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8:55:0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城乡一体化调查,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城乡一体化是现代经济条件下实现城乡互补、相互融合、协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选择过程。临潼区如何以科学发展为指导,突出解决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临潼区统筹城乡发展情况
临潼区总面积915平方公里,辖23个街道、乡镇,耕地面积77.5万亩,人口70万,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区。近年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城乡一体化建设初显成效。
第一,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更加明晰。科学规划“1366”城市空间发展布局。即围绕秦始皇陵这个中心,构建骊山、代王、新丰三大组团,打造临潼新区、旅游商贸开发区、新生代工业园区、新丰工业园区、秦文化旅游区、唐文化旅游区六大经济板块,培育装备工业基地、食品工业基地、临渭经济协作区、渭河生态区、农家乐聚集区、旧城和棚户区改造六个新的经济增长极。编制了《临潼城乡总体规划》、《临潼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城乡综合交通规划》、《城乡线网落地规划》等规划,完成了全区16个街道、乡镇169个村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修编工作,为推进城乡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二,坚持项目带动,推动城乡经济共同发展。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城乡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农业发展上,奶畜业已初步形成产业化格局;蔬菜业形成了一批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以石榴、火晶柿子等为重点的杂果种植面积达到14万亩,临潼区成为西安市重要的蔬菜供应基地和全国最大的蕃茄制种基地。在工业发展上,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达到42家。其中,产值过亿元企业16家。在旅游业发展上,狠抓秦、唐旅游文化区建设,着力打造“中国御温泉之都”,积极发展以休闲为主的农家乐,带动和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2008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01.03亿元,增长15.3%;地方财政收入32694万元,增长19.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489元,增长20.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28元,增长20.1%。
第三,城乡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城市建设方面,临潼区坚持“一手抓旧城改造,一手抓新区建设”,到2008年底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3平方公里。在小城镇建设方面,大力实施“千村百镇”建设工程、“1188”工程、“关中百镇”建设工程,累计投资1.5亿元,使小城镇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工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型、特色农业型、综合发展型的城镇化发展格局。新农村建设坚持从最薄弱的基础设施抓起,2006年以来,投资1亿多元,完成了10个示范村和36个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全区2085个村民小组配备了保洁员,初步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城乡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和谐社会建设迈出新步伐。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不断加强教师转任交流和支教工作,帮助农村提升教育质量。城乡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区建起了文化中心、图书馆和博物馆,农村建成标准化文化站5个、村组文化室50个、农民体育广场58个。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192家,其中县级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28家、村卫生室355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参合率已达到96.01%。农村养老保险正在逐步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实现“应保尽保”。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和职业培训工作。2008年,培训各类人员3.5万人,劳务输出6万人次。
第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街道、乡镇和部门也成立了专门机构。制定出台了《西安市临潼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将新丰街道作为试点镇,将代王街道宋家村、秦陵街道秦陵新村作为试点村,为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推动发展。
二、临潼区统筹城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城乡规划体系不够健全,规划实施工作亟待加强。受资金和规划力量的限制,在分区规划的基础上,未能及时编制控制性详规。对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的编制和执行重视程度不够。执行中存在着衔接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等问题。
第二,城乡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区域内产业全而不大,结构不尽合理、层次较低。表现在第一产业较重,发展缓慢;第二产业薄弱,竞争力不强;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新兴产业较少。受区位、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影响,各街道、乡镇的发展很不平衡,差距在不断拉大。特别是渭北、山区等边远地区产业基础薄弱,劳动力转移难,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2008年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普遍在2000元左右,远远低于全区的平均水平。2008年城市居民与农民人均收入差距达到7661元。
第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小城镇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仍没有一个积极有效稳定的支持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费用靠农民自筹,建设发展的投资与项目需要仍有巨大差距。许多小城镇物流、人流、信息流、资金流量很小,支持小城镇发展的特色产业不明显,辐射带动作用不强,未形成以业兴镇、以城带业的良性局面。
