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7:37:0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是公路的咽喉,也是交通事故极易发生的地段,桥梁养护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路交通行车的安全和畅通。随着公路运输事业的迅速发展,对桥梁的通过能力和承载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原有的公路桥梁负荷日趋加重,随之桥梁病害的发展也在加剧。全面加强对桥梁的养护与管理,已刻不容缓。如何养护管理好现有桥梁,加强对桥梁的养护和维修,延长桥梁的使用寿命,确保其畅通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必须得到重视与提高,以适应目前公路交通运输日益迅猛的发展需要,
一、现有桥梁产生病害的原因
1、设计荷载标准偏低,承载能力不足。早期建造的桥梁,设计荷载大多偏低。随着交通量的增加和荷载等级的提高,原有桥梁已经无法满足现今交通的需要,有些桥梁已经出现严重病害。
2、通行能力不足。这主要表现在桥面宽度不足;桥梁平面线形、纵断面线形标准太低;桥上通车净空或桥下通车净空不足。
3、 人为及自然因素引起结构的损坏。比如超出设计最高水位的洪水、泥石流、浮冰、冰冻、地震、强风、船舶撞击等作用,河道不恰当开挖,桥梁基础下存在岩溶、矿山坑道等,引起桥梁结构的局部损坏。
4、自然老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建桥梁会不断损坏和老化,其承载力、刚度、延性和稳定性不断下降,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客观规律。
5、超期服役。这部分桥梁并不是太多,但主要是建造时期较早,比如五、六十年代建造的桥梁,设计使用寿命只有30年-50年,这些桥梁目前仍有部分在使用当中。
6、超负荷使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交通运输业竞争在不断加剧。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桥梁使用荷载大大超出设计荷载,致使桥梁长期处于超重荷载作用下运营,加速了桥梁的损坏。
7、设计、施工的先天不足。有些桥梁设计上不是很合理,结构构造处理不合理,桥梁在早期运营时其缺陷并不明显,运营一定时间后,病害逐渐显现出来。有些桥梁由于受施工质量、施工技术、施工手段等的限制和影响,存在一定的技术缺陷,随着运营时间的增加,其病害也逐渐显露、发展。
8、 养护维修及加固措施不当。有些桥梁的技术缺陷则是由于养护维修不恰当引起的。比如桥面维修增加过大的恒载,致使桥梁本身自重过大,承载力相对提高较小或未提高。
二、桥梁养护存在的问题
1、桥面污染严重,杂物清理不及时。桥面没有专人清扫、管理,桥面不清洁,造成泄水孔、伸缩缝的堵塞,导致桥面积水和桥头跳车、桥台渗水等病害,直接影响了桥梁的使用寿命。
2、桥梁栏杆破损,得不到及时维修。桥梁栏杆的损坏多数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车辆行驶不慎撞击造成的,也存在少数人为破坏及自然风化、锈蚀损坏。栏杆的损坏,不仅会影响美观,更会降低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
3、桥梁两端衔接处不平整,桥头跳车频繁。它直接影响了行车速度,行车的舒适和安全,甚至会造成行车事故。同时也对路面和桥梁产生了附加冲击荷载,从而加速了桥台、桥头路面及桥梁伸缩装置的破坏,直接影响了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和社会效益。
4、桥梁构件损坏没有得到有效维修。构件投入使用后,发现的锈蚀、裂缝、变位等问题,在日常中没有进行及时维修,会引发混凝土脱落、钢筋锈蚀和支座失去活动能力等,这类小问题得不到及时修正可能引起大祸。
5、通水孔不畅,容易造成桥梁被水冲毁。桥孔淤塞没有得到及时疏导清理河道,当洪水来临时,桥孔泄洪能力差,水流的冲击使得桥梁承受很大压力,造成桥梁的垮塌。
6、桥梁的资料缺少,桥况不明。很多桥梁建设年代久远,桥梁资料不全,对桥梁的技术数据不清楚,造成了桥梁维修和检查时的不尽合理。
三、提高公路桥梁养护水平的措施
1、严把设计关
公路桥梁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这一过程。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从设计抓起,严把设计关。
2、建立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
公路桥梁是一种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程。现阶段,我国的公路桥梁整体状况较差,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专业的公路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由此,养护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建立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加强养护人员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以此保证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部署落实到位,随时掌握桥梁的使用状况。
3、加大桥梁养护管理资金的投入与管理
对任何设施的养护管理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公路桥梁亦是如此。桥梁若是养护不到位,轻者需要长期阻断交通,对桥梁进行加固,重者桥塌车坠人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因此必须加大资金投入,高度重视对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
四、加强桥梁养护管理的建议
1、提高对桥梁养护管理的认识。实践证明公路桥梁必须与公路的改造同步进行,只有提高桥梁的通行能力和承载能力,才能真正发挥公路改造的作用和效益。公路部门从省、市、县公路段(局)到公路站、道班,都要提高对桥梁养护管理的认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日常养护是提高公路桥梁通行能力和延长桥梁使用寿命的必要措施。把“保证公路畅通,加强现有桥梁的保养、维修与加固工作,使其能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延长其使用年限”作为当前桥梁养护的中心工作来抓,促进桥梁养护工作向正规化、秩序化方向发展。
2、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确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桥梁养护管理。日前由交通部修订并实施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简称《制度》)明确规定对桥梁养护管理技术工作实行工程师制度,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公路桥梁养护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桥梁养护工程师作为桥梁养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者,是保障桥梁养护质量优良的关键。新修订的《制度》按照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对桥梁养护工程师进行了规范。监管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桥梁养护工程师还要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加大对桥梁养护管理的投入,在每年的年度养护工作计划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保证一般性维修、管理;适当控制一定数额的资金,投入到桥梁的维修和加固工作量比较大的重点项目上。对设立专门桥梁养护机构的单位要专项单列桥梁养护经费,以保证桥梁养护管理的经费来源。
