秋到战国这个大变革时期,宗法制礼崩乐坏,天子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威;诸侯凭借自己雄厚的军事和政治实力,地位得到提升。
在《史记》中,我们发现情况发生变化。“崩”字出现247次,全用于记录皇帝或皇后之亡,太子诸侯则用“薨”。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秦汉大一统之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天子权利至高无上,同时与宗法制度相结合,制定出一套维护天子尊严神圣不可侵犯的森严等级制度。
(二)墓葬规格的差异
《释名·释丧制》不仅按照天子、诸侯、大夫、士等不同等级界定了死亡的不同称法,在书中墓葬规格、丧服、车饰、丧期等诸多方面也表现出差异性:
冢,肿也。象山顶之高肿起也。
墓,慕也,子思慕之处也。
丘,象丘形也。陵亦然也。
郑注周礼叙官:“墓,大夫云基。冢茔之地,孝子所思慕之处。”“丘”,大夫职云:“以爵等为丘封之度。”郑注:“王公曰丘,诸臣曰封。”毕沅曰:“自汉以来,天子葬地谓之陵,或曰山陵,或曰园陵。”自汉以来,封建王权不断增强,为了表现最高统治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其坟墓占地广阔,封土之高如同山陵,因此帝王的坟墓就称为“陵”。古代把帝王坟墓称“陵”,贵族坟墓称“冢”,一般官员或富人称“墓”,平民百姓称“坟”。不仅如此,坟墓也会按照官职、辈分而有区别,一般辈分越高、官职越高,墓葬的规格越高。
二、对死亡方式的不同称谓
“人始气绝曰死”,“就隐翳也”,人的形体、气息等都在这个世界隐翳消逝,找不到踪影。我们说每个人的出生都承载着上天和父母的恩泽,死亡也是一个人“福祚陨落也”。但是死亡也有不同的方式,如自然死亡、遭遇意外死亡、受到刑罚死亡等,关于这一点,《释名》也给出了不同的称谓和解释。
(一)受惩而亡的称谓
罪人曰殺。殺,竄也,埋竄之,使之不复见也。
罪及余人曰诛。诛,株也,如株木根,枝叶尽落也。
狱死曰考竟,考得其情,竟其命于狱也。
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言于众人共弃之也。
斫头曰斩,斩要曰要斩。斩,暂也,暂加兵即断也。
车裂曰轘。轘,散也,肢体分散也。
煮之于镬 曰烹,若烹禽兽之肉也。
槌而死曰掠。掠,狼也,用卫大暴如豺狼也。
这些名称来自于日常生活,形象而又生动。如“诛,株也”,像大树的枝叶全部凋落,则这个家族将全部消亡。再如“烹”,就像人们日常烹烤肉类,这种行为已经在人的思维中烙下了痛苦的印象,所以“烹”这种刑罚已经在无形中给人一种恐惧感。又如“车裂”,稍一想象,那四肢分裂,血肉模糊的血腥场面,便使人不寒而栗。统治者就用这些酷刑,来震慑人民,使人不敢犯罪。
由此可以总结出,古代封建社会,官府巩固统治,在运用礼教、道德教化百姓的同时,也运用刑罚威震民众,双管齐下,维护社会的稳定。联系当今社会,我国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的同时,提倡以人为本、“中国梦”,只有“法”与“礼”相互结合,我们才能建设成一个和谐稳定富强的国家。
(二)意外死亡的称谓
死于水者曰溺。溺,弱也不能自胜之言也。
死于火者曰烧。烧,焦也。
战死曰兵。言死为兵所伤也。
下杀上曰弑。弑,伺也,伺间而后德施也。
悬绳曰缢。缢,阨也。阨其颈也。
