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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治安管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9:38:5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道路治安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道路治安管理

篇1

2.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学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组织实施。学校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慢行和规定地点停放,避免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儿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放学后不准在校内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儿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强行。集体外出时,要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能东张西望,一定在家长的带领下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穿越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学校教职工和幼儿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儿及家长乘坐汽车时,不得乘坐报废车、故障车、农用车、超载车和无牌无证车。乘坐公交车上班、上学或下班、放学的师生,要等车靠站停稳后有秩序上下车,并自觉购票,做文明乘客。乘车时不能把爆竹等危险物品带入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杂物,乘坐微型车时应系好安全带。禁止无照师生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6.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员情况。

7.学校场地狭小、无专门停车场的,除学校公车以外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区域停放。机动车辆均不得进入师生活动密集的教学、运动及生活区域。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

8.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要慢速行车,校园内十字路口或大门口注意避让幼儿。支线车让主线车先行,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从事各种文体活动。单位、部门临时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学校大型活动除外)。

篇2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

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5、学校要对上学、放学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车。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7、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篇3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幼儿园有义务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不懈地对幼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幼儿从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

二、幼儿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

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幼儿园门卫、值班教师负责幼儿园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园联系”制度,幼儿未按时到幼儿园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幼儿园;

幼儿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幼儿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

十一

、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幼儿园和公安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

十二、幼儿园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幼儿园园长批准并报邛崃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幼儿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

十三

、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篇4

第一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三条

学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外出活动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则。活动中如涉及用车用船的,要严格执行我局有关学生用车用船的规定,必须使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具有营运资格的客运公司车辆及船只,事先与具有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书面包车包船运输协议,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严禁租用其他单位、学校用于接送职工、师生的自备车。

第四条

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并严格执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管理意见》的有关要求,无“学生接送车”标志牌的学校自备车辆不得接送学生上下学。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接送学生时要杜绝超载现象。

第五条

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六条

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尽可能安排值勤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情况建立学生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七条

城区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

第八条

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九条

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

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篇5

第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二条

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第三条

有学生接送车……

第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二条

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第三条

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四条

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五条

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尽可能安排值勤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情况建立学生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六条

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篇6

1、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2、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

3、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篇2

(一)培训对象:县辖区内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应于2013年复审的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9日下午15:30—18:00在县安监局(镇建设路)报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0日8:30—18:00在大酒店底楼培训厅学习、考试,共1天。

(四)收费标准:培训费、教材费等270元/人,由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统一收取。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交回《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2.资料不齐不能报名,未按课程表要求参加学习不许考试。

3.培训期间学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请县运管所负责通知县内各交通运输企业应参训人员按时报到参训。

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换证新训

(一)培训对象:县辖区内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应于2013年换证的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考名单见附件2),不包括新办证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换证新训一期:2013年10月15日下午14:30—18:00;

换证新训二期:2013年10月24日下午14:30—18:00;

地点: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培训部b区一楼。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换证新训一期:2013年10月16日—10月22日培训、考试,共7天(其中:16日—17日机考题、能力测试题讲解;18日-21日机考练习;22日理论机考、能力测试)。

换证新训二期:2013年10月22日—10月28日培训、考试,共7天(其中:22日—23日机考题、能力测试题讲解;24日-27日机考练习;28日理论机考、能力测试)。

地点

(四)收费标准:培训费、教材费等600元/人,由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统一收取。

(五)注意事项:

1.换证新训人员报名时携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蓝色背景彩色照片1寸4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

篇3

1 市政道路施工质量控制难点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投资大幅上升,特别是大型的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广站、垃圾填埋场、煤气厂站、自来水厂站、隧道工程日益增多。作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的市政工程,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城市的正常运转。

1.1 通常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场地很难实现交通封闭,因此供其施工作业面狭窄,使得质量管理工作比其他工程项目更为零散、量大、连续性差。加上诸如电力、电信、有线电视、供热、煤气、给水、排污管道等各种管线相互交织、彼此干扰,使得原本狭窄的场地显得更为拥挤,一旦某些管线的位置不清楚,施工时极有可能把其挖断,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并可能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不仅会给道路工程进度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增加额外的投资费用,增大了市政道路施工质量控制的难度。

1.2 市政道路工程容易受施工现场地质条件的影响,如遇施工现场地下水位高,土质差,就需要采取井点或深井降水措施,待水位降至符合施工条件,才能组织沟槽的开挖,方能保证正常施工,增加了质量控制难度。

