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2 17:24:16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城乡规划方向,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城乡规划的重点和难点均在于实施,有效的制度设计对于改善当前的实施困境具有重要意义。城乡规划制度设计应当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均衡准则为指导,以社会现实为依据,以贴近事实的主体行为假设为前提,并确定恰当的制度目标。
1制度设计的均衡准则
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均衡,是城乡规划制度设计的基本准则。两者之间的“失衡”,必将导致制度不同程度的落空,均衡准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实体法中,规划主管部门处于管理者的优势地位,行政权明显优于公民权。而在城乡规划程序法中,行政权力又往往受到过多的限制。行政相对方利用法律薄弱环节钻空子的现象十分普遍,行政人员利用程序缺陷“寻租”或营私的空间也很大。在制度设计的起点上,就应当针对现实情况,在实体法上以增强公民权为主要方向,而在程序法上则以改善行政权的运行环境为重要目标。
(2)规划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保持基本均衡态势,并通过博弈达到最优结果。目前在规划许可、行政处罚等主动行政行为中,规划行政主体的地位十分突出。而一旦进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乃至等救济程序之后,则相对方占有一定优势。要实现规划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地位总体平等,就应当在主动行政行为中,充分提高相对方的主体地位。而进入救济程序后,也应当充分重视行政机关的主体地位。
(3)规划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因而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也必须与之同步。只有这样,城乡规划法所配置的资源才能实现最优化,从而实现规划权和公民权的配置与现实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
2制度设计的现实依据
城乡规划制度设计不可能超越其所在的社会现实,当然,也并非完全是社会现实的消极反映,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社会现实。因此,制度设计必须在现有约束条件与发展趋势之间寻求平衡。制约城乡规划制度设计的现实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不尊重现实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制度设计必然造成不良后果,这一点在早期的城乡规划实践中已经得到印证。相同或相似的具体制度,对于不同地域而言往往意味着不同的价值或效用。
(2)信息传递机制。信息是主体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不对称就可能诱发机会主义。深刻认识规划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规划行政主体与公务人员之间等主要信息传递机制的现状特征,并通过恰当的制度设计以消除或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对于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3)现有城乡规划制度的制约。城乡规划制度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既有的城乡规划制度体系。一般而言,成功的制度设计不应当割裂历史,而只能通过局部调整和逐渐修正的方式。制度演化是一个“累积因果”的过程,是对物质环境和约束条件的逐渐适应。宋功德先生曾指出:“设计全新的制度蓝图虽然比设计制度过渡更加吸引人,但未必需要更多的智慧”,可谓一语中的。
3制度设计的行为
假设在制度设计中,主体行为假设只有接近城乡规划实施的真实情况,才可能确保其有效性。城乡规划制度设计的主体行为假定包含自利动机、能动个体和有限理性三个方面:
(1)经济人的自利动机斯宾诺莎认为:“按照人的本性,每个人总是以最大的热情追求自己的私利;只有在他认为这样做有助于加强自己的地位的情况下,他才会去支持别人的利益。”当然,他所谓的私利是广义的,包括主体获得的任何物质或精神的“满足”。
(2)主体能动性
传统微观经济学认为,个人决策是在给定的价格参数和收入的条件下,追求个体效用最大化。个人的最优选择只是价格和收入的函数,而不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他既不考虑自己的选择对别人的影响,也不考虑别人的选择对自己的影响。而能动个体是根据博弈论的理论假设,强调个人效用函数不仅依赖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其他人选择的参数。
(3)有限理性
规划行政主体的理性表现为根据既定的制度制约、技术制约以及其他环境因素的制约,在进行综合权衡后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策略。当然,也表现为受自利动机的驱使而追求制度变革、技术创新,或者通过改变行为选择的约束条件来实现利益最大化。对于相对方而言,则是在不受到法律制裁的严重后果的前提下,利用实体和程序法上的缺陷,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规划主体应当推定为理性人,但这种理性人具有的理性是有限的。可以说,在制度设计中将规划机关的公务人员以及相对方假定为有限理性,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发展趋势基本一致。
4制度设计的主要目标