屈颈闭气曰之雉经,如雉之为也。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又是脆弱的,任何小小的意外都有可能让我们丧生。我们要珍惜身边的亲人朋友,敬惜生命。
(三)与年龄有关的称谓差异
《释名·释丧制》中因为年龄和身份的差异,关于死亡的称呼也会不同:
老死日寿终。寿,久也;终,尽也。生已久远,气终尽也
少壮而死日夭,如取物,中夭折也。
未二十而死日殇。殇,伤也,可哀伤也。
父死日考。考,成也。亦言槁也,槁於义为成,凡五材,胶漆陶冶皮革,乾槁乃成也。母死日妣。妣,比也,比之於父亦然也。
自然老死称“寿终”,即不用遭受病痛的折磨,无知无觉的安详的走完一生,这是一种“蒙赐”,一种福气,我们也常把这种死亡称作“寿终正寝”。“夭”,《说文》释“夭,屈也······夭者头之曲”,其本意是“屈、摧折”;同时又有“茂盛”之义,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试想一个人于而立之年突然逝去,就如一棵树,刚长成木材,却不幸摧折,让人唏嘘哀叹不已。将“夭”的两个意象结合即“茂盛之时被摧折”,其对死亡的称谓才最生动形象。再如“殇”,《说文解字》中提到“殇,不成人也”;《仪礼·丧服传》有“人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为无服之殇”。我们发现,随着年龄的变化,“殇”的程度不同。年龄越大,死后他的亲人越伤心,越难从悲痛中走出。这和与人交往的道理一样,交往时间越长,情感越深厚,越难以分离。
《释名》中对于死亡称谓的解释,虽然由于时代的限制个别语汇的解释略显牵强,但它对当代研究当时典章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反映丧制礼仪
“汉以来谓死为故物,言其诸物皆就朽故也。”在对《释名·释丧制》的研读中,发现汉时的丧礼制度已经十分完善。从对死者的重饰,到棺椁的摆放,到出席丧礼人的穿着,再到入葬祭奠都有比较详细的介绍,为我们今天研究汉代丧礼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一)重饰死者
我们常说“死者为大”,在汉代人对死者的重饰中便有所展现。“既定死曰尸。尸,舒也。骨节解舒,不复能自胜敛也”,所以需要生者对其打扮,走好人生的最后一程。
衣尸曰袭,袭,匝也,以衣周匝覆衣之也。
一囊韬其形曰冒,覆其形使人勿恶也。
已衣所以束之曰绞衿。绞,交也,交结也。衿,禁也,禁,系之也。
以上介绍的是汉代时期死者的衣饰,通过与现在丧礼的对比,发现大同小异。在山东农村,会给死去的人穿“寿衣”。寿衣的准备比较早,一般在家里老人去逝之前就已准备好,买来藏蓝色或黄灰色的布料,由家中和村里有德旺的女性共同缝制而成。在农村他们会给死者的脸上盖一张火纸,掩盖其面容,以防惊吓到他人。
含,以珠具含其口中也。
握,以物握尸手中,使握之也。
“含”是丧仪之一,“天子含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文人加以稻米”,根据死者身份地位的不同,所含之物也不同。对于“含”的解释有很多种:一种说法是“饭含”,“缘生食,死者不欲虚其口,故含。”另一种认为对死者的尸体有益,可使其不朽,与神灵相通。现在的人已经不再将珠玉含于死者口中,而是以硬币代替。从中可以发现人民群众对于古代传统变通式的继承,使我们的传统文化得以生生不息的发展、传承。
(二)重视治丧与出丧
死者的尸体被处理完以后,人们就开始入殓,将尸体敛入棺椁中。
衣尸棺曰敛,敛藏不复见也。