第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缓慢,公共服务较为滞后。城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农村教育相对滞后,职业教育相对薄弱。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匮乏,基层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难以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落后,新合疗补助标准偏低,看病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第五,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推动难度较大。受城乡户籍制度的制约,农民工在子女上学、享受低保、医疗保险、就业、安置和事故赔偿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之间存在较大的政策差距。在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中,由于组织协调、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工作协调、项目资金整合比较困难,影响了工作推进。
三、对临潼区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几点建议
第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着力构建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努力编制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注重把小城镇建设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及社区规划等各方面的规划有机配套,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把村庄规划、产业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有机衔接,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创造条件。
第二,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一是要加快六大板块和六个新的经济增长极建设步伐,将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板块流动,使园区成为引进项目和建设项目的聚集地。二是要科学确定城镇布局,加强重点镇建设,推动产业向小城镇集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三是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和规范土地流转制度,采取反租倒包、互换、转包、转让、租赁等方式,合理流转土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第三,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一是要大力推进通乡通村水泥路工程建设。二是要继续实施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三是要加快城乡电网改造步伐,满足城乡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保证农村用电安全。四是要加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广播电视、通讯及养老等基础设施,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五是要以“关中百镇”建设为契机,力争将更多的小城镇纳入省、市重点发展范围,完善服务功能,增强集聚力,不断提高城镇化建设水平。
第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乡社会服务一体化。一是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增强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二是要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不断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巩固和提高农民参合率。三是要加快推进乡村文化站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努力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四是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逐步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政策。
第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一是要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机制。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对统筹城乡发展内涵和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措施,形成推动城乡共同发展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要建立健全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区财政在安排年度预算时,应列出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公共产品投入的专项资金,并要保持稳定增长,同时,每年还要统筹安排一批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城乡统筹发展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努力抑制城乡经济社会差距扩大的趋势。三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整合城乡各种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四是要研究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中所涉及的居民户籍管理试点工作,为临潼区全面实现“一元化”户籍管理工作积累经验。对迁入小城镇的人员实行有条件准入的管理办法,加速城镇人口、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集聚。五是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金融制度。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农民参与”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合作组织,不断提高金融机构对“三农”的贷款比重,缓解农村贷款难的问题。激励和引导农民群众投入资金、劳动,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临潼区区级领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成果汇编[Z].2009.
2、姚秀兰.户籍、身份与社会变迁――中国户籍法律史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4.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3-0024-02
一、农业农村税种税制的现状