基于对社会现实的深刻认识和对主体行为的合理假设,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促使规划权和公民权的均衡,从而实现以下制度目标:
(1)城乡规划制度的相对稳定性
制度的相对稳定是其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因为其制定和修改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因此不可能频繁地进行,而现实情况往往复杂多变。因此,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要求制度设计中应当充分体现“层次性”原则。对涉及城乡规划的重要制度和原则要经过科学论证并在主干法予以明确,一些根本制度甚至应当渗透到行政基本法律之中。至于操作层面,则完全可以通过下层次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方式加以解决。
(2)平衡地域差异和部门冲突
我国幅员辽阔,发展极为不平衡。制度设计中必须充分尊重地域差异。例如,公众参与制度在社会经济发达地区是推进民主化进程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内地的许多落后地区,这一制度的推行尚需要结合实际,拔苗助长往往适得其反,有时甚至沦为强势群体实现私利的“合法”手段。
(3)主体利益的尊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各种集团和个人,都在成长为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在特定的规划政策环境下,他们都会以自身利益作为选择的依据。当期望得益远远大于损失之时,选择违法、违章或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能成为城乡规划博弈中各类利益主体的“理性选择”。即使不违法,他们仍可能有极大的行动空间。
(4)提高违法成本和败露风险
城乡规划实施中的违法行为,主要根源还在于预期成本远远低于收益,因此,必须改变城乡规划行政相对方预期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
5结语
本文结合时下我国城乡规划实施的现状,根据行政法“平衡模式”的基本要求,以实现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动态平衡为准则,提出了城乡规划制度设计的思路和一般方法,以期对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摘要: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为新设置的本科专业,定位不清将影响到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本文通过对国家本科培养不同层次、专业内涵以及云南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宏观分析,总结过去云南农业大学该专业三阶段人才培养经验,提出未来以职业为导向的专业定位,确定培养方向和课程结构体系,明确专业基本课程和方向拓展课程,以供其他地方高校探讨和参考。
关键词 :地方高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专业定位
中图分类号:G 640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4.390X(2015)01.0051.05
收稿日期:2014.08.02修回日期:2014.10.22网络出版时间:2015.01.0713:06
作者简介: 吴晓敏(1970—),女,湖北蕲春人,副教授,主要从事城乡规划研究。
网络出版地址:http://cnki.net/kcms/detail/53.1044.S.20150107.1306.011.html
Discussion on the Specialty Orientation of Human Geography
and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for the Local University
WU Xiaomin, DONG Ping, LU Xiang, HU Hu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Kunming 650201,China)
Abstract:
Human Geography and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s a new undergraduate specialty. In a long term, the specialty has an unclear orientation which has seriously affected on graduate′s job seeking. This article makes macro analysis on the different factors such as different levels of national bachelor′s education, professional connotation and local economic as well as the need of social development, on this basis, it summarizes the former personal training experience of three stages of this specialty in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and then it proposes an idea with a career?orientated undergraduate training program and main courses structure, as well as basic course and course expanding directions, at last,it offers a discussion and useful reference for other local universities.