4、进行桥梁普查登记,建立和完善桥梁技术档案。加强桥梁检查和检验,为系统地掌握桥梁技术状况,较早地发现缺损和异常情况,提出养护措施,保证行车安全,延长使用寿命。必须按照JGT H11-2004《公路桥涵养护规范》要求对桥梁开展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对于列养的桥梁必须一桥一卡,对于新修建或改建的桥梁,其桥梁档案要即时填补完整或更新。
总之,公路桥梁的养护与管理是当前公路养护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我们应加大力度加强其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和避免造成人民群众不必要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因此加强公路桥梁的养护与管理有着非同小可的重要意义。我们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开发桥梁维护科研项目,提高桥梁维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不断探索、研究提高桥梁管养水平的新思路、新途径,才能充满自信,迎接挑战,确保桥梁的畅通和使用安全。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K92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公路建设发展也非常迅速,公路桥梁数量也随之增加。公路运输车辆大型化、重型化发展的趋势,给道路特别是桥梁等道路构造物造成严重损害。对这些受损的桥梁进行必要的养护,使其能够适应通行需求,是当前公路桥梁工程重要的构成部分。然而,长期以来,我们没有重视对桥梁的维护,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大量的旧桥及危桥,桥梁的养护问题更加严重。因此,加强对桥梁的养护和维修,延长桥梁的使用寿命,确保其畅通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必须得到重视与提高。
1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现状
在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中,其不被重视、管理不到位的情况频繁出现,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对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不够重视,总是存在“养路不养桥,重建不重养”的思想观念,平常中对公路的巡查检查不够,即使有也不过是走走过场,实际上没有一点实效。再者就是在检查中不到位,缺乏专业性人才,缺乏专业先进的检测设备,从而使检查陷入一定的困境,一些对公路桥梁有较小或者是重大影响的病害不能够及时的检测出来,致使公路桥梁在其后使用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另外就是在公路桥梁定期的大检修中没有考虑其安全性,譬如,有的公路在对路面整体罩面的时候,给桥梁一同进行了罩面,这样以来,不仅增加了桥梁的乘载,而且也同时堵塞了桥梁上的泄水孔,使桥梁存在了安全隐患。
公路桥梁日常养护不到位也会给其造成一些安全隐患,例如:路面桥面不平整,影响正常行车,有的路面桥面上还会存在大量的垃圾淤泥,车辆通过时泥浆四溅,长此下去,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路面的使用寿命。路面与桥面相连处的高差不一样,车辆行驶此处时会产生桥头跳车现象,在很小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行车质量,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桥梁的使用寿命。
2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常见问题
2.1公路桥梁养护常见问题
2.1.1路面受污染,清理不及时。
路面是让汽车通行的,汽车是运输各种各样的货物的,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货物洒落在路面上,譬如,沙土,石子及建筑废料等,这些物体洒落在路面上会严重污染公路桥梁,而且有些路面长期无人清理,就会造成路面不干净,泄水孔被堵塞等情况,另外石子还会对公路的沥青路面造成极大的破坏作用。导致公路存在事故发生的隐患。还有个别的桥面堆放障碍物、垃圾泥土污物等,晴天过车尘土满天飞,雨天桥面积水,车辆过桥时泥浆四溅。
2.1.2早期病害处理不及时。
每一条公路或者每一座桥梁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施工问题,这些问题在公路桥梁肩负使用后,会慢慢的出现裂缝、锈蚀、破损等情况,这些早期的病害如果处理及时的话,对公路桥梁的使用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但是如果处理不及时,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公路桥梁的裂缝会逐渐的变大变宽,钢筋的锈蚀程度加大,原本活动的支座将失去活动能力,裂缝处的混凝土会发生脱落等等。
2.1.3公路桥梁承载力不足。
我国现有的公路桥梁都是在不同的使其按照不同的标准设计修建的,其承载力大都不一样。然而任何一条公路都不会在整条路段提醒司机此条公路的承载能力是多少,而且近些年来,由于人们对效率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超载车辆出现在各种公路上,这就造成了承载力不足的公路有时候要承受超出其承载力的车辆荷载,长此以来,路面肯定会招到破坏,对于公路尚且如此,换做是桥梁的话后果可想而知。
2.2公路桥梁管理常见问题
2.2.1养护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我国公路桥梁的养护与管理大多仍采用事业型的管理体制,养护经费依靠上级拨付,资金支付采用拨款方式,不利于社会市场形成,不利于社会融资,严重影响养护技术的革新与管理机制的创新,制约着养护质量的提高和养护规模的扩大。
2.2.2养护运行机制落后,养路与养人的矛盾日益加剧。
由于对养护管理效益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它只带来社会效益,不创造经济效益。因此,对养护资金投入信心不足,对科技进步重视不够。加之养护队伍过于庞大臃肿,消耗大量资金,使公路不能按需养护。
2.2.3养路员工文化素质偏低。
养路员工是一个不被重视的社会群体,养路员工历来与苦、脏、累划等号,在社会上处于边缘人群,因而招来的工人相对条件比较低,文化要求也不高,只要有力气就行。由此,造成养路员工接受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有一定的困难,也因此制约了公路的养护水平。
2.2.4养护机械设备陈旧(缺乏)。
由于公路桥梁养护经费预算安排增长幅度不大、小修保养费仍比较紧张等原因,致使公路养护机械配备与使用状况较差,影响了公路养护的质量和效率。对大、先进、技术含量高、自动化程度高的养护机械设备缺乏,机械设备的成套系列化程度低,机械化水平处存较低的层次。
3加强公路桥梁养护及管理的措施
3.1建设桥梁养护工程师队伍和养护队伍
