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7:37:1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经济法学就业方向,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法学系拥有敬业博学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备,梯队建设合理,学历层次较高。现有专任教师33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9名;博士2名(含系教学副主任一名),在读博士7名,均为中青年教学骨干。具有硕士学位(含在读硕士)以上教师比重近80%。设有4个专业教研室,师资力量强劲。系内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提升现有教师队伍的素质,同时加大对专业教师特别是高职称、高学历,科研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力量。多年来法学系教师科研水平不断飞跃,数量每年呈一定幅度迅速递增,并有多篇获省部级奖,承担多项省部级重点课题。
该系教学手段丰富多样,多媒体教学、双语教学、诊所式教学等先进教学方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相结合,被广泛应用于课堂,收到良好的效果。
学科建设
系内注重专业学科建设,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脉搏,确立了培养应用型、外向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理念。该系“经济法”课程在吉林省有较高的声誉,多名教师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领域有权威地位,并直接参与到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辅导工作中。
该系充分利用学院经济类、管理类学科的相对优势,形成了以法学专业教育为主体,经济、管理学科为支撑的学科体系。多年来培养的毕业生既通晓法律又懂得经济管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就业中有较强的竞争力。
该系教学科研稳步前进,教学实践不断拓展,在省内多家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师资配备较强。
经济法方向
经济法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课程为省级优秀课程,设有经济法学硕士点,具有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在国内经济法领域有较强影响,学术成果丰厚。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较全面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尤其是精通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等法学知识,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合格法律人才。他们可以从事审判、检察、司法机关工作;能够在政府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研究法规政策、制订规章;可以从事律师、仲裁、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可以到公司、企业,参与制订公司的规章、章程,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可以在科研和教育部门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适应入世需要从事对外交往等法律事务工作。
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总论、商法总论、市场管理法、金融法、税法、物权法、环境法、行政法学、证券法、知识产权法、公司企业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民商法方向
民商法专业是我院热门专业之一,为我院新兴的强势学科,办学条件优越。现正在积极筹备申请民商法学硕士点,前景较为看好。系内多名教师在国内民商法领域有一定影响,科研、学术成果丰富。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以扎实的人文、科技和法学等通用知识为基础,以面向市场的经济法、民商法理论体系和运用技能为特色,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知识结构合理,社会适用面广,动手操作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学系民商法方向的学生毕业后,适合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律师、公安等实际工作,也可以从事立法、教育、研究以及行政管理和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等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商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债权法、票据法、国际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担保法、仲裁法、婚姻家庭法等。
人才培养
该系重视教学效果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注重人才建设与素质培养双丰收,与省内多家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高校、社区建有学生实践基地,同时还在东方实验中学,曙光小学等四所学校拓展了“法苑同馨”,“法制阳光”等社会实践基地,并做到有跟踪、有指导、有总结,使得学生实际动手能力较强。
该系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社会上有着广泛的影响,它拥有着长春市亚冬会志愿团、长春市“一路同行”志愿团、长春市首个高校社会捐助接收站等多个省市级志愿者团体,法学系学生二十年如一日照顾孤困老人张九真大娘的事迹享誉省内外.学生们博爱的情怀和高尚的道德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吉林日报》等多家国家级、省级媒体广泛赞扬。法学系分团委连年学院被评为“三育人先进集体”、“争先创优先进集体”,学生个人多次被评为长春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短短十年间,法学系出现过两个“全国先进班集体”,四个“长春市十佳班级”培养出5名“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和1名“吉林省十佳大学生”,素质教育为税务学院的一面旗帜。
毕业去向
法学系毕业生在社会上向来以专业知识丰厚、综合素质过硬、动手能力较强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多年来为全国司法、税务、财政、海关、金融及企事业单位法律机构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近五年为国家部委输送毕业生数字进一步增多,他们在中央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进行法律、文字工作,已有多人开始走向领导工作岗位。
