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0:01:1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教材内容滞后,内容框架侧重于税务会计
税收法规和相关法律制度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的,但是教材的依据是截至收稿日期的税收法规,对于后续的变化很难在教材中进行体现。税务会计是对税法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结合运用,一旦税法发生变化时,与该税法有关的具体会计处理有时无法在会计准则中进行同步变更,这就存在着税法与会计准则相脱节的问题。另外,从教材的内容框架来看,现行的教材较偏重于税务会计,而有关纳税筹划的篇幅偏小,大部分教材只对基本税种的筹划作了简要介绍,无法达到通过这门课程教锻炼学生税务筹划的能力目的。
(二)传统的理论教学不利于课程的开展
由于该课程是理论课,在教学方法上,大部分教师仍采用讲授法将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相关理论及案例传授给学生,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对于实务或者相应的案例缺少自己分析或动手解决的机会。该课程的前后理论逻辑性较强,部分税种的计算公式较为繁杂,涉及到税务筹划内容时更需要综合地分析过程,如果仅采用理论讲授的方式,学生不动手参与到课堂中,无法真正地领会知识之间的联系以及各种税务筹划方法的运用。在教学模式上,大部分学校仍然采用教师一人讲解,学生被动听的这种满堂灌的教学组织形式。即使是在后期关于税务筹划内容或者案例的分析时,传统的课堂教学也是老师讲授案例,学生无法充分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不用说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所以,传统的理论教学带来的教学效果不佳,教师应该积极思考让学生能够融入课堂教学的方法,真正地将税务会计理论知识及纳税筹划技能传授给学生。
(三)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不适用于学生筹划能力的培养
课程的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师教学水平的标准之一。从《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这门课程来看,大部分的考试依然采用的是传统的理论考核方式加上平时考勤,理论考核常以开卷或者闭卷的试题方式进行,且占考核成绩的较大比重。在这种考核方式下,学生可能纯粹为了考试而突击,最后的成绩无法体现出学生平时对课程的掌握程度,也无法达到培养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教学目标未侧重于对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
在现行的《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教学目标中一般侧重于学生对相关税种的会计处理,对于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重视程度不高。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学生的相关实践能力以及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仅把教学目标定位在通过理论教学最终让学生掌握纳税筹划的方法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达不到培养学生的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职业素质的养成。
(二)教师的自身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不足
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大部分教师在讲授时运动自身所学理论知识对这门课程进行讲授。由于该课程的实践性很强,且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在不断更新,要求教师在讲授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但是与此相悖的是,大部分教师都是在毕业后就进入教学岗位,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另外,该课程涉及到会计、税法甚至财务管理和审计相关学科理论与知识,能够综合运用这些专业知识的教师不多,这对教师的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学生的重视程度不高
大部分高校在开设《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时都会将此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一般周课时数较少。在日常学习中,学生经常会存在“选修课就是非重要课程”这样一个误区,加上上课周课时数量较少,不对选修课加以重视,认为学习到相关理论,丰富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即可,故达不到通过学习掌握相关税务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筹划方法的教学目标。
三、应对措施
(一)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模块
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教学应注重学生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职业素养的形成,而不仅限于传授理论知识这一层面,所以在教学中注重通识教育的同时,适当增加实践教学模块,将实践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建立起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新的教学目标。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讲授税务会计理论知识,让学生在课堂的理论教学中掌握有关税种的会计处理,并对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及方法进行讲解,学生在整体上对纳税筹划有基本的认知。其次,在讲授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入教学案例,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案例,然后教师点评总结。在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模块,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及与税会有关的职业判断能力。
(二)教学方法以原来的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
在传统的课程教学中,《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课堂授课方法一般为理论教学为主,且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应用型本科教学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应用型具有实践能力的人才。如何将实践能力的培养带进课堂呢?