公路交通的迅猛发展,必然要求强化组织管理。在桥梁管养方面,应根据养护里程、辖区内桥梁数量设立若干名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证其工作性质的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换动。在其职责上,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制定、安排桥梁年度定期检查计划,组织实施辖区内桥梁养护的定期检查,提出检查报告,通报三、四类及危险桥梁的病害状况。从目前的养护队伍现状来看,养护工人素质参差不齐,很难做到真正的专业养护。这就要求各级公路部门高度重视,针对桥梁养护工作的需要,要逐步培养骨干,成立专业养护队。桥梁专职养护,要突出的是一个“专”字,努力做到专业人员、专门程序、专用方法,以保证桥梁工程师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随时掌握桥梁的使用状况,处治各种危急突发事件,并使队伍逐渐从日常养护过渡到具备进行桥梁中、小修甚至大修的能力。
3.2加大桥梁维修加固费的投入
为保证桥梁的正常运营,延长桥梁使用寿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每年的年度养护工作计划中,应该安排一定经费保证桥梁检查、维修及加固工作,保证桥梁养护与维修加固资金的合理与充足使用。同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目标与措施,从而促进桥梁改建、维修与加固工作。 国家投资重点倾斜以及集资渠道的多元化,将为我国公路桥梁发展提供资金保证。
3.3建立健全桥梁技术档案管理
作为养护管理部门首先要将桥梁的技术档案建立起来,将桥梁档案的管理作为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所进行的技术档案管理的重点来抓。实现一桥一册一档,要对每座桥梁建立基本状况卡片,收集设计施工文件,历次改造工程,大、中、小修施工原始记录,竣工验收资料,对历次自然灾害、意外损害以及违章超重车辆运行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连同“桥梁经常检查表”、档管理。
3.4经常性保养与维修
经常性保养是对桥梁每日所进行的养护工作,即日常养护工作,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具体体现,维修是指在日常养护工作中发现的轻微破损并对其进行修复。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做以下工作。(1)保洁 :清除桥面尘土、石 (煤 )屑、垃圾、粪便、杂物、污泥。(2)粉刷、清洗、更换、修复栏杆扶手。(3)清除伸缩缝内的尘土、石屑、杂物,更换伸缩缝护板。(4)疏通泄水孔,疏通桥下河道。(5)观察支座是否缺油老化,有无缺失,注油更换。(6)观测翼墙、耳墙、墩、台有无异常开裂,沉降是否均匀。(7)修复桥面轻微破损。修复墩、台、河底铺砌的微小破损。修复锥坡、护坡脱落的勾缝和小面积破损。
4结语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道(含国家高速公路网,下同)、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其他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机构,下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
收费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营。
国道、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公路养路费中列支,其中收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县道及其他公路上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筹集渠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
第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明确本辖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并合理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专门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第十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规定,主管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及受其委托承担监管职责的公路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负责公路桥梁养护经费的投资决策单位未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要求安排相应投资而造成的桥梁安全事故,由投资决策单位和具体管养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二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必须明确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具体技术人员,保证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得以贯彻落实。
第三章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第十三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设置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
(二)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组织实施超重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工作。
(三)监督、组织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组织并参与桥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
(四)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
(五)负责对下级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复核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梁的评定工作。
(四)参与制定重要桥梁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并组织审验其科学合理性。
(五)组织辖区内桥梁养护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六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桥梁养护工程师的具体资格条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桥梁养护工程师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持证桥梁养护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并核发上岗证。桥梁养护管理技术人员经培训并参加考核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
第四章桥梁检查与评定
第十八条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经常检查主要对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按照规定周期,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跟踪的全面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