槨,廓也,廓落在表之言也。
尸已在棺曰柩,柩,究也,送终随身之制究备也。
同时设置灵堂。于西壁下涂之曰殡。便于宾客祭拜送别。
然后便要出丧。古人对“送死”及其重视。这既体现了孝子对逝者的敬重,也是亡者在人间最后的行程。
舆棺之车曰輀。輀,耳也,悬于左右前后,铜鱼摇绞之属耳耳然也。其盖曰柳。柳,聚也,众饰所聚,亦其形偻也。亦曰鼈甲,似鼈甲然也。其旁曰墙,似无墙也。
翣,齐人谓扇曰翣,此似之也,想翣扇为清凉也。翣有牖有画,各以其饰名之也。
两旁引之曰披。披,擺也,各于一旁引擺之,借倾倚也。
从前引之曰绋。绋,发也,发车使前也。
人们对“送死”的队伍进行精细而庄重的修饰,使死者庄严肃穆;同时人们使用“明器”,为死者引灵。古代的人相信灵魂的存在,因此用“塗车、芻灵”为死者引路,希望死者的灵魂可以平安、安逸的在冥间生活。
(三)重视孝道
《释丧制》中不仅有对丧葬规格的介绍,还有对生者的规范。其中直接提及&ld quo;孝子”的有以下几条:
又祭日卒哭。卒,止也。止孝子无时之哭,朝夕而已也
期而小祥亦祭名也,孝子除首服,服练冠也,祥,善也,加小善之饰也。
又期而大祥亦祭名也。孝子除穰服。服朝服缟冠,加大善之饰也。
间月而楫(左示右覃)亦祭名也,孝子之意澹然,哀思益衰也。
墓,慕也,孝子思慕之处也。
在整个丧葬仪制当中,孝子们需要穿“五服”,即:“丝麻、小功、大功、斩衰、齐衰”。在初丧、治丧、出丧、终丧的每个阶段,孝子们不仅要身穿不同的素服,还要遵守不同的哭丧礼。卒哭礼之后,孝子们还需要守孝,在此间需要按期进行祭礼。小祥是在尊长过世后一周年进行的祭礼,大祥是在二周年时举行的祭礼。古代人对于丧服和居丧十分重视。丧服直接体现着不同的人与亡者的关系,至亲至孝的人,穿孝服最重,守孝最长。虽然对于死者来说,守孝已经毫无意义,但古人相信灵魂是不灭的,人们坚持为已故亲人守孝,并以此来坚守孝道。丧葬礼制的规模、场面、子孙进行的每一项祭礼是否符合仪制,都被用来衡量是否尽孝。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K8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14-0003-02
《释名》旧题汉北海刘熙成国撰。按《后汉书・文苑传》说刘珍撰《释名》,而《三国志・吴书・韦曜传》则云:“见刘熙所做《释名》”,两说不同。据毕沅考证,刘熙大约是汉末或魏时人,时代比刘珍稍晚。可能是刘珍先有《释名》,而刘熙加以补充。
《释名》共八卷二十七篇,篇名如下:释天、释地、释山、释水、释丘、释道、释州国、释形体、释姿容、释长幼、释亲属、释言语、释饮食、释采帛、释首饰、释衣服、释宫室、释床帐、释书契、释典艺、释用器、释乐器、释兵、释车、释船、释疾病、释丧制。分类较《尔雅》更细,也较合理。《释丧制》是《释名》有的,其中反映了大量的丧葬文化。如对死者称谓,治丧、出丧各种制度的介绍,对服丧者的要求等无不做了详细的介绍,对我们研究古代丧制礼仪提供了重要的文献参考。
一、体现了森严的等级制度
(一)死者称谓的差异
汉朝是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专制王朝,等级森严这一点在《释丧制》中也有所反映。按照人的身份地位的不同,死亡的称法也有不同:
士曰不禄,不复食禄也。
大夫曰卒,言卒竟也。
诸侯曰薨,薨,坏之声也。
天子曰崩,崩坏之形也。崩,硼声也。
“不禄”:郑注曲礼云:“不终其禄也。”白虎通云:“不终君之禄也。”通典引春秋说题辞云:“不禄谓身消名章也。”郑注:“禄谓有德行,任为大夫士而不为者,少而死,从士之称。”何休注公羊云:“不禄。无禄也。”大夫的薪俸叫做“禄”,大夫死后再也不能“食君之禄”,即是“无禄”。