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中,教师应该转变观念,“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在授课中不仅加强理论的讲授,更应当注重方法的传授,尤其是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以及基本方法。一是教师通过任务导入讲授本次课程的教学目的及任务,结合讲授理论知识和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方法,引导学生理解所授理论,以完成任务的形式培养学生的正确筹划的岗位能力;二是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分析时可以采取多种课堂组织形式,例如:课程的前半部分在学习单个税种的分析时,学生可以以个体作为分析的主体,根据分析结果教师适当进行点评;在课程后半部分教师可适当引入综合性的案例,学生可采取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分析,根据讨论结果选代表进行方案展示,教师最后进行点评,这些课堂组织形式均能充分体现学生在课堂中的主导地位。
在这些课堂组织形式的运用中,教师应营造轻松愉快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对案例产生兴趣,调动学生参与案例分析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以及问题分析能力。
(三)校企合作,增强课程的实践性
为了使课堂具有更高的实践性,做到实务和理论真正衔接,学校可以适当运用校企合作模式,邀请企业财务部的税务会计和税务局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或者学生实地进行参观。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讲授他们在实务中遇到的税务会计处理问题以及纳税筹划经验,让学生深入了解企业的现实纳税筹划的策略,有利于加强他们对税务会计以及纳税筹划的兴趣。企业税务相关人员的讲解可以让学生从客体层面上理解税务局如何征税,并真正认清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区别,通过这种校企合作的模式从另一层面上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
(四)课程的考核形式灵活,注重学生筹划能力的培养
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学目标,该课程在考核方式上应当以灵活性及实践性相结合,考核内容不能仅局限于对课本知识的识记和理解,应更加注重对相关纳税筹划方法的运用。对于考核形式,可以采取过程性评价与期末相结合的考核形式,过程性评价可包含但不限于考勤、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小组成果展示等,期末考核除了采用闭卷方式外,还可以采取开卷及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关键词]营改增;会计;税务筹划;影响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025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0-0-02
1 “营改增”改革的目标
1.1 降低企业税负
“营改增”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降低企业税负,而且2016年“营改增”改革是继1994年实施税制改革后,又一次革命性的变革,是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也是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在全面开展“营改增”改革后,其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包括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而且将新增不动产的抵扣范围扩展到全部企业,即企业因购入或租入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可以进行相应的抵扣。通过“营改增”全面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前期通过购入不动产的纳税人从中获得了收益,总体税负有所下降,同时,随着可抵扣范围的扩大,原来的增值税纳税人的总体税负也会下降。
1.2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是2016年“营改增”改革的目标之一。随着“营改增”改革工作的全面开展,助力内容逐步显现,首先,基本实现了增值税对服务和货物等方面的覆盖,进一步疏通了增值税抵扣的整个链条,同时有助于支持制造业的升级转型和服务业的良性发展,促进了各行业的分工协作;其次,可以有效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进行进一步融合,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产业转型、创新创业、结构优化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再次,有助于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并加快固定资产更新,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后,在“营改增”改革全面开展初期,其减税效应影响了政府的收入,从短期角度看,财政收入会减少,但从长远角度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财政收入会逐渐增多,且会通过社会福利的方式,惠及每一个家庭。
1.3 优化税制结构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优化税制结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国家根据具体国情而确定的税种、税系等构成的体系就是税制结构,而随着“营改增”改革的全面推开,营业税完全被增值税所取代,增值税成为主要的间接税,以消费税作为补充,这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要税种的双主体税复合税制体系,对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优化了我国的税制结构。
1.4 完善分税制度,提高整体管控水平
市场经济国家在进行管理过程中,一般采取的财政管理体制就是分税制度。我国政府在维持国税与地税并存的基础上,进行了“营改增”改革,这是国税与地税之间的合作,而不是合并。在政府收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相应的税收征管成本却在下降,同时,还可以保证资源共享,实现一站式服务,从而使工作效率有所提升。当然,征管方不能只对征收监管和税收减免等方面进行关注,还需要通过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技能,降低征管成本,使纳税人和征管方达成共识,以完善分税制度,提高整体的管控水平。
2 “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对会计的影响
2.1 对税务会计的影响
税务会计本身就需要根据现行的税法要求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在“营改增”后,计税方式调整,由原来的价内计税调整为价外计税,应交税金也由原来的依据计税直接计算调整为依据购进扣税法进行间接计算,且其账务处理和会计账户设置等比营业税复杂,这也使其在填制纳税申报表的过程更为复杂。因此,企业会计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并W习“营改增”法律法规文件,根据要求进行相关税务会计处理,以达到降低税务风险和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
2.2 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2.2.1 “营改增”改革影响发票业务
对于企业会计核算来讲,其基础是真实的会计原始凭证,发票则是原始凭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改革的全面开展,对相关企业的发票业务影响较大,一方面由于“营改增”改革,企业与增值税业务相关的活动均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这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人员来讲,难度很大;另一方面改革前后涉及的发票变化较大,企业核算人员需要一定的适应时间。
2.2.2 “营改增”影响企业成本核算方式
从企业成本核算方式的角度看,“营改增”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成本核算方式。比如,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营改增”改革后,建筑材料费用由于费率的调整,不含税成本降低幅度较大,而设备类费用及人工费的适用税率却有所提升,且影响较大。
2.2.3 “营改增”影响财务报表
“营改增”改革对企业财务报表内容存在影响,即主营业务收入已不再含有改革前的营业税中的含税收入。在实际会计核算工作中,企业的营业收入因“营改增”的关系有所下降,营业利润率会有所提高。
2.3 对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对于间接税的处理,财务会计是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的,采取财税合一的模式处理,其优点就在于可以降低税务风险,而其是否合规,则可以通过财务会计审核确认,问题是该模式对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中,由于资产不再含税,为了及时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扣税款,企业往往会加大现今支付力度,造成负债减少,影响现金流量表中的资金流出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这种情况,在建筑行业中比较常见,影响比较明显。