Keywords: local universities; specialty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professional orientation
一、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背景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来源于“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是1998年教育部新增地理学科类本科专业, 1999年首届招生,至2009年统计,全国开设该专业的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已达173所,成为了教育部新增速度最快的专业之一 [1]。由于专业名称涉及理、工及管理多种学科门类,全国开办该本科专业的院系的学科背景多样,包括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专业培养定位存在多种倾向:在综合性大学、理工院校定位为资源环境规划方向;在具有城市规划和建筑学科背景定位为城乡规划方向;在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定位为应用数字城乡规划管理方向;在管理学科为背景的院校定位为土地管理方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旅游管理方向等[2]。办学十多年来,全国该专业缺乏统一而明确的专业培养目标,各校根据自己的学科背景设置专业培养方向,导致对新专业培养人才难以得到社会认可,影响到新专业持久发展。不少院校将各学科的主要课程拼接在一起,没有形成一个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养框架,从对毕业生就业来看,主要是专业方向不明,没有对口的行业和岗位[3.4] 。
基于实际情况,2012年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目录中,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一分为二,即“070502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和“07050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两个专业[5],可授予理学或管理学学士学位。2013年开始,各高校以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专业为基础,调整新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在大学扩招背景下,对于一个全新的快速发展的专业,厘清专业定位显得非常重要 [6]。
二、地方高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定位分析
(一)国际国内本科教育定位政策导向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2011》中规定,大学本科(LEVEL6) “3年以上的理论学习期,以具体职业需要为导向,注重基础理论和实践应用 [7]”。《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本科教育学业标准规定是:“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及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在我国实际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根据学科背景各高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层次,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8]:(1)研究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强调的是理论的应用性,属于理论应用型人才,或称工程研究型人才。其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将发现的一般自然规律转化为应用成果的桥梁性人才。(2)教学型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培养目标介于工程研究型和技能应用型之间的工程应用型人才,这类人才主要从事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和工艺过程的指导、监测、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属于使研究开发的成果转化为产品,在生产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保证产品质量和性能而必需的人才。(3)高职类院校,培养技能应用型人才,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有较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地方高校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毕业生直接面向就业市场,出国、考研和再深造为少数,因此本科人才培养以应用型人才为主。在当今大学生就业困境下,明确的职业定位对于专业定位来说是其关键所在。
(二)地方高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解读
2013年起,新调整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本科专业从名称上看,仍保留了多学科交叉专业特点,理学学位侧重于人文地理,管理学学位侧重于城乡规划。新调整的专业名称可以解读为“基于人文地理学科背景的城乡规划管理 ”,重点是城乡规划管理 [9]。 根据政策确定的本科教育以职业为导向,确定以城乡规划管理作为新专业的职业方向,是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关键。
(三)云南地方城乡规划管理人才社会需求分析
在当前我国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城乡管理人才需求旺盛。1992年以后,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高速增长期,平均每年新增小城镇800个左右。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为1.72亿人,城镇化率为17.9%,至2011年,城镇化率到51.27%[10],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这个阶段,城镇建筑数量多,规模大可谓史无前例。在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重大问题,城市建设与环境协调,城乡协调,城镇规划与建设管理、新农村建设管理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2008年我国建设部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从国家管理层面上,开始了对城乡规划进行全面统筹管理,并从根本上结束“城乡分治”的局面,反映了国家对于城市、镇和乡村建设管理的重视。过去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迅速发展和招生旺盛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该方面人才的迫切需求。
