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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中语文文学常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23:1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初高中语文文学常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初高中语文文学常识

篇1

《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中明确:“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在应试指挥棒的磁场下,语法传授甚少。特别是文言文,初中教师一般不强调字字落实,学生只要凭语感、直觉,大致意思对即可。

而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对文言文教学的要求是“阅读浅易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词句含义,读懂文章内容。了解并梳理常见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的意义或用法,注重在阅读实践中举一反三。……”“重点考察借助语感和必要的文言常识阅读浅显文言文的能力。要考察学生对传统文化是否热爱和有兴趣,在文言文阅读中能否有意识地了解文化背景,感受文化精神。评价要有助于学生确立古为今用的意识,用现代观念审视作品的内容和思想倾向。”由此可见,在初高中文言文衔接教学中关注点除了读准文意、读准情义、读懂技法,还在于读懂文化。落脚点在于文言学法的指导和阅读广度、思维深度和情怀高度的引领。

《鸿门宴》是高中课本中经典传统篇目。从文学角度看,塑造的人物形象立体真实且塑造手法多样,展现的是截然不同的人格魅力;从文化角度看,辩证体现了中华文化中进与退、显与隐的生存智慧。但要让学生真正吃透就必须经过几个环节:读懂节选部分事件及人物,收集刘邦、项羽鸿门宴前后的相关经历,历史上及现在对两人的不同评价。按照对文本及相关素材理解的层次来看,第1课时是对节选文本及《史记》常识的了解,第2课时为刘邦形象的鉴赏,第3课时为项羽形象的挖掘,第4课时为不同历史阶段对刘、项的评价及学生对他们的个性评价,在评价中加深对历史、对《史记》中建构的文化、精神及生存智慧的理解与习得。同时基于衔接背景的考虑,我们确定了如下衔接点:1.特殊文言现象(词性活用、特殊句式、古今异义、通假字)及初中相关篇目的回顾;2.塑造人物手法之一――正面描写,主要分析刘邦这个历史人物;3.塑造人物手法之二――侧面烘托,延伸拓展,勾联初中文本《陈涉世家》及《项羽本纪》,体会司马迁在《史记》中构建的文化精髓;4.评价与反思――收集历史上对刘邦、项羽的评价,养成思辨意识,形成独立见解。结合每课时的教学重难点,我们分别确定了自己研讨课的题目:“成功逃生的刘邦”、“以显衬隐,话霸王之‘不忍’”、“多维评价,彰显时代需求”。

篇2

苏教版初中六册教材中,几乎每册教材中都有未注明翻译者的课文。在课文翻译者的署名上,教材似乎存在选择性。像朱生豪(《威尼斯商人》)、郑振铎(《泰戈尔诗三首》)、叶君健(《皇帝的新装》)、戈宝权(《海燕》)等名家的翻译作品,教材都注明得很清楚。但有些课文即使本身是名篇,也未注明翻译者,如,《最后一课》《变色龙》《我的叔叔于勒》等。这或多或少和译者名气不大有关。具体情况是:

七年级上册(以下简称)《蔚蓝的王国》(屠格涅夫)无译者,七下《松鼠》(布丰)无译者;八上《最后一课》(都德)、《父母的心》(川端康成)与《在太空中理家》(杰瑞・M・利宁杰)都无译者,八下《鸽子》(屠格涅夫)、《变色龙》(契诃夫)、《窗》(泰格特)、《二裂银杏叶》(歌德)和《在莫泊桑葬礼上的演说》(左拉)亦皆无译者;九上《我的叔叔于勒》(莫泊桑)无译者,九下《送行》(比尔博姆)与《老人与海》(海明威)无译者。