“卒”:《说文》:“`人给事者衣曰卒。”叶德炯曰:御览引春秋说题词:“大夫曰卒,精辉终卒,卒之为言绝,绝于邦也。”古代大夫或诸侯之家称作“邦”。古代认为天人合一,一邦的掌管着逝去,则这里聚集的精耀也就卒灭了,因此大夫至死谓之“卒”。
“薨”:何休注公羊云:“小毁坏之辞。”白虎通云:“诸侯曰薨,国失阳,薨之言奄也,奄然亡也。”叶德炯曰:通典引刘向五经通义云:“崩薨从何始乎?曰:从周。何以言之?・・・・・・武王以前未闻崩薨也,至成王太平乃制崩薨之义。”
“崩”:郑注曲礼云:“异死名者,为人其无知,若犹不同然也,自上颠坏曰崩。”何休注公羊云:“大毁坏之辞。”谷梁传云:“高曰崩,厚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也。”天子处在社会制度的最顶端,故为“巅”,天子身份最为尊贵,因此天子的死称为崩。
笔者对《左传》《战国策》《史记》中“薨”字和“崩”字进行了统计,其结果如下:
《左传》中的“崩”字全用于记录天子之死,“薨”则用于记录诸侯及其夫人之亡。然而在《战国策》中,表示诸侯之死,“薨”字只出现两次,其余全用“崩”来代替。由此我们可以总结,从春秋到战国这个大变革时期,宗法制礼崩乐坏,天子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威;诸侯凭借自己雄厚的军事和政治实力,地位得到提升。
在《史记》中,我们发现情况发生变化。“崩”字出现247次,全用于记录皇帝或皇后之亡,太子诸侯则用“薨”。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秦汉大一统之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天子权利至高无上,同时与宗法制度相结合,制定出一套维护天子尊严神圣不可侵犯的森严等级制度。
(二)墓葬规格的差异
《释名・释丧制》不仅按照天子、诸侯、大夫、士等不同等级界定了死亡的不同称法,在书中墓葬规格、丧服、车饰、丧期等诸多方面也表现出差异性:
冢,肿也。象山顶之高肿起也。
墓,慕也,子思慕之处也。
丘,象丘形也。陵亦然也。
郑注周礼叙官:“墓,大夫云基。冢茔之地,孝子所思慕之处。”“丘”,大夫职云:“以爵等为丘封之度。”郑注:“王公曰丘,诸臣曰封。”毕沅曰:“自汉以来,天子葬地谓之陵,或曰山陵,或曰园陵。”自汉以来,封建王权不断增强,为了表现最高统治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其坟墓占地广阔,封土之高如同山陵,因此帝王的坟墓就称为“陵”。古代把帝王坟墓称“陵”,贵族坟墓称“冢”,一般官员或富人称“墓”,平民百姓称“坟”。不仅如此,坟墓也会按照官职、辈分而有区别,一般辈分越高、官职越高,墓葬的规格越高。
二、对死亡方式的不同称谓
“人始气绝曰死”,“就隐翳也”,人的形体、气息等都在这个世界隐翳消逝,找不到踪影。我们说每个人的出生都承载着上天和父母的恩泽,死亡也是一个人“福祚陨落也”。但是死亡也有不同的方式,如自然死亡、遭遇意外死亡、受到刑罚死亡等,关于这一点,《释名》也给出了不同的称谓和解释。
(一)受惩而亡的称谓
罪人曰。,Z也,埋Z之,使之不复见也。
罪及余人曰诛。诛,株也,如株木根,枝叶尽落也。
狱死曰考竟,考得其情,竟其命于狱也。
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言于众人共弃之也。