云南属于边疆少数民族省份,资源丰富,但社会经济不发达。城乡建设水平比内地落后较多,2011年云南省城镇化率为36.80%[11],低于同期全国城镇化率15%左右。以县城镇为主体的城镇基本处于农业社会形态。云南教育相对落后,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受教育人数和教育程度低,有些地方甚至不懂普通话,城乡建设的专业技术人才更加缺乏。
云南共有129个县(市、区),建制镇和乡镇1500余个。城乡建设管理基层部门是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是城乡建设管理、规划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每个部门都需要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据了解,目前大多数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中专毕业生,技术岗位有本科相关专业学历的仅有1~3人,有些偏远县住建局基本没有土木建筑类本科专业毕业生,乡镇住建所普遍没有具有基本建筑知识的人员,由此可见云南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需求旺盛。然而,除云南大学以外,其他4所高校该专业学生培养方向定位为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房地产等,相关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毕业生基本不愿意回地方,因此对口人才供给明显不足。
三、云南农业大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发展历程
(一)初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基本情况
云南农业大学为云南省省属重点大学,办学思想是植根边疆、服务三农,围绕国家和云南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培养边疆民族人才的具有农科优势特色的地方高校。云南农业大学水利水电与建筑学院于2001年正式面向全国招收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除2007年停招以外,至2013年共招生13届。已毕业和在校学生共计 600余人。从2008—2013年招生控制线来看,该专业比学校大部分专业录取分数高,最低控制线高于录取线18分以上,2011年最低控制线超出录取线54分。总体上讲,专业招生容易,生源质量相对较好,学生综合素质高,思维活跃,云南籍生源约占80%以上。
据已毕业的8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看,总体就业形势不如其他工科专业,就业难成为学生和专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对往届就业情况分析发现,就业去向不够明确,零散分布于县市建设局、规划局、设计公司、房地产公司等、测绘公司等、建筑施工单位等。
(二)专业人才培养发展三阶段
专业招生以来,人才培养方案历经多次的修正与完善,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1—2006年。按照教育部地理学科指导标准下设置的培养计划。以地理学科为基础,课程设置涉及地理、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生反映课程内容宽泛,能力与就业目标指向不明确,毕业生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有所欠缺。
第二阶段,2007—2012年。对已毕业的学生在就业方向、业务能力两方面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改变按照地理学科的培养思路,确定以城乡规划为培养方向,主导就业方向是县市建设局、规划设计院所、房地产公司等。重新梳理该专业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特别强调学生毕业能够有“建筑和规划设计方面的”技能。在此原则下,调整课程结构,由原先较多的理论型课程改变为以规划设计为主线,以造型能力、制图表现以及综合设计课程为专业主干课程。实施效果:由于学科背景和师资队伍缺乏,规划及设计课程没有相关教师队伍,导致主干课程不能完全按计划安排。
第三阶段,2013至今。基于学校专业整合,该专业由水利水电与建筑学院调整到建筑工程学院,随着全国专业名称调整,招生专业定为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初步确定专业方向城乡规划管理,授予管理学学位。以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为学科背景,师资队伍、实践基地、就业领域等能够有效形成对专业的支撑,明确了城乡规划管理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为扩大就业面,增加国土与环境管理、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等三个拓展方向,从而确定专业基本课程和拓展方向课程,优化培养方案和课程结构体系。
四、基于职业导向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定位
(一)专业定位
结合云南农业大学定位,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地区定位以云南为主,培养服务于云南边疆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应用型人才。专业培养目标面向规划设计院所、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房地产行业,掌握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城镇和乡村进行规划设计、城乡规划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和部门从事相关技术工作。
(二)毕业生的基本要求