教材编写者漠视作者和翻译者的劳动成果,在各种语文教材的编写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编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往往擅自删改作品,不注明译者,都是常有的事。如,八上《最后一课》,注释竟为“这篇课文是根据多种版本改写的”!所以干脆不注明译者了。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也是不合法的。国际《翻译工作者》在“翻译工作者的权利”中明确规定:“每个翻译工作者对其译著享有所在国给予其他脑力劳动者所享有的一切权利。”“译著是脑力劳动成果,受有关规定的法律保护。”“翻译工作者对其译著享有著作权,从而享有与原著作者同样的优惠权益。”“公开利用译者的译文时应该明确、清楚地提到译者的姓名。”我国的《著作权法》针对教材编写特别提出要求:“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三条)在第十二条中就明确了翻译作品的归属性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总之,教材虽然有其特殊性,但作为作品的所有者,他们的署名权还是应该得到尊重的。让学生学会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也是我们提倡的一种美德。在学术腐败盛行的环境里,让学生意识到必要的学术规范也是应该的。教材编写者不管针对中文作品,还是翻译作品,都应一视同仁,更不能在署名上存在选择性。所以教材在再版时,理应消除这个细节失误,使教材更合法,更规范。

二、文言文课文排版设计没有体现人性化

谈到语文教材对文言文课文的排版设计,也许很多人会觉得这是小事,根本不值得关注,实际上,体式虽小,关系实大。针对文言文排版设计,教材几十年来没什么特别变化,文字间的间距与其他文章的排版一致,保持在不到0.5厘米的范围之内。实际上,我们在具体教学时发现(包括我们自己做学生时的学习体会),现有的文言文版式设计没有考虑到文言文学习的特殊性,没有从实际出发,很不利于学生学习(不管是高中还是初中教材)。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古诗文阅读的评价是:“评价学生阅读古代诗词和浅易文言文,重点在于考查学生记诵积累的过程,考察他们能否凭借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诗文大意,而不应考察对词法、句法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对学生对古诗文阅读的要求是:“阅读浅易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词句含义,读懂文章内容。了解并梳理常见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的意义或用法,注重在阅读实践中举一反三。”“古代诗文的阅读,应指导学生学会使用有关工具书,自行解决阅读中的障碍。”显然,新课程标准已经不再要求对文言文进行逐字逐句的教学(尤其是高中教材),但还有很多重点字、词以及句段教师必须落实细讲,即使学生自学也只有识记下来才能理解、积累。一般情况下,学生会密密麻麻地记录在课本的缝隙处,很是拥挤,复习起来很费劲;而如果记录在笔记本上,就更不利于学习和复习,还容易丢失。这是个现实问题。

篇3

作为语文教材中文言文的重要辅工具,最基本的功能是扫除文字障碍,疏通文意。除此之外,注释还能够起到介绍作者及背景、分析文史资料等功效,是中学语文教学中教师和学生解读文言文必不可少的辅工具。注释作为文言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合理地使用才能彰显教师文言文的教学效果。本文通过对古诗文文本的注释研究,探究对中学语文教材古诗文注释的使用优化策略,从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中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丰厚其文化底蕴。

一、文言文注释的主要作用

语文教材中的文言文注释是教师教学、学生预习的重要辅工具,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人物背景注释人物背景注释注释选文出处、作者或文章的背景,主要是作者生平际遇、古诗文作品中的创作缘起、其他人物介绍,还包括历史背景、社会背景、政治背景等。补充有关作者生平经历等资料,为学生掌握知人论世等解析文本方法提供相应的资料。

(二)音义语法注释对文言文选篇中字词的读音与释义作解,一般注释的是课文殊的读音,如人名、地名等生僻的字音;还有注释词义或句义,主要侧重对词在原文中意思的解释,尤其是疑难字词,如通假字、古今字、语气词,还有对于词性、词类活用与特殊句式的语法注释、修辞注释,为师生阅读理解扫清字词障碍。

(三)文化常识注释对古诗文中一些专有名词进行介绍,这些专有名词主要包括朝代年号、区域地名、天文时辰、典故出处、官职称谓、古代兵器等,多为文字本身蕴含的文化常识,这些文化常识是帮助教师教学和学生理解课文的必备资料。

