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0:01:1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2.社会参保缴费基数的随意降低。由于企业中的劳资关系具有对立的一面,劳资关系的确立和变更缺乏规范化、法制化的制约,这使得企业在招工时手续不正规、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以劳资之间权益的严重不对等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难以在正常健康的模式管理下发展,企业的利润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是不正当劳资关系的最大缺陷。在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中,员工的参保权益没有充足的制度保障,很难形成一个从上至下完整的参保体系,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只针对部分员工采取社会保险的缴纳,这也是我国企业参保率一直得不到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构建建议
1.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的办理服务。在改革社保机构体制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机构的内部职能设置,严格规范社保制度和业务经办流程,明确业务岗位的职责要求,健全并完善业务经办岗位职责规范。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明确社会保险管理环节的各项分工,对社会保险的缴纳实行透明化管理,对每个员工都开放这一平台,提高服务意识和员工的监督意识,对保险业务办理的每一个细节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保障质量的整体性提高。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人员,增强自身责任感,把服务意识带到每个工作细节中去,为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不断完善而努力,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2.现代信息科技在构建社保模式中的应用。在进行企业社会保险的管理过程中,可以针对险种的不同建立一个综合管理的信息数据库,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管理,将每个员工的具体情况比如企业缴纳金额、个人缴纳金额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整理,也可以按照薪资水平的差别进行不同的分类,这样在进行管理时就可以方便许多,能够快速的将所需要信息完整的展现在面前,节省时间而且一目了然,是未来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信息技术平台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还能够快速的实现网络社会保险管理,极大的减少了企业社会保险资金缴纳的工作量,简化了工作程序,能够促进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的进一步实施。
二、德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一)继续完善社保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德国各项社保基金的支出程序严密,基金支出必须有两个人签字把关,每天有审核,每段有检查,每年还有随机抽查。此外,德国社保基金还实现了高度的计算机管理,只有完成计算机设定的所有程序,才能通过审核。这些规范的工作流程和严格的内控机制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我国社保经办机构内部虽然也制定有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禁止挤占、挪用社保基金,但没有建立明确的监督机制与制约机制,使得实际运行中总有违法违规操作的事件发生。这一方面是因为制度上还不够严密,存在漏洞,缺乏监督与制约机制;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有规定的刚性不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漠,一些个人和单位钻法律的空子,损害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因此,我国必须要进一步细化社保基金管理的程序性规则,使制度更加完善、严密,让违法犯罪分子无隙可钻。此外,还要强化对社保基金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其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综合治理,建立起一整套严谨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多方参与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社保基金的管理以行业为基础,强调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平衡,因此,社会保险基金与政府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近年来,欧洲发生了多起围绕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风波,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使各个行业开始不断地调整本行业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因此增加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而政府为了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能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只能向强大的行业工会让步,由政府出资来弥补社会保险基金的缺口,从而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从建立之初就主要以政府为主导,在制度的设计、实施、管理和改革等方面,政府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无疑也加重了政府的负担。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就要避免这种状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合理分配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责任。对于个人,相关机构要进行大力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社会保险的广覆盖目标;对于政府,则应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不断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水平,最低实现保基本的目标;对于企业,既要加强它们的投保意识,又不能使它们负担过重,挫伤它们的积极性,实现社会保障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运营现状
1.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用于支付制度建立前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支付制度的保险主要运用现收现付的筹集方式;对于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则实现完全的积累制度模式;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则采取现收现付并稍有结余的筹资模式。我国社会保险资金实施的主要原则是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补贴和单位与个人的社会保险费。不同的保险项目的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和比例有很大的不同。同时,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因而存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并且地区经济差异比较大,各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情况也存在不同,在总体上呈现出地域差异性。
2.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方式与收益状况。我国的社会保险还是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市场环境还不成熟。所以,政府应该更多地为基金的安全运行考虑,必须限制保险基金的投资取向。当然政府所强调的安全性是建立在牺牲效率基础上的,单纯依靠银行来买国债的基金运行模式显然不能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增值的目的。
3.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首先,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已经从过去的多部门管理转变为现在的统一管理,主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在运行中根据行政区划而设置不同级别的管理机构。在各省市县分别设置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专门负责本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其次,按照社会保险的管理要求应该实行政企分开的管理原则,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以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为核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主要职责是为保证保险对象的基金安全来开展相应的财务、会计和审计稽核工作,委托金融机构实行保险金公开发放,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对保险基金进行运行监控等。再次,我国各级政府都设立由本级政府分别牵头的“劳保”、“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委员会,从而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确保基金运行的安全和高效。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1.转制和人口老龄化引发的资金缺口问题。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正在由传统的现收现付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向发展,这样就会造成较大的资金缺口,在养老保险领域资金缺口较为严重。在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已经到退休年龄的老人在新体制中没有履行缴费义务,而要享受养老金的福利;已经达到中年的职工在制度建立之前也没有履行缴费义务,从而就形成了隐形的债务。并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所以社会保险的基金缺口将越来越严重。
2.法制不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直接决定着我国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它的成功管理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基础。但是我国目前没有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这就给社会保险的运营带来的很多不便。
3.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很大部分分散在地方政府,全国没有统一的监管渠道。所以就出现了各部门不仅负责政策制定同时负责运营,这就导致社会保险的监管被架空,频繁出现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的现象。
三、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可采取的运营模式分析
1.两种不同性质的基金分开管理。我国可以将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基金分开管理,保证各自的有效管理。社会统筹部分管理的重点是要实现资金及时、足额的收付,只有在满足了支付需要后才可以将基金用作长远投资。个人账户资金管理的重点就是运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获取更大的收益。所以要求管理个人账户基金的机构应该是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
2.个人账户积累资金由商业性的公司经营。个人账户的结余基金可以交由商业性的基金管理公司运营,但是必须保证他们的运营在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这样可以减少地方政府的负担同时避免基金被挪作他用。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下,个人账户的积累基金将以合法的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市场运作。
3.加快社会保险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步伐。首先,可以专业托管。我国可以先由政府按照专业的指标从实力雄厚的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中选出具有实力的机构委托其保管社会保险基金。其次,发起开放式基金。中央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可以设立上市的用于专业投资的开放养老基金,这样保证专款专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