1.素质要求。学生接受通识教育,打下较坚实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系统学习城乡规划学科基础课程,掌握扎实的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毕业生能从事城乡规划及其相关规划设计机构的业务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土地综合利用和市场服务机构,以及项目策划、决策与工程等部门咨询工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工作;城乡规划的相关教育及研究工作。
2.能力要求。以调查分析和研究能力、城乡规划及管理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表达能力、其他能力(外语运用能力、自学能力)等构成毕业生的专业技能结构。毕业生必须具备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可以拓展到从事建筑类相关行业的技术工作,如国土资源及环境管理、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管理等领域工作。
3.知识结构要求。在校期间,提供学生三种训练:基本素质训练、工程素质训练和基础研究素质训练,使学生具备三种能力:工程应用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最终达到工程应用型人才的基本要求。
(三)课程结构体系
根据专业定位,重构专业课程体系框架,如图1。
专业课程体系分为专业基本课程和方向拓展课程。其中,专业基本课程共计28门,分别为:(1)基本方法工具课程: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建筑与规划制图、构成、美术、计算机辅助设计(CAD、Photoshop、Sketch up)、地理信息系统(Arc GIS)、建筑表现技法9门;(2)专业基础知识及理论课程: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建筑初步、建筑设计原理、建筑构造、城市建设史、城市环境与生态、人文地理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城市规划原理等12门;(3)城乡规划与管理技能课程:城镇总体规划、城镇详细规划、城镇工程系统规划、城镇道路交通规划、景观规划设计、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设计等7门。专业方向拓展课程8门,分别为:(1)国土与环境管理课程:公共行政学基础、土地评价管理、区域规划;(2)建筑设计方向课程:建筑模型、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3)房地产开发方向课程:房地产策划与管理、工程经济等。
(四)毕业生就业主要领域
就业方向和部门主要有: (1)政府部门:建设局、规划局、土地局、环保局;(2)企业:规划设计院、房地产公司等。(3)考研究生:方向为人文地理学、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等;(4)教学科研部门:中学、职业教育、民办大学等。
五、结论与探讨
在我国大学扩招背景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历经十多年发展过程,反映了新专业发展的缩影。云南农业大学在总结专业定位不清的基础上,初步探索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规律,结合地方城乡建设,明确专业定位和职业方向为城乡规划管理。确定了专业课程结构体系,明确城乡规划管理应用与技能为课程结构主线,结合多样化人才需求,提出国土与环境管理、建筑技术设计和房地产开发三个拓展方向。确定了专业基本方法工具课程、专业基础知识及理论课程和城乡规划与管理技能课程等3个课群。
一个新专业在人才培养的具体实践过程中,有些问题往往不是一所大学、一个培养方案就能解决的,而需要全国高等教育管理顶层设计。基于多年的办学实践,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成立全国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机构的确立便于研讨本科专业办学普遍性问题的,提出明确的思路和方向。尽快凝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这个“二次新”专业的统一规格,明确专业人才的基础标准和基本要求,指导不同层次的大学所办的该专业人才的基本规格,明确“门槛”和办学方向。
(2)引导专业特色。目前各高校根据自己背景学科,培养具有自身特色的专业人才,社会对专业认可度不高,毕业生就业时往往“找不着北”。全国统一人才规格便于社会对新专业的认识和接纳,有利于新专业的持续发展。规范的学科和人才培养标准,可以让不同院校该专业的毕业生都找到“归属”和认同,对于新专业而言,共性比“特色”更为重要。
(3)理清与类似专业间的关系。与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相近专业有:“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三个本科名称相近,各高校分清楚其中的差异很困难,更重要的是专业雷同,与“宽口径”培养要求不符。从土木专业办学经验来看,由于它包含房屋建筑、地下建筑以及道路桥梁三个专业方向,毕业生就业面宽,对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岗位适应性有明显优势,是近来成为热门专业重要原因之一。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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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8-0231-01
对于城市规划的意义,我们可以做一个这样的比喻,如果是城市是人的大脑,那么我们所做的城市规划就是这个人大脑中的经络与神经细胞。那么,如果城市规划不科学,那么城市建设就会进入到一个混乱的状态中,甚至会造成整体城市建设失误,从这些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城市规划非常重要,甚至关系到整个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宏伟蓝图,它能为城市建设提供基本的依据,同时帮助城市将其整体功能发挥出来,进一步保证城市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笔者针对自己多年来的实际工作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将其融入到本文对城市规划学科发展方向的探讨之中,相信一定可以为同行的研究带来一些启示。
1 城市规划学科的作用
城市规划学科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发展,甚至会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以及环境等方面是否能够得到协调和发展。从大量实践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建立城市规划学科可以使一个城市在建设、设计等多方面受到诸多赞誉,也正是因为有了城市规划学科的引领,才能很好的避免城市建设开发出现环境恶化、布局混乱等现象的出现,甚至会对城市整体功能的发挥产生不良影响,由此可见,这一学科的建立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2 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方向