由于二元经济(税源)的长期存在的事实,即使在号称是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奠定财税体制基础而施行的1994年新税制,也一样刻下深深的二元税制的特点。当年,在新的农业农村税制中,原有的畜牧交易税、集市交易税一并取消,屠宰税的开征权下放地方,即便如此,农业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号称农业四税,存在于1994年的新税制中,并由基层财政所征收。2005年农业税废止、农林特产税停征(对烟叶部分征税除外,并独立为烟叶税)正式表明国家和政府对农业税这一古老税种的最后态度。至今,农业农村的税种有: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契税(至于屠宰税,在现行的农业农村税制上是存在的,在各省是停征的,属于“睡眠”的税种),并处于由基层财政所向地方税务所局移交的过程中。
二、现行农业农村税制下我省征收水平和特点的个案分析
――现行农业农村税的财政贡献缺欠与增长的非经济正相关
梅州也是农业大市。农业农村税收收入占当地税收收入的比重和地位相近于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业农村经济和税源管理、培育,不但是梅州的一项政治任务,同时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任务。梅州是我省少有的开征烟叶税的地区之一,产地分散在大埔县、五华县、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在这些县烟叶种植有传统,一乡一镇大面积种植,烟叶税占农业农村税收的比例约两成,但笔者在走访调查里,从梅州农业局得知今年梅州烟叶(2007年)20.4万担,大致与去年持平。烟叶生产计划性很强。总价格617元/担。种烤烟对地方经济、税收有一定好处,按国家标准收购价格的20%征收烟叶税。烟叶企业化生产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方式。但当地村民种烟的不多,主要是租给福建等地的农民种植。烟叶每年只能种一造,按国家计划生产。可见,烟农的烟叶生产从秧苗、种植面积、肥料乃至收购价格等等由中央政府委托当地烟草公司进行控制,并通过卫星进行监控,体现对烟业这一从健康角度是落后与限制发展的行业、从现实税收贡献与就业贡献角度则是不可小视,对中央财政有重要意义(增值税分成、消费税、所属所得税及分成)对某些地方政府乃至有支柱的意义的行业,承认现状、从源头上原料予以限制的特殊政策。烟农扩展生产、扩大税源的灵活性和可能性基本不具备,“烟财政”确实存在,但仅仅是定额的烟财政,不能成为当地政府和农民们努力的方向和行业。
可见,中国在农村农业目前开征的所谓农业农村三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烟叶税,都不是随着农业农村的增长发展而税收自然会增长的税种,即现行的农村农业三税不会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形成“经济决定税收,税收调节经济”的正相关关系,相反,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负相关和不规则的关系,政府预算收入的提高和编定,不能倚重于此。但决不能说提高地方的财政预算收入几乎可以不再考虑农村农业,而是要跨越某届政府政绩的视野角度,跳出现行的农村农业税制,为将来的城乡一体化,进行农村农业税源的培育,毕几届政府之力成就丰沛税源之功。
总之,农业可说是中国最大的免税产业,农村可说是最大的低税区。
三、城乡税制一体化前瞻
1.城里的所得税制应在农村缓行,有税基不一定要征税
后农业税时代,农村纳税人的税收意识、纳税意识与公民意识、国民意识,需要重新培育、确立现代意识,此时,农民纳税的自豪感和对税款使用监督的公民责任心一样强烈,税收的丰沛要与村民家园的不断优美、便利、宜居相匹配。不可机械地直接沿用城市中的个人所得税免税额标准。至于个人所得税的正式开征,也宜先启动“城乡工商个体户”税目,予以延伸到农业大户,试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让农业大户以户为纳税单位,上承历史上“以户度税”、“以户缴税”的习惯性做法,下启规范账务、准确计算收益的标准做法,即使尚处于免税期,也应该履行财务报表申报义务,处于税务部门对税源的检测和掌握中。
2.对农产品的增值税问题
现行增值税的下步改革是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移,在开征范围上会逐渐向原营业税的开征范围延伸,当农、林、牧、渔的大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高技术后,增值税的大农业税源已经具备。
首先,将增值税管理方式推进到农户,专业农户销售农产品可暂免增值税,可农户必须接受税务部门的管理指导,将农产品销售行为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列,开具发票,成为收购单位必备的增值税抵扣依据,也就是说,将现行的增值税发票链条前移到产品的上游源头产地,增值税发票链条贯穿于整个产品的生产过程,从原材料形成到终端的完工产品都由增值税发票相连接。
其次,在理清农产品的增值税发票使用和责任关系时,正式开征增值税。
总之,增值税具有中性的特点,有利于促进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并对农产品的出口可以真正实行零税率,促进外向型、出口型农业的发展。
3.物业税开征与延伸到农村的问题
在上述提到的由于增值税制在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征税范围的扩张造成对现有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挤压,拉低营业税在地方总体税收收入的上主体地位,由主体税种降为辅助税种,由拓新税基的物业税补位成为地方税收财政上的主体税种。
4.城镇社保费改税不足为训
中国城镇社保费经过长期的实践,在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基金管理部门、基金账户管理等等方面,都不断改进和发展,目前各界正在热议是否可将城镇社保费改为社保税的问题。我国城镇社会保障,涵盖医疗、失业、退休等项目环节。现在,政府和社会各界都正在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限制,还农民的国民待遇,保障农民的各项基本公民权益,进行着新一轮的全社会的现代化事业,推动农民、农村农业的现代化要素增长,而超越微观主体视野、超越一般行业视野的、具有市场经济“减震器”和“安全网”公共产品属性的社会保障,则是必备的制度之一。这几年农村正在有条不紊地推广自愿的合作医疗制度,我省的效果较好,笔者此次调研所到之处,听到干部和农民一致的叫好声,经过三年的施行,农民的自觉参保率已经达到90%以上,这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配备资金、审批发放方式都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目前农村最大范围的低线保障依然是农民拥有的一块耕地,是一代农民工进城的退路,有了它农民心理就塌实许多,受很多气也可忍了,“土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唯一保障,这个保障很便宜,只要和劳动力结合,就可满足一个农户最起码的生活所需,土地是一个蓄水池,可以蓄留富裕的劳动力”[1]。
5.“农村土地使用税”、“农产品销售税”的开征问题
有些学者认为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应该取消,但同时应该开征“农村土地使用税”、“农产品销售税”[2],这一设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一想法与取消农业税的精神和城乡一体化的税制前景不相符,这两个具有农村农业税制特点的税种,其实质是退回到1994年以前的二元经济分治税制的思想,与1994年取消的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一样,局限于小产业、小税种,不利于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6.关于城乡税制一体化推进的时期与步骤
日本农业税制的淡出模式可资参考。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建立以土地为核心的农业税制体系,20世纪30年代转向以土地的收益征税,50年代将地租并入固定资产税,强调居民每户的所得和土地评估值,地不分城乡,城乡一体化的税制开始呈现。当然,日本是以土地私有制作基础进行的城乡一体化税制的推进,我国不可照搬。发达国家和新兴发达国家,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农业税逐渐淡出,并将农业税并入工商税制。