特殊检查指在特定情况下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鉴定,以查清桥梁的病害成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等。
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九条经常检查主要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
经常检查过程中应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现场登记所检查的项目和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和养护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为编制小修保养计划提供依据。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更新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数据。
第二十条桥梁定期检查主要以目测结合仪器检查方式进行。其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每三年一次,特殊结构桥梁应每年一次。
第二十一条特殊检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
特殊检查应采用仪器设备,通过检测或试验的方法,并结合理论分析,对桥梁的缺损状况、病害成因、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作出科学明确的判定。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维修处治措施建议。
桥梁的特殊检查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依据检查结果,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类。
一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完好或良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保养维护。
二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或较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小修或保养。
三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较差状态,个别重要构件有轻微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但桥梁尚能维持正常使用功能。
四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差的状态,部分重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严重缺损,桥梁正常使用功能明显降低,桥梁承载能力降低但尚未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五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危险状态,部分重要构件出现严重缺损,桥梁承载能力明显降低并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第二十三条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由桥梁管养单位负责组织评定。对非收费公路、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上评定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按以下规定进行复核。复核期间,管养单位应采取应急保障措施,保证桥梁运营安全。
技术状况为四类的中、小桥梁以及结构较简单、病害清楚的大桥,由上级公路管理机构的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组织复核。
技术状况为四类的特大桥、结构或病害较复杂的大桥,以及技术状况为五类的桥梁,由上级公路管理机构桥梁工程师提出初步复核意见后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的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组织提出最终复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和单孔跨径60米及以上大桥的检测评定工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在桥梁上下部结构的必要部位埋设永久性位移观测点,并定期进行观测,一、二类桥每三年至少一次,三类桥每年至少一次,四、五类桥每季度至少一次,特殊情况时应加大观测密度。
(二)应安排专项经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的特殊检查。一、二类桥每五年至少一次,三类桥每三年至少一次,四、五类桥应立即安排进行特殊检测。
(三)对特别重要的特大桥,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护管理系统和健康监测系统。
第五章桥梁养护工程管理
第二十五条桥梁养护工程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建。
对技术状况为一、二类的桥梁应加强小修保养,防止出现明显病害。对技术状况为三类的桥梁应及时进行中修,防止病害加快扩展,影响桥梁安全运营。
对技术状况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应及时采取管理措施,保证安全。并依据桥梁特殊检查结果和技术论证分析,安排大修或改建。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制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警示标志的设置位置、型式、数量,以及应采取的管理措施等。
对荷载等级、宽度、抗灾能力、安全防护标准等技术指标低于所在公路技术标准的桥梁,应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
第二十六条桥梁小修保养、中修工程由管养单位组织实施,大修、改建工程由地市级及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大修、改建工程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视工程具体情况推行招标投标制度。
情况特殊不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应对被委托人的资质、业绩和信誉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十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辖区桥梁养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桥梁养护工程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从业单位及人员实行信用管理,加强桥梁检测、加固设计、施工、监理等的市场管理工作,逐步构建统一公开、竞争有序的桥梁养护工程市场。