2.1 重点突出独立性
从现在的《城市规划学》来看,它作为一门建筑工程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学科而存在,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到了现在,其地位已经越来越突出,同时也正是因为城市规划属于简述工程领域的发愁,有些时候会对自身学术的延伸产生影响,尤其是在现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因为城市规划不到位而导致的损失越来越大,在这个时代中,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城市规划被其他领域所包裹,甚至会对时代的发展产生影响。由此来看,城市规划学科在未来的发展必将更加突出其独立性,逐渐演变成为一个独立的体系,最终在众建筑学科中脱颖而出。
2.2 系统规范性更加严密
虽然现在城市规划学科已经作为学科而存在,但是在规划知识方面往往是笼统的,在知识的拓展上还差的很多,无法使现阶段城市规划的要求得到满足,这主要是因为学科范畴的限制以及没有引起相关学术领域的重视而导致的。换句话说,之所以城市规划不能成为单独的学系,就是因为城市规划知识范畴以及不能使时展要求得到满足而导致的。因此笔者认为,城市规划学科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必将会在知识领域上不断拓宽,同时建立起更加规范、严密的城市规划知识体系。
2.3 在科技上坚持与时俱进
应该说城市规划学科是一门科技含量非常高的学科,其中包含测量、勘测以及制图等多领域的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其知识性非常强,同时对这方面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很高。但是近年来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原有的技术手段已经不能使现在的城市建设需要得到满足,并且随着各种新技术的出现,很多高科技测量手段融入其中,这无疑为城市规划科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理由相信,未来城市规划科目的发展必将进行一次又一次大的知识更新与技术革命,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坚持与时俱进的融入更多的科技手段以及科技含量。
2.4 主要强调指导性
在现阶段,原有城市建设理念都处于一种求时代气息的氛围中,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忽视民众的主观感受,因而出现了很多盲目乱建的现象。现在的城市规划建设重视从实际情况出发,将城市原貌尽可能的保留下来,同时尊重阻燃,顺从自然的发展规律。在国家的倡导下,现在城市规划建设强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坚持绿色环保的原则,值得一提的是,只有对城市规划学科进行不断的完善,才能一步步将我们的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
3 相关建议
3.1 将其从建筑学科中剥离出来
要想真正使城市规划学科得到发展,同时为国民经济发展而服务,就应该将城市规划学科从建筑工程领域中剥离出来,为其提供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发展。同时要想对城市规划学系进行建立,就应该吸引更多的学者和专家参与到城市规划专项研究领域中来。
3.2 希望更多院校建立规划学系
经审批成立城市规划学系之后,还应该高校建立城市规划系,如果可以在学系的名称进行延伸,建立城市乡镇规划系,那么就会更加直观,供广大学子进行直观的选择。当然,还可以有理化的对相关学系进行建立,这就要求教育部对其进行科学布局,对城市规划学系进行大力发展。
3.3 政府应重视城市规划
如果教育部已经在学系建立上做出了决策,那么就可以再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就是国家级层面。教育部和建设部委等可以与国务院一同将城市规划工作纳入到国家级的层面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开发建设的决策者以及全国人民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不科学的规划会将我们的城市弄的一团糟,甚至使国家在民力与财力上付出极为惨痛的代价。
3.4 健全城市规划机构
如果城市规划学科可以在知识层面获得成功,那么久应该与时俱进将城市规划知识纳入到城市建设中,进而将城市规划者与执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最终形成一种高度统一的执行体系。从目前的情况来说,城市规划部门始终处于一种半独立的状态之中,同时隶属于同级住建部门的党委管理和业务指导,存在高素质人员短缺、工作人员偏少等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成为现阶段规划管理部门的现状,因此在笔者看来,要想对城市规划的科学发展进行实现,就需要不断壮大我国城市规划机构,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始着手:第一,尽早实现规划部门的独立性,不仅实现规划业务上的独立性,同时还要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这样一来城市规划工作在展开的过程中将会更加顺利;第二,对规划部门功能进行完善,摆脱住建部门的影响,避免出现那种似是而非的规划;第三,将各方面人员配齐,包括工作人员与技术人员,并选择一些高素质、高科技的人员纳入到城市规划队伍中来。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工作应该从国家的层面开始抓起,进而达到全社会重视的一种程度,而我们要向发展城市规划学科,就需要从科技层面的提高、知识领域的拓宽、工作岗位的增加、城市规划学系的建立等方面着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规划学科更多的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笔者结合自己多年来城市规划方面的工作经验,从不同方面对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方向展开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供大家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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