二、中学语文教材中的常见注释问题

从中学语文的教科书来看,所节选的文章大多为流传千古的篇目,其中不仅蕴含着丰厚的古代文化知识,而且有助于学生进行人生思考与感悟,体现了语文学科工具性和人文性的有机统一。文言文的阅读理解向来是初高中语文教学的重点与难点,而注释从属于助读系统,它既能对课文内容进行补充说明,还能连接古今,故注释的作用在文言文教学中不容小觑。但或许是文言文年代久远,编者没有充分考虑文言文自身的特点,意见不统一等原因,教材中注释也难免存在一些值得商榷、完善之处。一般来说,教材中的文言文注释容易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一)当注未注当注未注是指对于那些学生容易产生误解或读错之处没有作注释,具体表现为字词不注释、译句不译字、多音字不注音等。比如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三《寡人之于国也》中的“请以战喻”,教材的注释是“让我用打仗来做比喻”,但没有单独解释“喻”的意思,可课文的注释很容易让人误解为“比喻”的意思。其实,“喻”在此处是“明白”的意思,这句话完整的解释应该是“请允许我用打仗来作比方让你明白(这个道理)”。教师此时还可以将“家喻户晓”“不言而喻”等成语相结合讲解,便能让学生理解得更透彻。但如果此时不仅有句子的注释,还有字词的注释,我们就能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二和高中语文部编版必修上册的《赤壁赋》中有一句“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课文注释是“天地间万事万物(时刻在变动),连一眨眼的功夫都不停止”,而两个版本的教材都对句中“曾”字没有单独注音。在教学中,教师对“曾”字有读“zēng”的,有读“céng”的,读音不同,解释自然会有分歧。《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有注:曾,念“zēng”。①指与自己隔着两代的亲属。②副词,用来加强语气,常与“不”连用,可以译为“连……都……”《列子汤问》:“曾不若孀妻弱子。”念céng。①曾经。②通“层”,重叠。所以,句中的“曾”字应补充注音“zēng”,并最好附带注释:副词,用来加强语气,常与“不”连用,可以译为“连……都……”。

(二)注释的不准确人教版八年级语文上册有陶渊明的《归园田居》(其三),但部编版的初中教材已没有这首诗歌。人教版的课本对于诗中“草木长”的注释为“【草木长(zhǎng)】草木从生”,这里的“长”是生长的意思。但是我们这个完整的句子是“道狭草木长”,我们不难发现“长”与“狭”相对应,都是形容词,“道狭”与“草木长”是对比,所以此处的注音应为“cháng”。由于我国人数众多,地域广泛,在几千年的汉字使用发展进程中,逐渐出现了一字多义或一义多字的复杂情况,主要表现为通假字、古今异词等。同一个词在不同时代用不同的字形来表示,就形成了古今字,在前者叫“古字”,在后者叫“今字”。①这是古今字,而通假字却又不同。凡词都有专为记录它而造的字,这就是本字。在古代文献上,书写时不写本字而写其他同音或近音字,叫做通假。②因注释用语不统一,老师和学生经常无法分清通假字和古今字。比如文言文中常出现的“反”字,必修一《荆轲刺秦王》中有“往而不反者,竖子也”,注释为“反,通‘返’”,这是通假字。而必修五《逍遥游》中“适莽苍者,三餐而反”的注释为“[反]返回,后作‘返’”,这里是古今字。还有必修二《离骚》中的“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课文注释为“反,返回”,这便看不出是古今字还是通假字。上述三个“反”字都是“返回”之义,但注释术语有差异,所以教材理应统一并规范注解。

三、文言文注释的优化策略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曾提到:“引导学生借助注释、工具书独立研读文本,并联系学习过的古代作品,梳理常用文言实词、虚词和特殊句式,提高阅读古代作品的能力。”③理解词义是读懂诗歌、文章的前提,语文教材中的文言文注释是教师教学、学生预习的重要辅工具,但只有准确并规范的注释才能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所以,我们需要从三个方面来克服教材中的注释问题,从而提升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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