关键词 城乡 住户一体化 统计调查改革
民生问题是党和政府面临的首要问题,而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数据,是反映民生的重要指标,也是测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数、核算地区GDP、研究国民收入分配状况、制定调整惠民政策的重要基础资料,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城乡住户调查是分开进行的,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的指标、口径、范围、标准、方法都不尽相同,这种调查体系造成城乡住户收支水平等调查数据不完全可比,难以精确测算全体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和支出结构。2012年,国务院作出重大决定,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通过调查制度和方法的改革,可以更加科学、完整地反映全体居民的收入、支出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依据。
一、进行城乡住户一体化统计调查改革的必要性
一是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支出增长不仅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动力。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统筹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支出水平、结构以及增长情况。受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城镇住户和农村住户调查的指标、口径、范围、标准、方法都不尽相同,难以精确测算全体居民的收入差距和支出结构。因此统计部门要提供按照一致的标准、口径、范围、指标、方法调查取得的城乡居民收支数据。
二是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客观需要。只有加快建设收入信息监测系统,改进收入统计方法,提供全国统一的、城乡可比的、统一标准的收入数据,及时反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变化情况,才能为国家扭转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各项决策提供扎实依据,才能有效满足国家制定关于加快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三是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提高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必要途径。目前住户调查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急剧增加,农民工的调查方法和收入归属问题已成为影响城乡居民收入统计的重要因素;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城镇自有住房户比重明显提高,需要改进对自有住房折算租金的统计方法;社会公众的隐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这要求调查者更加关注住户的配合程度,同时住户调查样本中高收入户的比重不足,需要改进调查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差距扩大以及人口大规模流动,需要相应扩大样本规模、调整样本分布,提高对不同收入层次人群的代表性。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就是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努力提高住户调查数据质量。
四是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要求。从我国社会发展情况看,城乡统筹的理念开始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地区取消了城乡户籍分类以及户籍对教育、就业、社保的限制,越来越多的地区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人口社会保障政策的覆盖范围中,也有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要求将其按城市人在常住城市中进行统计。唯有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因此我们要进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为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民生改善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城乡住户一体化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的具体做法
一是统一调查指标,完善调查内容。将统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统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设置农村、城镇和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建立城乡可比的、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规范居民收支指标口径,增加反映居民生活状况的指标和调查内容,细化政策性转移收支指标的分类,健全社会保障参与和受益情况、就业状况、社区环境以及收入分配影响因素等内容。
二是统一抽样方法,提高样本代表性。依据全国统一的住户抽样框,按照统一的方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居民进行分层随机抽样,选取调查户,实现所有地域和人群不交叉、全覆盖。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变化较大和人口大规模流动的现实,依据抽样理论测算,适当增加样本数量,调整样本地区分布,科学抽取样本,提高对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代表性。
三是统一调查过程,规范调查行为。通过全国统一的调查网络,采用统一问卷和记账格式,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居民实施常住地调查,直接采集原始数据。健全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对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电话抽查、实地回访等。进一步加大对分市县住户调查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改革农民工收支调查方法。提高居民收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政策适用性。一是改革抽样和数据采集办法。传统住户调查以住户为抽样对象,抽中住户如果离开抽中调查社区,就很难参加调查。一体化改革后,住户调查改用“盯宅不盯户”的办法,对传统住宅以及宿舍、工棚、工作地等非传统住宅进行抽样,对抽中住宅中的住户进行调查,提高农民工收支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增加被调查农民工的特征指标,对农民工实行“统一调查、分类汇总”。因此,一体化住户调查中,可单独对农民工进行分组汇总,从而与相关政策的实施范围和人口口径保持一致,提高农民工收支数据的政策适用性。
通过以上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可以很大程度上实现客观、准确反映城乡居民收支的真实情况,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