第二十九条桥梁大修、中修、改建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工程实施后的桥梁技术状况必须恢复至一、二类。
第三十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桥梁养护工程的施工管理。
对需要封闭交通或长时间占用行车道施工的桥梁养护工程,除紧急情况外应在项目开工前15天,相关信息。高速公路、国道上的断交施工信息应及时按规定报交通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桥梁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区,设置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车辆、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必要时还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第六章技术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桥梁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应建立健全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桥梁技术数据,保证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真实完整,实现电子化管理。
特别重要的特大型桥梁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养护管理系统。
第三十三条公路桥梁技术档案应包括桥梁基础资料、管理资料、检查资料、养护维修资料、特殊情况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桥梁基础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桥梁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结构计算分析报告。
(二)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及科研资料。
(三)工程事故处理资料。
(四)施工全过程的结构位移或变形测试资料。
(五)观测或监测点(部件)资料。
(六)交(竣)工验收资料。
对新建桥梁,接养单位应参与交(竣)工验收。桥梁建设单位应向接养单位移交桥梁基础资料,并协同做好接养工作。
第三十五条桥梁管理资料包括桥梁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及其分管领导、桥梁养护工程师等的基本资料。
管理资料中对桥梁养护工程师除应归档个人基本资料外,还应归档其业务考核情况和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桥梁检查资料包括桥梁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结果、养护对策建议、特殊检查建议报告、养护建议计划等技术资料,以及检查的时间、实施人员等基本资料。
特殊检查还应包括检测(试验)方案、检测(试验)报告、照片及多媒体材料,检测(试验)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以及主要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第三十七条桥梁养护维修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小修保养工程的实施技术资料和养护质量评定结果,以及工程实施的时间、组织实施人员等。
(二)桥梁的中修、大修、改建工程的设计图纸、竣工图纸、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监控(监测)资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交(竣)工验收等技术资料,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控(监测)等各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及其主要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第三十八条桥梁特殊情况资料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气象灾害、超限运输等特殊事件的具体情况、损害程度、处治方案等。
第三十九条基本资料缺失的桥梁,应根据历年检查、养护资料,逐步建立和完善其技术档案。必要时,可专门安排有针对性的检测、试验或特殊检查,补充、完善桥梁技术资料。
第四十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根据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向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供桥梁技术档案。
第七章应急处置管理
第四十一条桥梁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第四十二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制定以预防和处置桥梁坍塌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
具体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单独制定针对重要和特大型桥梁的应急预案。对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桥梁,以及超过使用年限的危旧桥梁,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外,还应分别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交通组织工作井然有序。
第四十三条接获公路桥梁突发信息后,桥梁管养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工作。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按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第四十四条发生以下突发事件,桥梁管养单位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接获有关信息后立即上报交通部:
(一)桥梁损毁中断交通的。
(二)大型、特大型桥梁出现严重病害危及桥梁安全的。
(三)车辆或船舶与桥梁设施相撞,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桥梁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应自觉接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第四十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深入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检测手段,不得流于形式。监督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人员、经费的落实情况。
(三)桥梁检查、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工程管理情况。
(五)桥梁技术档案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情况。
(六)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