斫头曰斩,斩要曰要斩。斩,暂也,暂加兵即断也。
车裂曰S。S,散也,肢体分散也。
煮之于镬曰烹,若烹禽兽之肉也。
槌而死曰掠。掠,狼也,用卫大暴如豺狼也。
这些名称来自于日常生活,形象而又生动。如“诛,株也”,像大树的枝叶全部凋落,则这个家族将全部消亡。再如“烹”,就像人们日常烹烤肉类,这种行为已经在人的思维中烙下了痛苦的印象,所以“烹”这种刑罚已经在无形中给人一种恐惧感。又如“车裂”,稍一想象,那四肢分裂,血肉模糊的血腥场面,便使人不寒而栗。统治者就用这些酷刑,来震慑人民,使人不敢犯罪。
由此可以总结出,古代封建社会,官府巩固统治,在运用礼教、道德教化百姓的同时,也运用刑罚威震民众,双管齐下,维护社会的稳定。联系当今社会,我国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的同时,提倡以人为本、“中国梦”,只有“法”与“礼”相互结合,我们才能建设成一个和谐稳定富强的国家。
(二)意外死亡的称谓
死于水者曰溺。溺,弱也不能自胜之言也。
死于火者曰烧。烧,焦也。
战死曰兵。言死为兵所伤也。
下杀上曰弑。弑,伺也,伺间而后德施也。
悬绳曰缢。缢,i也。i其颈也。
屈颈闭气曰之雉经,如雉之为也。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又是脆弱的,任何小小的意外都有可能让我们丧生。我们要珍惜身边的亲人朋友,敬惜生命。
(三)与年龄有关的称谓差异
《释名・释丧制》中因为年龄和身份的差异,关于死亡的称呼也会不同:
老死日寿终。寿,久也;终,尽也。生已久远,气终尽也
少壮而死日夭,如取物,中夭折也。
未二十而死日殇。殇,伤也,可哀伤也。
父死日考。考,成也。亦言槁也,槁於义为成,凡五材,胶漆陶冶皮革,乾槁乃成也。母死日妣。妣,比也,比之於父亦然也。
自然老死称“寿终”,即不用遭受病痛的折磨,无知无觉的安详的走完一生,这是一种“蒙赐”,一种福气,我们也常把这种死亡称作“寿终正寝”。“夭”,《说文》释“夭,屈也・・・・・・夭者头之曲”,其本意是“屈、摧折”;同时又有“茂盛”之义,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试想一个人于而立之年突然逝去,就如一棵树,刚长成木材,却不幸摧折,让人唏嘘哀叹不已。将“夭”的两个意象结合即“茂盛之时被摧折”,其对死亡的称谓才最生动形象。再如“殇”,《说文解字》中提到“殇,不成人也”;《仪礼・丧服传》有“人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为无服之殇”。我们发现,随着年龄的变化,“殇”的程度不同。年龄越大,死后他的亲人越伤心,越难从悲痛中走出。这和与人交往的道理一样,交往时间越长,情感越深厚,越难以分离。
《释名》中对于死亡称谓的解释,虽然由于时代的限制个别语汇的解释略显牵强,但它对当代研究当时典章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反映丧制礼仪
“汉以来谓死为故物,言其诸物皆就朽故也。”在对《释名・释丧制》的研读中,发现汉时的丧礼制度已经十分完善。从对死者的重饰,到棺椁的摆放,到出席丧礼人的穿着,再到入葬祭奠都有比较详细的介绍,为我们今天研究汉代丧礼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一)重饰死者