1.3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人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作业的大部分都是农民工。他们能吃苦耐劳,要求也不高,但是他们缺乏专业技术训练、专业技能培训、缺乏质量安全意识、缺乏对自身权利的保护意识,也缺乏对市政工程施工工艺的掌握,增大了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管理的难度。

2 市政道路施工中的质量通病

2.1 路基及土方工程

路基及土方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通病有:路基局部沉陷、边坡滑塌、路提失稳、基底压实度达不到标准、路基弹簧、路床积水。挖方工程中出现土方坍塌、侧移、下陷、超挖、扰动、放坡不到位。回填工程中回填土标高厚度不控制、不密实、表层不平整、不均匀下沉、土的含水率不控制。

2.2 混凝土板块裂缝

由于养生不够,表层风干收缩,产生网状、浅而细的发丝裂纹;由于角隅处基层接触面积较小,单位面积所承受的压力大,基层相对沉降就大,造成板下落空,失去支撑,角隅处便产生局部裂纹;切缝时间过迟,造成收缩裂缝和开放交通后路面基层有下沉致使板块折裂;由于施工操作失误或原材料问题产生裂缝。有荷载型裂缝;温度裂缝;反射裂缝;沉降裂缝。

3 市政道路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3.1 做好施工设计方案

设计本身要规范,符合标准规范的规定、结构方案要合理、计算准确。设计时要综合考虑与给排水、热力、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线的平面布置和互相交叉。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大幅调整路线、管线布置冲突、道路刚竣工就破路埋管等现象。

3.2 提高人员素质

应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公平合理地激励劳动热情。提高人的质量意识,形成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培养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状态。加强专业培训与考核,进行必要的人员资格、技术水平认证。

3.3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地搞好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首先依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和本合同内容,制定严密的质量管理工作细则,从而使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使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其次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办事,对每道工序,每个结构层次,每一关键部位进行全方位监控。坚持科学仪器检测,严格以数据说话,不凭经验办事。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在工地必须设立试验室,进行独立试验、检测,对施工单位的检测数据按核定频率进行抽检、复检,为提高效率,节省费用,有时也可派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和检测过程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

3.4 路基及土方工程控制措施

路基及沟槽的中线、边线必须经复测合格,水准标高放到现场并经复验,方准予施工开挖。挖土过程中,严禁挖土机械在沟槽边、支撑上行走、碾压。挖出的土应及时装车运走。控制基底超挖,特别防止超挖土处的回填土。填筑前必须对基底进行清理。挖除杂草、树根,清除表面有机土、种植土和垃圾,并对原基底进行压实处理。填筑使应选用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作为填筑材料,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土方路基及沟槽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的压实厚度每层不应超过20cm。同一水平层应采用同类材料,不得混填。出现路基弹簧土时,应将弹簧部分挖出晒干后再回填。路基边坡应同路基一起全断面分层填筑压实。边坡的衔接处应开挖台阶,坡顶、坡脚要开好排水措施。路基在填筑过程中不能太快,要控制填筑速度。回填土中严禁夹杂大块干土(>50mm)和建筑垃圾等杂物,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程序分层压实。经检测合格后才能回填下一层土,严禁一次堆填表面振压。

3.5 混凝土路面质量控制的措施

混凝土搅拌之前,必须按设计配比各种材料的际用量,加强原材料和混合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根据施工条件的变化,在施工中对混凝土的水灰比及坍落度应进行适当调节。拌制混凝土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质量监督与抽检,保证混凝土强度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4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需要依据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人员等生产特点建立严格而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来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1 思想保证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处理好安全与思想的关系。常言道:思想是人体的灵魂,思想决定行为。人们做事,也总是离不开思想的指导。我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的总指导方针,也正是要求我们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将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以最大可能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要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从思想源头上提高职工安全作业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知识。安全教育首先要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其次职工必须熟悉施工工艺、方法,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再次就是结合自身工种特点,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包括特殊作业安全防护的培训教育。

4.2 组织保证

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视企业的规模而定。大中型企业要有独立、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小型企业则根据具体情况,可只设置兼职工作人员。对于工程队比较集中、工种不多、作业简单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可只设到队一级,下面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对于大规模、复杂的项目,则相应组成相当规模的管理组织,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要保证组织机构行之有效。

4.3 制度保证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保证就是要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应明确界定各级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应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5 结束语

本文从市政道路工程的特点和现状出发,对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对安全体系的建立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重大,只有重视施工质量以及安全才能更好的建设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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