一、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经济法”是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公共基础课程,其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通过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的法律规定的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关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工作中去,解决本专业工作中实际问题,成为一名既懂得经济管理又有一定法律素养的高级应用人才。
当前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涉及面较广,主要包括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金融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审计专业等,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几乎涉及全部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影响较大,然而,由于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课时不充足、教学内容庞杂等原因,经济法课程在经管类专业的教学质量普遍不高。因此,对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上课时设置不合理
首先,在课时安排上,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在经管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一般安排一学期的课,教学课时为36课时-54课时不等,但经济法内容涉及公司法、税法、证券法等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内容繁多,教师很难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庞杂的经济法的教学任务。其次,在课程安排上,一般在法学院,经济法课程的都是在学习过法理学、宪法、民法等课程,掌握了相关法律知识后才才开始开设。而经管类专业的学生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在专业核心课程上,所以没有相关的法律基础课程作为铺垫,法律基础知识较为薄弱。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花大量的时间讲解法律术语、介绍法学概念和基本知识,如民事权利主体制度、债权、民事责任、财产所有权等,使得教学课时更加紧张,学生学习更加吃力,进而影响教学进度与教学效果。
2.教学目标定位不准、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应以应用型、实践性为主,学习的目的不应当是学习法条本身,而是应当让学生在学习经济法的理论知识同时,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让学生未来能对职业生涯中的问题进行正确的认识和判断,能在事前防患于未然,事后能寻求到正确的解决办法。但当前高职高专院校经济法教材虽然有几十种版本,内容却繁杂深奥,基本都是本科教材的压缩版,课程内容没有根据教学对象与培养目标的不同而区别设置。
在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在授课时往往忽视了不同专业之间的差异性,没有考虑经管类不同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造成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按照同一个大纲、相同的进度讲授,无法与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相呼应,与专业的切合度不高,相同的案例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3.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难以调动学生积极性
经济法是实践性较强的科目,采用案例教学能激发学生兴趣,启发学生动脑思考能力,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由于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时有限,学生又缺乏相关的法学基础知识,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往往以理论讲授为主,不能进行足够的案例教学来辅助教学,更别提模拟法庭、实地调研等实践教学方式的开展。固然教师的详尽理论讲授可以加深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但也容易导致学生缺少课堂自由分析、讨论案例,教学过程枯燥,从而影响学生的积极性及教学目标的实现。
4.教师的知识体系不完善
当前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师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种是法学专业出身,一种是经济类专业出身,无论哪种出身,在知识体系上往往都不够完善。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对于经济学知识的掌握通常不够全面深入,而经济学专业出身的教师对于法学知识的掌握通常要不够系统,这就使的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不能在一种比较平衡的知识框架体系下开展教学,从而不利于学生知识体系的建构。
三、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措施
1.以能力本位为目标,优化教学思路
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在学习了经济法之后,未来从事的并不是法律相关的的工作,因此在实施教学过程中,在教学思路上,应当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结合学生的专业就业方向,以解决工作中常见法律问题为基础进行针对性学习,将经济事件融会贯通到学生的思维中,使其学习关注经济信息,提高对财经新闻的敏锐度,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使学生通过经济法学习,树立法律思维,能够维护自身权利,保证自己不会有触犯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做到未来在本职工作中遇到常见的法律问题能找到正确、有效的解决途径。
2.以专业为导向,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经济法教学内容体系庞杂,经管类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经济法的需要各有侧重,有的专业(比如会计专业的执业资格考试)对于法律知识掌握的深度要求也不一致,因此,在教学内容上,在用4~6课时普及民商法基本理论的前提之下,针对不同专业,重点选取几个相关部门法加以讲授;并针对未来该专业就业的岗位设计相应的教学任务。
比如会计专业,侧重对《合同法》、《票据法》、《会计法》、《税法》等部门法进行讲解,通过对会计工作常见违法案情进行讨论,来理解相关《会计法》、《税法》知识;再比如市场营销专业,侧重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部门法进行讲解,针对市场营销专业未来的就业方向是营销与策划工作为主,可以选取当前市场中促销策略中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讨论分析,避免未来在工作岗位上策划出“一等奖奖金人民币六千元”这种违法的有效促销活动。
3.教学方法多样化,进行启发式教学