我们常说“死者为大”,在汉代人对死者的重饰中便有所展现。“既定死曰尸。尸,舒也。骨节解舒,不复能自胜敛也”,所以需要生者对其打扮,走好人生的最后一程。
衣尸曰袭,袭,匝也,以衣周匝覆衣之也。
一囊韬其形曰冒,覆其形使人勿恶也。
已衣所以束之曰绞衿。绞,交也,交结也。衿,禁也,禁,系之也。
以上介绍的是汉代时期死者的衣饰,通过与现在丧礼的对比,发现大同小异。在山东农村,会给死去的人穿“寿衣”。寿衣的准备比较早,一般在家里老人去逝之前就已准备好,买来藏蓝色或黄灰色的布料,由家中和村里有德旺的女性共同缝制而成。在农村他们会给死者的脸上盖一张火纸,掩盖其面容,以防惊吓到他人。
含,以珠具含其口中也。
握,以物握尸手中,使握之也。
“含”是丧仪之一,“天子含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文人加以稻米”,根据死者身份地位的不同,所含之物也不同。对于“含”的解释有很多种:一种说法是“饭含”,“缘生食,死者不欲虚其口,故含。”另一种认为对死者的尸体有益,可使其不朽,与神灵相通。现在的人已经不再将珠玉含于死者口中,而是以硬币代替。从中可以发现人民群众对于古代传统变通式的继承,使我们的传统文化得以生生不息的发展、传承。
(二)重视治丧与出丧
死者的尸体被处理完以后,人们就开始入殓,将尸体敛入棺椁中。
衣尸棺曰敛,敛藏不复见也。
。廓也,廓落在表之言也。
尸已在棺曰柩,柩,究也,送终随身之制究备也。
同时设置灵堂。于西壁下涂之曰殡。便于宾客祭拜送别。
然后便要出丧。古人对“送死”及其重视。这既体现了孝子对逝者的敬重,也是亡者在人间最后的行程。
舆棺之车曰[。[,耳也,悬于左右前后,铜鱼摇绞之属耳耳然也。其盖曰柳。柳,聚也,众饰所聚,亦其形偻也。亦曰甲,似甲然也。其旁曰墙,似无墙也。
,齐人谓扇曰,此似之也,想扇为清凉也。有牖有画,各以其饰名之也。
两旁引之曰披。披,[也,各于一旁引[之,借倾倚也。
从前引之曰绋。绋,发也,发车使前也。
人们对“送死”的队伍进行精细而庄重的修饰,使死者庄严肃穆;同时人们使用“明器”,为死者引灵。古代的人相信灵魂的存在,因此用“T车、c灵”为死者引路,希望死者的灵魂可以平安、安逸的在冥间生活。
(三)重视孝道
《释丧制》中不仅有对丧葬规格的介绍,还有对生者的规范。其中直接提及“孝子”的有以下几条:
又祭日卒哭。卒,止也。止孝子无时之哭,朝夕而已也
期而小祥亦祭名也,孝子除首服,服练冠也,祥,善也,加小善之饰也。
又期而大祥亦祭名也。孝子除穰服。服朝服缟冠,加大善之饰也。
间月而楫(左示右覃)亦祭名也,孝子之意澹然,哀思益衰也。
墓,慕也,孝子思慕之处也。
在整个丧葬仪制当中,孝子们需要穿“五服”,即:“丝麻、小功、大功、斩衰、齐衰”。在初丧、治丧、出丧、终丧的每个阶段,孝子们不仅要身穿不同的素服,还要遵守不同的哭丧礼。卒哭礼之后,孝子们还需要守孝,在此间需要按期进行祭礼。小祥是在尊长过世后一周年进行的祭礼,大祥是在二周年时举行的祭礼。古代人对于丧服和居丧十分重视。丧服直接体现着不同的人与亡者的关系,至亲至孝的人,穿孝服最重,守孝最长。虽然对于死者来说,守孝已经毫无意义,但古人相信灵魂是不灭的,人们坚持为已故亲人守孝,并以此来坚守孝道。丧葬礼制的规模、场面、子孙进行的每一项祭礼是否符合仪制,都被用来衡量是否尽孝。
参考文献:
[1]胡雪颖.《释名》所见古代丧葬文化探微[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
[2]刘熙(东汉).释名疏Ca[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