3 “营改增”全面推开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在“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后,企业的增值税与企业的实际利益紧密相连,因此,对增值税进行税务筹划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还有很多的新情况或新问题一直影响着税务筹划工作,制s着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
3.1 对纳税人身份和计税方法选择的影响
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两类,即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但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便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而计税方法可以分为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但在一定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
因此,企业在“营改增”改革后,在进行纳税人身份及计税方法选择时,不同的选择,其结果和税负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企业进行充分的考虑,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政策法规变化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测等进行选择。
3.2 对于兼营与混合销售的影响
在“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后,原来增值税中涉及兼营和混合销售等方面的内容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因此,需要企业进行正确的认识和处理,从而降低税务风险。
3.2.1 兼营的界定
纳税人兼营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货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如未对销售额进行分别核算的,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征收:①兼有不同税率或税率与征收率都不同的情况,从高使用税率;②兼有不同征收率的情况,从高使用征收率;③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纳税人,需要进行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能进行免税、减税。
3.2.2 混合销售的界定
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便被称为混合销售。对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及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需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而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则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4 结 语
虽然“营改增”改革工作的全面推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风险,但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其对我国企业的发展利大于弊,因此,企业应积极响应并实施相关政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在保证合法的前提下,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税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盖地.全面推开“营改增”及其对会计与税务筹划影响探析[J].会计之友,2016(14).
[2]钟慧丹.“营改增”政策下企业税务风险及筹划[J].市场研究,2016(7).
二、全面推广“营改增”给会计带来的影响
(一)影响税务会计
税务会计要根据目前的税法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因此“营改增”实施之后,对计税方式进行了一定的调整。首先,价外计税代替原来的价内计税。其次,原来的应交税金是以计税为根据来计算的,改革之后是以?M购扣税法来计算,并且其设置会计账户等比营业税复杂很多,进而导致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更为复杂。
(二)影响财务会计
“营改增”对财务会计的影响主要在发票业务、企业核算成本方式以及财务报表三个方面,下面一一进行分析。
第一,对企业发票业务的影响。会计原始凭证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而发票是会计原始凭证的关键部分。“营改增”的全面推广大大影响企业的发票业务。首先,“营改增”开展之后,企业与增值税业务有关的一切活动都要用增值税发票,这使财务会计核算难度大大提高。其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人员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营改增”之后发票产生的巨大变化。
第二,对企业成本核算方式的影响。“营改增”给企业的成本核算方式带来了直接的影响。例如,“营改增”后,因为费率的改动,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材料费不含税成本大幅下降,但是设备方面的费用和人工费税率提升了。
第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营改增”实施之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原来的营业税的含税收入已经不包含在主营业务收入内。从实际的情况来看,“营改增”会使营业收入减少,但是营业利润率会上升。
(三)影响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财务会计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下,使用财税合一的方式对间接税进行处理。采用这种模式可以降低税务风险,并且可以通过财务会计来确认其是否符合规定,但是这种财税合一的模式会影响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因为资产不含税,企业想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税款,通常加大现金支付,使负债减少,这会对现金流量表上的资金流出及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产生影响。
三、“营改增”的全面推广给税务筹划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的全面推广使企业的增值税和利益关系紧密,在企业的实际运营中,由于一些新状况的出现,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面临着很大的阻碍。下面从两个方面阐述:
(一)影响纳税人身份及计税方式
增值税纳税人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根据规定,只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够改为小规模纳税人。计税的方法也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两种,通常简易计税运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计税运用于一般计税人,但是在特殊状况下,一般纳税人也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税。“营改增”全面推广之后,通常来说,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和计税方式会得到不一样的结果和税负。所以,企业在选择计税方法时,要根据政策的改变来预测将来的发展,全面考虑,结合自身的特点选择适合自身的计税方法。
(二)影响兼营和混合销售
“营改增”全面推广重新定义了增值税中的兼营与混合销售,企业在这个方面要重新认识,调整处理的方法,以降低税务风险。首先,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无形资产等,若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增收率,核算其销售额时应该对适用的不同税率或征收率进行分开核算。倘若没有分开核算,则需要根据从高使用征收率的原则进行征收。此外,还有一点就是兼营免、减税项目的纳税人必须单独核算,不单独核算,其减税、免税将被取消。其次,如果纳税人进行混合销售,即不但涉及货品还涉及了服务的生产、批发以及零售的单位或者个体户应该根据所销售的货品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或者个体户根据服务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