对于非法学专业的经管类专业的学生,仅仅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式,不易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采用“灵活多样、易于接受、符合经济法教学特点”的启发式教学方式,吸引学生参与教学互动,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并挖掘学习潜力,从而实现教学目标。首先,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各类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之一,在经济法教学中,应当注意案例的选取要贴近生活贴近专业,选择典型的、能解释法律问题的、具有实用性且浅显易懂的案例;其二,模拟演示法。让学生作为关系法律主体直接参与到模拟的实际情境中。在模拟法庭或模拟谈判中,学生进行法庭庭审、合同签订、保险索赔、法律商务谈判等活动的亲身模拟体验,这有利于加强学生沟通能力与应变能力的训练;其三,实物展示法。经济法律语言高度抽象性与模糊性,法律基础薄弱的学生难以理解,采取形象直观的实物展示既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又有助于教师讲解的深入浅出。
例如在讲解《票据法》时,可将汇票、本票、支票的样本发给学生,让学生边听课边对照学习,快速熟悉集中主要票据的构成要素。其四,直接观察法。一是组织学生收看通俗易懂的《经济与法》等财经法治节目的音响资料,将典型材料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二是到法院法庭直接观摩审判,通过旁听、观看的方式让学生学习经济案件中利益相关者在法庭展现的法律技能。在观摩结束后,教师适当要求学生说出观后感,进行分组小结,达到提高学生的理解,认识及分析能力的目的。
4.通过开设选修课、引导学生自学弥补课时不足
课时不足是困扰经济法教学的一大问题,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可以采取开设选修课、引导学生自学两种途径弥补经济法的课时不足。在前面设计经济法教学内容时,经管类各专业将根据未来就业方向的需求来有选择性的挑选相关部门法加以讲授,对于未能全部讲授的相关部门法,教师可以以选修课的方式进行开设,学生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的挑选相关课程加以学习,从而更好的全面掌握经济法的知识;此外,大学生具有相当强的自学能力,对自己需要的知识也不乏自学热情,如果教师指导得当,自学将成为学生最有效率的学习方式。
自学不仅可以缓解课时不足给经济法教学带来的压力,还可以锻炼学生独立思考和学历的能力。不过为了使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自学更加深入和有效,教师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
5.教师应完善知识结构体系,提高教学质量
经济法是目前大多数高校多专业开设的一门课程,根据各专业特色,各专业教学内容有所变化。本文主要探讨基于应用型人才教学理念下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经济法教学方法上的相关问题。
由于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对口就业主要是面向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股份公司、非政府组织、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行政助理、经理助理、秘书、文员、公务员等工作,因此,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设置经济法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掌握在宏观调控、市场规制等领域的相关基本法律知识,能够做到在日后的工作中有效预防法律风险、处理法律纠纷。在这样的前提下,经过课程训练,学生必须具备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经济法专业素养,不能仅仅局限于普法教育的水平和高度来学习经济法这一课程。结合专业特色和教学情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突出重点,强调应用,切忌面面俱到
经济法教学内容范围广泛,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税法、审计法、劳动法、土地法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对于庞杂的教学内容来说,该课程所安排的授课时间较少,以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课程设置为例,为48学时,各大高校最高设置也一般不超过50学时,平均到每一章节不到4学时,很难满足各个章节的教学需要。如果教师在授课时过于全面,必定达不到好的教学效果,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也无法掌握全部内容。因此,针对行政管理专业的应用特点,教师应将授课内容精炼化、系统化,利用图表加以归纳整理,重点内容重点讲解,非重点难点内容可以指导学生课下自学。并且,为了节省学生课下时间,教师要将搜集整理的各种法律条文、学习资料和相关信息传递给学生。这样,学生不仅能够对全体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也能对重点、难点和常用内容加深印象,以备学有所用。
二、重视并强调案例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由于受教学生并非法学专业,仅仅在大学一年级接受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并没有扎实的法律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做铺垫,如果按照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法,强调法学基础概念、理论的练习,一味强化理论性的深入研究,忽视实践操作的锻炼,不仅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满足不了学生的学习要求,起不到好的教学效果,还容易引起学生对枯燥、单纯理论学习的反感,所以,在教学中,一定要找到一种能够让学生感兴趣、并容易记忆、加深印象的教学方法。如前所述,在行政管理专业经济法教学过程的主要目的就是指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工作中将会遇到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适当引入案例教学,将经济法知识还原到现实事件之中,在相关专业理论运用上加以引导与专项训练,学生可以将经济法知识活学活用,法律思维得到锻炼,动手能力得到培养,在实践中掌握了理论,学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首先,教师在课前要认真收集、遴选案例。教师选择的案例要注意难易适中,要紧扣基础理论知识,并在学生的分析能力范围内,不能够超出太多知识点范围。
第二,课上,教师播放案例后,可通过案情再现、小组讨论等师生互动形式,驾驭课堂氛围,而后,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分析案例,研究法律理论,记诵法律知识,得出结论,归纳总结。
第三,根据学生的课堂反响,可适当布置课后案例分析小论文,以促进学生对课堂学习的巩固思考与复习;同时,为了适当激发部分学生对于案例教学的兴趣,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整个教学过程中,还可以将案例教学的小组讨论表现等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重要因素。
三、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实践考核纳入